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真题6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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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历年真题6章司法考试历年真题6章 第1章 杜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于2022年离婚,其女随陈某生活。2022年杜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杜某无其他亲属。一日,杜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杜某受重伤住院两天后亦死亡。对于人寿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已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B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女儿C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女儿D因已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正确答案:C 下列关于唐六典、宋刑统、明大诰和大清律例四部法典各自特点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哪些?A唐六典在我国法制史上首次规定了法官回避制度B宋刑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
2、建法典C明大诰的部分内容列入了明代的科举考试之中D大清律例不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正确答案:ABC57ABC 唐六典、宋刑统、明大诰和大清律例大清律例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所以D错误,不当选。 下列哪些海事诉讼案件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A海难救助B船舶买卖合同纠纷C有关船舶所有权或占有的纠纷D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收益的纠纷正确答案:ABCD海事诉讼程序法第21条规定:“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三)海难救助;(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下列有关陪审员
3、的任职要求和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B人民陪审员适用回避制度C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D人民陪审员可以担任合议庭审判长正确答案:ABC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3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第6款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专门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要求和权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人民陪审员的回
4、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第 52 题 下列关于留置送达,说法错误的有:()A调解书不宜适用留置B在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才能采用留置送达C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D留置送达的程序中无须见证人到场正确答案:B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留置送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只有在收件人或代收入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才能采用。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不能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程序是:在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况下,送达人员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诉讼文书留在
5、他的住处,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诉讼文书的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虽然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并非所有的诉讼文书都可以适用留置送达。例如,调解书就不宜适用。 甲国积极参加了某多边国际公约的约文协定,并且甲国总统作为对约文的认证,亲笔签署了该国际公约,但根据甲国国内法的规定,该公约须由其议会批准,但甲国议会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由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对甲国产生效力B甲国由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负有批准的义务C甲国虽然拒绝批准,但该公约仍对甲国产生效力D甲国没有必须批准其
6、所签署的公约的义务正确答案:D条约的生效批准条约是国家的一项缔约权利,国家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批准一项国际公约,即对其签署的国际公约不负有批准的义务,而未经批准的国际条约对其也不产生效力。因此选D。 甲(8岁)在上学的路上拾到一部索尼手提电脑,其以市价将电脑出卖与乙(20岁),乙能否取得手机的所有权?A能,因为双方达成了意思一致B不能,因为甲的让与行为无效C不能,除非得到甲的监护人的追认D不能,因为甲不是手机的所有权人正确答案:B5B 先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的效力 先占,是指最先占有无主财产先占是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人具备行为能力因此甲已经基于先占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因此,A的表述是错误的甲是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双方行为是无效的,转让 手机的行为即是无效魄,因此,B的表述是正确的,c和D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司法考试历年真题6章 第2章 宋某抢劫案,一审原告某便利店,只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在二审中法院发现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B二审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做出判决,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C法院应当只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D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正确答案:D22.答案:D 考点:二审与再审讲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
8、附带民事诉 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所以,本题应选D项。 2022年国际商会巴黎会议上通过的经修改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于2022年7月1日实施。下列哪些选项属于UCP600修改或规定的内容?A直接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B关于议付的新定义明确了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售出行为C规定当开证行确定单证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D规定银行收到单据后的处理时间为“合理时间”,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的5个工作日正确答案:ACD
