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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和市农业农村局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市 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夏季秸秆禁烧督导工作的通知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那么, 以秸秆不燃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着力加大 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 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燃烧,加快推进秸秆 综合利用步伐,促进现代农业开展,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 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
2、范县建设。二、任务目标严格实行“网格化”禁烧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 黑斑”。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那么,严惩 “第一把火”和“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燃烧火点”。以耕地地 力提升和秸秆综合利用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粉 碎机械化还田作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养殖食用菌做基料、 加工转化做原料等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生 物质发电等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量,做 到变废为宝,实现“以用促禁”。计划2022年新建规模化 秸秆打捆收储点3处,推广合作社小麦切碎还田1万亩,玉 米切碎还田1.6万亩,青贮农作物秸秆0.9万吨,全县秸秆 综合利用率到达95%以上。(责任
3、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机开展促进中心、县畜牧开展促进中 心、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 输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区)三、工作重点(一)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三夏、三秋期间 和冬春季节的秸秆禁烧。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 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和市 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夏季秸秆禁烧督导工作的通知 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奖惩措施,深入 细致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形成更加浓厚的秸 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社会气氛,努力使群众从怕罚“不敢烧” 秸秆转变到要用“不想烧”秸秆。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属
4、 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县、镇、村、 户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重点做好入户宣传、与农户 签订责任保证书工作。小麦种植面积5000亩以下的乡镇悬 挂禁烧宣传标语不少于20幅,5000亩至10000亩的悬挂禁 烧宣传标语不少于40幅,10000亩以上的悬挂禁烧宣传标语 不少于60幅,其中重要路段和重要路口必须悬挂醒目的宣 传标语。全面落实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24小时专 人值班制、乡镇干部与村干部包村、包户“网格化”秸秆禁 烧措施,做到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全覆 盖、全时制禁烧。严惩“第一把火”和“卫星通报确认秸秆 燃烧火点”,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
5、必究的原那么, 严格执法,谁烧罚谁,烧谁罚谁。同时,加强“三夏”“三 秋”期间和“冬春”季节对县城周边、高速公路、205国道 及省级公路沿线、与相邻县交界区域及乡镇之间结合部的督 导检查,及时查处、通报情况和问题,并通过电台、电视台 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对燃烧秸秆案件的查处情况,到达“处 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不听劝阻,故意燃烧农作物 秸秆、枯草、落叶,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各乡镇街区要建立秸秆禁烧监测点,安排专人进行秸秆 燃烧火点监测,及时发现、通报燃烧火点,特别是在小麦、 玉米集中片区,都要至少建立一处监测点。各乡
6、镇街区要根 据土地和种植情况,结合秸秆禁烧实际,绘制本地区秸秆禁 烧地图,进一步明确地块、责任人、禁烧任务,切实做到分 工明确、责任落实。要做好秸秆禁烧“最后一公里”工作, 村与农户之间要签订禁烧协议,从源头确保秸秆不燃烧。(二)加大投入,扶持引导,切实搞好小麦、玉米秸秆 的综合利用。按照政策支持、示范引导、农用为主、产业发 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 出“三夏”和“三秋”期间小麦、玉米秸秆的快速、及时、 有效利用和清理、储藏、运输几个环节和重点,创新体制机 制和工作方法,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 力在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 局
7、。夏季小麦秸秆利用,重点抓好机械切碎还田,积极组织 机手加装秸秆切碎还田装置,提高安装秸秆切碎还田装置的 收割机数量,并全面实施秸秆切碎还田作业信息化监测。同 时,积极做好打捆收储,加强食用菌基料、果园覆盖和生物 质发电、造纸原料等方面的利用。对秋季玉米秸秆利用,除 扩大机械切碎还田外,重点通过扶持大型养殖企业、养殖大 户建设青贮池,引导养殖企业、养殖大户组织好秸秆青贮饲 料化利用。同时,加快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工程,进一 步搞好秸秆沼气化、秸秆固化、秸秆热解气化等技术应用。四、工作步骤(一)组织发动阶段(麦收前)。制定秸秆禁烧与利用 工作方案,签订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秸秆 禁
8、烧与利用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动 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 落实”,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 工作机制。(二)集中督查阶段(夏秋作物收获期间)。各乡镇街 区要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组建巡查队昼 夜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燃烧行为。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 包片督查制度,各乡镇街区将巡查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督导组将督导巡查情况,每日16时前向秸秆禁烧与综合 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三)日常巡查阶段(冬春季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 做好冬季、春季秸秆非收获期的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坚决 做到“五个不放松”,即督导巡查不
