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汇编.doc
《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汇编.doc(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酒店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汇编 总则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从业人员,系指依照第六条订定的手续录用而从事公司业务的人员而言。第三条 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维持职场秩序同心协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第四条 本规则如有与法令抵触事项及本规则未定事项悉依法令规定办理。第五条 本规则所称的职位、职种其定义如下:(一)职位:分派与一个从业员之工作。(二)职种:工作种类相同或类似职务的集合,其区别如下:(1)事务职(2)营业职(3)
2、生产职 人事第六条 公司就希望就职人员中经考试或甄选合格并经办妥规定手续者录用为从业员。第七条(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二)试用期间订为 40 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正式从业员登记录用。(三)试用期间如认为不适合时,得予解除试用。第八条 新进临时从业员应订立临时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间订为三个月以内。第九条(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1)亲笔履历表。(2)从业员调查表。(3)最近 2 寸半身照片。(4)如系推荐介绍者,即其书状。(5)必要时考试或甄选及格证书、服务证明书、学业成绩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二)决定录用者须缴交下列书表:(1)保证书。(2)志愿书。(3
3、)最近 3 个月内之户籍誊本。(4)健康诊断书。(5)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书表。(三)前项各款规定缴交的书表,如其记载事项有变动时,应随时报备。第十条 公司为业务上必要时,得命派外出,长期出差暨职务或职场的变更。第十一条 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者得予停职:(一)因非业务上的伤病连续请假达一年者。(二)因事连续请假达 30 天者。(三)由公司调派从事于他公司的业务者。(四)上列各款之外认为应予停职比较妥当者。第十二条 前条规定的停职期间订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职期间得酌予延长。(一)合乎前条第一项者,继续工作未满 3 年者 6 个月,满 3 年以上者 1 年。(但结核病患不拘年数,停职期间为
4、2 年)(二)合乎前条第二项者 3 个月。(三)合乎前条第三项第四项者,视必要期间。第十三条 停职期间内,停职原因消灭时,应予复职。停职期间届满而停职原因尚未消灭时,依照下列办理:(一)合乎第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者免职。(二)合乎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者,再命必要期间的停职。第十四条 停职期间的薪津均不给付,但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的原因而停职者,如其服务机构所给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时,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给付。停职期间的年资不予计算,但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停职人员,公司认为必要者,不在此限。第十五条 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一)业务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时。(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
5、胜任业务者。(三)工作成绩或效率显著低劣者。(四)其他基于前项有不得已的原因时。第十六条 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准予退职:(一)死亡者。(二)届退休年龄者。(三)经申请辞职获准者。(四)超过停职期间而未能复职者。(五)雇用期间有定期,其期间届满者。第十七条 从业员希望辞职者,应于辞职前 30 日提出申请,但公司认为有其不得已的特别事情者,不在此限。第十八条 退休年龄订定为男性满 60 岁,女性满 50 岁,公司认为必要时,得依下列条件继续雇用:(一)职员得订定为期一年的雇用契约。(二)得变动职种或调动职务。(三)降低待遇或依照临时从业员办理。第十九条 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须办理移交,将
6、公司发给的身份证明书贴章缴还,并将经办事项,保管的文件、金钱、财务,移交清楚。第二十条 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凡公司权益所属的金钱财务,除有争执者外,须即时缴还,权利者有所请求时,须自请求日起 7 日内缴还。第二十一条 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者,如请发服务证明书时,应即时发给。第二十二条 未满 18 岁或女性从业员于自解雇日起,7 日内返乡者,应给付其必要的车资。但其责任在于本人的原因而经主管机关核准而解雇者,不在此限。 服务规则第二十三条 从业员须遵守下列事项:(一)遵守服务体制,服从上司的指示。(二)保持品格,崇尚诚意,重视名誉,温和诚恳待人。(三)工作须诚实、认真、迅速且努力不懈。(四)增广
7、知识,钻研技能为他人之楷模。(五)严守业务秘密,不得外泄。(六)各种设备、器具、借用物品,须加保护爱惜,原料、物料、消耗物品须力求节约。(七)工作时间中,不得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参加团体活动者,应获得公司的同意而为之。(八)不得非法结党,互相反目或无理要挟煽动罢工风潮扰乱秩序。(九)从业员间有意见不合情事者,须立即报请主管裁断调解。不得互相殴斗、胡闹,更不得怀恨,在外寻仇报复。第二十四条 从业员如欲兼办其他职务或从事商业者,须事先向公司报备,但公司认为业务上有妨碍者,得不予允许。第二十五条 从业员在公司外时,应佩带规定的职员帜章,在公司内时佩带名牌,或携带另行规定的身份证明
8、书。第二十六条 从业员因故意或过失而使公司遭受损害者,须负赔偿责任,但如系过失者,得酌请予减免。第二十七条 从业员虽在工作时间内,为行使公民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得请求必需的时间,但于不妨碍行使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的情形下,得变更时间。第二十八条 从业员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职种,或协助其他业务。第二十九条(一)从业员上下班时须由规定的门户进出,并亲自打卡,或于签到簿上签到。(二)从业员于发出开始工作的信号时,须立即进场准备随时工作,与结束工作的信号而后结束工作,整理整顿以免妨碍次日的工作,之后迅速出场。(三)结束工作信号已响而当日预定的工作尚未完成者,服从上司的指示。第三十条 从业员有下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酒店 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 规章 汇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