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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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1章 甲县工商局对汤山纺织厂作出罚款20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且立即执行。汤山纺织厂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维持了处罚决定,纺织厂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该处罚决定。汤山纺织厂提出上诉,在二审中才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二审法院认定县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违法,应作出怎样的判决呢?错误的说法是:( )A撤销一审判决,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工商局对汤山纺织厂进行赔偿B撤销一审判决,对赔偿请求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通知汤山纺织厂另行起诉C撤销一审判决,对赔偿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只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D撤销一审
2、判决,确认行政处罚行为违法正确答案:ACD根据行诉解释第71条之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只有B正确。 司法考试是不是今年会改革现状来看还没有改 你好,目前为止还没有改革的消息,请稳定心绪,专心备考。 第 51 题 如果郭某在屋顶被拆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屋内财产又因雨淋而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城管所的赔偿责任?()A城管所应承担全部损失B城管所工作人员应承担全部损失C郭某应承担因未采取防护措施致损失扩大的部分D城管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其已向郭某发出过限期拆除通知,所以不应承担责任正确答案:C国家赔
3、偿法第5条。 A市A区的甲饮食城和B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乙公司为甲方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但乙只负责将货物运送至A市B区,由甲方到B区取货。但合同签订之后,大闸蟹价格突然暴涨,乙公司后悔,称无法履行协议。甲方欲起诉乙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 )A由A市A区法院管辖B由B市B区法院管辖C由A市B区法院管辖DB市B区法院和A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正确答案:BB。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对于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A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
4、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认为不公平的。可以拒不执行B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C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D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正确答案:BCDBCD审计第47条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故A错
5、误。第48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机人民政府裁决,本机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故BCD正确。详看解析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B为便于隐藏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
6、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正确答案:ABCD 甲化妆品公司认为乙广告公司代为制作的广告不能反映其化妆品特点,甲化妆品公司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广告公司退还所收取的广告制作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过甲化妆品公司的同意,乙广告公司将其为甲化妆品公司制作广告的合同转让给了丙广告公司。此时,如果甲化妆品公司不同意将被告乙广告公司更换为丙广告公司,人民法院应当:( )A告知甲化妆品公司重新起诉B裁定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起诉C判决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起诉D判决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BB。当事人错列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
7、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再还300元B乙应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正确答案:A 关于法的分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标准是法律的制定主体,特别法的制定主体权限高于一般法的制定主体权限,故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C国际公法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D社会法与公法仅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上存在区别正确答案:ACDA、C、DA
8、项错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标准是法的适用范围。B项正确,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如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是典型的不成文法。C项错误,国际公法不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不属于一国之内的法律,它是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则。D项错误,除了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之外,社会法与公法还在法的目标、价值本位上存在区别。法的分类法的一般分类是世界各国都基本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国内法是由特定国家创制并适用于该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法。国内法的主体一般为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国家只能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成为主体。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由不同
9、的主权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确认的,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国际法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在一定条件下或范围内,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以及由一定国家参加组成的国际组织,也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2、根本法和普通法这是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所做的分类。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职权等内容,在一个国家中占据最高法律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其他法律制定的根据。普通法即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它规定国家的某项制度或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根本法比普通法更为严格。3、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所做的分类。一般法是指
10、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领域,法律适用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4、实体法与程序法这是按照法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实体法是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程序法是指为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的程序的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的不同所做的分类。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法,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的不具有文字表现形式的法,主要是习惯法。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2章 甲企业作为某
11、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发包给乙企业完成,现乙 企业分包项目出现问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 的?( )A中标项目禁止分包,甲企业作为中标人应承担责任B中标项目可以分包,若分包项目出现问题,可由中标人甲企业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责任C分包人乙企业只与甲企业有合同关系,与招标人没有合同关系,因而不直接向招标人承担责任D招标人既可以要求甲企业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直接请求乙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正确答案:BD招标投标中的分包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8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
