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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商银行小微企业 工作总结第1篇: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自评报告 *农商银业银行 关于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信贷资金更多的流向小微企业,根据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我行成立了由总行行长*同志为组长,计划信贷部*同志为成员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自评小组,根据小微企业信贷政策规定,对我行实施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2022年度,我行各项贷款同比增速为*,其中涉农贷款同比增速*,比各项贷款增速多*,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为*,比各项贷款增速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万元,企业户数*户,较同
2、期增加*万元,户数增加*户,极大的支持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推动小微企业信贷所作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1、创新服务品牌,实施个性化服务。 积极创新服务品牌,开发和创新金融新产品,满足客户个性化融资需求,提升差别化服务竞争能力。*农商银行以“风险可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为指导思想,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市场调研,选定目标市场,细分客户群体,着力开发了“林权抵押、机械设备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住宅抵押、社团贷款 系列融资产品”,为小微企业融资贷款开通“绿色通道”,满足了多层次、多结构小微企业客户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根据小微企业“短
3、、频、快”的融资特点,对有相应资产提供担保和经农商行评级授信的小微企业,推行“最高额抵押担保”方式,采取“一次担保抵押、总额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办法,给予信贷支持;建立灵活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为小微企业“量体裁衣”。为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风险程度,从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等方面综合分析,灵活合理地确定贷款利率,适当减轻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 2、创新工作机制,推行“阳光信贷”。 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农商银行创新了信贷审查决策机制,大力推行“阳光信贷”,公开业务操作流程和办贷程序,公开监督部门电话,实行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程序和时间的承诺制度。只要企业提供
4、的手续齐全,将贷款的每一个审批环节和需要等候的最长时间承诺于客户,客户在充分了解贷款程序的同时,对具体办理人员进行监督。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快受理、快审查、快投放”,平均审批时间不超过15天;推行了“精细化”服务,实行信贷员“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简化了办贷流程,适度下放了信贷审批权,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信贷服务;开展信贷“窗口”指导服务,设立业务咨询台,义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让小微企业了解信贷流程和产品,科学选择信贷产品。 3、创新营销手段,推行全员营销。 根据小微企业缺资金“求贷无路”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贷营销思路,推行了走出去、请进来的上门营销模式,开展全员推
5、介信贷活动,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采取挂片领导负责,信贷人员进社区、进企业,客户经理进商户、进农户的形式,大张旗鼓开展为小微企业“送信息、送资金”活动。 4、创新管理方式,实行动态考评。 总行制定了大额贷款管理办法,完善了小微企业客户考评体系,根据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市场潜力、盈利状况,建立了小微企业“黄金客户”库,对小微企业 “进步度” 进行定期考核,大力培植小微企业客户群体。推行优质信贷服务,对“黄金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审批简化”信贷服务,让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服务。 5、适时调控,支持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在积极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过程中,我行实施”有保有压、稳进快退”的信贷策略,立足于创新
6、、方便于管理、优化于结构,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信贷结构调整的机遇,用足用好信贷规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信誉度高、有效益的小微企业大力扶持,对“两高一剩”等有违产业政策、有悖于节能减排要求的小微企业贷款及时退出,腾出更多的信贷计划和可用规模,投入到农业龙头企业中去,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取得的成效 1、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得到满足。“贷款难”的核心是“门槛高”。由于开办了多种金融新品种,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过去没有房产抵 押担保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现在只要生产正常、信用良好都能或多或少取得贷款,方便了广大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2、减轻企业负担,打造了核心客户群体
7、。“阳光信贷”实施后,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水平总体得到降低。同时,由于贷款可以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对比过去固定的借款时限,减少了贷款的占用时间,降低了企业的利息支出,搭建了社企良性互动的交流平台,诚实守信、互利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得以建立。 3、发展了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通过大力扶持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特别是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发展巩固根基。同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形成了以地区资源为依托、以公司带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模式,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良性循环,推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4、农商
