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5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5卷.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5卷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5卷 第1卷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各项说法错误的是()。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D.单务合同中仍然存在对待给付义务答案:D解析:在单务合同中,仅有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因行政界线区划变化引起界址点号变更,应取消(),按新地籍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界址点号,并加盖“变更”字样印章A.原宗地界址点号B.宗地登记信息C.变更地籍调查表D.实地调查表答案:A解析: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宗地界址点号不变。因行政界线区划变化引起界址点号
2、变更,应取消原宗地界址点号,按新地籍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界址点号,并在原宗地界址点编号上加盖“变更”字样印章。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可以部分返还给甲E.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答案:A,B,C解析:丁应当返还从甲处和乙处继承原来属于甲的财产,
3、不是全部返还,对于从丙处继承的财产,也不能全部返还,因为丙的财产中仅含有部分甲的财产。戊仅返还从丙处取得的甲的财产。幸福园商品房小区的业主,对于其享有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业主对小区的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车库车位,除另有约定外,享有按份共有的权利B.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C.若某一业主将住房改为营业用房,应取得小区业主同意D.若某一业主私搭乱建,业主委员会有权制止答案:A,B,C解析:本题A选项中小区的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除另有约定外,应属于业主共有。该共有非按份共有,也非共同共有。对于车库车位,应区分情况。规划的车
4、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利用道路或者绿地改建的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本题B选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本题C选项业主将住房改为商业性用房,应取得本楼业主的同意而非小区业主的同意。本题D选项业主私搭乱建行为,业主委员会有权制止,该权利来源于公共相邻关系理论。本题正确选项为ABC。对土地权源证件进行审查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A.证件数量B.有无权源证件C.证件完整情况D.证件是否为原件而非复印件E.已提交证件效力答案:B,E解析:对土地权源证件进行的审查,主要是对有无权源证件和已提交证件效力等内容进行审查。土地登记机构审核时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土地申请人说明情况改正或
5、退回。对提交的证件是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土地登记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印鉴,对发现的疑点,不经处理核准,不能收存。物权的保护方法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之间的区别表现为()。A.物权保护方法适用民法关于物权的规定;债权保护方法则适用于民法关于债的规定B.物权保护方法只适用于对物权的侵害,不管侵害是否造成实际损失,权利人均可采取这种方法;而损害赔偿的保护方法既适用于对物权的侵害,又适用于对债权的侵害C.物权的保护方法,旨在恢复物权人对物权的客体享有完整的、排他的支配权利,从而使物权的内容得到实现;而损害赔偿的保护方法旨在补偿受害人因遭受不法侵害而遭受的财产损失D.保护物权时,应当首先考虑适用
6、债权的保护方法,只有当债权的保护方法不能适用时,才适用物权的保护方法E.一般来说,债权保护方法更能充分地保护物权人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答案:A,B,C解析:一般来说,物权保护方法更能充分地保护物权人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因此在具体运用以上方法时,应当首先考虑适用物权的保护方法。只有当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适用时,才适用债权的保护方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有效期申请,在()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A.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B.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C.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D.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
7、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5卷 第2卷关于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军队等使用国有土地的情况,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国家确定的保留或地方代管的军事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军队,现由其他单位使用的,可依照有关规定确定为他项权利B.经国家批准撤消的军事设施,其土地使用权依照有关规定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并重新确定使用权C.依法接受、征用、划拨的铁路线路用地及
8、其他铁路设计用地,现仍由铁路单位使用的,其使用权确定给铁路单位D.铁路线路路基两侧依法取得使用权的保护用地,为了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可以再确定给所在地的农民集体E.原由铁路、公路使用的土地,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之前,已经转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除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应当退还的外,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答案:A,B,C,E解析:铁路线路路基两侧依法取得使用权的保护用地,使用权确定给铁路单位。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最终由()作出处理决定。A.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B.同级人民政府C.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D.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同级人民政府共同答
9、案:B解析: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由其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准确测定宗地的()是管理土地产权的基本保证。A.界址点B.形状C.地类界线D.面积 答案:A解析:界址点测量是地籍测量的核心,界址点测量精度是反映地籍调查成果质量的重要标准,准确测定宗地界址点是管理土地产权的基本保证。没收的对象为()。A.地主及官僚资本的土地B.集体的土地C.个人的土地D.农民的土地答案:A解析:在适用对象上,没收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地主及官僚资本的土地,下列情况中应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
