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煤矿防突管理制度162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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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孟津煤矿防突管理制度孟津煤矿防突管理制度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集团公司提出的“加强预测、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的十六字要求,切实加强我处的煤与瓦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加强突出矿井瓦斯地质工作,地质部门在提供报告书的同时,要提供瓦斯地质资料,为编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据。施工单位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地质资料,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制订相应的防突措施,报处总工程师批准。 3、有突出危险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进行报批。无措施严禁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
2、技术员罚款100元。 4、采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孔钻屑量及解吸指标法组合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5、开采有突出危险性区域的煤层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即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又未发现其他突出预兆时,则留不少于5m的预测超前距掘进作业。掘进工作面进尺超过预留措施超前距和效检超前距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 6、预测钻孔、超前钻孔及效果检验钻孔要严格按措施要求施工,钻孔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重新补打,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孔,罚打钻工50元/孔。 7、超前钻孔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50
3、元。 8、打钻施工地点不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齐全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当班班组长各罚款50元。 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施工单位跟班负责人罚款100元。 10、施工单位值班人员要详细如实填写“打钻汇报记录”表,否则罚款50元。 11、预测效检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施工单位及防突部,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效检人员罚款50元。 12、施工单位值班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人员进行补孔或掘进。 13、打钻完毕开始掘进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开掘位置用漆打上明显标志,否则对当班跟班负责人罚款50元。 14、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超标的,效检员和施工单位跟班负责人必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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