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司法考试答疑精华5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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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司法考试答疑精华5辑2022司法考试答疑精华5辑 第1辑 光中制衣厂与启明布匹厂在2022年5月3日签订买卖货物合同,并以其小汽车作为抵押。后来到了10月份,由于光中制衣厂经营不善,亏损很大,启明布匹厂要求通过拍卖小汽车偿还债务,这时税务机关说光中制衣厂已有3个月没有缴纳税款,不准启明布匹厂优先受偿。同时,因光中制衣厂行政违法而被罚款,行政机关也要求缴纳罚款。请问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 )A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应优先于债权和罚款B启明布匹厂可以就抵押的小汽车变卖后优先税收和罚款受偿C行政机关的罚款应优先债权和罚款缴纳D税务机关、启明布匹厂的债权和行政罚款按比例同时支付正确答案:B税收优先原
2、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依此,ACD项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故只有B项为正确答案。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B.为改变资金流量
3、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C.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2小时D.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正确答案:CD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B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缺席裁决 C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 D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
4、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正确答案:ACD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故A项正确。 对于B项中的这种情形,仲裁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可见此时应缺席裁决。缺席裁决与缺席判决相似,被申请人未到庭,并不意味着仲裁庭可以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仲裁庭同样应根据现有证据公正断案,不得偏袒申请人。如果说缺席裁决或缺席判决对缺席方有什么不利的话,那也体现在其失去了当庭质证、辩论的机会,而不是意味着裁判一定对其不利。所以B项错误。再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56条规定
5、,CD项也正确。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有下列哪些选项?( )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B自治乡乡长C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自治县县委书记正确答案:AB略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一般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B从理论上说,诉讼当事人无权确定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仲裁当事人有权确定仲裁机构审理和裁决的范围C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仲裁D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都有权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正确答案:A2022司法考试答疑精华5辑
6、 第2辑 我是一名大专生,我要本科才能参加司法考试,专升本我没考上,现在很纠结,是考成人高考还是自考还是电大,网校呢?我先要含金量高点的文凭?我来告诉你你考虑的应该不是含金量的问题。而且拿更多是广告词。你要考虑拿证的稳妥性。自考不要考虑,网络学院费事费力。电大太没认可。就成教吧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正确答案:A优先权原则根据保
7、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D款(3),选项A正确。优先权原则是指已在巴黎联盟一成员国提出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注册申请的人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在规定的期限(专利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内,享有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的优先权。可见,优先权原则并不是时一切工业产权均适用,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品商标,而且期限也不尽相同,故选项B错误。在先申请的撤回、放弃或驳回不影响该申请的优先权地位,故选项C、D错误。 法官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A葛某,因工作需要由上海高院法院调职至司法部工作B黄某,所经手的某一案件被人民监督定为错案C孙某,轻微违纪行
8、为,被法院行政处分D廖某,由于婚姻原因,取得美国国籍正确答案:AD 2022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予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B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C甲逾期不缴纳1,000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D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正确答案:BC考点证据的扣押、复议申请、滞纳金、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解析对于甲偷开
9、的轿车公安局能否扣押,关键在于分析该轿:车是否与案件有关,是否为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据此虽然轿车与本案有关,但由于该轿车属于乙合法占有的财产,因此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A项错误。关于B项,考查申请人撤回申请后能否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出发决定提出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
10、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由此可见如果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B项正确。关于C项,是关于滞纳金的缴纳。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据此,C项正确。关于D项,根据:行诉解释第35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
11、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甲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之日为5月9日,甲于6月20日提起行政诉讼,并未超过3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 甲、乙与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丙供给甲、乙原油3000吨,每吨价格为2500元,原油运到甲、乙所在地车站后,甲和乙按4:6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关于该合同之债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简单之债D特定之债正确答案:ABC2022司法考试答疑精华5辑 第3辑 某甲食品厂进行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某乙食品厂造成了损失,但是由于市场变化莫测,所遭受的
12、损失难以计算,被侵害的某乙食品厂可以请求的赔偿包括:( )A某甲食品厂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无法计算的,赔偿50万元以下损失B某乙食品厂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某乙食品厂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C某乙食品厂的损失难以计算,无法计算的,赔偿50万元以下损失D某甲食品厂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的2倍,并应当承担某乙食品厂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正确答案:B损害赔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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