10、包括()。A.甲对乙称自己为丙之代理人,代丙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询问丙时丙未作表态B.李某并无代理权,但以王某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王某事后表示拒绝C.甲公司借用乙公司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当事人为乙公司和丙公司D.陈某持有甲公司授权书,但授权书中未标明有效时间,现陈某之代理权已终止,但仍以甲公司之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授权书的授权范围E.甲对丙说,乙是自己的代理人,丙遂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但实际上甲并没有授权乙答案:A,C,D,E解析:ACDE四项均属表见代理,即代理人虽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已终止,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11、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为被代理人之代理人的,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以()为标准,行政程序可分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A.行政程序的适用范围B.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C.是否有明确法律规定D.行政效能的差异答案:B解析:以行政程序所规范的行政行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为标准,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而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则是不特定的。这一区分的意义在于:违反不同性质的程序,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适用不同的法律救济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法。A.设定B.实施C.设定和实施D.种类和实施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
12、设定和实施行为适用本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5卷 第3卷关于农村土地调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我国基本农田划定已全部落实到地块B.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通常分为图斑和线状地物两张表C.农村土地调查记录表填写时,所有的图斑和线状地物均应填写D.农村土地调查记录表中耕地类型仅填写梯田,用T表示;耕地为坡地的不用填写E.地物补测中,补测的地物点相对邻近明显地物点距离中误差,平地、丘陵地不得大于图上0.5mm,山地不得大于图上1.0mm答案:A,C解析:A项,我国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分为三种,一种为基本农田
13、已落实到地块;一种为基本农田只落实到保护区;一种为基本农田只有耕地的比例数;C项,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只填写调查底图无法完整表示内容的图斑和线状地物,以及补测地物,其他能在调查底图上表示清楚的图斑和线状地物,视情况填写。下列关于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的说法,错误的是()。A.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登记人员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时审核的一般文件B.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登记人员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时审核的重点C.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依据D.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权利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作用变更的要件答案:A解析: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权利人向土
14、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要件,是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依据,因此也是土地登记人员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时审核的重点。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D.乙
15、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答案:A解析:重复抵押,而抵押权均未登记时,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乙可受偿9000(6000/10000)=5400(元);丙可受偿9000(4000/10000)=3600(元)。下列属于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有()。A.主任科员B.副乡长C.调研员D.巡视员E.副科长答案:B,E解析:领导职务公务员是指在一定的领导职位上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也就是平常俗称的带“长”字的行政官员,例如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正副部长、正副省长、正副市长、正副司长、正副局长、正副厅长、正副县长、正副处长、正副科长、正副镇长、正副乡长等;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是指担任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
16、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等职务的公务员。系统维护功能中,业务流程定义包括()。A.表格定义B.角色定义C.数据定义D.工作流定义E.工作时限定义答案:A,B,D解析:系统维护功能中,业务流程定义包括用户(角色)定义、表格定义、工作流定义和权限定义。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洋纺织厂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并且立即执行。大洋纺织厂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该决定被维持。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洋纺织厂提出上诉,在第二审中才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二审法院认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违法的。那么,它应作出怎样的判决呢?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17、( )A.撤销一审判决,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洋纺织厂进行赔偿B.撤销一审判决,对赔偿请求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通知大洋纺织厂另行起诉C.撤销一审判决,对赔偿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只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D.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大洋纺织厂诉讼请求答案:A,C,D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裁判。根据行诉解释第109条第6款的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诉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AC项错误。由于该处罚不存在不宜撤销的特殊情况,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的规定,撤销行政处罚。所以D项错误。首级地籍控制网的精度,要保证四等以
18、下各等级控制点相对于上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cm。A.1B.3C.4D.5答案:D解析:首级地籍控制网的精度,要能保证四等网中最弱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以及四等以下各等级控制点相对于上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5cm。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5卷 第4卷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E.甲与乙签订一份赠与合
19、同,约定如果乙生病,就将电脑赠与他答案:B,D,E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应明确的内容包括()。A.土地登记代理的权限B.土地登记代理人姓名C.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名称D.土地权属状况E.土地登记代理的内容答案:A,B,C,E解析:委托书是建立委托法律关系、开展土地登记代理的必备要件,是土地登记部门审核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委托书主要应明确的内容有:委托人名称或姓名;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名称;土地登记代理人姓名;土地登记代理
