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6节.docx
《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6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6节.docx(3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6节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6节 第1节 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A相邻权B地役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宅基地使用权正确答案:B 国际法上的国家应具备的要素包括:( )A定居的居民B确定的领土范围C一定数量的军队D国家主权正确答案:ABD国家应该具备的要素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是指定居在一定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其构成要素有以下四个方面I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 关于宪法规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项表述不成立?A根本性B原则性C无制裁性D
2、相对稳定性正确答案:C 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B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D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正确答案:D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事由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
3、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2项的规定可知,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即仲裁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仲裁裁决。因此,甲公司或乙公司都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而不是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
4、上的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撤销或者变更。因此,仲裁委员会非经法定程序不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选项A错误。仲裁法第9条第l款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由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甲公司或乙公司不可以再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选项B错误。此外,考生应当注意的是将仲裁法第58条第2项与仲裁法解释第l9条规定结合起来复习。仲裁法解释第l9条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
5、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因此,当事人因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存有超裁情形而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经法院审查属实的,法院只应当对超裁部分进行撤销,超裁部分与其他事项不可分的除外。司法考试参与分配制度参与分配制度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能够参加到别人已进行的执行程序中,使自己的债权获得平等的受偿。下列关于参与分配说法正确的有哪些?被执行人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是针对金钱和物的债权的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取得执行根据你好,答案为CD.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如果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
6、所有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破产程序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有限的清偿。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正确答案:AD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说法正确的是:( )A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B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
7、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C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D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正确答案:ABCD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55第12条:“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第13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第14条:“行政机
8、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6节 第2节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A既可以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也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B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二审法院可以不经开庭直接改判C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正确答案:ABC 下列哪些情形可产生民事
9、法律关系?( )A甲对乙说:如果自己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吃饭B甲明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而住院治疗C甲与妻子乙约定,如果任何一方与其他异性约会,须向对方支付l万元损失费D甲邀乙一共旅行,遭遇山洪,乙不幸遇难正确答案:B1答案:B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原因讲解:A项甲乙的约定属于情谊行为,不产生法律效果。B项,甲明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不符合理性人的行为标准,具有过失,应当对乙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乙应当预见到自己过度饮酒的后果而没有拒绝甲的劝酒,同样具有过失,可以减轻甲的责任。 C项,甲乙的约定不适当地限制了夫妻的行为自由,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D项,乙遭遇山洪并非甲造
10、成,甲不承担赔偿责任。故B项正确。 “事实一”中的犯罪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A自然人犯罪B. 单位犯罪C自然人与单位的共同犯罪D无法判断正确答案:AA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因此,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因此,选A。对于单位犯罪需要掌握:(一)单位犯罪的特征1、主体特征 具有合法形式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11、也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 (2)司法实践中,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2、行为特征 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并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3、目的特征 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直接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而不以单位犯罪论。4、法律特征 法定性,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
12、由单位构成,单位犯罪以刑法有明文规定为前提。(二)单位犯罪的处罚 1、双罚制:既处罚单位(单处罚金)也处罚自然人。 2、单罚自然人:(1)并非为本单位谋利益,而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私分国家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第396条);(2)对单位的过失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3)处罚单位会损害无辜者的利益(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4)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门、上级机构等吊销其营业执照、宣告其撤销或者破产,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5)涉嫌犯罪的单位分立、合并或者改组的,对原犯罪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定罪量刑。在审判时,对被告单位应列原犯
13、罪单位名称,但注明已被并入新的单位,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数额以其并入新的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林涛是某法院助理审判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其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则他将被辞退B该人民法院精简机构,短时期无法安排人员将其调至派出法庭工作1年,被其拒绝,应尊重其意见C如果他在1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该人民法院有权将其辞退D他提出辞职,由该法院院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正确答案:C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表述正确的是:A宣告失踪的结果主要是财产方面的,宣告死亡的结果既有财产方面的,又有身份方面的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C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
14、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D申请宣告失踪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皆有顺序限制正确答案:A2A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比较 宣告失踪最主要的效果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人身关系不受影响;宣告死亡,不仅会涉及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同样会影响到其身份关系,据此,A项正确。根据畏通意见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有严格规定的,但是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不受此顺序限制,故B项错误。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据此,C、D项错误。 赵丰的债务首先由谁来清偿?( )A由接受遗
15、赠人即文物部门清偿B由遗嘱继承人清偿C由法定继承人清偿D以上三者共同清偿正确答案:C考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解析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法意见第62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然后才是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因此选C项。 以下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中国公民谭某去美国留学,在美国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福建省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周某团探亲去日本,在日本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16、处或者单处罚金C我国解放军某部队军人张某因公务出国在菲律宾,因财物被盗,为生活所迫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D美国公民琼斯在美国将代为保管的我国公民赵某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正确答案:ABC根据刑法第7条、第8条的规定,A、B、C项中的情形都适用我国刑法,而D项中的情形则不能适用我国刑法。凡属于中国公民,不管其在国外何地,基于国家主权原则,其犯罪行为都应适用我国刑法。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6节 第3节 某甲因涉嫌某故意杀人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决定受理,
17、并定于某日开庭审判。在开庭当日,某甲在押送途中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无法继续审理,则对于此案的处理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B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延期审理C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D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中止审理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中止审理。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注意区分决定、裁定、判决的区别,决定适用于程序问题,裁定一般适用于对实体问题有重大影响的程序问题,判决适用于实体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大量使
18、用裁定的情形,大致包括裁定驳回起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减刑、裁定驳回上诉等等,在阅读法条时候应当给予一定注意。 孙成龙与王成虎签订买卖合同,孙成龙为出卖人,王成虎为买受人,合同总价款200万元,王成虎支付定金50万元后孙成龙只如期供应给王成虎一半数量的货物,剩余部分无力供应王成虎要求孙成龙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孙成龙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本案中,定金条款合法有效,孙成龙应支付其100万元B本案中,定金条款无效,因为定金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成虎只能主张损害赔偿责任C本案中,定金条款部分无效,40万元部分有效,超过40万元的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王成虎有
19、权主张孙成龙双倍返还定金80万元D本案中,定金条款部分无效,40万元部分有效,但王成虎仅有权主张孙成龙返还定金40万元,另返还其余的30万元正确答案:D10答案: D 考点:定金讲解: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 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 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孙成龙已供应一半数量的货物,故定金中的20 万不用双倍返还,所以本题
20、选D。 自然人的住所是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某一处所。虽然各国一般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住所各国关于住所的法律规定不同,自然人的住所也会发生冲突。我国法律规定:( )A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后取得的住所为准B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为准C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D当事人没有住所的,以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正确答案:CD自然人住所冲突的解决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可见我国采用了最为灵活的规定;解决住所积极冲突的原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解
21、决住所消极冲突的原则是经常居住地原则。故选CD。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30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正确答案:ABCD 想像
22、力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定。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B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D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正确答案:BB。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同时,由于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股东起诉时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下列选项关于立法体制的表述,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立法体制的核心是立法解释 B联邦制和
23、单一制国家的立法体制完全相同 C我国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在我国立法体制中,地方权力机关处于无权地位正确答案:ABDA项错误,立法体制是指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关的设置和立法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制度, 其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而不是立法解释。B项错误,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的立法权限划分是有很 大不同的。D项错误,依据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在我国立法体制中,地方权力机关可以制定地方 性法规或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规范性文件等等。依据立法法第7条的规定,C项正确。敌 本题A、B、D项当选。 某生猪屠宰企业在其屠宰的生猪中注入有毒物质,致李某等多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被市商务局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考试 考试 详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