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docx
《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docx(4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 第1篇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无记名股票出质于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对该股票的质权自双方签订质权合同时生效B乙对该股票的质权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生效C乙对该股票的质权范围及于股票及其红利D甲仍享有该股票的任意转让权正确答案:BC考点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解析物权法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
2、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该条中的股权是股票、股份的价值内涵,股票、股份是股权的两种存在形式。本题是以股票出质,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故A错误,B正确。股票出质后,不得任意转让,故D错误。担保法解释第104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故C正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甲、乙两公司40万元人民币的货款争议,在本案仲裁程序中,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由1名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B当事人未申请不开庭审理,而仲裁庭只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C仲裁庭
3、裁定进行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40万元D仲裁庭作出裁决,但在裁决书中不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正确答案:A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争议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仲裁员独任审理,所以答案A是正确的。当事人未申请不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对案件开庭审理;当事人未协议裁决书不写明裁决理由的,裁决书应写明裁决理由,所以答案B、D的做法不正确。仲裁庭无权自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以,答案C的做法也不对。 一位住所在奥地利的挪威公民在法国去世并在中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法国的国际私法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挪威法律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
4、配。若法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A挪威B奥地利C法国D中国正确答案:C转致 转致,是指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的法律,结果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丙国的实体法。本题中,案件在C国提起诉讼,C国法院依据该国冲突规则适用B国法律,而依据B国法律本案应适用A国法律,法院最后适用A国法律,这种情形图示为:C国(法院地)一B国一A国(最后适用A国法律),此为转致,C项正确。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
5、法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选项A错误。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选项B错误。从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看,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看,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下列哪一种情况不违反律师法的规定?A甲律师原在深圳某律师事务所执业,迁居后转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同时仍在深圳某律师事务所执业B大学教授乙在学校不知道的情况下,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并要求受理机关保密C丙律师在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代理了一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诉讼D丁先生法律本科毕业后,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正
6、确答案:D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 第2篇 毒贩甲得知公安机关近来要开展“严打”斗争,遂将尚未卖掉的50多克海洛因和贩毒所得赃款8万多元拿到家住偏远农村的亲戚乙处隐藏。公安机关得到消息后找乙调查此事,乙矢口否认。乙当晚将上述毒品、赃款带到后山山洞隐藏时被跟踪而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乙的上述行为应当以何罪论处?( )A非法持有毒品罪B窝藏、转移赃物罪C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D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正确答案:C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窝藏、转移赃物罪的区别和认定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窝藏、转移赃物罪是一种法条竞合关系,适用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在处理时以窝藏、转移、隐瞒毒品
7、、毒赃罪定罪处罚。 李某1998年下岗,为谋生计,开始从事服装销售生意,为不与原单位脱离关系,李某一直未办理工商登记,在李某经营期间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后,李某认为核定过高,自己系下岗人员,生活困难,请求税务机关降低税额,税务机关不允。为此双方发生争议,该争议应怎样解决?( )A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李某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商品,然后拍卖抵缴税款B李某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C李某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D李某必须先按核定的税额纳税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能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正确答案:D见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结论使用
8、?A材料甲,系被害人到医院就诊时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B材料乙,盖有某鉴定机构公章,但签名人系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C材料丙,由具有专门知识但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张某作出D材料丁,经依法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王某作出正确答案:ABC A国在B国的领土内,通过军事手段建立了“C国”。下列哪种判断是正确的?( )A“tc国”由于已宣布独立,可不依赖既存国家的承认,成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B由于“C国”已建立了有效统治,因此既存国家应给予承认C“C国”具备了国家要素,既存国家应予以承认DA国的行为侵犯了B国的领土完整,违反了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既存国家不应承认“C国”正确答案:D国家承认的条
9、件根据有关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国家承认的法律条件有二:一是“新国家”必须具备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的构成要素,二是“新国家”的建立必须符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特别是不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和民族自决等原则。 郭某打击报复史某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A诬告陷害罪B报复陷害罪C不构成犯罪D滥用职权罪正确答案:A本题考查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二者区别主要在于: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
10、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主体不同,前者为一般主体,后者为特殊主体;行为表现也不同,前者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 第3篇 下列制度中属于行政司法制度的有( )A行政裁决B行政诉讼C行政调解D行政复议正确答案:ACD行政诉讼不是行政司法制度,而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部分。 检察官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检察官法规定的有: ( )A赵检察官,从事检察业务多年,政治素养好,品行端正,并当选为该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B李检察官,深谙某上市公司股票的行情,通过低买高卖的股票交易,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C陈检察官,其侄子贩卖
