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司法考试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7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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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司法考试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7节21年司法考试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7节 第1节 甲银行在保证期间届满后,才向保证人A发出催款通知书,A不知自己的保证责任已消灭,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了字。乙信用社在诉讼时效超过后,才向B发出催款通知单,B不知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请问:A与B是否继续承担责任?( )A都不再承担B都继续承担CA继续承担,B不再承担DB继续承担,A不再承担正确答案:D考点保证责任的免除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
2、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该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人按照新保证合同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保证人A一般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因此,本题中,债务人B要继续承担责任。
3、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正确答案:C 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
4、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判决解析行政诉讼的管辖可以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其中,级别管辖中最容易考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项考查的是级别管辖。关于中级法院的管辖主要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第14条、行诉解释第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诉解释第8条第(1)项的修正中。其中
5、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但是以县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题中,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属于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不是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这符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的条件。因此,A项是正确的,不应选。判断B项需要从司法终局性的角度去考虑。司法终局性是指法院对认为应由其管辖的所有司法性质的争议享有最终裁判权。法院对案件作出生效裁判后,案件就终结性地解决了。除法定的情形之外,任何力量都不得动摇、推翻司法裁判。司法终局性的拘束力要求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行政机关不能再
6、有与终局性司法裁判相违背的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另外,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也不符合行政裁决的要求。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裁决范围包括:国有资产产权裁决,土地权属争议裁决,林权争议裁决,水事纠纷裁决,矿区范围争议裁决等。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并不属于行政裁决的范围。县政府无权对此作出决定。因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确定某
7、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B项是正确的,不应选。关于确认判决,行诉解释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确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另外,第58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
8、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县政府的复函并未对他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也就谈不上判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了。因此,C项错误,是应选项。D项考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行诉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本题中县政府的复函行为是正确的,并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某银行起诉县政府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依据法条规定,法院
9、应当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D项正确。需要提醒的是,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项的变化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本项规定是对级别管辖作出的调整,除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均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起诉人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二。规定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并不是必然除外,规定“可以”,是为了保留一定的灵活性,以避免将一些确实重大、复杂的案件也排除在外。也就是说,即便是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如果确属重大、复杂,中级人民法院也应当作
10、为第一审案件受理。 某国有电缆厂在春节期间被盗,丢失一大批电缆,数额巨大。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应属内部人员所为,故认为应由该厂保卫科自行查处,故不予受理。该厂不服,向检察院提出意见。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检察院接到请求后,在自行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要求公安机关受理此案B如该案进入到诉讼阶段,则该电缆厂的厂长即为该厂在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C如该案进入到诉讼阶段,则该厂和检察院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如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不服,该厂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C本题主要考查单位作为被害入的相关特点。单位作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与自然人作为被害人时大体相同。主要表现在:(1)对
11、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故A项说法错误。(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能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故D项错误。(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诉讼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c项正确。注意单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作为其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而B项中法定代理人适用情形是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故B错误。 报考指南:师范类本
12、科能报考司法考试吗?师范类本科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司考报名只对学历有要求,对专业并无限制,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即可报考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制定今年考试方案的总体思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作为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保障司法人员队伍和律师队伍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制度,社会各界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自2022年建立并实施以来已顺利举行了两届考试。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是第三届考试。通过几年的努力,国家司法考试以其“四严四最”的标准,高水平高难度的特点,公平公正的形象,较好地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较好评价,社会影响也在逐渐
13、扩大。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毕竟才建立不久,仍处于初创和探索阶段,且这一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认真总结、充分研究论证并综合分析各方面条件和时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国家司法考试模式设计和管理运行机制的改进和完善,并使之不断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就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而言,司法部仍本着“基本稳定、适当调整、不断完善”的原则和思路,按一次考试模式进行设计。即在维持现行的考试模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认真总结前两次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使考试的设计更加科学。同时,继
14、续在组织实施下功夫,按照“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要求和“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今年的考试,使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和管理更加规范,规章制度更加健全,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1年司法考试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7节 第2节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 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帐款。
15、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D冻结帐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正确答案:ABC本题通过案例综合考查行政诉讼参加人及诉权的有关知识。关于A项,本案中,轿车虽以林某名义进口,但从该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张某有权将该车出售;且销售款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等事实。可见,林某只是挂名车主,并非该车的真正所有人,即该车并非林某的个人财产。且从甲市某区工商局没收张某销售额的处罚决定来看,
16、该处罚决定的相对人是张某,处罚标的是35万元销售款。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与林某无关,林某既非相对人也非利害关系人,因此无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不正确,为应选项。对于A项有人提出异议,认为既然轿车系以林某名义购买,则林某作为登记车主,对该车出卖的销售款拥有法律上的权利。行诉解释第l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林某对甲市某区工商局没收该车销售款的决定,依法也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故异议者主张A项正确,依题意不应选。我们认为该异议有一定的道理,可以供读者参考。关于B项,行诉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
17、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本题中,张某只是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并不能代表公司,也不具有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权力,因此张某不能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故B项不正确,为应选项。关于C项,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复议机关甲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因此看似应以作出原处罚决定的甲市某区工商局为被告。然而,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行诉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
18、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本案中,甲市某区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为由,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复议机关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需要明确的是,此处复议机关虽然表明上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但实际上改变了对张某行为性质的认定,也即改变了原处罚决定所适用的规范依据;根据上引行诉解释第7条第(2)项规定,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根据上引行政诉讼法第25
19、条第2款规定,应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即甲市工商局为被告,而非以作出原处罚决定的甲市某区工商局为被告。故C项不正确。为应选项。关于D项,甲市某区工商局作出了没收张某销售款的处罚决定,其后冻结田山有限公司账款的行为属于为执行该处罚决定而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该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合法性以原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为前提,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没收张某销售款的处罚决定是本案的审理对象,而冻结账款行为的定性取决于对原处罚决定的审理结果。因此,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故D项正确,依题意不应选。本题答案存在较大争议,对每一选项均有人提出异议,争论相当激烈。该题是一道很灵活的案
20、例题,其选项设计没有刻板地死扣法条,而是从实际问题出发进行考查,对各项的辨析很多在法条中找不到直接规定,需要考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判断,体现了对考生理论结合实际的综合思辨能力的更高要求。因此,考生需要在平时的积累中有意识地加强对这方面能力的培养。 某市建筑材料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该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环境保护局应当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B市环境保护局如有理由认为某市建筑材料厂逃避执行的,可以在提出执行申请之
21、前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市环境保护局应当向法院提供某市建筑材料厂财产状况的材料 D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此罚款决定前,应当对罚款决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正确答案:BCD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88条规定,A选项错误。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92条规定,B选项正确。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91条第1款规定,C选项正确。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93条规定,D选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BCD 下列哪些活动形成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公安局给所属干警纪律处分B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正确答案:ACD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行政关系,一般包
22、括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三大类。本题A项公安局给所属干警纪律处分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C项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抽象行政法律关系,财政局是行政主体,行政相对方是不特定的多数人;D项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以司法机关为监督主体。因此,三项皆为应选项。B项不是行政法律关系,因为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属于法制宣传活动,不具有行政管理或监督行政管理的内容,不是税务局行使法定职权、职责的活动,不属行政法规范的调整范围,所以不应选。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
23、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正确答案:ABC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客留卖淫罪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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