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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标准化法概况一、标准化法概况 标准化法于标准化法于1988年年12月月29日第日第7届全国人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1989年年4月月1日起实日起实施,共分五章二十六条。施,共分五章二十六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的宗旨、调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的宗旨、调整范围、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管理体制。整范围、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管理体制。第二章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主要规定了我国标准标准的制定:主要规定了我国标准的体制、制定部门、制定原则和程序。的体制、制定部门、制定原则和程序。第三章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主要规定了标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主要规定了标准
2、实施的要求、监督机关、检验机构的设立准实施的要求、监督机关、检验机构的设立和标准争议的处理。和标准争议的处理。2 第四章第四章 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几种标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几种标准化违法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准化违法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规定了标准化法实施条附则:规定了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制定机关、标准化法的生效日期。例的制定机关、标准化法的生效日期。3 二、标准化法的基本特征二、标准化法的基本特征 标准化法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标准化法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是我国长期以来标准化工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是我国长期以来标准化工作的经验总结,其主要特征
3、有如下几点:作的经验总结,其主要特征有如下几点:1改变了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改变了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标准化法颁布以前,我国的标准是单一的标准化法颁布以前,我国的标准是单一的标准,都是强制性的标准,标准,都是强制性的标准,1979年国务院颁年国务院颁布的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布的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标准一经颁布,标准一经颁布,就是技术法规就是技术法规。这种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是。这种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与市场经济体制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相适应。标准化法把标准划分为强制性与推荐性两标准化法把标准划分为强制性与推荐性两大类。大类。4 2下放
4、了企业标准的审批权下放了企业标准的审批权 企业标准不再审批,只需备案,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标准不再审批,只需备案,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用户需求,制定自己的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用户需求,制定自己的产品标准。品标准。明确了地方标准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地方标准的法律地位 增加了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补增加了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补充,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充,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4把采用国际标准放到突出的位置把采用国际标准放到突出的位置 这是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便于克服国际间贸易这是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便于克服国际间贸易技术壁垒,扩大对外出口,发展外贸
5、经济,同时也技术壁垒,扩大对外出口,发展外贸经济,同时也提高我国标准制定水平,尽快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标准制定水平,尽快与国际接轨。5明确规定了国家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明确规定了国家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是提高产品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是提高产品信誉的手段。信誉的手段。5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5条)条)一、立法的宗旨一、立法的宗旨 第一条:第一条: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6、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二、制定标准的范围二、制定标准的范围 标准化法规定五个方面,标准化法实标准化法规定五个方面,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增加两个方面,共七个方面。施条例增加两个方面,共七个方面。(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者安全、卫生要求;6(国家采标管理办法规定,采标程度只有等同和修国家采标管理办法规定,采标程度只有等同和修改,非等效只表明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有对改,非等效只表明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有对应关系。应关系。)采标的方法:等同采用(采标
7、的方法:等同采用(IDT)和修改采用)和修改采用(MOD)四、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制四、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分级负责五、标准化法调整范围(效力范围)五、标准化法调整范围(效力范围)(一)时间效力(一)时间效力 生效时间:生效时间:1989年年4月月1日日 时效时间:未规定时效时间:未规定 溯及既往效力:无溯及既往效力溯及既往效力:无溯及既往效力 9(二)空间效力:(二)空间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三)对人的效力:自然人、法人和有关组织。(三)对人的效力:自然人、法人和有关组织。第二章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制定一、标准的体制一、标准的体制(6、7条
8、)条)标准体制是指标准体系可分为哪些种类以标准体制是指标准体系可分为哪些种类以及各种类标准之间相互连接、相互依存、相及各种类标准之间相互连接、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内在联系。具体是指标准的分级与互制约的内在联系。具体是指标准的分级与标准性质的总称。标准性质的总称。我国采用的标准体制是:我国采用的标准体制是: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之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之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并存的标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并存的标准体制。准体制。10(一)标准的级别(一)标准的级别 按标准制定部门和适用范围的不同,标准分按标准制定部门和适用范围的不同,标准分为四级,
9、即:为四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的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在全国某个行业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企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企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
10、制定的标准。这里仅指企业产品标准。的标准。这里仅指企业产品标准。11企业标准有两种情况:企业标准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一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企业自己制定标准,组织生产。准的情况下,企业自己制定标准,组织生产。二是在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二是在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下,企业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的情况下,企业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用。(这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强制性标准;(这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强制性标准;内部适用是指标准可以不公