8、行、小微企业关系进一步紧密,实现双赢。农信社信贷资金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后劲,有力地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了企业增收、信用增效、县域经济发展“三赢”的发展目标。 二、支持小微企业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 1、企业的评级授信工作难。 由于众多的企业都是个体私营性质,企业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且很多的小微企业不单独生产某一品种,评级数据无法采集,且数据 采集表内容多,填写的数据难以取信,上级监管部门对评级授信要求较高,农商行对小微企业数据采集困难多,时间长,人员少,评级授信工作难。 (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创建信用环境,强化约束
9、机制。增强小微企业诚实守信观念,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让小微企业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只有讲信用,企业才会得到发展,要把自身信用当作无形资产来看待,定期向农商行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在方便小微企业取得贷款、严格明确贷款责任的基础上农商行对现行的信用企业贷款审批程序可参照农户小额授信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进行简化。开展个人信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和社区信用评价、失信惩罚机制,积极配合人行、银监办加大打击小微企业逃废债务的力度,强化对不良客户的监管约束机制,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政府、司法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农商银行维护债权,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抵贷资产处置,加大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增加企
10、业贷款违约成本,遏制违约发生。 2、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体系,解决担保难的问题。一方面发展互相担保,小微企业集资组建互相担保基金会,将基金存入参与担保基金的农商银行,小微企业可取得总额高于存款金额数倍的贷款。另一方面可建立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公司,公司实行自主经营,为交纳了担保基金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改善其金融环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用辅助制度,对相关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提供再担保,从根本上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抗 风险能力,共同打造诚信金融,确保信用社与小微企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实现社会双赢。 3、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化
11、解历史包袱,确保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4、构建和谐的发展环境。建立税收、行政性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降低抵押物评估登记收费标准。构建新型的政、银、企关系,加强三者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金融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三、2022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思路 (一)拓宽贷款渠道,优化客户结构,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模式。对于城区、大集镇个私企业、高效特色农业和养殖业以及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业,在有效抵押手续的前提下,扩大授信额度,加大营销力度,对客户全部以授信的方式发放贷款,不但要方便客户,而且要防控风险。 (二)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不断丰富订
12、单农业贷款。我行组织辖内各支行大力推行以“公司+农户+农信社”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满足当地农民发展生产的需求。为县域“三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农商行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 第2篇: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自评报告 *农商银业银行 关于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信贷资金更多的流向小微企业,根据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我行成立了由总行行长*同志为组长,计划信贷部*同志为成员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自评小组,根据小微企业信贷政策规定,对我行实施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效果进行了综合
13、评价,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2022年度,我行各项贷款同比增速为*,其中涉农贷款同比增速*,比各项贷款增速多*,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为*,比各项贷款增速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万元,企业户数*户,较同期增加*万元,户数增加*户,极大的支持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推动小微企业信贷所作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1、创新服务品牌,实施个性化服务。 积极创新服务品牌,开发和创新金融新产品,满足客户个性化融资需求,提升差别化服务竞争能力。*农商银行以“风险可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为指导思想,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市场调研,选定目标市场
14、,细分客户群体,着力开发了“林权抵押、机械设备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住宅抵押、社团贷款 1 系列融资产品”,为小微企业融资贷款开通“绿色通道”,满足了多层次、多结构小微企业客户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根据小微企业“短、频、快”的融资特点,对有相应资产提供担保和经农商行评级授信的小微企业,推行“最高额抵押担保”方式,采取“一次担保抵押、总额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办法,给予信贷支持;建立灵活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为小微企业“量体裁衣”。为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风险程度,从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等方面综合分析,灵活合理地确定贷款利率,适当减轻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
