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docx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主管机关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划委),负责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市建委),负责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3.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区县建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接受市规划委、市建委或者各区、县建委的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5.各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各方1.招标人,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
2、或者其他组织;2.代理人,是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招标人办理招标事项的代理机构;3.投标人,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内容1.监督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应根据相关规定接受各主管机关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1)建设工程,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2)重要设备、材料,是涉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的设备和材料,具体名录由市建委确定并公布。2.招标方式管理:(1)通报:依法必
3、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项目审批主管机关在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委、市建委通报。(2)抄报: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其招标方式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方式抄报市规划委、市建委或者区、县建委。(3)备案: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需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个工作日前,向市规划委、市建委或者区、县建委备案。3.招标文件的监督管理:(1)招标文件备案:依法必须进行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建设项目 投标 监督管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