11、开,也不要求备内部适用是指标准可以不公开,也不要求备案。但如果作为交货依据的,必须备案。)案。但如果作为交货依据的,必须备案。)12(二)标准的性质(二)标准的性质 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内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准。推荐性标准: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推荐性标准: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自愿采用的标准。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自愿采用的标准。13(一)强制性标准的范围(一)强制性标准的范围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
12、性标准包含以下三方面: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包含以下三方面:1 保障人体健康的;保障人体健康的;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按照按照WTO/TBT规定,可以制定强制性标准的范规定,可以制定强制性标准的范围是:围是:1)国家安全的;)国家安全的;2)防欺诈的;)防欺诈的;3)保护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4)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的;)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的;5)保护环境的。)保护环境的。14 根据标准化法和根据标准化法和WTO/TBT规定要求,我规定要求,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可归纳为:国强制性
13、标准的范围可归纳为:1)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2)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4)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5)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6)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的要求;7)防治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防
14、治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8)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15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当中有强制性标准和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当中有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荐性标准;地方标准,现在也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地方标准,现在也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按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下列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工业产品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安全、卫生要求;药品、兽药、食品卫生、药品、兽药、食品卫
15、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种子等法律、法规规定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种子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的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这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这些应属于强制性标准。但山东省根据实际情况作应属于强制性标准。但山东省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可以制定推荐性的地方标准了一些补充,规定可以制定推荐性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对企业来说都是强制性的。企业标准,对企业来说都是强制性的。16(二)推荐性标准(二)推荐性标准 在我国,推荐性标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我国,推荐性标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推荐性标准一旦被强制性标准引用,或但是推荐性标准一旦被强制性标准引用,或纳入指令性文件便具有了约
16、束力,应当强制纳入指令性文件便具有了约束力,应当强制执行。执行。企业明示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在企业内部企业明示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在企业内部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质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量责任。17二、标准的制定二、标准的制定 (一)标准的制定机关(一)标准的制定机关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发布实施(例外: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发布实施(例外: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标准由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保护、工程建设等标准由有关部门制定发布)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并
17、发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并发布实施;布实施;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部门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发布实施。由企业自己制定发布实施。(二)标准制定程序(二)标准制定程序 标准项目计划标准项目计划起草起草草案征求意见草案征求意见草案审查草案审查报批报批标准审批、编号、发布标准审批、编号、发布复审复审18(三)标准制定的原则(三)标准制定的原则(812条)条)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
18、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技成果,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技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并符合使用要求,有利于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并符合使用要求,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的协调配合;应当做到有关标准的协调配合;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的作用。的作用。19(四)标准的备案(四)标准的备案 备案就是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备查。备案就是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备查。1标准备案的目的:标准备案的目的:1)备
19、案的标准是处理标准纠纷的依据;)备案的标准是处理标准纠纷的依据;当生产者与用户之间因标准问题发生纠纷时,当生产者与用户之间因标准问题发生纠纷时,依据所备案的标准进行仲裁检验。依据所备案的标准进行仲裁检验。2)了解各级标准情况,保证各级标准的协调)了解各级标准情况,保证各级标准的协调统一;统一;3)协调各级标准,避免重复制定。)协调各级标准,避免重复制定。2备案的要求备案的要求 1)行业标准的备案:行业标准报国务院标准)行业标准的备案:行业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备案。化行政部门备案。20 2)地方标准的备案:)地方标准的备案:地方标准发布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地方标准发布后,由省、自治区
20、、直辖市标准化行政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和国务准化行政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院有关部门备案。3)企业标准的备案:)企业标准的备案:企业标准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和企业企业标准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备案,仅仅是企业的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备案,仅仅是企业的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不用备案。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不用备案。根据企业情况的不同,备案的要求也不同。根据企业情况的不同,备案的要求也不同。第一、中央直属企业,其产品标准要报企业第一、中央直属企业,其产品标准要报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所在省、
21、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报其主管的国务院部委备案;备案,同时报其主管的国务院部委备案;21 第二、受中央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企第二、受中央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企业的产品标准,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地业的产品标准,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时报与其所属的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时报与其所属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同级的地方政府标准化行政方政府主管部门同级的地方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备案;部门备案;第三、县级以下企业的产品标准,报所第三、县级以下企业的产品标准,报所在地县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地县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案。22 (五)标准的
