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2修正).docx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2修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2修正).docx(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方法(2007年5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07次主席办公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2021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修改、废止局部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8月 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局部证券期货规章的 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管理,规范期货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 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适用 本方法。本方法
2、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首席风险官(以下简称经理层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 职务的人员。期货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管理参照本方法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 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条件。期货公司不得任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九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改任的,应当 按规定备案。有以下情形的,期货公司应当自作出改任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不需备案:(一)期货公司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
3、监事,在同一期货公司内由董事改任监事或者由监事改任董事;(二)在同一期货公司内,董事长改任监事会主席,或者监事会 主席改任董事长,或者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改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 他董事、监事;(三)在同一期货公司内,经理层人员改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四)在同一期货公司内,分支机构负责人改任同一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监管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负责人。第三十条 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离任后12个 月内到其他期货公司担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且未出现 本方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新任职期货公司应当提交以下备案材 料:(一)备案报告书;(二)任职条件表;(三)任职人员在原任
4、职期货公司任职情况的陈述;(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四章行为规那么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的活动,切实履行职责。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和保护客户、中小 股东的合法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第三十三条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原那么,谨慎地 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客户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得从事或者 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 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第三十四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期 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知悉
5、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遵循回避原那么。公 司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 案,并每季度报告相关交易情况。第三十五条期货公司总经理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 行公司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客户 保证金平安完整。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工作,忠实履行职责。第三十六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收受或进 行商业贿赂,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和经理层 人员依法参加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非准入型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 试,保障和提高自身专业能力水平。第
6、三十八条 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 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报告。公司决定的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公司更换代为履行职责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任用 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分支机构负 责人。第三十九条期货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第四十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
7、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立即向 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第四十一条期货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I十二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非法或者不当干预,不能正常依法履行职责,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期货公司发生 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风险的,该人员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 构报告。第四十三条期货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 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一)任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任职条件;
8、(二)未按规定备案或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 况;(三)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隐患;(四)未按规定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调整的情况;(五)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情况;(六)未按规定备案或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 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七)未按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八)违反规定授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人员实际 行使相关职权;(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 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二)违
9、规兼职或者未按规定报告兼职情况;(三)未按规定报告近亲属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一)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二)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三)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四)1年内累计3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五)累计3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六)对期货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负有责任;(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
10、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人员免职。第四十七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第四十八条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或者被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而被解除职务的,期货公司应当委托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3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期货公司无故拖延或者拒不审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 以指定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有关审计费用由期货公司 承当。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期货公司或者任职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
11、假材料的,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警告,并 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期货公司或者任职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完 成任职备案的,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对负有责任的公司和人员 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期货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 条例第六十六条处分:(一)任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且拒不改正;(二)任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不适当人选担任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未按规定备案或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 况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报送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四)未按规定报
12、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情况;(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六)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更换或者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第五十二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受或进行商业贿赂,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 任。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方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那么第五十四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 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方法(修订)(证监发(2002) 6号)、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有关 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期货 公司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 管理办法 2022 修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