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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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药品经营营许可证证管理办办法(征求意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规范药药品经营营许可证证的申申领,加加强药品品经营许许可工作作的监督督管理,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药品品管理法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行政政许可法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药品品管理法法实施条条例(以下简简称药药品管理理法、行政政许可法法、药品管管理法实实施条例例)的的有关规规定,制制定本办办法。第二条 药药品经营营许可证证发证证、换证证、变更更(包括括增加、核减经经营范围围)、注注销、撤撤销、吊吊销及监监督管理理适用本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家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局局主管全全国药品品经营许许可的监监督管理理工作。省、自治治区、直直
2、辖市(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部门负负责本辖辖区内药药品批发发企业药品经经营许可可证发发证、换换证、变变更(包包括增加加、核减减经营范范围)注注销、撤撤销、吊吊销和日日常监督督管理工工作,并并指导和和监督下下级(食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机机构开展展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的监督督管理工工作。 设区的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机构或或省、自自治区、直辖市市(食品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部门门直接设设置的县县级(食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机机构负责责本辖区区内药品品零售企企业发证证、换证证、变更更(包括括增加、核减经经营范围围)、注注销、撤撤销、吊吊销和日日常监督督管理等等工作。第四条 药品品经营企企业是药
3、药品经营营质量的的第一责责任人。药品经经营企业业应按照照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核准的的内容及及国家有有关规定定,从事事药品经经营活动动。第二章申领药品经经营许可可证的的条件第五条 按照照药品品管理法法第十十五条规规定,新新开办药药品批发发企业,应符合合以下条条件:(一) 具有保保证所经经营药品品质量的的规章制制度;(二) 企业、企业所所有从业业人员无无药品品管理法法第七七十六条条、第八八十三条条规定的的情形;(三) 应设置置质量管管理机构构,负责责药品质质量管理理工作;(四) 应设立立专门的的物流管管理部门门,负责责物流中中心的运运营管理理;(五) 应配备备与其经经营规模模相适应应的一定定数量的的
4、执业药药师。质质量管理理机构负负责人应应具有大大学以上上学历,且必须须是执业业药师,并有一一年以上上药品经经营质量量管理工工作经历历;(六) 具有有能够保保证药品品储存质质量要求求的、与与其经营营品种和和规模相相适应的的仓库。仓库应应符合药品经经营质量量管理规规范对对药品现现代物流流的装置置和设备备,仓储储作业面面积不少少于1550000平方米米,仓储储区域应应能满足足物流作作业流程程的需要要,物流流中心应应包括自自动仓库库(ASS/RSS)或高高架仓库库存储系系统、零零货及整整箱拣选选设备、自动输输送设备备、条码码扫描复复核等设设备;(七) 具有有独立的的计算机机管理信信息系统统,能覆覆盖企
5、业业内药品品的购进进、储存存、销售售以及经经营和质质量控制制的全过过程;符符合药药品经营营质量管管理规范范对药药品现代代物流企企业信息息化各项项要求。物流中中心业务务系统与与物流系系统均应应配备企企业级服服务器,采用双双机热备备。物流流中心软软件应与与物流规规模相适适应,满满足物流流中心运运营要求求,并具具有可以以实现接接受当地地(食品品)药品品监管部部门(机机构)监监管的条条件;(八) 具有有符合药品经经营质量量管理规规范对对药品营营业场所所及辅助助、办公公用房以以及仓库库管理、仓库内内药品质质量安全全保障和和进出库库、在库库储存与与养护方方面的条条件。新开办药药品批发发企业验验收实施施标准
6、由由国家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制制定。国家对经经营麻醉醉药品、精神药药品、放放射性药药品、体体外诊断断试剂、医疗用用毒性药药品、兴兴奋剂和和预防性性生物制制品等另另有规定定的,从从其规定定。第六条 新开开办药品品零售企企业,应应符合当当地人口口数量、地域、交通状状况和实实际需要要的要求求,符合合方便群群众购药药的原则则,并符符合以下下设置规规定:(一) 具有保保证所经经营药品品质量的的规章制制度;(二) 具有依依法经过过资格认认定的药药学技术术人员;(三) 应建立立计算机机管理信信息系统统,对药药品的购购进、销销售进行行记录和和管理,并有接接受当地地(食品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机构构)
7、监管管的条件件; 经营处处方药、甲类非非处方药药的药品品零售企企业,必必须配有有执业药药师或者者其他依依法经过过资格认认定的药药学技术术人员。质量负负责人应应有一年年以上(含一年年)药品品经营质质量管理理工作经经验。经营乙类类非处方方药的药药品零售售企业,以及农农村乡镇镇以下地地区设立立药品零零售企业业的,应应当按照照药品品管理法法实施条条例第第十五条条的规定定配备业业务人员员,有条条件的应应当配备备执业药药师。企业营业业时间,以上人人员应当当在岗,以上人人员有效效证件应应在经营营场所明明示、不不在岗应应挂牌告告知。(四) 企业、企业所所有从业业人员无无药品品管理法法第七七十六条条、第八八十三
8、条条规定情情形的; (五) 具有有与所经经营药品品相适应应的营业业场所、设备、仓储设设施以及及卫生环环境。在在超市等等其他商商业企业业内设立立零售药药店的,必须具具有独立立的区域域;药品品与非药药品分开开摆放,并有明明显标识识;(六) 具有能能够配备备满足当当地消费费者所需需药品的的能力,并能保保证244小时供供应。新开办药药品零售售企业验验收实施施标准,由各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部门依依据本办办法和药品经经营质量量管理规规范的的有关内内容组织织制定,并报国国家食品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局备案案。国家对经经营麻醉醉药品、精神药药品、放放射性药药品、体体外诊断断试剂、医疗用