22、代号与编号(五)标准的代号与编号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1)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 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GBxxxxxxxxx 标准发布顺序号标准发布顺序号 年代号年代号 232)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GB/T 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GB/Txxxxx-xxxx 标准发布的顺序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 年代号年代号 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1)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XX(行业代号)(行业代号)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XXxxxxxxxxx 标准发布顺序号标准发布顺序号 年代号年代号 2
23、)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XX/T 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XX/Txxxxx-xxxx 标准发布顺序号标准发布顺序号 年代号年代号24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1)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DB 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号: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号:DB XX/xxx-xxxx 行政区代码行政区代码 标准顺序号标准顺序号 年代号年代号 2)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DB XX/T 推荐性地方标准编号:推荐性地方标准编号:DB XX/Txxx-xxxx 行政区代码行政区代码 标准顺序号标准顺序号 年代号年代号 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代号:企
24、业标准代号:Q/企业标准编号:企业标准编号:Q/xxx xxx-xxxx 企业代号企业代号 顺序号顺序号 年代号年代号25(六)标准的复审(六)标准的复审(13条)条)对使用一定时期后的标准,由其制定部门组对使用一定时期后的标准,由其制定部门组织由用户、生产、科研以及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织由用户、生产、科研以及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的重新审核,以确认需要,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的重新审核,以确认该标准的有效性。该标准的有效性。标准复审的周期一般不超过标准复审的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年。(5年)年)
25、企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企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年。标准复审的结果:标准复审的结果:1)予以确认:技术内容仍适合的编号年号不变;)予以确认:技术内容仍适合的编号年号不变;2)修改或补充:技术内容不完善,编号年号不变;)修改或补充:技术内容不完善,编号年号不变;3)修订:需作重大修改,编号不变,年代号变;)修订:需作重大修改,编号不变,年代号变;4)废止:技术内容过时的,报废。)废止:技术内容过时的,报废。26 第三章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标准的实施(1419条)条)标准实施是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地贯彻执标准实施是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活动。行标准的活动。一、标准实施的要
26、求一、标准实施的要求 1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准的产品禁止生产、进口、销售;(14条)条)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但是,推荐性标准一旦纳入国家指令性文件,但是,推荐性标准一旦纳入国家指令性文件,就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了强制性;企业一旦采用,就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了强制性;企业一旦采用,对企业也就有强制性,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对企业也就有强制性,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明示采用的、认证时依据的推荐约定的、产品明示采用的、认证时依据的推荐性标准企业也必须执行;(性标准企业也必须
27、执行;(14条)条)27 出口产品执行标准:由双方约定,但是出出口产品执行标准:由双方约定,但是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必须符合我国的标准;口产品转内销的,必须符合我国的标准;4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等的标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等的标准,应符合标准化的要求;(准,应符合标准化的要求;(17)产品质量认证的标准产品质量认证的标准(15条)条)必须是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以是强必须是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以是强制性标准,也可以是推荐性标准)制性标准,也可以是推荐性标准)6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争议的处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争议的处理;(19)处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争议,以依法设立处理产
28、品是否符合标准的争议,以依法设立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授权的质检机构的检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授权的质检机构的检验数据为准。验数据为准。28二、标准实施的监督二、标准实施的监督 标准实施的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标准标准实施的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活动。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活动。目的是促进标准的贯彻,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目的是促进标准的贯彻,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效果,考核标准的先进性、合理性,发现标效果,考核标准的先进性、合理性,发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利于标准的修订。准中存在的问题,利于标准的修订。1监督目标: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强制性监督目标: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强制性
29、标准,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标准,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荐性标准一旦被企业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荐性标准一旦被企业采用或被指定为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的,也采用或被指定为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的,也是监督检查的对象。是监督检查的对象。29 2监督机关及形式:监督机关及形式:标准化法第标准化法第18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这准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这是指国家的监督。是指国家的监督。除此之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还有行业监督、除此之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还有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自身监督。社会监督
30、和企业自身监督。监督检验机构;监督检验机构;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授权检验机构,负责对产品要设置检验机构或授权检验机构,负责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30 第四章第四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2024条条)一、标准化违法行为一、标准化违法行为 具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标准化法具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标准化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律、法规,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标准化违法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类:标准化违法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类:1企业轻微的标准化违法行为;企业轻微的标准