15、 2、创新工作机制,推行“阳光信贷”。 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农商银行创新了信贷审查决策机制,大力推行“阳光信贷”,公开业务操作流程和办贷程序,公开监督部门电话,实行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程序和时间的承诺制度。只要企业提供的手续齐全,将贷款的每一个审批环节和需要等候的最长时间承诺于客户,客户在充分了解贷款程序的同时,对具体办理人员进行监督。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快受理、快审查、快投放”,平均审批时间不超过15天;推行了“精细化”服务,实行信贷员“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简化了办贷流程,适度下放了信贷审批权,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信贷服务;开展信贷“窗口”指导服务,
16、设立业务咨询台,义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让小微企业了解信贷流程和产品,科学选择信贷产品。 3、创新营销手段,推行全员营销。 2 根据小微企业缺资金“求贷无路”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贷营销思路,推行了走出去、请进来的上门营销模式,开展全员推介信贷活动,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采取挂片领导负责,信贷人员进社区、进企业,客户经理进商户、进农户的形式,大张旗鼓开展为小微企业“送信息、送资金”活动。 4、创新管理方式,实行动态考评。 总行制定了大额贷款管理办法,完善了小微企业客户考评体系,根据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市场潜力、盈利状况,建立了小微企业“黄金客户”库,对小微企业 “进步度” 进行定期考核,大力培植
17、小微企业客户群体。推行优质信贷服务,对“黄金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审批简化”信贷服务,让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服务。 5、适时调控,支持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在积极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过程中,我行实施”有保有压、稳进快退”的信贷策略,立足于创新、方便于管理、优化于结构,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信贷结构调整的机遇,用足用好信贷规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信誉度高、有效益的小微企业大力扶持,对“两高一剩”等有违产业政策、有悖于节能减排要求的小微企业贷款及时退出,腾出更多的信贷计划和可用规模,投入到农业龙头企业中去,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取得的成效 1、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得到满足。“贷款难
18、”的核心是“门槛高”。由于开办了多种金融新品种,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过去没有房产抵 3 押担保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现在只要生产正常、信用良好都能或多或少取得贷款,方便了广大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2、减轻企业负担,打造了核心客户群体。“阳光信贷”实施后,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水平总体得到降低。同时,由于贷款可以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对比过去固定的借款时限,减少了贷款的占用时间,降低了企业的利息支出,搭建了社企良性互动的交流平台,诚实守信、互利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得以建立。 3、发展了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通过大力扶持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特别是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小微企
19、业,为小微企业发展巩固根基。同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形成了以地区资源为依托、以公司带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模式,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良性循环,推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4、农商行、小微企业关系进一步紧密,实现双赢。农信社信贷资金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后劲,有力地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了企业增收、信用增效、县域经济发展“三赢”的发展目标。 二、支持小微企业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 1、企业的评级授信工作难。 由于众多的企业都是个体私营性质,企业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且很多的
20、小微企业不单独生产某一品种,评级数据无法采集,且数据 4 采集表内容多,填写的数据难以取信,上级监管部门对评级授信要求较高,农商行对小微企业数据采集困难多,时间长,人员少,评级授信工作难。 (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创建信用环境,强化约束机制。增强小微企业诚实守信观念,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让小微企业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只有讲信用,企业才会得到发展,要把自身信用当作无形资产来看待,定期向农商行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在方便小微企业取得贷款、严格明确贷款责任的基础上农商行对现行的信用企业贷款审批程序可参照农户小额授信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进行简化。开展个人信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
21、个人信用和社区信用评价、失信惩罚机制,积极配合人行、银监办加大打击小微企业逃废债务的力度,强化对不良客户的监管约束机制,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政府、司法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农商银行维护债权,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抵贷资产处置,加大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增加企业贷款违约成本,遏制违约发生。 2、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体系,解决担保难的问题。一方面发展互相担保,小微企业集资组建互相担保基金会,将基金存入参与担保基金的农商银行,小微企业可取得总额高于存款金额数倍的贷款。另一方面可建立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公司,公司实行自主经营,为交纳了担保基金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改善其金融环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与之相适
22、应的信用辅助制度,对相关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提供再担保,从根本上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抗 5 风险能力,共同打造诚信金融,确保信用社与小微企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实现社会双赢。 3、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化解历史包袱,确保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4、构建和谐的发展环境。建立税收、行政性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降低抵押物评估登记收费标准。构建新型的政、银、企关系,加强三者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金融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三、2022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思路 (一)拓宽贷款渠道,优化客户结
