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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观义镇人民政府池塘村塘堰道路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2089 选购编号:5107252019000246梓潼县观义镇池塘村塘堰道路整治工程选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绵阳市 )采 购 人:梓潼县观义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9 2019 年 年 2 12 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 „„„„„„„&b
2、dquo;„„ „„„„„„3 其次章磋商须知„„„„„„„„„„„„„ „„ „„„„„„„„„„„5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bdquo
3、; „ „„„„„„„„„„„„„„„„„„20 第四章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选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4 第五章选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bdq
4、uo;„„„„ „„„„„39 第六章评审方法„„„„„„„„„„„„ „„„„„„„„„ „„„„„40 第七章政府选购合同(草案)„„„&b
5、dquo;„„ „„„„„„„„„ „„„„„48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梓潼县观义镇人民政府托付,拟对梓潼县观义镇池塘村塘堰道路整治工程选购项目采纳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选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选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选购项目基本状况: :1.项目编号:5107252019000246 2.选购项目名称:梓潼县观义镇池塘村塘堰道路整治工程 3.选购人:梓潼县观义镇人民
6、政府。4.选购代理机构: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二、资金状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746623.00 元。三 、 选购项目简介:建设内容为长 0.5 公里,宽 3.5 米水泥路改建,修理改造塘堰一口。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选购网(www.ccg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与 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7、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据选购项目提出的特别条件:7.1 供应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平安生产许可证; 7.3 省外注册企业需供应入川备案资料。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禁止参与本次选购活动的供应商1.依据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查询及运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选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选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选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
8、参与本项目的选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选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选购项目。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选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 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得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9、除外)在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 358 号,圣水寺正对面,乐都圣鑫酒店对面二楼)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得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供应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供应本人身份证明。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03 日 13:30(北京时间)。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选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选购不接收邮
10、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12 月 03 日 13: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 地点: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梓潼县观义镇人民政府通讯地址:梓潼县观义镇场镇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883795687 选购代理机构: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中心广场分理处 账号:241501040002103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 358 号 邮编:621000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778107373 传真:0816-2777744电子邮件:33667899202019
11、年 12 月 其次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选购实行在四川省政府选购网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2 选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选购预算:746623.00元 超过选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746623.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 联合体 不允许 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值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选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
12、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依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分)、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具体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4.供应商供应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
13、结合选购项目选购需求、专业实际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状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供应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中小
14、企业应当供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供应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供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特地面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选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赐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根据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
15、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赐予报价评审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做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以承诺函为准)。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选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根据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状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7 磋商状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状况、磋商状况、报价状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选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 磋商保证金 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1)交款方式:实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收款单位: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16、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中心广场分理处; 银行账号:241501040002103;保证金的交纳请备注所投选购项目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可简写;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选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供应商在选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需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选购代理机构盖章确认后生效)。(2)实行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保函形式; 请实行保函形式的供应商在2019年12月3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选购代理机构。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
17、交金额的5%。交款方式:保函或银行转账。收款单位:梓潼县观义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选购人指定银行 银行账号:选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选购合同签订前(注明:xx 项目履约保证金)。10 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结果工作询问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983696767。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选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15983696767 12 供应商询问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13 供应商质疑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
18、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的质疑由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983696767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358号 邮政编码:621000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梓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6-8212822。 邮编:622150。地址: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 4 号楼 3 楼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5 政府选购合同 公
19、告备案 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选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公告;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选购合同将向绵阳市梓潼县财政局进行备案。16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二、总则1 1. . 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选购项目。1.2 本磋商文件的说明权归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全部。2. 选购主体2.1 本次磋商的选购人是梓潼县观义镇人民政府。2.2 本次磋商的选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新唯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20、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选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根据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担当参与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 充分、公允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供应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供应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竞磋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按一家竞磋人计算,评审后总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竞磋人获得成交人举荐资格;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报价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竞磋人获得成交人举荐资格;总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的,技术指标分项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竞磋人获得成交人举
21、荐资格;总得分且报价得分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竞磋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选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与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的政府选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项目中,托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
22、4 前期参加供应商处理。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其他选购活动。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选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5.5 供应商实际限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选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活动。
23、5.7 供应商与选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选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5.8 回避。政府选购活动中,选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担当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限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选购活动公允、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中须要依法回避的选购人员是指选购人内部负责选购项目的详细经办工
24、作人员和干脆分管选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选购代理机构负责选购项目的详细经办工作人员和干脆分管选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中须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 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选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选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选购代理机构将刚好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购活动:7.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7.1 供应商必需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
25、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缘由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选购代理机构不担当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
