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权安排影响外部审计需求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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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制权安排影响外部审计需求吗? 以上市公司的审计师选择及其审计费用为例张奇峰(联系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松江大学城区文翔路2800号会计学系 (201620)021-64197435或13816400029Email:zhangqifeng张鸣,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会计学院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200433) 王俊秋,副教授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上海市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114信箱(200237) 公司控制权安排影响外部审计需求吗?以上市公司的审计师选择及其审计费用为例摘要:本文研究了公司控制权安排对外部审计需求的影响。以客户的盈余反应系数较高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高质量审计师的替代,我们发现:(1)在控制了其他相关的影响因素后,公司选择八大所的概率及其付出的审计费用与第一大股东的国有身份负相关,这种负相关关系在非经营性国有控股公司中更为显著。(2)公司股权集中度与外部审计需求之间表现为非线性关系。本文的研究为第一大股东在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中的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论证了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司国有控股是独立审计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 关键字:公司控制权安排 审计师选择 审计定价 一、导言 在我国独立审计行业发展时间不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产生从一开始就是政府法规的产物,其发展更是依托于政府的推动,目前独立审计市场还处于不成熟的买方市场阶段。因此从需求方研究审计市
3、场,怎样拓展独立审计市场的自愿性需求仍然是目前我国审计市场的中心问题。 从目前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对审计市场的研究大多用特定年度审计师聘任情况对审计需求进行统计性描述,研究者都发现了审计自愿性需求不充分的现象(李树华,2000;朱红军等,2004;孙铮、曹宇,2004)。由于该类研究缺乏对审计定价的考虑,因此对审计需求的考察不够细致、充分。更重要的是,对审计需求不充分原因的研究相当匮乏,亟待深入。 作为公司的外部监督与担保机制,独立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减少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缓解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冲突,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从理论上看,不同的控制权安排会影响到企业的代理结构,进而影响
4、到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这将通过审计师选择和审计定价两个方面反映出来。从目前选择审计师与确定审计费用的决策过程来看,由于目前我国审计市场行业集中度低,企业的外部审计需求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法定要求,对高质量审计需求严重不足,因此对审计师选择与审计费用的决定权主要掌握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经理人手中。有鉴于此,本文通过考察第一大股东在外部审计决策中的作用,剖析我国审计需求不充分的根本原因。 对于政府部门以及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而言,首先,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他们既没有足够的激励,也缺乏相应的约束,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监督,相反还可能利用其管理者身份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进行干预而谋取私利,因此非经营性国有控股
5、的上市公司更缺乏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监督需求;其次,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使得他们更容易获得外部资金,这降低了他们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信息需求。这样,非经营性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更低。我们预期,国有控股公司,尤其是非经营性国有控股公司,更不愿意聘任高质量审计师,付出的审计费用更低。 公司股权集中度对独立审计需求的影响存在着两种效应。一方面,随着股权集中度增加,信息不对称增大,第一大股东更有能力与激励通过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来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向其他利益相关者传递其信息披露透明的信号,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即激励效应;另一方面,随着股权集中度的增加,大股东掠夺与侵占中小股东的机会
6、和能力增加,大股东与经理人受到高质量审计师的披露制约成本增大,他们越没有意愿来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即壕沟效应(entrenchment effect)。在两种效应的影响下,我们预期,公司股权集中度与外部审计需求的关系表现为非线性,即,公司的第1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选择高质量审计师的决策及其审计费用之间表现为非线性关系,在不同区间具有不同效应。 用20012003年我国上市公司及其主审事务所为样本,以客户盈余反应系数较高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高质量审计师的替代,我们发现,在控制了其它相关影响因素后,与非国有控股公司相比,国有控股的公司,尤其是非经营性国有企业,更不愿意聘请八大事务所作为其审计师,付出
7、的审计费用更低。同时,公司第1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选择八大所呈N型区间效应,与审计费用之间表现为U型关系。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主要在于:首先,基于转型经济中高度政府管制下买方主导的证券审计市场这一制度背景,本研究分析了第一大股东1在外部审计决策中的作用,论证了公司的国有控股,尤其是非经营性国有控股是目前独立审计需求不充分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对于拓展目前我国独立审计需求与深化企业产权改革都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其次,本研究有助于理解公司股权集中度与审计需求的相互关系,我们识别了第一大股东对外部审计需求影响的两种作用力的区间范围,拓展了公司财务中关于第一大股东作用的实证研究;第三,通过客户盈余反应系数来识别
