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五次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五次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3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五次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我国宪法第91条规定:“审计机关在领导下,依照法律规 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国务院总理【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宪法第91条。2、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 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缺乏,发回原审法 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 院经补充侦查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
2、缺乏,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 起国家赔偿请求,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为以下哪一机关?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B、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C、市中级人民法院D、县人民检察院【参考答案】:A【解析】:共同赔偿答复第三条:“二审发回重审后又改判无罪或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 察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解析】:考点条约保存【解析】在保存国与接受保存国之间,按保存的范围,改变该保存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在 保存国与反对保存国之间,假设反对保存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保存国与反对保存国之间生效,那么保存所 涉及的规定,在保存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在未提出保存的国家
3、之间,按照原来条约的规 定,无论未提出保存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存。18、在山东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在这30年内,通 常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整。但现在朱某年老逝世,又无人继承其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要对该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过怎样 的程序?()A、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B、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 准C、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 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土
4、地管理法第14条。19、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 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 一种制度?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D、公海自由制度【参考答案】:C10【解析】: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条:“用语和范围1、 为本公约的目的:(1)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上;(2)管理局是 指国际海底管理局:(3)区域内的活动是指勘探和开发区域的资源和一切活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3条:“勘探和开发制度1.区域内的活动应由管理局代表全人类,
5、按照本条以及本局部和有 关附件的其他有关规定,和管理局的规那么、规章和程序,予以安排、进 行和控制。2.区域内的活动应依第3款的规定:a)由企业部进行, 和(b)由缔约国或国家实体、或在缔约国担保下的具有缔约国国籍或由 这类国家或其国民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或符合本局部和附件三规 定的条件的上述各方的任何组合,与管理局以协作方式进行。”国际海底区域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中简称“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即沿 海国领海底上及大陆架以外的全部海床和洋底及其底止。其上覆水域是 公海,但公海的海底并不一定就是国际海底区域,因在200海里之外可 能仍有沿
6、海国的大陆架存在。公海实行的是公海自由制度,但该制度仅 适用于公海的海域本身及其上空,而并不适用于公海的海底。应选项A、D都不对。而甲国是公约的缔约国,其在国际海底区域的矿 产开采活动当然应遵守公约规定的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而不 是其国内法。所以B不对,应选C。20、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 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 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 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7、即在中国的住所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参考答案】:C1121、1979年11月,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在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归还他们所持有的清政府1911年发行 的“湖广铁路债券”的本息,对于此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否继承?A、不予继承,因为是恶意债务,恶债不予继承B、不予继承,因为是清政府的债务,而不是新中国政府的债务C、应当继承,因为清政府是前政府,那么也是新中国政府的债务D、不予继承,因为对前政府的债务一律不予继承【参考答案】:A【解析】:国家债务的继承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或国际组织所负的任何财政义务。根据罗 马法上的“债务同财产一并转移”的原
8、那么,继承国既然继承了被继承国 的财产,就应继承其债务。但在现代国际实践中贯彻“恶债不予继承” 原那么。所谓“恶债”是指违反国际法基本原那么或违背继承国根本利益所形 成的债务,题中的债务即为恶债,对于此类债务,原那么上不予继承。故 A项为正确答案:。此题是对国家继承的考查,有别于国内法中的私人继承。国际法上 的继承的主体、所包含的内容都有其自身特点。此外,还需要把握其独 特的原那么。国际法上的继承包括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和国际组织的继承。国家 继承是指由于领土的变更的事实,导致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关 国家之间的转移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包括条约的继承、国家财产的继承、 国家档案的继承和国家债务
