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docx
《精选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选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同市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 条例【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文件来源】大同市2023-06-142023-06-14地方法规 中国法院网大同市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条例(2023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2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的? 大同市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于2023年5月2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大
2、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6月14日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保证施工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实施对 建设工程的平安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第三条第三条建筑平安生产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 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平安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 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四条第四条市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筑行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依法接受市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筑工程工程开工前的平安条件审查,核发建设工程开工平安审查登记表,对建筑 工程实施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二)负责建筑工程工程平安达标检查,为达标工程颁发平安文明工地证书;(三)按有关规定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管理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四)负责查处建筑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五)负责指导县(区)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
4、理。第五条第五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支持施工平安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施工平安 先进经验及平安防护技术,促进施工平安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标准化。第六条第六条对在建筑平安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建设及相关单位的平安责任第七条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的地质勘探、地下 管线设施资料。第八条第八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委托 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第九条第九条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平安规程和技术
5、标准,保证工程的平安性能。第三章建筑施工企业的平安责任第十条第十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应持相应的建筑平安资格证明、中标通 知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向市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 建设工程开工平安审查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市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房屋撤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平安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并采 取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平安生产负责。工 程经理是本工程平安
6、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的平安生产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平安生产管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平 安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应编制专项平安施工组织设计,采取专项平安技术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工程的技术和平安负责人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对分部、 分项工程进行平安技术交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平安生产标准和标准,采取有效措 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防止平安 生产事故的发生。第十五条第十五
7、条建筑施工企业应按标准建立定期和专项平安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 的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卫生等工作及各种平安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 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平安有效。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设立平安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 理人员。工程工程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对本工程工程的平安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建筑施工活动相 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 的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选 大同市 建筑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条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