9、用毒性药药品、兴兴奋剂和和预防性性生物制制品等另另有规定定的,从从其规定定。第七条 药品品经营企企业经营营范围的的核定。药品经营营企业经经营范围围:麻麻醉药品品、精神神药品、医疗用用毒性药药品;生生物制品品;中药药材、中中药饮片片、中成成药、化化学原料料药及其其制剂、抗生素素、生化化药品、放射性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制品和体体外诊断断试剂等等。从事药品品零售的的,应先先核定经经营类别别,确定定申办人人经营处处方药或或非处方方药、乙乙类非处处方药的的资格,并在经经营范围围中予以以明确,再核定定具体经经营范围围。对于按照照药品品经营质质量管理理规范实施分分级管理理的药品品零售企企业应在在药品品
10、经营许许可证经营范范围中予予以标注注。第三章章药药品经营营许可证证的申申领程序序第八条 新开开办药品品批发企企业按照照以下程程序办理理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 (一)申申办人向向拟办企企业所在在地的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提提出筹建建申请,并提交交以下材材料:1拟办办企业法法定代表表人、企企业负责责人、质质量负责责人学历历证明原原件、复复印件及及个人简简历;2执业业药师执执业证书书原件、复印件件;3拟经经营药品品的范围围;4拟设设营业场场所、设设备、仓仓储设施施及周边边卫生环环境等情情况;5、申请请材料真真实性保保证声明明。(二)(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部门自自受理申申
11、请之日日起300个工作作日内,依据本本办法第第五条规规定对申申报材料料进行审审查,作作出是否否同意筹筹建的决决定,并并书面通通知申办办人。不不同意筹筹建的,应当说说明理由由,并告告知申办办人依法法享有申申请行政政复议或或者提起起行政诉诉讼的权权利。(三)申办人人完成筹筹建后,向受理理申请的的(食品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提出验验收申请请,并提提交以下下材料:1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申申请表;2工商行行政管理理部门出出具的拟拟办企业业核准证证明文件件;3拟办办企业组组织机构构情况;4营业业场所、仓库平平布置图图及房屋屋产权或或使用权权证明;5依法法经过资资格认定定的药学学专业技技术人员员资格证证书
12、及聘聘书原件件、复印印件;6、拟办办企业质质量管理理文件及及仓储设设施、设设备目录录;7、申请请材料真真实性保保证声明明。 (四) 受理申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在在收到验验收申请请之日起起30个个工作日日内,依依据新开开办药品品批发企企业验收收实施标标准组织织验收,作出是是否发给给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的决定定。符合合条件的的,发给给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不符符合条件件的,应应当书面面通知申申办人并并说明理理由,同同时告知知申办人人享有依依法申请请行政复复议或提提起行政政诉讼的的权利。第九条 新开开办药品品零售企企业按照照以下程程序办理理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一) 申办人人向拟办办企业所
13、所在地设设区的市市级(食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机机构或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部门直直接设置置的县级级(食品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机构构提出筹筹建申请请,并提提交以下下材料:1拟办办企业法法定代表表人、企企业负责责人、质质量负责责人的学学历、执执业资格格或职称称证明原原件、复复印件及及个人简简历及专专业技术术人员资资格证书书、聘书书原件、复印件件;2拟经经营药品品的类别别和范围围;3拟设设营业场场所、仓仓储设施施、设备备情况;4、申请请材料真真实性保保证声明明;5、省、自治区区、直辖辖市(食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部部门规定定的其他他材料。(二)(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机构
14、自自受理申申请之日日起300个工作作日内,依据本本办法第第五条规规定对申申报材料料进行审审查,作作出是否否同意筹筹建的决决定,并并书面通通知申办办人。不不同意筹筹建的,应当说说明理由由,并告告知申办办人依法法享有申申请行政政复议或或者提起起行政诉诉讼的权权利。 (三) 申办人人完成筹筹建后,向受理理申请的的(食品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机构构提出验验收申请请,并提提交以下下材料:1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申申请表;2工商商行政管管理部门门出具的的拟办企企业核准准证明文文件;3营业业场所、仓库平平面布置置图及房房屋产权权或使用用权证明明;4依法法经过资资格认定定的药学学专业技技术人员员资格证证书及聘聘书原
15、件件、复印印件;5拟办办企业质质量管理理文件及及主要设设施、设设备目录录;6、申请请材料真真实性保保证声明明;7、省、自治区区、直辖辖市(食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部部门规定定的其他他材料。 (四) 受理申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机构在在收到验验收申请请之日起起15个个工作日日内,依依据新开开办药品品零售企企业验收收实施标标准组织织验收,作出是是否发给给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的决定定。符合合条件的的,发给给药品品经营许许可证,不符符合条件件的,应应当书面面通知申申办人并并说明理理由,同同时,告告知申办办人享有有依法申申请行政政复议或或提起行行政诉讼讼的权利利。第十条 (食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
16、部部门(机机构)对对申办人人提出的的申请,应当根根据下列列情况分分别作出出处理:(一)申申请事项项不属于于本部门门职权范范围的,应当即即时作出出不予受受理的决决定,发发给不不予受理理通知书书,并并告知申申办人向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部门申申请;(二)申申请材料料存在可可以当场场更正的的错误的的,应当当允许申申办人当当场更正正;(三)申申请材料料不齐或或者不符符合法定定形式的的,应当当当场或或者在55日内发发给申办办人补补正材料料通知书书,一一次性告告知需要要补正的的全部内内容。逾逾期不告告知的,自收到到申请材材料之日日起即为为受理;(四)申申请事项项属于本本部门职职权范围围,材料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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