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docx
《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是中国建筑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凡新建、改建、扩建款项和技措、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各生产、建设、设计、施工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各种有害物质的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二、计划各主管部门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将防止污染及其
2、他公害的设施和综合利用项目列入计划;凡与改建、扩建项目相联系的原有污染问题,应采取措施一并解决。计划任务书中应有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内容,其内容是:1指明有无污染物及其种类的数量;2要有污染物的处理方法或综合利用的意见,以及如何达到排放标准的措施;3防治污染的投资要列入计划;4保护环境生态应有措施规划。在下达计划任务书时,应抄送同级环保局(办);凡没有防治污染设施的项目,不得下达计划任务书,各级计委、建委严格把关;各级环保局(办)认真检查监督。三、厂址选择选厂定点要注意保护环境,合理布局,全面规划;凡有危害环境的工厂和设施,原则上不得建设在城市上风向、水源上游、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
3、区、名胜古迹、历史文物保护区、温泉、疗养区和自然保护区。选定建设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利于废气、粉尘、恶臭等污染物的净化、扩散;2有利于废水等污染物的处理、扩散;3有利于煤灰、废渣、垃圾等污染物的贮存和利用;4有利于其他污染物的处理和控制;5与城镇生活居住区要有合理的防护距离,确保其不受污染和破坏。对产生放射性等物质的特殊工程项目,要保证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不会使附近居民受到危害。在选择厂址时,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建委(计委)、环保、劳动、卫生等部门参加选址工作,意见一致后,提出选址报告,同时要提出建设工程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其内容应包括:2建设地点及其周围地区的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状况;
4、3污染物种类及其处理方案;4外排污染物对人体、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危害;5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建议。四、设计与审批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技措、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的设计,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将主体工程和防治污染的设施、综合利用项目同时设计;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方面应包括下列内容:1环境保护设计的依据、标准和规定;2污染物的处理方法和工艺流程,以及要达到的处理水平;3防治污染设施的种类、构造和使用方法;4保护生态环境及绿化措施;5外排污物的成份、浓度的监测方法和手段;7环境保护的机构和定员。扩初设计应抄送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在审查扩初设计时,应有环保、劳动、卫生等部门参与审查并签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省 基本建设 环境保护 管理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