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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年政法干警考试试题及答案6辑22年政法干警考试试题及答案6辑 第1辑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 )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A改革开放B四项基本原则C以经济建设为中心D“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正确答案:C“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首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所决定的;再次,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和矛盾,也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故本题答案为C。 根据文字资料回答第131-135题。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10553万公顷,比上年增加7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59万公顷,增加7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094万公顷,减少60万公顷;糖料种植面积167万公顷,增加10万公顷。全年粮食产量50150万吨,比上年增加350万吨,增产0.7%,其中,夏粮产量11534万吨,增产1.3%;早稻产量3196万吨,增产0.3%;秋粮产量35420 万吨,增产06%。全年棉花产量760万吨,比上年增产1.3%。油料产量246
3、1万吨,减产1.2%。糖料产量11110万吨,增产11.4%。烤烟产量239万吨,减产3.9%。茶叶产量114万吨,增产10.9%。1全年肉类总产量6800万吨,比上年减少3.52。其中,猪肉减少922;牛、羊肉分别增长6.1%和480。全年水产品产量4737万吨,增长3.3%。全年木材产量6974万立方米,增长5.5 %。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7万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6 71公顷。2022年下列哪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增加幅度最大?( )A棉花B油料C糖料D森林正确答案:C2022年棉花种植面积增幅为7(5597)100%13%;2022年油料种植面积减少了,故排除B;2022年糖料种
4、植面积增幅为10(167-10)100%6.4%;森林不是粮食作物,D项排除。故糖料种植面积增幅最大。 赵某的父亲病重,急需钱医治,赵某为筹措资金,决定将自家的房屋卖掉。遂对王某说:“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30万元,现在15万元卖给你吧。”王某欣然同意。后来赵某后悔,诉至法院。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可撤销B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可撤销C王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可撤销D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法有效正确答案:DD本题考查乘人之危。民法通则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
5、,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可见,构成乘人之危必须有一方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者危难处境为前提,而且要求对方当事人基于此被迫作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像本题中的情形,如果对方当事人为摆脱急迫需要或者危难处境,自愿为特定意思表示的,即使该意思表示的内容违背其通常的意愿,也不得主张乘人之危。 甲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入乙的电脑,窃取乙的日记资料,并广为传播日记中的秘密内容,而且大肆渲染,乙身心受到打击。乙被侵犯的权利不包括( )。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人身权被侵害的问题。考查此类问题,应当以受到的损害为切入点来把握。同时要注意易混淆的权利之问的区别。甲传播乙日记中记载的秘密,且恶意贬损乙的名誉,侵犯了乙的隐
6、私权和名誉权,即人格权,但没有直接侵犯乙的健康权。 保证期问,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 ( )正确答案:根据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2年政法干警考试试题及答案6辑 第2辑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事例中发生的现象是( )。A新设合并B吸收合并C新设分立D派生分立正确答案:AA本题主要考查法人合并和分立的区分判断。法人的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
7、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本题中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虽然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用甲独资公司的字号,但是显而易见,两者在组织形态上完全不同,无实质上承继关系,原来的甲、乙公司均已经被撤销,所以本题中的情形只能是新设合并。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扳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正确答案:B共有物的
8、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
9、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C玉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田某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正确答案:A由于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罪为条件,故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以及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故选A。D属于特殊累犯不应选。 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出现于
10、我国的( )。正确答案:C北宋前期。在四川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故本题选C。 1,2,6,30,210,( )正确答案:B等比数列变式。22年政法干警考试试题及答案6辑 第3辑 关于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 )。A继承权男女平等B非法财产不得继承C继承权自愿原则D 养子女没有继承权正确答案:D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包括养子女。 现代企业制度一般采用( )。A公司制B股份合作制C业主制D合伙制正确答案:A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典型的制度。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节拖拉机搁置不用,乙、丙均有出卖拖拉机之意,但正值甲外出未归,乙、丙急需钱用,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赵某,卖得价款为甲留下一
11、份,其他由乙、丙分割取去。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卖掉拖拉机,乙解释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人的决定”。甲仍不依,丙又解释说:“我们对拖拉机是按份共有,乙和我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D在共有中对共有物的处分有别于共有份额的处分,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全体一致同意,否则部分共有人无权处分该共有物。因此D选项正确。 关于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是( )A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必须首先具有行为能力B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分离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D公民丧失行为能力,也就意味着权利能力的丧失正确答案:C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
12、于其权利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在公民的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构成中,这两种能力可能是统一的,也可能是分离的。 下列行为中,不得代理的是( )。A立遗嘱B购买机票C存款D购买股票正确答案:AA解析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可以适用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如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不得适用代理。22年政法干警考试试题及答案6辑 第4辑 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人身自由权利C生命健康权D劳动权和受教育权正确答案:C生存权(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个人和,组织机关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 八路军、新
13、四军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质上是( )。正确答案:B八路军、新四军建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实际上是把敌人的后方变成抗日的前线。这是在国民党的正面战场之外开辟的新战场。 与该国相比,浙江农业区位条件不利的是( )A耕地资源不足B市场需求量大C水热资源贫乏D农业劳力短缺正确答案:A巴西耕地开垦面积不到50,相比之下,浙江农业区耕地资源不足。 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属地管辖。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在
