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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住所承诺书第1篇:注册企业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 。 2.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 ,联系点话: ,证件号码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 3该住所(经营场所)为 (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 (住宅商铺其他),使用期限: (长期 短期,注明起始和终止时间)。 4.申请人已经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从事的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5.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的依据。 7.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 (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1 第2篇:住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企业名称: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河南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三、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居民住宅:是 否 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
3、其他企业(一址多照):是否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 无偿使用,提供人: 其他方式 ,提供方: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
4、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 年 月 日 备注:1.在对应项的 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 署; 3.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第3篇:住所登记承诺书 住所登记承诺书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为:,拟申
5、请登记的公司地址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根据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对利用家庭住宅或租用居民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等不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办理工商登记时,免予提交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我公司申请将该地址登记为我公司住所。我公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若存在污染、扰民等情形,主动消除不良影响,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4篇:公司住所承诺书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
6、诺书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市区(县、市)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定;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所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授权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5篇:公司住所承诺书
7、 附件1: 申请人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本人承诺 (企业或个体户名称)申请登记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是真实有效的,本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 号,该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房,且未列入拆迁范围。本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公司设立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住所变更由公司盖章; 2、分公司由总公司盖章; 3、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 4、个体工商户由申请人(经营者)签字。 第6篇:公司住所承诺书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吉林省工商
8、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 市 区(县、市) 的房屋,作为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定;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所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授权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第7篇:住所申报承诺书 篇1:住所承诺
9、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商事主体名称)拟以位于 (地址)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登记作为本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真实情况如与陈述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2、本商事主体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
10、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 3、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4、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商事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商事主体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5、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章建筑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
11、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 3、商事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本承诺书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商事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篇2:企业住所申报承
12、诺书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分支机构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 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5.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和房屋性质栏的中打“”篇3:公司住所承诺书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 市 区(县、市) 的房屋,
13、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定;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所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授权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住所登记承诺书 青岛住所承诺书 住所承诺书(共6篇)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共7篇)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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