9、的继承。2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 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甲 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分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 事件,以下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12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参考答案】:C23、以下关于民族自决原那么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民族自决原那么是指在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民族有权自主 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的国家B、一国国内的各
10、民族都应当有平等的权利,自由表达自己的意志, 决定自己的命运,参与和从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务,各国 有义务尊重和促进这种平等权利的实现。C、国际社会应当推动和促进各民族为实现自己的独立而进行的包括 全民公决在内的各项斗争和活动。D、一国国内的民族独立和平等权利的实现既属于一国的内政,亦应 当受国际社会中已经确立的国际法原那么的规范。【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民族平等和自决原那么【解析】民族自决原那么中独立权适用的范围,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一国国内民 族的别离活动,民族自决原那么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依据。这个问题在国际法和国际实践中被认为 属于一国的内部事务,是一国国
11、内法的问题,应当尊重国家主权及其全体人民的选择。国际法明确严 格禁止任何国家假借民族自决的名义,制造、煽动或者支持民族分裂,破坏其它国家的国家统一和领 土完整。故C项表述错误。24、依据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判断以下 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依律师法中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的规定,王律师可以在S 省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同时,又在T省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13B、冯律师拒绝了委托人W公司要求其装扮警察催讨债务的请求C、陈律师已担任原告林平的代理人,又应同案被告许山之托为其代 写了辩论状D、魏律师接受了当事人杜新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拒绝杜新再 委托其他律师代理【参考答案】:
12、B【解析】:参见律师法第12条、34条,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5条、33 条、32条。25、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目考查的是刑法的管辖问题,根据刑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本案即是在我国境内犯罪,适用属 地管辖;且他只是普通商人,没有外交豁免权或其他特殊权利,故由我国法院管辖适用我国刑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因此选A。此题最有诱惑力的选项是D, “驱逐出境”只是对外国
13、商人甲处分 方式的其中一种,并不是对其唯一的处分方式,因此D不中选。26、甲因为诈骗罪被逮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交代了 自己与李某合伙盗窃某商业银行1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李某可能 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甲盗窃 罪的处分,以下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4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分【参考答案】:C【解析】:注意刑法修正案八以前,根据刑法第68条第二款“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 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所以应中选A。但是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以后,删除了刑法第68条 第二款,所以此题
14、在刑法修正案八以后答案应该为C。会员。nereal等会员对此题提出的异议!27、就国家对法的作用来说,能影响以至决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的 因素是什么?A、国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B、国家职能C、国家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D、国家的根本任务【参考答案】:C【解析】:所考知识点为国家与法的相互关系。就国家与法的相互关系而言,法的形式和法律 制度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在复习时应当注意法与政策、法与民主、法与道德、法与科技等之间相 互关系。28、某化工厂排放污水致使附近某村的水源污染,该村向环保局提 出申请,要求化工厂停止排污,并赔偿损失,县环保局作出停止排污、 罚款1万元的决定.该村不服,于是向市环保局申
15、请复议,市环保局在 2004年3月16日作出立即停止排污、罚款2万元、赔偿该村损失1万 元的决定,并当日送达给化工厂.该村及化工厂在法定期限内均未向法 院起诉,化工厂亦不履行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应由县环保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应向市环保局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应自2004年3月31日起180天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应自2004年3月31日起90天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3条第(二)项的规定:“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题中,市环保局作为
16、复议机关改变 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应由市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A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9 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根据该规定,市环保局应向其所在地 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选项错误.行政强制法(2011年)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 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复议机关市环保局在 2004年3月16日作出处分决定,并在当日送达给化
