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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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方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以 下简称隐患点)核销管理,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 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管理 方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 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册隐患点的核销 管理。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隐患点核销,是指地质灾害险情已消 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公告撤销原划定的危险
2、区,进行隐患点销 号的过程。第四条隐患点核销坚持“县级负责、依规申报、专业调 查、部门审查、及时核销”的原那么。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隐患点核销工作负总 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隐患点核销申报,工程 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由有关责任单位 负责核销申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交通运输、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情况表(B )(工程治理类)调查单位(章):隐患点编号:隐患点名称隐患 类型口崩塌 口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位置县(市、区)乡/镇村自然村发生(发现) 时 间年 月曰 时分坐标X=Y=原威胁对象户人万元隐患 规模m3(或 m2)地质环境条件工
3、程治理情况稳定性分析调查结论下步措施建 议照片(作为附页)注:下步措施建议栏,主要填写调整管控范围、警示标识牌、监测要求,或纳入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加强土地整治监管,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 等工作。10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情况表(C )(地质环境条件改变类)调查单位(章):隐患点编号:隐患点名称隐患 类型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位置县(市、区)乡/镇村自然村发生(发现) 时 间年 月 日时分坐标X=Y=原威胁对象户人万元隐患 规模立方米(或平方米)地质环境条件及 变化情况稳定性分析调查结论下步措施建 议照片(作为附页)注:下步措施建议栏,主要填写调整管控范围、警示标识
4、牌、监测要求,以及纳 入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加强土地整治监管,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 维护等工作。11附件4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通知书(乡镇(街道)或责任单位):你单位申请核销的 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 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告销号。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核销后的平安监管工作:调整管控范围、警示标识牌、监测要求,加强土地整治监管,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章)年 月曰12附件5特殊建筑平安管理承诺书我县(市、区)编号为 的 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采取 的综合治理措施。原危险区范围内,目前存在 特殊建筑(共间层平方米)未撤除,其余房屋建筑已全
5、部 撤除。我县(市、区)承诺采取 等措施,切实履行特殊建筑 平安管理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年 月 日13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方法修订说明一、背景和依据2017年,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2017) 25号), 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 理方法(浙土资规(2017) 8号,以下简称管理方法), 明确了隐患点核销的原那么、条件、程序和后续监管要求。管 理方法印发后,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县级负 责、依规申报、专业调查、部门审查”的原那么,由省、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威胁100人(含)
6、以上、 威胁30人(含)-100人、威胁30人以下隐患点的核销审查。 截至目前共核销隐患点6308处,其中威胁100人(含)以 上隐患点459处,威胁30-100人隐患点1081处,威胁30 人以下隐患点4768处。随着“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的圆满收官和“整体智治” 三年行动的开展,我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工作面临新的形 势和新的要求,主要表达在:一是中央有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 次强调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 变“,防灾减灾救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14 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和注重灾前预防、注重综合减灾、 注重减轻风险的总体目标,对地质灾害
7、隐患管理工作提出了 新的要求。二是省级有新部署。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防灾减灾总体要求,圆满完成了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 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地质灾害“整体智治” 三年行动,明确提出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隐患双控的新部 署。三是工作有新基础。管理方法执行以来,全省地质 灾害隐患点总量由高位时的6000余处降至目前的504处, 其中威胁100人(含)以上隐患点28处,威胁30-100人隐 患点69处,威胁30人以下隐患点407处,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经过5年的隐患点核销管理工作,核销管理流程规范; 随着新发生隐患点的“即查即治”,隐患点存量逐步减少、 增量基本可控。二、修订过程管
8、理方法修订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成立编制组(2021年11月)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灾害防 治办公室关于成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标准编制组的 通知,成立由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修 订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修订时间表。(二)确定修订内容(2021年11月-2022年1月)15修订小组屡次召开专题研究,收集分析了管理方法 执行过程中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地勘单位、审查专家的 意见建议,在“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系统”中查阅了 50 余份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负责核销审查的核销报告,并 进行了内部讨论,确定了管理方法修订的方向与内容。(三)起草修订文
9、本(2022年2-3月)在专题研究基础上,修订小组对管理方法的发文依 据、核销条件、审查要求、抽查要求、附件附表等进行了修 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四)征求意见(2022年3月)修订小组就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市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共收集到11条市县修改意见, 经讨论后采纳局部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三、主要修订内容(一)发文依据增加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管理办 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文件。(二)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隐患点 核
10、销申报,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16 销,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核销申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会同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和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本辖 区隐患点核销调查”。(三)监管抽查在核销工作中增加了数字化改革的内容,要求“将相关 核销资料录入浙江省域空间治理平台“地灾智治”系统”; 增加了省、市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于已核销隐患点的抽 查工作,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利用“地灾智治” 系统,加强隐患点综合治理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省、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度已核销 的隐患点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核销条作、核销程序与监 管措施落实情况。抽查比例省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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