20、的内容;土地登记代理的权限。有一矩形宗地,宗地界址点J1(7,1)、J2(3,4),界址边长J2J312,J2J413,则宗地的面积为()。A.30B.60C.78D.156答案:B解析:坐标法面积的计算公式为:画出四点的位置关系可发现矩形宗地的两边长为12和5,所以宗地的面积为60(125)。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本质上是对地籍数据进行()的过程。A.采集B.管理C.分析D.处理E.表达答案:A,B,C,E解析: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就是信息或数据按一定方式流动的过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本质上就是对地籍数据进行采集、管理、分析和表达的过程。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A.主合同与从合
21、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是相互依附的B.从合同完全依附于主合同,没有任何独立性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叠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可以重叠E.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的主从地位是绝对的答案:A,B,D,E解析: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存在依附关系,但并不是相互依附关系,主合同并不依附于从合同;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但并非没有独立性,如保证合同可以有独立的消灭原因;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一样的,也可以是不一样的,前者如主合同与债务人作为抵押人的抵押合同,后者如主合同与保证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分类只有在有关联
22、的几个合同之间才能进行,相互没有关联的合同之间是不能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为单位组织进行。A.市、县B.辖区C.街坊D.宗地答案:A解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市、县为单位组织进行。申报范围是全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独立工矿及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申报者是申报范围内一切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张某是河沟村民,1983年村里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分给他2亩责任田,但是一直没有给他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2022年村里准备在张某的责任田上建村办企业,张某不同意,村集体认为张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对该土地不享有使用权,无权
23、拒绝,强行在该土地上建起厂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张某没有该证书,就表明没有使用权B.张某虽然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已经耕种该土地达26年,应当承认其土地使用权C.村集体是土地所有权人,有权在该土地上建厂D.村集体可以征收张某的土地答案:B解析:本题中,虽然张某并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已经耕种土地达26年之久,属于事实上的使用行为,应当确认张某对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村集体在土地上建厂,不得侵害张某的合法权益,同时,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村集体在耕地上建厂房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征收属于国家行为,只有国家根据公共利益才能够征收集体土
24、地,集体没有权力征收。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5卷 第5卷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其注册登记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在“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栏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条款上加盖()印章。A.终止B.变更C.取消D.注销答案:D解析:没有试题分析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A.土地使用者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有共有人同意的证明B.抵押贷款终止期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期限间没有必然联系C.土地使用者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有房屋所有权证D.土地使用者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只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合同即可E.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应经股份制企业董事会
25、同意答案:A,C,E解析:B项,抵押贷款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期限;D项,土地使用者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有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的证明。下列可以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受让对象的有()。A.境内公司B.境外公司C.私营企业D.合资企业E.国家机关答案:A,B,C,D解析:国家机关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甲为某村村民,因建房而向邻居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将自己承包的三亩土地及地上的农作物抵押给乙。后还款期限届满,甲无力还款,乙向人民法院请求将土地及土地上农作物优先受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抵押合同有效B.该抵押合同无效C.该抵押合同
26、中涉及小麦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D.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的五亩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答案:C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下列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的变更登记的描述中,正确的有()。A.申请人应该是划拨国有土地受让者B.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15天内申请变更登记C.申请人应当提交原国有土地使用证D.申请人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E.申请人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缴纳凭证答案:C,D,E解析:申请人仍然是划拔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30
27、天内申请变更登记。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仅甲有探望权B.甲、甲的父母均有探望权C.乙若拒绝甲探望女儿,则丧失抚养权D.甲若不给付抚养费,乙可以剥夺甲的探望权答案:A解析: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不能被剥夺,但可以被中止,中止探望权的唯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关系恶化,或者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A.商业B.娱乐C.商品住宅D.旅游E.公共事业答案:A,B,C,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设立公共事业使用权的,可以采取划拨的方式取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