9、考点UCP600的修订解析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是1993年修订本,经过十几年的使用,面对各方的挑战,UCP600就是为适应新形势下银行与贸易业务的需要的产物。UCP600在内容上主要变化如下:(1)增加了专门的定义条款,体现了UCP600细化规定的精神,对一些术语作出定义不仅可以使概念明晰化,从而有利于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而且更可以解决一些地方法律适用的问题;改进了议付的定义,在新的定义中,明确了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并且明确是对受益人的融资预付或承诺预付。B选项将议付定义为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售出行为,与UCP600的解释相反,故错误。(2)约定了解释规则
10、,摒弃了可撤销信用证。其原因为可撤销信用证对受益人权益缺乏保障,因而在实际业务鲜有使用。这也意味着在新的惯例实施后,所有的信用证都将是不可撤销。A选项的说法正确。(3)开证行、保兑行及指定银行的责任更清晰、确定,规范了第二通知行的做法。(4)银行的审单标准更为明确。将单据与信用证相符的要求细化为“单内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5)将审单时间从“不超过7个银行工作日的合理时间”改为“最多不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故D选项说法正确。(6)增加了银行在不符点中对单据处理的两种选择。其中一种规定,当开证行确定单证不符时,可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虽然这一做法目前在银行业务中经常用到,但在UCP
11、500中没有对此作出规定,且不被国际商会所提倡。UCP600的修改更好地保障了受益人权益,使其在单据不符的情况下,如申请人同意,即使开证行拒付之后,仍可获得开证行的付款。C项正确。 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正确答案:ABC 甲公司拥有“同创”服装注册商标,乙厂在未征得甲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向丙商场发出了出售乙厂生产的“同创”服装的要约。设乙厂实施以下行为:乙公司仅发出要约,尚未签订合同,但没有提供样品
12、,也未生产该产品;乙公司已与丙商场签订了合同,但没有提供样品,也未生产该产品;乙公司与丙商场签订了合同,虽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但已提供了样品;乙公司与丙商场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产,但是没有交货。则其中侵犯了甲公司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有:A.B.C.D.正确答案:BB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13、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本题中,项因为合同没有成立,不能成立使用、销售等情形;项没有构成实际的销售,也没有在商品上使用;项已经构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因此项没有侵犯甲公司注册商标权,项侵犯了甲公司注册商标权,B选项当选,ACD选项不当选。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2
14、、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022司法考试行政处罚法有那些条文很多,你可以去查找相关法条 请问司法考试的必备书籍有哪些,越详细越好,谢谢。建议一、报个辅导班,辅导班老师讲的好坏道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跟着他们的节奏复习,可以系统复习3-4遍,也可以把握重点和变化二、三大本当字典用,三大本写的很细也很啰嗦,40%都是废话,不会考
15、,问题是你分不出那些是废话三、我是用的中法网的那八本教材,比较简练,重点比较突出,重点部分你可以结合三大本四、历年真题,起码近5年的必须做到滚瓜烂熟,做一遍是不够的,反复做,再反复做,这是最好的捷径五、三大本配套的白皮书可以做一下,但是很费时间,题量很大,这个不像真题,这个只是起到一个自测作用,因为只是看书和听课,照样不会做题,只有多做题才是硬道理六、时间,一定要投入足够的时间,足够的意识是每天纯纯的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从3月底开始直到考试七、最关键的是最后一个月,70%的人到最后一个月就已经精疲力尽了,就松懈了,就想入菲菲了就不想看书了,结果功亏一篑。八、祝你好运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
16、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无权抗辩正确答案:BCB、C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
17、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
18、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票据抗辩的限制(抗辩切断制度) 所谓“抗辩切断”,是指即使出现可以抗辩的事由,但是票据债务人不得用来抗辩持票人。抗辩切断只是针对“对人的抗辩”,因为此种抗辩事由是针对特定的持票人而言,如果换了其他人合法持票则票据债务人不能抗辩。司法考试历年真题6章 第3章 谈谈你对“三个至上”的进步性和针对性的理解,以及如何在时间中坚持“三个至上”。正确答案:(1)“三个至上”的进步性。(2)“三个至上”的针对性。(3)在实践中坚持“三个至上”。 某县为维吾尔族自治
19、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人选表述正确的是?A.由维吾尔族的公民担任主任B.由维吾尔族的公民担任副主任C.由维吾尔族公民担任主任,其他民族公民可担任副主任D.主任或副主任中有维吾尔族公民即可参考答案:D随题解析: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所以应选D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适用裁定方式解决的问题有:( )A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改用普通程序审理B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裁判C准许原告撤诉D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拘留措施正确答案:ABCABC。D项应当适用决定方式。 对有关环境影响
20、评价和限期治理制度表述正确的有:A应按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由大到小,分别编制或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B如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C中央直辖企业的限期治理,由国务院决定D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中央直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责令停业、关闭,应当报国务院批准正确答案:AD考点环境影响评价和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21、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由此可知,A项正确,当选。该法第31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24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
22、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本条可知,B项错误,不当选。第29条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根据本条可知,C项错误,不当选。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
23、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根据该条可知,D项正确,当选。 依据检察官法规定,关于检察官的兼职禁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太会常务委员会的成员B检察官不得兼任人大代表C检察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D检察官不得兼任党政职务正确答案:AC考点检察官的兼职禁止 答案及解析 AC。检察官法第l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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