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docx
《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
2、: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采用电子化申报的,除省级主管部门的公函外,其他陈述证明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关注手机建筑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建部 建设 工程 企业资质 专家 审查 意见 公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