23、构,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模式。对于城区、大集镇个私企业、高效特色农业和养殖业以及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业,在有效抵押手续的前提下,扩大授信额度,加大营销力度,对客户全部以授信的方式发放贷款,不但要方便客户,而且要防控风险。 (二)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不断丰富订单农业贷款。我行组织辖内各支行大力推行以“公司+农户+农信社”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满足当地农民发展生产的需求。为县域“三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农商行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 6 第3篇: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实施方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
24、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依靠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2236号)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结合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续贷是指向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符合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而申请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时,需在贷款到期1个月前
25、向经办支行主动提出申请,经办行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按照我行小微企业相关信贷制度规定,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 第四条 续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办行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 1依法合规经营; 2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 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 4抵押品和担保物没有变化; 5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 6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业务往来资金通过我行账户结算; 7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贷款调查。凡续贷贷款必须落实双人实地调查、面谈面签制度。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
26、和续贷调查报告A、B角客户经理应签字确认,对其真实性负责。支行行长为直接调查主责任人,对经办的续贷贷款业务负调查管理责任。 第六条 资料采集。小微企业续贷资料可从简,对有效相关证件等资料客户经理可实行与原件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对申请、决议等文件资料按照新贷款一样办理。 第七条 担保方式。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各经办行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担保方式(原则上保持原担保、抵押方式不变;必要时采用新的担保、抵押方式的,须经总行认可同意),并要求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作补充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须出具融资性担保公司书面同意续贷意见。担保方式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7、、金融规章和我行有关规定,确保续贷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 贷款期限。小微企业续贷期限应当根据小微企业生. 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 贷款用途。续贷贷款用途可用于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营项目或改变贷款用途。 第十条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正常经营投资活动所需资金的合理范围、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方式等综合确定,原则上续贷贷款额度不超过原贷款额度。 第十一条 利率定价。小微企业续贷利率定价比照小企业正常贷款定价确定。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为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可采用按季付息到期一次
28、偿清贷款本金、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等灵活的还款方式。 第十三条 审查审批。续贷贷款审查审批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及其他信贷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续贷签约。小微企业续贷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担保类贷款签订新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应手工特别约定:此笔贷款用途为续贷资金),签订合同必须在总行相关信贷部门落实双人面签手续。 第十五条 续贷发放。相关合同经审核签订完毕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或保证担保手续后,经有权审批部门电子审批,可办理续贷贷款发放手续。 第十六条 资金划转。放款操作人员根据放款申请书将贷款. 资金直接划转续贷人指定的账户,用于归还我行贷款。 第十七条 资料归档。放款操作人员将续贷
29、档案交有关人员保管,其中抵押权利证明、保险单据整理后需将实物移交保管人员入库保管,续贷资料、借款合同等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八条 风险识别。对续贷贷款各经办行应当多渠道掌握小微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对外融资与担保情况、关联关系以及企业个人资信等信息,客观准确判断和识别小微企业风险状况,防止小微企业利用续贷隐瞒真实经营与财务状况或者短贷长用、改变贷款用途。 第十九条 清理分类。经办行要根据客户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贷款质量、信用记录等情况对小微企业存量客户进行清理分类。对经营前景严重恶化的存量客户,要制定监管维护措施或退出计划。对列入退出计划的客户,要锁定目标,明确责任,分期分批,择机退出。 第