8、我国现阶段高质量审计师,我们补充了审计师的信息作用的经验文献。 本文其余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回顾以往文献,讨论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审计师选择和审计定价中的决策机制,提出本文假设;第三部分展示样本数据和模型设计;第四部分报告经验分析的结果,第五部分总结全文。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推演 (一)文献回顾 以往文献识别了公司对外部审计的三种需求,即监督需求、信息需求与保险需求。首先,公司对独立审计的监督需求主要来自于企业两权分离中股东与经理层之间契约实施的需要,并不依赖于政府的强制法规(Watts and Zimmerman,1983; Chow,1982)。其次,公司聘用独立审计师也能够转
9、移部分财务披露的责任。在美国,一旦公司经营失败,注册会计师经常是投资者和债权人可起诉的主要对象(Wallace,1980)。正是由于独立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担保作用,使得独立审计能够降低企业内部人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企业的评估价值。分析性模型已证明客户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类型能影响IPO的定价(Titman and Trueman,1986),也能影响股东权益比率(Datar et al,1991)。 目前上市公司进行独立审计已成为一种法定要求。大多数学者假设审计服务是异质的,不同审计师类型代表不同审计质量,进而通过观察企业选择不同质量(类型)的审计师的行为来研究审计需求。对
10、美国审计市场的研究发现,大规模公司或者公司发行证券时聘请大规模事务所,但是他们没有发现审计师选择与公司财务杠杆以及管理层持股之间的显著关系(Francis and Wilson,1988; Johnson and Lys,1990; Defond,1992)。一个可能的原因在于美国大量存在的降低企业代理成本的其他内外部公司治理机制,例如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控制权市场、经理人市场等,这削弱了审计师选择与代理成本之间的联系(Fan and Wong,2005)。 Fan and Wong(2005)研究了国际5大所在新兴市场中的作用,以控股股东现金流权与投票权之间差额来度量公司所有权所蕴藏的代理冲突
11、,用19941996年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的东亚地区的数据研究表明,代理冲突越大的公司更倾向于聘请国际5大,也付出了更多的审计费用。 DeFond, Wong和Li(1999)以及李树华(2000)用1993-1996年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料,发现,10大事务所在出具非标意见的比例上显著地高于非10大,在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前后,10大所的市场份额反而显著下降,同时,公司选择10大所与外资股比例以及公司规模显著正相关。这为我国独立审计市场自愿性需求不足提供了直接的经验证据。 基于20012002年IPO审计市场的资料,朱红军等(2004)的分析表明,事务所在IPO审计市场的份额与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的
12、比例负相关,与是否首次获得IPO专项复核资格的事务所显著正相关,与是否本地所以及事务所规模(按客户数)显著正相关,与事务所是否受过行政处罚负相关。该文认为,我国企业在IPO时有规避高质量审计师的迹象,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主要来自于管制便利、地缘关系,对高质量审计服务需求不足。 孙铮,曹宇(2004)研究了股权性质与审计师选择的关系,用2001年上市公司资料,研究发现,国际“五大”或国内“五大”的选择与企业国有股、法人股以及境内流通股比例负相关,与外资股比例正相关。曾颖、叶康涛(2005)分析了股权结构与审计师选择的关系,用20012002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公司第1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选择国际
13、4大的比例呈倒U型关系。夏立军(2005)与Wang et al(2005)考察了制度环境、政府干预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发现地方政府控股的企业更倾向于聘请本地小所,而且这种逆向选择行为更可能发生在法律环境、信用市场较差的地区。 近期不少研究者沿用Simunic(1980)的思路,考察了我国审计定价的决定因素,发现我国审计定价主要受到客户规模、审计业务复杂程度的影响,对某些财务指标计量的审计风险不敏感(王振林,2002;韩厚军、周生春,2003;刘斌等,2003;李连军,2004等)。 总的来说,这些研究大多直接沿用国外的现有模型,较少分析第一大股东在公司进行审计师选择与确定审计费用中的作用,没
14、有找出我国企业对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 (二)假设推演 在本节中,我们首先描述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审计供求的一些制度性因素,然后从第1大股东性质与控制力两方面分析公司控制权安排对外部审计需求的影响,提出研究假设。 1 影响独立审计市场供求的制度性因素 (1)积极因素 为了提高审计质量、改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政府监管部门在强制事务所脱钩改制后,还主要采取了推动事务所合并、试行补充审计、推行IPO专项复核审计等措施。张奇峰(2005)分析了政府管制对审计质量的正面与负面双重影响,发现在我国审计市场上,已有少数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脱颖而出,例如国际4大事务所具有更高的可觉察审计质量,
15、能够被市场所认可。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比较集中,这样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着较严重的利益冲突。同时由于公司控制权接管市场、经理人市场的不健全,公司其他外部治理机制的缺失使得独立审计成为公司治理机制中缓解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代理冲突的重要组成部分(Fan and Wong,2005)。例如,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2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该规定把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与股票停牌、利润分配联系起来。这表明独立审计不但成为缓解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代理冲突的重要治理机制,而且是减少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之间信息不
16、对称的重要制度安排。 (2)负面因素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也有一些特有的制度因素制约着独立审计需求的供求。 首先,我国证券市场受到高度管制,公司是否具有上市资格以及上市后发行价格的确定、能否获得配股资格、是否被特殊处理(ST)或停牌,都与其财务盈利指标密切相关,公司具有强烈的利润操纵动机来获取上市资格、配股增发资格,避免被特殊处理和停牌(Aharony et al,2000;陈小悦等,2000;李东平,2001),这样在市场有效程度不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促使其规避高质量审计师。 其次,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股权集中且国有控股,在国有股权监督职能弱化的情况下,公司存在实际的
