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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申请人:张三申请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诞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恳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孙大千于1998年5月起先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依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看法(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居处地最终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常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常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居处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常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恳求贵院依法将
3、本案移送申请人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此致敬礼!xxx20xx年xx月xx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申请人:XXX,男,XX日生,加拿大籍。申请人因周专诉其欠款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本人认为本案应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首先申请人与周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托付合同关系,周专托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该民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北京市朝阳区。其次,北京市朝阳区并不是申请人常常居住地
4、。申请人为加拿大籍华人,常常来回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申请人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上海黄浦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依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恳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此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XXX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再审恳求:恳求人民法院院依法裁定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一、依据中华
5、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本案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即甘肃省高台县法院管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条的规定,公民的居处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甘肃省高台县城关镇安居路3号楼西侧1单201室。在被申请人关于申请人在嘉定区有常常居住的理由不能成立时,本案由甘肃省高台县人法院管辖才符合法律的规定。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原裁定认定的基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二审法院裁定书认定申请人常常居住地在本市嘉定区,所依据是申请人的房产证及20xx年3月30日由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
6、江华社区居委会供应的证明,但此两份证据根本无法证明上述事实。(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5条规定,公民的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处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申诉人的确与某案外人共有一处位于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799弄27号502室的不动产,且该房地产20xx年12月19日才核准登记,离起诉之时也不足3个月,该房租赁给他人用作办公写字楼,申请人实际并不居住于此,而是在始终没有固定居处-其先后在普陀区、长宁区等地租房居住、借宿等。因此,依法被告并未在该房屋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原审法院凭登记于嘉定区的房产证在认定申请人常常居住地在嘉定的做法经不起
7、逻辑性推理,更有逞强争夺管辖权之嫌。(二)嘉定区江桥镇江华社区居委会在20xx年3月30日供应的证明(称:牛*梅自20xx年1月登记入户),但是随即又被其在20xx年4月21日供应的另一份证明(称:详细进来日期不清晰)推翻,且后者还有上海百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华管理处的书面证明,可见原审法院作出认定的依据已经无效。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四)项原裁定认定事实依据的主要证据未经过法庭质证,且二审法院对申请人供应的证据“视而不见”;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一)一、二审法院在对管辖权争议的裁定过程中,就双方证据状况,均既未组织质证也未征询申请人看法,在这种状况
8、下,据以裁判的“证据”的真实性受到质疑。这种做法既不利于查明事实的真相,更有违程序参加原则,使当事人的知情权、辩论权形内虚设,谈何程序公正?(二)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申请人也曾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书目及有关证据材料,但二审法院在裁定书中对这些非常重要的.证据却视而不见、只字未提,所作裁定纯属“闭门造车”,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说明”第十条其次款规定,当事人在原审中供应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假如再审法院依法接受,则必定推翻原裁定。综上,在管辖权原来就错误的状况下,原审法院对认定事实的主
9、要证据未经当事人质证,违反法律给予公民的程序参加权、辩论权,形成了错误的事实推断,进而作出了对申请人管辖异议极为不利的裁定。一个简洁的管辖权争议,原审法院于当事人维权成本于不顾,两次审查均不能作出公允公正、理由充分的裁定,这与法院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背离。申请人报着对法律公允、正义的憧憬,再向您院提出再审申请,望依法实现申请人的申诉恳求!此致上海市高级人法院管辖权异议申请书4申请人:_有限公司居处地:_工业园_路_号法定代表人:杨_职务:公司经理申请人因詹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恳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詹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
10、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居处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_市_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次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居处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当是申请人居处地_市_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此致_市人民法院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20_年_月_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5异议人:李xx,女,汉族,1982年12月23日诞生,云南省大理市人,现住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xx村委会桃树坪组3号,身份证号532930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异议人李x
11、x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受理原告王x诉异议人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起诉状副本、编号为(20xx)汨民初字第xxx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异议人认为此案不应由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管辖,而应由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一、异议人李xx是此离婚案件的被告,湖南省汨罗市既非李冬慧的户籍所在地,也非李xx的常常居住地.依据原告就被告之地域管辖原则,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异议人李xx与王x20xx年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便起先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于20xx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结婚后原告李勇性格脾气急躁,生活始终过得不
12、华蜜、不如意,常常为琐事打吵.最让异议人担忧的是有时原告李x发疯似得声称要将孩子送人,有时声称要将孩子卖掉,异议人始终在担惊受怕中度过.20xx年异议人为了防止孩子被原告李x送人或卖掉,带着大儿子李xx、小儿子李xx回到云南老家.至今异议人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7年有余,且始终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看法(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居处地最终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常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是异议人的常常居住地.另外,民事诉讼法其次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居处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13、居处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样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异议人李xx及原告王勇均长期离开原居处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12条之规定,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也没有管辖权.异议人李xx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七年有余,且始终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原告王x也与三年前带着女儿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和其他女子共同生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居处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王x作为原告起诉与异议人离婚,应向异议人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异议人的常常居住
14、地是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并非湖南省汨罗市.因此,贵院受理王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建议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异议人常常居住地的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申请人:李xx管辖权异议申请书6申请人:_地址:_。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恳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张某与杨某系_区大庙村人,于20_年_月2日同居生活,20_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_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看法(试行)第9条:“
15、公民离开居处地最终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常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常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居处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常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恳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常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申请人:_20_年_月_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7
16、xx县人民法院:原告赵xx诉被告宋xx借贷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19xx年离开永寿,现居住在咸阳市xx路xx小区xx号楼31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一楼一单元,因此,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咸阳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求贵院裁定移送。特此申请此致敬礼!xxx20xx年xx月xx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8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职工宿舍室,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恳求确
17、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诉。事实与理由: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 月 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同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