17、工厂,因此化工厂的起诉期限应从2004年3月 16日起算.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市环保局应自2004年3月31日起3个月 (90天)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D选项正确,选项C错误.29、A国和B国发生武装冲突,C国出面劝他们进行谈判,并提出建 议供他们作为谈判的方案,C国的行为是A、调解B、调停C、斡旋D、协商【参考答案】:B【解析】:国际法调解争端的方式有:非强制方法和强制方法。强制方法有:带有
18、某些强制性 的措施和方法,包括平时封锁、干涉、反报和报复。非强制方法有:包括政治解决方法和法律解决方 法,政治解决方法有谈判、协商、斡旋、调停、调查、和解等。法律解决方法有:仲裁和法院解决。 斡旋当服务员,不发表意见,只提供服务;调停当和事佬,参加会议,提出方案。调解或和 解将纠纷提交一个委员会。所以此题选B30、汉代废除残人肢体的肉刑的刑罚系统性改革始于:()A、汉高祖B、汉文帝C、汉景帝D、汉惠帝16【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的是西汉时期的刑罚改革。西汉建立后,重视总结秦亡教训。汉文帝鉴于 当时继续沿用黑京、剿、斩左右趾等肉刑不利于政权的稳固,开始考虑改革肉刑。当时经济开展、社会
19、稳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盛世,为改革刑制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文帝开始刑罚改革的直接起因是 在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繇刑,其小女缓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并指出肉 刑制度断绝犯人自新之路的严重问题。文帝为之所动,下令废除肉刑。因此,此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31、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以下选择项中的哪一行为不能减轻 或免除法律责任?A、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入室抢劫的康某捆绑起来,关押了 6小时 后,才将康某押送到20公里外的乡派出所B、蔡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10年后被人查出C、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D、高某在与3个青年打架时,拔出刀子将对
20、方一人刺成重伤【参考答案】:D【解析】: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而被局部或全部地免除。因法定条 件的不同,免除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即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自助免责和因 履行不能而免责。此题中A项是自助免责,B项是时效免责,C项是协议免责。只有D项是一种故意 伤害行为,不属于免责的情形。故答案为D。32、王某,男,1987年2月27日出生。2003年2月27日,王某趁 李某全家外出游玩,翻墙进入李某院子中,并偷偷溜进李某的卧室。在 一通翻箱倒柜之后,王某共到现金5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 13000元)和其他一些小首饰。正在王某准备翻墙逃跑的时候,李某的
21、表 哥朱某来李某家串门,恰好看见王某在墙上。朱某大声呵斥王某,要求 其把李某的东西全都放下。但王某不予理睬,欲从墙上跳下,朱某一把 扯住王某的衣服,但王某从兜里快速取出一把匕首向朱某的心脏刺去, 朱某应声倒地。后朱某被送至医院时已经死亡。那么对王某的行为应当 如何处理?A、以抢劫罪论处B、以盗窃罪论处17C、以故意杀人罪论处D、王某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解析】:首先,计算年龄应以实足周岁为准。由题干可知,2003年作案时,王某尚未满16 周岁。所以王某只可能涉嫌法定的八类犯罪。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
22、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 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 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分。”由此可见,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 未成年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此此题的正确答案为C。33、法的本质的首要表现是:A、法的正式性B、法的阶级性C、法的社会性D、法的规范性【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的考察点是法的本质,ABC都属于法的本质的表现形式,但有先后顺序,首先 是A,其次是B,再次是C,考生需要注意这个顺序。此题的迷惑之处在于D选项,法的规范性是法 的外在特征,并非法的本质。34、以下哪项情
23、况构成共同犯罪?A、甲教唆13岁的乙盗窃,盗窃来的财物二人平分B、甲教唆乙去杀害丙,乙却强奸了丙C、甲教乙一种诈骗的方法,说“屡骗屡中”,乙用该方法,果然骗 得不少钱D、甲教唆乙去放火烧毁一幢房子,乙正欲点火时主人来了,乙迅速 逃离【参考答案】:D18【解析】: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要求犯罪人都到达刑事责任年龄, 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否那么就不成立共同犯罪。就教唆犯而言,教唆对象必须是到达法定年龄、具有辨 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否那么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刑法理论上的“间接正犯”。在这种情况下, 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
24、的犯罪承当 全部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中,甲不属于教唆犯,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B选项,乙并没有犯甲 教唆之罪,且乙实施的犯罪与甲教唆的犯罪没有重合的局部,故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构成故意杀 人罪,乙构成强奸罪。所以B选项不选。根据刑法第295条关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规定,C选项 中甲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而不属于教唆犯,甲和乙不成立共同犯罪。所以C选项不选。甲、 乙构成共同犯罪,并且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犯罪未遂,即共同犯罪的犯罪未遂。所 以D选项正确。35、对于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 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成具有完整结构的统一法典的
25、活动,称为:A、法的汇编B、法典编纂C、规范汇编D、法的清理【参考答案】:B【解析】:所谓法典编纂是指对散见于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的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 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纂成具有完整结构的统一的法典的活动。它是国家的法的制定活动 之一,只能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进行,由此可知题中的情形应称为法典编纂。36、甲国与乙国共同参加了一项多边条约,条约中规定,缔约国的 任何船只包括军舰,可以在缔约国的领海之内进行无害通过.条约缔结 之后,在条约的有效期之内,甲国的军舰在通过乙国领海之前被乙国政 府拒绝.乙国政府认为,乙国虽然是多边条约的当事国,但是对军舰无 害通过领海的规定作出了保存,因