12、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本条,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和D。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一般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A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B裁决未适用本国法律C违背了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D仲裁庭的组成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相符正确答案:ACD考点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A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3、:(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可知,A、C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l6条第2款,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应当包含选定的仲裁委员会。D项中的做法违反了仲裁规则,因而法院也是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本题答案为A、C、D项。 下列证券,不适用证券法的是:( )A股票B政府债券C开放式基金D封闭基
14、金的上市交易正确答案:C证券法的适用范围证券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因此,可直接得出ABD属于证券法的调整范围。而C项的开放式基金并非全部都能够上市交易,除上市开放式基金(1OF基金)外,其他类型的开放式基金均不能上市交易,故不属于证券法的调整范围。 法官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A,吴法官开庭
15、时发现一方当事人的律师杨某是其大学同学,没有主动回避B赵法官接受当事人宴请吃饭,在席间未就案件发表任何意见C周法官接受某中学的邀请,在该校做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讲座D韩法官在公开场合就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评论正确答案:ABD90答案:A、B、D 考点:法官回避制度讲解: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的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入、辩护人。吴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当事人的律师杨某是其大学同学,依法应当申请自行回避,而其没有回避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A项当选。根据法官职
16、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6条的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赵法官接受当事人宴请吃饭,虽然未就案件发表任何意见,依然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B项当选。C选项中,周法官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有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C项不应选。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韩法官的行为违反了该条法律规定,D项当选。 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
17、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A.3年B.5年C.7年D.8年8年正确答案:D 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 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 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 公安局侦查员甲在审理某电脑公司仓库保管员乙盗窃一案时,对乙盗窃价值2万元手提电脑的罪刑不
18、追查也不取证,还将罪证材料销毁,帮助乙逃避处罚。乙在甲的帮助下获释,后甲以此相要挟,多次强奸乙。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包庇罪和强奸罪B徇私枉法罪和强奸罪C伪证罪和强奸罪D玩忽职守罪和强奸罪正确答案:B徇私枉法罪的犯罪构成与认定甲明知乙的罪刑,而不追查不取证甚至帮助其销毁罪证,符合徇私枉法罪的特征构成徇私枉法罪,其以此要挟乙并强奸其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当数罪并罚。 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无权要求赔偿损失C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2022年5月7日前制造该专利产品D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
19、司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正确答案:D考点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按照该条规定,即使发明人获得了专利权,但如果其他人在其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专利权人不得主张侵权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于200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而丙公司同年6月即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20、并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D为正确选项。 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签定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新兴建材公司接受退货,退还货款。新兴建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以下哪些法律效力?( )。A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消灭B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之间的装饰材料质量争议消灭C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D新兴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市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甲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正确答案:BCD民事判决的效力是指法
21、院的生效判决在法律上的效力。法院的生效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对人的约束力、对事的确定力,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还具有执行力。(1)对人的拘束力,即判决对人的支配力。表现为:判决一经生效,当事人必须遵守和履行;人民法院不得随意变更判决的内容;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有责任尊重和维护法院的判决。(2)对事的确定力。表现为:判决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问题,不得再行争议;当事人不得对判决认定的事实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改变判决。(3)判决的执行力表现为: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如果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因此,BCD正确。21年司法考试考试
22、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3章 完全预期理论认为,下降的收益率曲线意味着市场预期短期利率水平会在未来()。A、下降B、上升C、保持不变D、先上升后下降你好,请到相应版块提问 教育行政部门取消了宋某的办学权,宋某对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正在宋某学校学习的30名学生因此中断了学习,他们需要另外找学校学习,另外租借住房或者乘车回家,经济上损失较大。请问这30个学生能否也对取消办学权的行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A不能,因为行政决定并非针对学生作出的B不能,因为行政决定并未直接规定学生的权利义务C能,因为取消办学权的行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D能,因为该行政决定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正确答案:C
23、D行诉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的数名学生与教育行政部门取消王某办学权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6100 题:张某是专业摄影师,欲赴日本探亲,邻居陈某特别委托张某购买SONY摄像机一部。2个月后,张某回国,带回SONY摄像机一台,价值1万元,送至陈某家。但此时陈某已经去世,陈某的儿子以父亲已去世为由拒绝收下摄像机。第 96 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代理人陈某已经死亡,张某的代理行为无效B张某的代理行为有效C陈某的儿子有责任承受该代理行为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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