11、大量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遂在受理该案后,对其侄子依法提起了公诉D周检察官,文笔很好,在一起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结束后,将该案的检务情况写成手记,发表于该市一份报纸的法制栏目中正确答案:ABC根据检察官法第18条的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故A、B项均违反了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显然C项检察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D项符合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故不选。 某侵占案,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准备传唤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先传唤,传唤不到案时,再拘传B可以先传唤,传唤不到案时,再拘传
12、C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D应当直接拘传正确答案:BC在刑事诉讼中,拘传不以传唤为前提,但并不禁止在拘传前进行传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
13、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B选项A错误。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可知,若保险公司向张三支付了保险金的,是可以向李四进行追偿的。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张三放弃了对第三者李四的部分赔偿请求权,那么保险人对放弃部分
14、不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而非对全部保险金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仅应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甲企业将所产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B乙企业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5,000元购物券,并规定用购物券购物满1,000元的可再获一次抽奖机会C丙企业规定,销售一台电脑给中间人5%佣金,可不入账D丁企业为清偿债务,按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正确答案:AC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 第4篇 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 )A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
15、经乙公司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B甲教授曾答应为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C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的20000元债权以1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正确答案:ABD本题涉及合同转让问题。本题A选项所涉及的合同权利义务是经过批准的合同权利义务,其转让又为概括转让,因此,其转让行为既要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又要经过批准机关批准。本题B选项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对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义务,法律禁止其转让。本题C选项属于合同权利转让,对于合同权利的
16、转让不需要取得对方同意,但应通知合同债务人。本题D选项属于抵押权转让,抵押权为担保物权,为从权利,不能单独转让。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河北省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要多少钱260元。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巴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便权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D考点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专利侵权民事责任 解析<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
17、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可见,只要未经专利权人授权,任何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包括制造、使用和销售,否则即为侵权,除非符合专利法第69条第2项规定的在先使用权。第69条第2款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题中,乙公司是在甲公司获得专利权之后才研制出相同的镊子,不符合前述不侵权的情形。因此本题中
18、乙的制造行为、丙的销售行为、丁的使用行为均构成侵权。据此,选项ABC均是错误的。 另外,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由于丙公司和丁医院,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甲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医用镊子,所以只要其能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在这里要注意丙、丁的行为已经属于侵权行为,只是法律免除了他们的赔偿责任。同时要注意的是,丙和丁的使用和销售行为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 陷阱点拨本题中,乙公司虽然是自
19、行研制出的与甲公司一样的镊子,但根据专利权的排他性质,甲公司既然获得了该镊子的专利权,就享有专有权,可以排除他人的制造、使用、销售行为。 根据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补贴属于有专向性的补贴?A由出口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获得的补贴B环保组织以改善环保为条件对企业提供的赠款C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D世界银行对贫困地区提供的无息贷款正确答案:AC考点专向性补贴专向性补贴包括下列补贴:(1)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2)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3)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4)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
20、的补贴。(5)以使用本国(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正确答案:ABD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视听资料经审查或者鉴定无法确定真伪的;(2)对视听资料的制作和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异议,不能作出
21、合理解释或者提供必要证明的。据此,A选项正确。做DA检测时迭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如属同一来源,则据常理即可知该检测、比对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据此,B选项正确。C选项中证人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尽管该证言属于间接证据,不能单独认定案件事实,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之一,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C选项错误。讯问笔录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的,意味着对笔录内容的不认可,无论是否注明情况,也不压当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第1项的规定: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D选
22、项正确。需要说明的是,本题在网络上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认为C选项中的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本书认为,所谓定案的根据其实是指某份材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即证据能力的问题),而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将其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本题C选项中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定案根据是正确的。2022司法考试每日一练9篇 第5篇 某矿井在开采中瓦斯浓度超标,工人向矿主反映矿主拒绝解决问题,并威胁不干活即开除,要求工人继续采矿,致3人窒息死亡,5人重伤该矿主的行为应定为:A重大责任事故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正确答案:D13 D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法第1
23、34条第2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是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本案矿工拒绝解决委托并威胁工人不千活即开除,即属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致人死伤即告本罪成立D项正确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属“本法另有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故不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B项不选本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从原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分解出来的新罪名,故不再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A项不选本案也不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项不选 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得录取为公务员?( )A刘某,1999年因严重违反单位纪律被开除公职B王某,党员,因个人作风问题被留党察看C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司法考试 每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