30、二十条 风险分类。经办行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严格按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基本原则、分类标准,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正常营业收入、信用评级以及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的分险风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为正常类。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经办行要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在信贷系统中单独标识续贷贷款(系统支持下),建立对续贷业务的监测分析机制,提高对续贷贷款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通过续贷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掩盖贷款的真实风险. 状况。 第二十二条 风险管控。总行风险管理部应加强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建立小微企业续贷台账监测分析机制,提高对续贷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通过续贷
31、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掩盖贷款的真实风险状况;及时开展续贷业务的违规问责,切实提高客户经理的风险意识。 第二十三条 贷后检查。支行行长要督促A、B角客户经理要切实加大对续贷贷款的贷后管理力度,应于贷款发放后十日内进行贷后实地调查回访一次,以后每季度至少进行贷后实地检查1次,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状况,按季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对续贷的小微企业情况发生变化危及信贷资金安全时,及时上报总行相关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不良贷款管理。经办行要建立并落实不良贷款监控台账,支行行长为清收第一责任人,贷款清收责任人与续贷人须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掌握续贷小微企业经营及收入变化情况
32、,在法定程序内完成还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第4篇: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实施方案 *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 业倒贷(依靠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 业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完 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银监发 202236 号)及 *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 企业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结合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续贷是指向流动
33、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 仍有融资需求, 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 在符合借款条件, 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 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而申请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时,需在贷款到期 1 个月前 允许小 向经办支行主动提出申请,经办行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 求,按照我行小微企业相关信贷制度规定, 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 第四条 续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办行审核 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 1依法合规经营; 2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 1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 4抵押品
34、和担保物没有变化; 5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 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 6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业务往来资金通过我行账户结算; 7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贷款调查。凡续贷贷款必须落实双人实地调查、面 谈面签制度。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续贷调查报告 A、B 角客户 经理应签字确认, 对其真实性负责。 支行行长为直接调查主责任 人,对经办的续贷贷款业务负调查管理责任。 第六条 资料采集。小微企业续贷资料可从简,对有效相关 证件等资料客户经理可实行与原件核对, 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对 申请、决议等文件资料按照新贷款一样办理。 第七条 担保方式。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各经办行根据借
35、款人 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担保方式 (原则上保持原担保、抵押 方式不变;必要时采用新的担保、抵押方式的,须经总行认可同 意),并要求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作补充担保。 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 须出具融资性担保公 司书面同意续贷意见。担保方式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 规章和我行有关规定, 确保续贷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 性。 第八条 贷款期限。小微企业续贷期限应当根据小微企业生 2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小微企业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 贷款用途。续贷贷款用途可用于生产经营,不得用 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
36、营项目或改变贷款用途。 第十条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正常经营投资活动所需 资金的合理范围、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方式等综合确定,原 则上续贷贷款额度不超过原贷款额度。 第十一条 利率定价。小微企业续贷利率定价比照小企业正 常贷款定价确定。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为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可采用按 季付息到期一次偿清贷款本金、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等灵活的还款 方式。 第十三条 审查审批。续贷贷款审查审批按照 业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及其他信贷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续贷签约。小微企业续贷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担保类贷款签订新的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中应手工特别约定: 此 笔贷款用途为续贷资金) ,签订