26、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缘由未能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选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缘由未能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选购活动中供应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需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27、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三、磋商文件 9 9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9. .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打算响应文件和参与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留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 .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全部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具体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响应文件,并保证所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觉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8、前,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 选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全部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 供应商认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须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选购人/选
29、购代理机构确定是否接受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2 供应商认为须要考察现场或者向选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询问的由供应商自行支配,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担当。四、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运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2.2 翻译的中文资料
30、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冲突,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有意错误翻 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3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选购项目全部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4.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5.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
31、。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担当法律责任。15.1 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5.1.1 磋商函 15.1.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供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供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供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供应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供应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供应复印件)15.1.3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7 或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
32、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供应承诺函); 15.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019 年随意 1 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法人或者组织据实供应); 15.1.5出具磋商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选购人); 15.1.6 磋商人为法人的,供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磋商人为其他组织的,供应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5.1.7 磋商人为法人且非法
33、定代表人参与的,供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磋商人为其他组织且非主要负责人参与的,供应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代 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5.1.8 磋商人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15.1.9 磋商人有效的平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5.1.10 磋商人为四川省省外企业的需供应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 15.1.11 有效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供应保函的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验)15.1.12 磋商人承诺函; 15.1.13 磋商人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5.2 其他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
34、下内容:15.2.1 满意选购需求、质量、技术、商务和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基本状况表、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状况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项目服务方案、后期服务方案。15.2.2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非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5.2.3 磋商人认为需供应的其他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鲜章。16 、报价部分(格式见 第三章)16.1 供应商应事先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打印报价表,报价表一式两份,同时供应 EXCEL格式的电子版一份,一并密封与密封袋内。磋商结束被要求提交最终报价时予以
35、供应,磋商文件中不再进行报价。16.2 本项目采纳工程清单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包括本选购范围指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报价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现场管理费、全部项目的检测检验费、税金、利润、清洁爱护费、材料管理费、平安与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赶工措施费、特别工具费、包装及成品爱护费、修理服务费、市场风险、全部政策风险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施工垃圾清出现场、运输到指定地点存放等发生的一切费用。16.3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清单时,应结合企业自身取费证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填报平安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如有),上述属不行竞争性
36、费用且不参加综合评分中关于价格分值的计算。16.4 由于成交供应商在报价过程对于平安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如有)的报价出现错误的,工程竣工审计时,审计部门应当依据企业自身适用的取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16.5 报价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报价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6.6 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选购预算选购人不能支付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7 、无效响应文件的 确认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7.1 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17.2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17.3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印制、密封、签
37、署、盖章的; 17.4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参与磋商会议的; 17.5 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未供应有效授权书的; 17.6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资格证明文件的; 17.7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17.8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 17.9 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供应的选择性内容的; 17.10 供应虚假材料的; 17.11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
38、晰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选购项目名称、选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晰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选购项目名称、选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纳正本的复印件。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晰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实质性
39、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运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要逐页编目编码。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纳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根据四川省政府选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
40、接收响应文件时刚好处理)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全部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晰地标明选购项目名称、选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 全部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坚固。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 响应文件的递交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选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 选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41、商未通过的缘由。20.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向选购代理机构出具如下资料,未出具如下资料将被拒绝入场。.介绍信;.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法人或受托付人身份证复印件。20.4 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时递交。20.5 本次选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选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
42、、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样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当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其次部分供应商选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假如出现下列不一样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样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样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
43、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样的,根据上述规定的依次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实行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担当法律责任。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 确定成交供应商选购人将按磋商小组举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23.1 选购代理机构
44、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 选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报告中举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选购人自主实行公允、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选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 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觉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觉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与本项目选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行抗力,不能接着参与政府选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
45、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选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选购。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1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选购人将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刚好向选购人供应查询所需资料或查询函原件或网络打印件。24.
46、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选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选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25. 成交结果25.1 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刚好书面通知选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接到选购代理机构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须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刚好向选购人交纳。25.3 成家供应商不能刚好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需书面告知选购人或选购代理机构,
47、选购代理机构依据成交供应商的状况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6. 成交通知书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 成交通知书对选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选购人无正值理由变更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值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选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选购活动。七、合同事项 27. 签订合同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由于成交 供应商的缘由逾期未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