31、化违法行为;1)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依据(无标生产);(无标生产);2)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将产品标准上报备案的)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将产品标准上报备案的(仍属无标生产);(仍属无标生产);3)企业生产产品未按规定附有标识或标识不符)企业生产产品未按规定附有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合要求;31 4)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造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5)科研、设计、生产中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科研、设计、生产中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规定的。2企业严重的标准化违法行为:企业严重的标准化违法
32、行为:1)生产、销售和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生产、销售和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品;2)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3)产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产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产销售。证标志出产销售。32 3标准化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标准化工作人员违法行为:1)标准化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损失;)标准化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损失;2)标准化工作人员伪造、篡改检验数据;)标准化工作人员伪造、篡改检验数据;3)标准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标准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33、的。私舞弊的。二、标准化法律责任二、标准化法律责任 行为人违反标准化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行为人违反标准化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律后果。依据违法行为的不同,相应的法律责任就依据违法行为的不同,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有: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有: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责任。33(一)标准化刑事责任(一)标准化刑事责任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化违法行为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化违法行为有 两种:两种:1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验、管理人员违法标
34、准化工作的监督、检验、管理人员违法失职、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失职、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二)标准化民事责任(二)标准化民事责任 因标准化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财因标准化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产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34(三)标准化行政责任(三)标准化行政责任 行为人违反标准化法律、法规规定,但不行为人违反标准化法律、法规规定,但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任。标准化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主要通过两种标准化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方式进行
35、,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1标准化行政处罚主要有:标准化行政处罚主要有:1)责令停止销售;(主要适用于企业、事业)责令停止销售;(主要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2)没收产品;(适用于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没收产品;(适用于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而生产、销售、进口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而生产、销售、进口产品的单位和个人)3)罚款;(罚款要与其他行政处罚并用,不)罚款;(罚款要与其他行政处罚并用,不能单独使用能单独使用)35 4)没收违法所得;(适用于已获得认证证书)没收违法所得;(适用于已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
36、售、产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售、产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证标志出厂销售、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并已有违法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品并已有违法所得的单位和个人)5)撤销认证证书;(以获得认证证书的单位)撤销认证证书;(以获得认证证书的单位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售的)6)责令停止生产。(适用于生产、建设中的)责令停止生产。(适用于生产、建设中的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36 2标准化行政处分标准化行政处分 标准化行政处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37、标准化行政处分主要有以下几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三、标准化行政执法主体三、标准化行政执法主体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化行政执法的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化行政执法的主体有三种:主体有三种:一是各级政府的标准化行政部门;一是各级政府的标准化行政部门;二是各级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二是各级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三是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三是政府有关主管部门。37(一)企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一)企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 他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本部门、本他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本部门、
38、本行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标准化行政违法行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标准化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处理。行为给予处理。(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 仅限于市场销售环节,在市场监督管理中,仅限于市场销售环节,在市场监督管理中,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予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可以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产品、没收以查处。可以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违法所得、罚款。38(三)标准化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三)标准化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 根据标准化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根据标准化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部门
39、,是标准化行政处罚的以上标准化行政部门,是标准化行政处罚的主要实施机关,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有:主要实施机关,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有:1)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责令停止生产、销售;3)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罚款。(四)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罚(四)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罚 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罚,由认证部门适用。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罚,由认证部门适用。39 四、对行政处罚不服的申诉四、对行政处罚不服的申诉(23条)条)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日内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25、26条)条)一是对实施细则制定权的规定(国务院)。一是对实施细则制定权的规定(国务院)。二是本法生效时间的规定:二是本法生效时间的规定:1989年年4月月1日。日。40 谢谢合作谢谢合作!再见!再见!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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