37、合同必须在总行相关信贷部门落 实双人面签手续。 第十五条 续贷发放。相关合同经审核签订完毕并办理相关 抵押登记或保证担保手续后, 经有权审批部门电子审批, 可办理 续贷贷款发放手续。 第十六条 资金划转。放款操作人员根据放款申请书将贷款 3* 农村商 资金直接划转续贷人指定的账户,用于归还我行贷款。 第十七条 资料归档。放款操作人员将续贷档案交有关人员 保管, 其中抵押权利证明、保险单据整理后需将实物移交保管人 员入库保管,续贷资料、借款合同等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八条 风险识别。对续贷贷款各经办行应当多渠道掌握 小微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对外融资与担保情况、关联关系以及 企业个人资信等信息
38、,客观准确判断和识别小微企业风险状况, 防止小微企业利用续贷隐瞒真实经营与财务状况或者短贷长用、改变贷款用途。 第十九条 清理分类。经办行要根据客户经营状况、发展前 景、贷款质量、信用记录等情况对小微企业存量客户进行清理分 类。对经营前景严重恶化的存量客户, 要制定监管维护措施或退 出计划。对列入退出计划的客户,要锁定目标,明确责任,分期 分批,择机退出。 第二十条 风险分类。经办行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严格 按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基本原则、分类标准, 充分考虑借款人的 还款能力、正常营业收入、信用评级以及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 贷款的分险风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为正常类。 第二十一条 内部
39、控制。经办行要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 制,在信贷系统中单独标识续贷贷款(系统支持下) ,建立对续 贷业务的监测分析机制, 提高对续贷贷款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 率,防止通过续贷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 4掩盖贷款的真实风险 状况。 第二十二条 风险管控。总行风险管理部应加强小微企业续 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建立小微企业续贷台账监测分析机制, 提高对续贷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 防止通过续贷人为操纵贷 款风险分类, 掩盖贷款的真实风险状况; 及时开展续贷业务的违 规问责,切实提高客户经理的风险意识。 第二十三条 贷后检查。 支行行长要督促 A、B角客户经理要 切实加大对续贷贷款的贷后管理力度, 应于
40、贷款发放后十日内进 行贷后实地调查回访一次,以后每季度至少进行贷后实地检查 次,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状况,按季做 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对续贷的小微企业情况发生变化危及信 贷资金安全时,及时上报总行相关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不良贷款管理。经办行要建立并落实不良贷款 监控台账, 支行行长为清收第一责任人, 贷款清收责任人与续贷 人须保持经常性联系, 随时掌握续贷小微企业经营及收入变化情 况,在法定程序内完成还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 * 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 5 第5篇:农商银行小微业务发展调研 农商银行小
41、微业务发展调研 农商银行本着“立足社区、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宗旨,结合市域经济发展特点及本行实际,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率先推出小微贷款业务,着力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小微业务总体情况 截至年底,小微贷款共发放676笔,累计发放1.18亿元,贷款余额9855万元。 (一)小微贷款定位 小微贷款是以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业主为借款主体,以个人经营收入及家庭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贷款额度为5千元至50万元、期限为3个月至2年,无需抵质押的经营性保证贷款。 小微贷款的目标客户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具备三个月以上经营历史的个体
42、工商户和微小企业。从我行小微贷款客户的所属行业分布来看,小微贷款投放主要集中在副食批发、零售、五金建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 (二)小微贷款专营体系 年初,农商银行设立微贷业务部(现小微业务部),将原有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研发、营销等职能和相应的决策权集中,实行集约经营、专营管理。小微业务部内设营销管理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年先后设立了渝水、城南、城北、新钢和分宜5个营销片区,年增设了高新、仙女湖2个营销片区。由小微业务部派 驻客户经理团队到各支行开展小微贷款业务。 (三)小微贷款业务特点 1、处理时效快。小微贷款是劳动密集型的信贷业务,针对小微贷款客户资金需求“短、频、小”等特点,
43、应用可不断复制的信贷分析技术,提高分析效率,从而降低贷款成本。每个业务处理环节都有时效规定,以效率为生命,满足客户资金需求 2、准入门槛低。小微贷款采取保证人担保的方式,不需要客户提供抵押品,且实际经营期限满三个月即可(申请金额10万以上需经营期限一年以上)。 3、开展营销主动。主动营销是小微贷款与传统信贷业务最大的区别之一。小微贷款业务要求客户经理根据所在市场区域,主动开展上门营销进行陌生拜访,走访各类型潜在客户,了解资金需求与行业特点。客户经理每人每周必须有一定量以上的营销时间和营销户数,不允许等客上门。同时,小微贷款注重多种营销手段的有机结合,如短信营销、行业营销、媒体营销、口碑营销等,
44、达到综合性的营销成效。 4、贷款调查真实。小微贷款调查以“实地眼见、审慎保守”为基本原则,首先了解客户基本信息,通过偏差分析了解客户的社会成熟度,即“软信息”。其次客户经理必须在客户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真实经营信息,并要求提供相应凭证予以核实,并拍照存档。通过现场汇总调查信息,进行逻辑检验、交叉检验,只有情况基本相符,实地调查才完整结束,并由客户经理自行编制资产负债表 等,确保调查的真实性。 5、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小微贷款以客户的正常经营所形成的、可支配的真实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客户经理通过实地调查,根据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分析其现金流和偿债能力,从而确定其是否符合贷款标准,改变了
45、传统信贷业务对抵押品的过分依赖的情况,以确保客户具有实际偿债能力。 6、贷后监控严谨。小微贷款要求客户经理在贷款发放后15天内必须落实贷款用途,并定期实地回访客户,监控其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客户异常情况。注重监控贷款具体用途和去向。改变了传统贷款重贷前、轻贷后的做法。在关注客户经营情况的同时,建立起与客户良性互动,提高客户的还款意识,增强信用观念并持续进行拓展营销。 7、强大IT技术支撑。小微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同时贷款各环节都有时效规定,如营销统计、工作进度、客户还款提醒、风险预警提示等。在强大IT技术的支撑下,系统处理代替人工进行预警、记录、分析、统计等工作,节约了成本,降低了风险。 (四)小微贷款的工作成效 1、满足小型微型企资金需求。小微贷款业务是面向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的贷款,在国家宏观政策趋紧而“求贷无门”的情况下,我行及时推出的小微贷款业务,满足了这部分客户群体的信贷需求。 据统计,截至年6月底与农商银行建立小微信贷业务的133位客户中,有120位客户是第一次获得金融机构的正规金融服务。根据贷后监控及续贷的情况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