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7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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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7辑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7辑 第1辑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A.只能要求丙返还1万元B.有权要求丙返还1.1万元C.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D.有权要求丁返还电脑答案:A解析:在不当得利中,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照获得利益一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的,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本题中,丙受领甲给予的电脑,应属于不当得利,丙应
2、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甲,甲受到的损失小于丙受益,而丙为善意,丁已经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甲只能以损失为准请求丙返还。王大妻子早亡,两人仅有一子王二。后王二与张元结婚,生下儿子王三。不久,王二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治身亡,王大得知该消息后心脏病发作当场死亡。经查,王大共有财产20万元,王二与张元共有财产6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因王大无法定继承人,故王大的所有遗产归国家所有B.王三为王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C.王三共可获得遗产50万元D.张元共可获得遗产25万元答案:A,C,D解析:本题涉及代位继承的相关问题。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3、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本题中,王二与张元共有财产60万元,故王二个人财产即遗产为30万元,由王大、张元、王三各继承10万元。王大死后的遗产共30万元。同时,因王大先于王大死亡,由王三代位继承王大的遗产30万元。王三共继承遗产40万元,张元共继承遗产10万元。故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条体现了违约责任的()。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严格责任原则答案:B解析:过错责任
4、原则即主观归责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以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构成的依据。本条中所规定的“保管不善”即为保管人的过错。属性数据与()数据的相互对应,使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更直观、更形象,便于决策部门使用。A.图形B.形态C.立体D.多维答案:A解析:地籍空间信息包括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两者相互对应,互为补充,可以使地籍信息更为完整,增强地籍信息的实用性。在土地最高额抵押存续期间,如果抵押人被宣告破产的,最高额抵押的债权额确定。此时,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人优先于()受偿。A.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破产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B.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破产法公
5、布之日前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C.破产人所欠税款D.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破产法公布之日前所欠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答案:C解析: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破产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受偿。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就是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在债务人或者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时,最高额抵押权人受担保的债权额确
6、定,但其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受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影响。国家所有的土地由()代表国家行使。A.国务院B.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C.国土资源管理局D.国家土地局答案:A解析:在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是单一的。物权法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7辑 第2辑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B.行政法主要是实体法C.行政法调整方式与行政政策调整方式有明显区别D.所规范的行政职权职责具有统一性
7、答案:B解析:考查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为一体,故B错。使用产权地籍,可以防止土地()。A.私卖B.炒作C.泡沫D.投机答案:D解析:产权地籍是国家为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利、鼓励土地交易、防止土地投机和保护土地买卖双方的权益而建立的土地产权登记的簿册。 下列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证据类型内容的是()。A.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B.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C.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D.调解应当符合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强迫 答案:D解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证据要进行核实,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主要有以
8、下几种: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D项是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应当坚持的原则。某市建设委员会于1月10日印发了关于为治理城市仪容拆迁滨江道沿街建筑的通告的文件,责令凡滨江道街旁5米内50家住户于10月1日前一律拆迁,否则强制拆除。陈某系此类建筑所有人之一,他对市建委的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因建委的文件是具体行政行为,陈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因建委的文件为抽象行政行为,其不属于行政诉讼
9、受案范围C.因建委的文件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对陈某尚未造成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因建委的文件是内部文件,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同答案:A解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正如选项A所言,市建委发布文件的行为虽然以“文件”为载体,但它针对的是特定的相对人,因此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可参见行诉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本题考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问题。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复议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的情形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而不能直接向法
10、院起诉B.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只能请求法院判令履行法定职责,而不能要求法院直接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C.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D.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答案:C,D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根据行诉解释第56条第2款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
11、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A项错误。B项错在公民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经复议后,可以要求法院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B项错误。下列选项关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说法正确的有()。A.合同从成立之时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B.合同从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开始无效C.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D.解决争议条款随之无效E.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之效力答案:A,C,E解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自始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
12、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之效力。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7辑 第3辑下列各项属于线状地物的有()。A.河流B.林带C.沟渠和田坎D.呈长条状分布的山脊,宽度大于2mmE.狭长的园地,图上宽度小于2mm答案:A,B,C,E解析:线状地物包括河流、铁路、公路、管道用地、农村道路、林带、沟渠和田坎等。呈长条状分布的山脊一般其图上宽度大于2mm,应按图斑调查。宽度小于图上2mm,类似于线状地物的其他狭长地类,面积小于最小上图标准面积时,可综合到相邻地类中,面积大于最小上图面积时,按零星地物调查。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
13、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王某的行为()。A.属于无权代理B.属于滥用代理权C.属于不正当竞争D.属于合法行为答案:D解析:题中王某是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价与对方签订订货合同,不属于无权代理。补贴入账,不属于回扣。某小区一幢楼的楼顶居民杜某,买了房子不住人,而是放养了成群的鸽子,致使楼下的居民不敢开窗透风,否则就是满地鸽子毛和臭味,使其他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楼下居民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有()。A.请求业主委员会出面制止杜某在楼顶放养鸽子 B.以杜某侵犯了其相邻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 C.
14、因为房子是杜某的,所以其他居民无权干涉杜某的行为 D.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放走 E.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宰杀答案:A,B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杜某放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楼下居民的相邻环境保护权。楼下居民可以请求杜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某工厂需要引进先进技术以提高生产率,于是向银行贷款,并将工厂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后由于技术不成熟,工厂出现亏损,无奈之下,又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啤酒厂,但没有通知银行。根据规定,该工厂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A.无效B.可撤销C.效力待定D.有效答案:A解析: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将其权利转让、出租、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再次
15、抵押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该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对方当事人的,处分行为无效。土地利用潜力按土地利用程度和挖潜改造方向,可将城市土地分为()。A.高效利用土地B.无容量土地C.容量完全损失土地D.未利用的土地和低度利用的土地E.合理利用的土地和过度利用的土地答案:B,C,D,E解析:土地利用潜力按土地利用程度和挖潜改造方向,可将城市土地分为:无容量土地(主要包括水面、绿化、道路广场)、容量完全损失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规划为水面、绿化、道路广场)、未利用的土地(未建设用地,包括耕地、闲置地等空地,规划为建设用地,是横向挖潜改造的重点)、低
16、度利用的土地(利用不充分的土地,用地性质不符合规划要求,现状容积率低于经济容积率,是纵向挖潜改造的主要对象)、合理利用的土地(符合规划要求,土地利用率高,已充分发挥用地潜力,是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向,不属于挖潜改造的主要对象)、过度利用的土地(土地现状容积率远高于经济容积率和环境容量指标,规划需要调整改造)等。关于合同转让,说法正确的有()。A.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B.合同的转让不改变合同的内容C.所转让的合同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D.具体转让行为应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E.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权利的转让答案:A,B,C,D解析: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
17、合同的转让不同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7辑 第4辑物权的优先效力之一是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但也有例外,这种例外有()A.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B.如法律规定了先后顺序的,以法律规定的顺序为准C.约定的物权优先于法定的物权D.所有权优先于他物权E.从物权优先于主物权答案:A,B解析: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并不是绝对的,虽然定限物权成立于所有权之后,但在其支配范围内具有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有时法律规定了物权效力的特殊顺位。依照规定的顺位确定数个物权的效力。当事人之间应当采取()形式设立担保物权。A.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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