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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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以下是中国建筑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运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以下简称受纳场),是指经环卫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填埋处理建筑废弃物的场所。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受纳场或者受其委托运行单位(以下简称受纳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
2、、法规、规章、设计标准或者规范、监管协议或者委托运营合同的要求,制定运行管理方案。运行管理方案包括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应急制度。应急制度包括场内及周边环境污染快速处理、场内安全事故处理、场内设施损坏快速修复等。第四条受纳场受纳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修房屋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和建筑余土等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禁止受纳工业垃圾、其他生活垃圾及其他危险废物。第五条受纳单位应当保持场内道路畅通、干净,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危险路段应当设置危险标志。受纳单位应当控制受纳场区作业面,对填埋完毕的区域应当先行复绿,作业区以外禁止裸露土层。
3、第六条受纳场应当24小时对外开放,但遇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受纳单位可以临时关闭出入口,停止受纳建筑废弃物。第七条受纳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工资、福利待遇,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劳保用品。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佩带安全标志,规范作业。第八条受纳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快速、妥善处理公众投诉。第三章计量与收费第九条建筑废弃物处置费用的缴纳方式及标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进场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或者本市规定的其他准运证件,携带运输联单。受纳单位应当登记进场运输车辆的车牌号、进场时间、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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