26、此不再适用条约的规定:而甲国那么认 为,对条约的保存应当经过全体缔约国同意,因此乙国的保存是无效的, 其行为也是违反条约规定的,应当承当国际责任.针对该事件,以下表 述正确的选项是:A、乙国不能提出保存,因为对于多边条约,保存的提出应当经过全 体缔约国的同意,甲国没有同意,乙国就不能提出保存193、甲、乙、丙三人在学习法理学后对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发表 了以下看法。甲:“法律体系和法系在意义上大致相同,都是指一国全 部有效法律构成的体系。”乙:“我也认为两个概念是同义语,然而需 要明确国际法是不算在一国法律体系之内的。”丙:“据我所知,法律 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异就在于后者包含国际法而
27、前者不包含国 际法。”下面四个选项是对甲、乙、丙三人的意见的评价,正确的选项是哪 一项?A、甲的意见是正确的B、乙的意见是正确的C、丙的意见是正确的D、三者的意见都不正确【参考答案】:D【解析】:甲的说法明显有错误,法系是根据法律的历史传统对法律进行的分类;乙的说法其错误之处在于法律体系和法系是同义语;丙的说法指出了两者的差异,但是差异之所在却不正确,并不是包 不包含国际法问题,而在于构成标准的不同。故三者的意见都不正确,应选D项。4、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国务院C、最高人民法院D、十名代表联名【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第12条的规定:“
2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B、虽然乙国能提出保存,但由于是多边条约,该保存须经全体当事 国接受C、乙国能提出保存,并且该保存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 因为保存是单方行为D、乙国能否提出保存,应根据该多边条约的规定.如果军舰可无害 通过的规定在该多边条约准许的保存范围内,乙国可以提出该保存条款【参考答案】:D【解析】:条约的保存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国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 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保存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以国家 主权
29、平等原那么和缔约自由同意要件为根据的.根据维也纳条约公约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不得提出 保存:(1)条约规定禁止保存.(2)条约准许特定的保存,而有关保存不在条约准许的保存范围内.(3) 保存于条约的目的宗旨不符。故乙国能否提出保存,取决于乙国参加的该多边公约的规定,D选项正 确,ABC选项错误.应注意,关于保存的接受,维也纳公约法规定:(1)条约明文准许保存的, 一般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2)如果从谈判国有限数目及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可知该条约 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条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保存须经全体当事国接 受.(3)条约假设是一个国际组织约章,保存一般须经该组织的
30、有权机关接受.(4)不属于上述情况的, 由缔约国决定是否接受一项保存,只要至少有一缔约国接受该项保存,就成为有效.条约保存与保存 的接受是不同的概念,即使确定乙国能提出保存,BC选项的说法仍然是错误的.此题的应选项为D.37、以下有关法系与法律体系含义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法系是具有同一历史传统的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B、法律体系是一国之内的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其他国家的法或完 整意义的国际法C、法系是根据英国普通法(判例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 而对法所作的分类D、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 诉讼法等构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参考答案】:C【
31、解析】: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的不同对不同国家的法所作的分类。具有同一历史传统的 国家的法律被称为同一法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国内的现行法构成的内部和谐一致外部完整统一的体 系,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也不包括已经废止或尚未生效的法律。C项的表述是关于英美法系和 大陆法系的分类表述,不是法系的正确表述。2038、甲想枪杀乙,某日晚趁乙返家途中,甲隔小河射击。由于光线 不好,距离较远,甲的射击技术又不甚好,因而他对能否射杀乙没有把 握,但他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并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实施了射杀行为。 甲的主观心理态度是: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过失D、过于自信过失【参考答案】:A【解析】:
32、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 心理态度。此题中,尽管甲的射击技术不好,且距离乙较远,但行为人认识到其行为可能射中乙,并 积极追求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这显然是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因此,A选项正确。39、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应继承苏联的:A、我国与苏联之间的友好同盟条约B、我国与苏联之间的边界条约C、我国与苏联的边界贸易协定D、我国与苏联的投资保护协定【参考答案】:B【解析】:不管被继承国是否存在,原来对其全部领土有效的任何条约,对所有继承国有效。友好同盟条约是政治性条约,国家别离后应重新谈判。边界贸易协 定和投资保护协定是经济性条约,可以继承,也可以不继
33、承。按照国际惯例,条约继承的一般原那么是政治性条约不继承,如同盟 条约、友好条约、中立条约、共同防御条约等。经济性条约酌情继承, 如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等。与领土、资源相关的条约予以继承,如 边界条约、有关自然资源和道路交通的条约等。2140、W市L律师事务所Q律师曾经担任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2年3月退休,2003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领取律师执业证 书。在执业过程中为了扩大律师事务所的案源,Q律师实事求是地向当 事人介绍现任W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都曾是自己的下级, 在职时曾经对他们多方关照,现在也是有求必应,但凡W市法院管辖的 案件,尽管推荐过来,保证可以维护