14、我国船舶上犯罪就被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在我国客轮上外国人针对我国公民犯罪,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因此,确立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只能是属地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甲与乙、丙多次聚会并策划起草了“告同胞书”,成立了反动组织,印刷宣传文件,煽动推翻人民民主政权,并物色发展成员。乙策动其好友丁参加反动组织,却遭到丁一口拒绝。甲、乙、丙三人害怕罪行暴露,遂密谋杀人灭口。一天,乙借故将丁骗到自己家中,事先躲在乙家中的甲、丙二人用准备好的尖刀将丁杀死,并拿走了丁随身携带的皮包,内有人民币3000元。事后,甲、乙、丙三人又将丁分尸,投入河中。问题:甲、乙
15、、丙三人构成何罪?正确答案:答:甲、乙、丙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甲、乙、丙企图发展丁为成员,属于组织行为。其杀人行为是为了防止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败露,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实施行为所包括。事后获取丁财物的行为,属于“顺手牵羊”,在地位上从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颠覆国家政权罪所吸收。另外,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最高刑是死刑,按照颠覆国家政权罪定性,也不至于放纵犯罪,所以对甲、乙、丙不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论处,而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22年政法干警考试试题及答案6辑 第5辑 下列有关联邦制的判断正确的是( )。A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权限范
16、围由联邦宪法规定B各成员的权力是联邦中央授予的C联邦制条件下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D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正确答案:A联邦中央的权力是各成员授予的,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国家的权力中心不同则国家有所不同。 简述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正确答案: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必须
17、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 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 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投案人必须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下列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土地政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B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C任何组织不得以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D国家因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赔偿正确答案:D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
18、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由于行为人( )。A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B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C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D不具备犯罪的主体条件正确答案:C略 陈某在商场金店发现柜台内放有一条重13克、价值2700元的纯金项链,与自己所戴的镀金项链样式相同。陈某以挑选金项链为名,乘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的镀金项链调换了上述纯金项链。陈某的行为( )。A构成盗窃罪B构成诈骗罪C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D应将诈骗罪与盗窃罪二罪正确答案:AA陈某趁售货员不备,以镀金项链
19、调换纯金项链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构成盗窃罪。由于陈某在调换过程中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意思表示,也没有使售货员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所以陈某不构成诈骗罪,更不能构成两罪的想象竞合犯或者同时构成两罪。22年政法干警考试试题及答案6辑 第6辑 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正确答案: 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22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2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2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
20、入归夫妻共有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正确答案:D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1、。 由此可见,ABC是正确的,不选。D项其实属于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并未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因此是共有财产。D错误,应选。 下列关于我国国务院的领导体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负责制并不违背民主集中制B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是由国务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 (o)C国务院总理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并负全部的责任D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总理决定并负全部责任,这是总理负责制的要求正确答案:DD项不正确,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即国务院总理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并负全部的责任。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关于特殊犯
22、罪主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律师王某在担任犯罪嫌疑人彭某的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彭某不在现场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确实犯罪的彭某被无罪释放。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B苏某(女)是某医学院三年级的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受朋友之托,为楚某(女)作节育复通手术。因缺乏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楚某因失血过多死亡。苏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C刘某原为农民企业家,自己经营着一个私营企业。2022年,某国有甲公司和某外国乙公司合资设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丙公司。双方约定甲公司出资占5%,乙公司占95%。为了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益,甲公司聘请刘某为本公司工作人员
23、,然后将其派往丙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半年后,丙公司一个建设项目要对外招标。刘某在收了王某10万元后,偷偷将标底透露给王某。使王某所在的公司中标。刘某的行为构成商业受贿罪D彭某将钢锯条夹在探视物品中带给王某,使王某脱逃成功。彭某不能构成脱逃罪正确答案:BA项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此行为的,有一个独立的罪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B项中苏某没有医生资格,因此不能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刑法对非医生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有特别规定,就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C项中刘某的身份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的人员,因此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构成受贿罪;D项的彭某可以和特殊主体构成共犯。 一辆汽车油箱中的汽油可供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462公里或者在城市道路上行驶336公里,每公升汽油在城市道路上比在高速公路上少行驶6公里,问每公升汽油可供该汽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多少公里?( )A16B21C22D27正确答案:AA设每公升汽油可供该汽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X公里,则可列如下方程:336x=462(x+6),解得x=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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