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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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为加快提升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 展成果,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根据省、市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 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 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开展统揽全局,坚持把 增加居民收入作为检验高质量开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全面促进城 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与全国、全 省、全市的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夯实产业基础,优化产业 结构,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增收渠道,完善保障机制,千方百计
2、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2022-2024年,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 增长10%左右和12%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8左右。三、工作措施(一)实施农民增收攻坚行动华奖学金“、中国扶贫基金会“加油未来包裹”、苏州成长之树 公益助学中心“苏州成长之树”等慈善公益助学工程,积极吸引 更多的公益资金,资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城乡居民教 育负担。(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科技局等)4、大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6)深化推进农村“三变”改革。2022年实现行政村“三 变改革”全覆盖。开展“租改股”利益联结深化试点和家庭经营 为主利益联结试点
3、,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 式,鼓励群众以土地、实物、资金等资源资产资金入股到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有效盘活“三 资”,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有机结合, 拓宽二次分红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模式。(责任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27)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 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 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用地。(责任单位:县自 然资源局等)(28)学习借鉴息烽、湄潭、金沙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 点经验、做法,探索推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机制,增加
4、 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等)(29)鼓励县乡村成立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探索建立农民可 凭农机具入股分红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等)10(30)拓宽林农增收渠道。加快林业碳票发行,探索“集体 合作社+农户”模式统筹管理林业碳汇经济,增加林农收入。积 极开发生态护林员,每年开发生态护林员3000名以上,人均增 收10000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办 金融办)等)(31)盘活闲置低效扶贫资产。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 持资产的盘活力度,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经营性资产盘活和 管理工作方案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商业性资产收益资金使用 管理方法,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
5、加强扶贫工程资产后续管护 运营、规范收益分配使用,积极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工程资 产确权登记,加快明确扶贫工程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 处置权、监督权等,确保扶贫工程资产在促进农民增收中持续发 挥效益。持续开展全县扶贫工程资产清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闲置 低效扶贫资产,结合资产性质、市场导向,制定盘活方案,及时 盘活闲置低效扶贫资产。(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 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32)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构建支持乡村振兴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推 动涉农信贷管理机制创新,健全农村产权确权办证、价值评估、 交易流转、处置变现
6、等配套机制,拓宽农村抵押融资渠道。创新 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推动农户小额普惠贷款覆盖面不断 增加。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11 标”,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县支行、 县银保监组、县政府办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 局、县财政局等)(二)实施城镇居民增收行动1、大力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33)稳定重点人群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 划,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优先吸纳有就业意愿的退役 军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当年就业率到达 90%以上。强化城镇就
7、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 态管理,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开展充分就业社区 建设,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 稳定在712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 育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4)健全企业工资增长机制。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完善企 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 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每年发布一次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 准。稳妥推行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从业者收入合理 增长。(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工商联等)(35)落实好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8、,加大对 企业的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强化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岗位价值12 贡献挂钩。催促指导县内国有企业按照“提低、扩中、限高”的 要求,合理提升关键核心岗位、高技能人才和一线苦脏累职工待 遇水平,推动群体间收入分配关系向更加合理适度的方向开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36)提升技能人才收入水平。按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 引,优化技能人才增收激励政策,提高技能人才待遇。(责任 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大力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37)加大对县产业园区扶持力度,向园区企业提供一次性 吸纳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 当地劳动力就近就业,重点鼓
9、励吸纳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 劳动力、边缘户劳动力、生活困难家庭劳动力等群体就业;支持 县产业园区申请认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责任单位:县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产业园区等)(38)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 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扶持 力度,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 业观念、发挥专业优势,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 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39)对满足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 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满足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合
10、伙或组织13 创业的经营实体、小微企业,共同创业人员人均可申请最高20 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随 借随还金融服务。结合实际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审批效 率,积极探索取消担保及反担保程序,努力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 盖范围,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县 支行、县银保监组、县政府办金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县财政局等)(40)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企业上规入统。每年培育新 增入库规上工业企业7户以上,限上批零住餐企业10户以上。 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积极争 取省、市上规入统奖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
11、化 局、县开展和改革局等)(41)用好用足省级政银担风险补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 大对小微企业、科技企业信贷投放。探索建立我县政策性担保体 系,提高小微企业、科技企业信贷担保支持。(责任单位:县政 府办金融办等)3、大力增加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4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43)结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失业待遇保险 金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14(44)建立城镇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与全省、 全国差距。按照省、市城市低保提标要求,及时调整提
12、高城市低 保救助保障水平,对城市低保对象根据相关规定适时调整提高的 物价补贴机制,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和物价补贴。(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县开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5)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动态调整机制,使补贴标准与我县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相适应。(责 任单位:县残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等)(46)进一步规范青年就业见习招募管理流程,加大对见习 单位指导催促力度,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见习期间 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见习稳定 率。(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科 技局等)(
13、47)用好对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认真落实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 119号), 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 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 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等)4、大力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15(48)积极探索城市“三变”改革,积极争取居民入股城市 公共资源运营试点。(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开展和 改革局等)(49)鼓励支持城镇居民通过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 融机构家庭
14、财富管理等正规金融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提高防范非 法集资意识,实现投资收入稳健增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县 支行、县银保监组、县政府办金融办)等)(50)对全县居民住房拆迁过渡安置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 查,确保足额及时发放。(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四)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1、提升职业教育规模和质量(51)实施中职“强基”工程,推进县中职学校扩容提质, 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3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 科技局等)(52)扎实推进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对15-59岁未上 过学劳动年龄人口进行培训,2024年前全县完成培训2.59万人 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等)(53)
15、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1所民办高级职业技工学校, 2023年建成投入使用,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按规定落实技工 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 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教育科技局、 县开展和改革局等)16(54)依托“毕节工匠”选拔认定工作,鼓励和发动社会各 类能工巧匠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动各职业院校、技工 院校加快职业技能竞赛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中职学校每年开展 校级、县级技能竞赛活动,支持参加市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活 动,积极争取承办市级技能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等)2、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5)推行
16、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工教育职业教育 “双证书” “双认证”,充分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发 挥培训评价主力军作用,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促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整治“山寨证 书”行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 等)(56)围绕“技能贵州”、“技能毕节”等行动开展技能人 才培养等行动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依托中职学校现有资源,与东 部优质中职学校加强校校合作,提升办学实力。以“锦绣计划” 等为载体,立足开展实际和市场需要,打造“夜郎家政”、“夜 郎电工”、“夜郎砌筑工”等三个技能品牌;深化东西部协作强 化技能培训,加强与广州市优质企
17、业、院校等培训资源合作,开 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乡村工匠”等培训; 紧盯新业态新职业强化技能培训。围绕“大数据”战略大力实施 数字技能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培育数字技能和新17 业态新职业人才。(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 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妇联 等)四、实施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居民增收工 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副县长担任副组 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主要 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居民增收行动实施中 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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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 居民 增收 三年 行动 方案 20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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