34、其合法权益。Q律师的行为属于哪 种违法行为?A、曾担任法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 者辩护人B、与本案审判人员在非办场所接触C、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D、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 的执法机关及其有关执法人员有特殊关系【参考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以下事务中,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的有:A、提存B、保管遗产C、代写法律文书D、提供法律咨询【参考答案】:a,b【解析】:根据公证法第12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 机构可以
35、办理以下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 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 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故AB选项正确,CD选项说法不准确,不选。223、以下行政行为中哪些是依职权行政行为A、行政处分B、行政许可C、行政征收D、行政指导【参考答案】:A,C,D【解析】:根据行政法的相关理论,行政处分、行政征收、行政指导都是依职权行政行为。而 行政许可属于应申请的行政行为。4、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具有与其主体资格密不可分的、固有的、 根本性的权利。这些被视为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以下内容:A、独立
36、权B、平等权C、自卫权D、管辖权【参考答案】:A,B,C,D【解析】:国家的基本权利依照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独立权、平等权、 自卫权、管辖权。独立权是指国家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外事务并不受他国控制和干 涉的权利;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参与国际法律关系时,具有平等的地位和 资格:自卫权分为国防权和自卫权: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法律方面的外 化。故A、B、C、D均为正确答案。235、24.以下哪些内容为“预备立宪”活动国最为重要的内容:。A、谄议局的设立B、资政院的设立C、钦定宪法大纲的公布D、十九信条的公布【参考答案】:a,b,c,d【解析】:【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预备立宪”
37、活动中,谄议局与资政院的设立及钦 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的公布最为重要。【答疑编号7276,点击提问】【该题针对“清末”预备立宪”知识点进行考核】6、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问完成的一部 极为重要的法典。以下关于唐律疏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O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B、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C、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参考答案】:B,C【考点】永徽律疏编纂以及其历史地位【解析】A错误,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 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
38、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 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称为永徽律疏,又称为唐律疏议B正确,永徽律疏 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那么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O C正确,永徽律疏全面表达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 性法典,D错误,武德律在先,永徽律疏在后247、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以下 判断正确的选项是:()A、外交信差不受驻在国任何方式的逮捕或拘禁B、领事不适用驻在国社会保险方法C、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可以由外交人员明示放弃D、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享有完全的刑事管辖和民事管辖豁免【参考答案】:
39、a,b【考点】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相 关规定【解析】AB正确。领事还被免除外侨登记、居留证、工作证及社会保险方法的适用;免除个人 劳务及捐献义务等。C项错误,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可以由其派遣国明示放弃。8、关于律师执业活动,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 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B、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平安、公共平安 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平安的犯罪事实和信息,律师可以不 予保密C、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问不 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D、曾经担任法官
40、、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 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参考答案】:A,C,D律师执业管理方法第27条、第36条的规定。9、因甲在A市B区将乙打致轻微伤,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处以拘 留15天的行政处分,甲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审查认定25甲没有殴打乙,乙识别错误,而是丙殴打了乙,遂将B区公安分局的处 罚决定撤销,本案中,对丙的以下表达哪些是错误的?A、丙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丙不能提出行政复议C、丙无权提起行政诉讼D、丙无权提起行政复议也无权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B,C,D【解析】: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二)
41、 项“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以及第(四) 项”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0、某建筑公司完成天山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工程,经检验发现工程 质量存在问题,后经查导致该问题出现的原因是该建筑公司使用了不合 格的建筑材料。对该质量存在问题的建筑工程应适用以下哪些法律调整 ()A、合同法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产品质量法D、建筑法【参考答案】:A,C,D此题考查法律适用问题。建筑法第7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