18、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解除法院的诉讼管辖。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详细的约定,已经具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依据20xx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说明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根据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解除法院的诉讼管辖。假如人民法院受
19、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恳求贵院依法审查双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此呈市人民法院申请人:李XX二年月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9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_年_月_日诞生,现住_省_市_路_号,电话:_。被申请人:高某,男,19_年_月_日诞生,住_区_镇_村_组_号,电话:_。恳求事项恳求法院依法
20、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贵院于20_年11月30日将原告高_诉被告王_供应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_母亲居处,随即王_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_,王_于20_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_年1月份因工作缘由始终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居处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其次十一条之规定,应由常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被申请人高_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
21、市华龙区法院管辖。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_常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此致敬礼!申请人:_20_年_月_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0申请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居处地:xx申请人因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9月6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首先,xx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的所谓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解决合同纠纷
22、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xx有限公司向贵院供应的这份合同书,事实上是申请人于20xx年6月17日交给xx有限公司,用于钢材供应合同书内部结算用的协议草案。该合同书不仅被xx有限公司篡改了时间,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事实上并未生效。因此对于上述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的条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当适用双方于20xx年11月18日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中争端解决的条款。其次,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8条约定: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假如协商起先后60天还不能解决,向
23、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未对详细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再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居处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纳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纳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方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
24、不一样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3条约定: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担当。该条事实上确定了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采纳的是送货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是货物送达地,也即申请人工程现场所在地,而非原告xx有限公司所在地。因此,xx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综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恳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请予准许。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20xx年9月8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1申请人:_有限公司,地址:_省_市_镇_路_号。被申请
25、人:_有限公司,居处地:_市_区_路_号_室。法定代表人:_,董事长。上海合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上海哲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下: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_省_市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说明,本案应当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被告所在地_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_年修订版)第八部分规定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25个案由。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6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说明第22条只对因“公司设立”、“确
26、认股东资格”、“安排利润”、“解散”及“股东名册记载”、“恳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产生的纠纷规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认为,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纠纷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居处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居处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_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_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恳求贵院将案件移送
27、给_省_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_市_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有限公司20_年_月_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申请人:xx、女、28岁、汉族、住址xxx。被申请人:xx、男、30岁、汉族、工作单位:xx,住址:同上,申请人因与xx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恳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xx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xx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居处始终都是位于xxx号,而非xx在起诉状中所写的BB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依据民事诉讼法其次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居处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居处地
28、与常常居住地不一样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常常居住地并不在BB,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BB人民法院管辖。综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恳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xx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3北京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请示(京劳仲文199538号)收悉。经探讨,并征得国务院法制局同意,现函复如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主要是为了便利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你局
29、请示中所述职工系北京市居民,其工资关系在上海市,争议双方当事人是在北京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依据便利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发布日期:1995年04月26日实施日期:1995年04月26日(中心法规)申请人中国xxxxxx浙江省分公司,居处地杭州市xxxx坊xxx栋xxx楼。负责人:xxxx峰,职务总经理
30、。申请事项:恳求撤回对黄山市xxx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xx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恳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此致黄山市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中国xxxx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4申请人:李晶,女,20xx年9月10日诞生,汉族, 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
31、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恳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孙大千于20xx年5月起先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看法(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居处地最终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常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常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32、的看法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居处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常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恳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此致XX省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李晶20xx年 3月 29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申请人(原审被告):重庆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居处地:重庆市万州区XX
33、综合楼被申请人:XX,男,诞生于19xx年7月10日,身份证号码:XXXX, 联系电话XX住址:重庆市云阳县XX乡XX村X组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2月8日收到金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XX诉申请人供应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理由如下:首先,XX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是“20xx年3月2日原告在XXX工地上班,详细从事水电安装工作。20xx年3月19日上午10点,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庆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项目部指派的工作过程中,因电表爆炸造成原告烧伤”。依据原告对其受伤过程的描述,是“工作过程中”,并非其他缘由造成的损害。因此,XX的损害应当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范畴,一般状况下,职工工伤纠纷应当待受伤员工治愈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经劳动仲裁机构选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依据伤残等级,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文进行裁定。其做法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以,XX的工伤事故应当移交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予准许。此致 。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重庆市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0xx年二月十一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