17、“内部人控制”(钱颖一,1995),对审计师的选择权实际掌握在经理人与控股股东手中,他们没有激励来选择高质量审计师来监督自己。 第三,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公司控股股东能通过投票权比较有效地控制企业,控股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相对较低,因此公司对高质量审计师的监督需求相对较弱。 第四,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即作为非流通股,大多数占据垄断地位的国有股与法人股难以转让,这样大股东并不关心企业的市场价值,也缺乏激励聘请高质量审计师来提升企业的市场价值。这样,股权分置下大股东对市场价值的淡漠使得企业对高质量审计的信息需求严重不足。 最后,我国事务所民事赔偿制度的不健全使得投资者缺乏对高质量
18、审计的保险需求。根据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虚假陈述提请诉讼有着许多苛刻的条件:(1)只有上市公司因财务报告虚假而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法院才予以受理该项诉讼;(2)不允许股东集体诉讼。考虑到诉讼成本,投资者几乎不可能从事务所获得因财务报表虚假陈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事务所对投资者的保险职能几乎事实上不存在。这样,事务所民事赔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使得投资者难以对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质量产生信任感,企业也缺乏对事务所的保险需求(张奇峰,2006a)。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盈利性组织,他们确保审计质量的动机主要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市场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其次,对审
19、计质量不合格的事务所的严厉惩罚。但是目前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匮乏使得事务所缺乏提高审计质量的激励,而对事务所的法律诉讼几乎不存在。这样,我国证券审计市场审计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审计失败时有发生。 总的来说,在这些影响独立审计市场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中,制约因素更居于主导方面。因此我国审计市场表现出市场集中度不高,区域分隔与市场分散比较明显的特征,审计师选择与审计定价的决策权更多地掌握在公司经理人与控股股东手中。 2控股股东性质和外部审计需求:国有股东的双重身份与激励匮乏 按照控股股东身份或性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可以分为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两类2。其中国有控股公司又可根据控股股东的身份进一步细分
20、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其中非经营性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主要为财政局等政府机构及其授权的投资机构,它们主要行使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其目标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不直接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而经营性国有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企业、企业集团或各种控股公司等生产经营性单位。不同身份的控股股东选择高质量审计师的成本与收益各异,其对审计师的影响也不一样,因此他们对外部审计需求会具有较大的差异。 (1)不同控股股东对审计师的影响力比较:国有控股股东的双重身份 众所周知,我国证券市场在20世纪90年代基本上采用了行政审批和计划额度相结合的证券发行制度。国有企业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基本上把持了上市额
21、度。对于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从初始上市到增发配股,上市公司的利益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得地方政府、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在争夺融资权方面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李增泉,2002)。陈晓、李静(2001)的研究发现,为了在资本市场争夺资源,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大面积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极大的扭曲了会计信息;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近一半的上市公司无法获得配股资格。 无论经营性的,还是非经营性的国有企业,其最终股权行使者都是政府,而审计师业务的开展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因为政府本身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代理人,审计关系成立的最终决策者;另一方面审计师业务的开
22、展还受到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可以预期,与非国有控股公司相比,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在确定审计师选择与报酬方面具有更大的话语权。但是不同审计师抵制来自公司控股股东(地方政府)的压力是不同的。由于高质量审计师在审计执业方面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在审计定价方面具有更大的谈判力量,因此高质量审计师对国有企业具有更大的披露制约作用。因此,从控股股东对审计师的影响力看,与非国有控股公司相比,国有控股公司将更不愿意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将付出更少的审计费用。 (2)不同控股股东来自高质量审计的收益比较:国有控股股东的激励匮乏 对于非经营的国有控股股东而言,来自高质量审计的监督收益更少,披露制约成本更大。这是因为:首先
23、,他们没有上市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而且他们所持的股票不能流通且难以转让,即使选择高质量审计师具有信号传递作用提升了公司市场价值,这种收益也难以转化为现金流,被自己掌握,反而有可能被升迁而失去对企业的控制3;其次,高质量审计师的独立性更能够抵抗住地方政府的压力,会让更多的不利于控股股东的信息被披露出来。相对来说,经营性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还能够从高质量的审计中获得监督收益、信号传递收益和附加的服务,增加企业市场价值,进而通过其他手段(如资金占用、资金转移等方式)转化为自身的私下收益(private benefits)。最后,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使得他们更容易获得外部资金,对独立审计的信
24、号需求也更少。这样,从聘任外部审计师的激励来看,非经营性国有控股公司更没有意愿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其支付的审计费用也最低。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1:公司选择高质量审计师的决策与第一大股东的国有身份负相关,而且这种负相关关系在非经营性国有控股公司中更为显著。 假设1-2:公司付出的审计费用与第一大股东的国有身份负相关,而且这种负相关关系在非经营性国有控股公司中更为显著。 4股权集中度与审计需求:激励效应和壕沟效应 对于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一直处于争议之中。持正面观点的认为,由于大股东在公司中投入较大份额的“赌注”,大股东有激励来收集信息、监督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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