42、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 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撤消 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 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 同法第281条对因施工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作了规26定。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 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 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 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天山房地产公司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所指的消费者。选项BC排除11、以下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事项
43、的有:A、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项有关吸引外商投资的法规中规定,外 商投资过程中与本省各地政府发生的行政争议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 的相关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由本省人民政 府裁决,该裁决为最终裁决。甲系一家英国公司,与该省乙市政府发生 投资纠纷,经复议、裁决程序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郝某是某市的一名注册会计师,2006年向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 对其执业证照进行年检,该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年检C、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一份代销合同,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甲和乙 两企业向市工商局申请鉴证,市工商局随后对合同进行鉴证。后来,乙 企业拒不履行合同导致甲企业损失数百万元,甲企业对工商局
44、的合同鉴 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商局赔偿局部损失D、某县为水果产量大县,2006年,该县政府作出决定,指导该县 农民种植一种高产、市场前景好的热带水果,并决定对不种植的果农不 予办理农村村民医疗保险。该县一户村民甲认为该水果要求长期光照, 而本县不具备这样的热量条件,遂拒绝种植,后该县拒绝为其办理村民 医疗保险,该农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以下 事项提起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法律规定由行 政机关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才不得受理。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条规定:“
45、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选项A中,某省人大制定的是地方性法 规,不属于法律。因此,甲公司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应选。注册会计师协会虽然不是行政 机关,但其是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行使一定管理职权的社会团体,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依据授27 权作出的职能行为是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 1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以下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 讼的受案范围:(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
46、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工商局的鉴 证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对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选项C不中选。D选项中,该县人民政府虽然外表上是指导农民种植水果,实际上,对不种植水果的 农民不办理医疗保险的行为已经具有强制性。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以下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四)不具 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选项D县政府的行为不属于实质上的行政指导,甲可以提起行政诉 讼。选项D中选。12、某公安局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定该公安 局向被行政处分的当事人王某赔偿100元,
47、而公安局拒不执行。那么人 民法院执行该行政诉讼判决裁定时,可以向以下哪些主体发出司法建议?A、作为原告的公民的所在单位B、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C、与被告同级的行政监察机关D、与被告同级的人事机关【参考答案】:CD【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 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3、人民法院只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引起争议的案件,而不受理对 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这是因为:A、抽象行政行为不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益B、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层次较高C、抽象行政行为对事不对人D、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处于初级阶段,受案范围不宜过宽【参考答案】:A,D【解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深层理论问题。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关于不受理的范围中,第12条第2款:“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28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从理论上讲,以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为分类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 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具 体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作出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为。对于此题的提问,属于理 论问题,不具有立法明确规定的答案,所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让考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