9、放松、宣传教育不放松、 责任落实不放松、群防群治不放松和严查严罚不放松,杜绝 卫生保洁随意燃烧行为。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工作,确 保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处置。(四)总结考核阶段(年底前)。各乡镇街区要做好当 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 材料报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秸秆禁烧 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区秸秆禁烧与 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执行, 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三夏、三秋期间和冬春季节将 派出秸秆禁烧督导组,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各乡镇街区责任落 实、措施到位、秸
10、秆禁烧与利用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催促整改。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农机、畜牧、环保、林 业、财政、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按照分工,协作配合,全力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二)严格落实责任。我县全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秸 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乡镇街区对辖 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 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乡镇要成立专门 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管理区、村, 落实到人、到地块,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并建立联 动执法机制,实行镇村网格化管理,消除工作盲区、死角。 要强化乡镇政府督导责任,充
11、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燃烧秸秆现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与 利用工作。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农机、畜牧、林业、环保、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县政府和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共同做好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 用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催促检查等工作。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全县燃烧秸秆行为进行处分;公安部门 负责打击燃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雾 霾气候下的交通平安,及时消除秸秆燃烧造成的火灾隐患; 环保、气象等部门负责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搞好“火点” 卫星遥感监测;交通部门负责高
12、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 秆禁烧巡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落实相关资金,并搞好 资金使用监管;农业农村、农机、畜牧部门负责指导秸秆收 贮运体系建设、秸秆切碎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秸秆能源化 利用等实施工作。(三)广泛宣传教育。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充分 发挥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作用,在“三夏”和“三秋”期间 开辟专栏、专版,对全县及各乡镇街区、各职能部门秸秆禁 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跟踪报道、监督曝光。各乡镇街区要组织 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禁烧与利用宣传 教育,将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露天燃烧秸秆的 法律责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 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
13、加强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 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曝光反面事例和禁烧查处案件,不断强 化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让农民群众由被动禁烧 变为主动利用,在全社会营造露天燃烧秸秆可耻、综合利用 秸秆光荣的良好气氛,促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 开展。(四)加大财政投入。县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秸秆 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扶持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等秸秆 能源化利用;大力实施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 工程,对秸秆还田作业给予补贴,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扶持 力度,逐步扩大工程覆盖面,在中央财政购机补贴基础上, 对进入省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秸秆 打捆收集机具等实行累加补贴
14、。积极推进秸秆打捆收储运工 作试点,对开展青贮氨化的畜牧养殖户以及从事秸秆综合利 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财政扶持工程。(五)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 作纳入对乡镇街区现代农业开展考核方案和秸秆禁烧与综 合利用工作考核奖惩方法,对各乡镇街区的大气生态保护和 建设工作绩效进行督导考核。县政府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 绩效良好的乡镇街区给予表彰奖励;因管控工作不到位、措 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燃烧秸秆的乡镇街区,将根 据市禁止燃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被确定为“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燃烧火点”的乡镇街区,除接 受市
15、里的处理外,县里对该乡镇罚款5万元,考核总分中禁 烧效果分值记0分。被县里确定为秸秆燃烧火点的乡镇街区, 全县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县政府在该乡镇街区召开反 面典型现场会,乡镇街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上 公开检讨,考核总分中禁烧效果分值记0分。在“三夏”和 “三秋”结束后,分别对各乡镇街区的火点情况进行排名通 报。对辖区总火点数列全县前3位的乡镇街区,将通过县级 媒体通报批评;每发现并通报一处着火点罚款2万元;每发 现并通报一处秸秆黑斑,罚款1万元。对发生连片燃烧的(10 亩以上),按高于2个火点进行处理,罚款5万元。燃烧落 叶、杂草等行为认为是火点的,参照以上认定级别同等处分。 此外,被国家卫星、市督导组发现以及被省市媒体通报的火 点和黑斑,从年度农业综合考核中扣5分;被县督导组发现 的每处火点和黑斑,从年度农业综合考核中扣2分,最高扣 10分。所有罚款事宜,由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提交县政府批准,由县财政局从给乡镇的拨付款中扣 除。对因燃烧秸秆影响交通平安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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