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卫生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考点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卫生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考点总结.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1)卫生法的相关法律法规;2)各种卫生法的现象与规律;3)与卫生法相关的社会问题。2,我国卫生法的渊源有哪些?1)宪法中的相关规定;2)基本法律中有关医药卫生方面的规定;3)卫生 法律;4)卫生行政法规;5)卫生行政规章;6)地方卫生法规;7)国际卫生条 约。3,法律救济有何重要意义?1)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卫生法律的 权威。4,我国卫生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1)对某些传染病人员的隔离和治疗,对物品的查封和扣押,控制危害现场 措施,强制检疫,令其出境,留验,限制活动范围,医学观察,定期或不定期访 视;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的控制措施,宣
2、布疫区和封锁疫区。5,医疗机构设置应遵循哪些原那么?公平性原那么,整体效益原那么,可及性原那么,分级医疗原那么,公有制主导原那么, 以及中西医并重原那么。6,乡村医生的执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乡村医生证书,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群医疗卫生机构执 业: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二 十年以上的;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 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7,什么是医疗侵权责
3、任,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 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应当承当的以损 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需要符合以下四方面的 要素: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只有在这四方面要素同时具 备的情况下,医疗侵权责任才能成立,才需要由医疗机构承当赔偿责任。8,医疗事故分为哪四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 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
4、度残疾,器官组织损 害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的。9,传染病疫情控制的紧急措施包括哪些?1)限制或停集市,影剧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停 课。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 所。10,食品平安事故:食品平安事故,是指,食品中毒,食源性痢疾,食品污 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害或可能有害的事故。11,需要立即或限时报告的突发事件情形包括哪些?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 体性疾病的
5、;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丧失的;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 和职业中毒事件的。12,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的关系:1)卫生行政诉讼与卫生行政复议的相同点:卫生行政诉讼与卫生行政复议 共同构成了解决卫生行政争议,进行卫生行政救济的法律制度。两者在卫生监督 过程中,作为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 行为而提起的请求国家机关对行政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两者均是解决行 政诉讼的方法和手段。2)两者的区别:受理的机关不同,两者的性质不同,使 用的程序不同,审查范围不同,法律效力不同。1 .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指以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开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 科。卫生
6、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开展规律的一个新的部门法学,是医学、 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相结合,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一一 心理一一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2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力 和义务关系。3 .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 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 机为的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 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4 .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 机关的具
7、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 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5 .卫生法律救济,卫生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 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损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补济的法律 制度的总称。6 .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的 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 健康服务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7 .医疗机构执业规那么。8 .执业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
8、员。9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以 证明其主张的成立,否那么,将有可能承当败诉的法律后果。在一些卫生民事诉讼 案件中,尤其是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假设干规定,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医疗过错承当举证 责任,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10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 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 身伤害的事故。H.药品管理,药品管理法,是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增进药 品功效,保障用药平安,维护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
9、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问答论述题1 .论述,我国卫生法的特征。1)卫生法以保护公民健康为直接目的。2)卫生法以医学科学为基础。3)主要为行政法律规范。4)卫生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适当展开)2 .我国医疗机构的执业规那么是什么?1)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 病人,应当及时转诊。2)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 病诊断证明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 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亡报告书。3)医疗机构实 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 者关系人同
10、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 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 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 准后实施。4)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5)医疗机构对, 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办理。6)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及违禁药品。7)医疗机构必须承当相应的 预防保健工作,承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 医疗卫生工作的等任务。8)发
11、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 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 遣。3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哪些医疗行为规那么。答:我国医师的执业规那么具体有:1)严格规范行医,亲自诊查,调查病情。 2)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 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以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3) 严格遵守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不隐瞒、误导或者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4)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临床应用新的医疗技术。
12、5)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6)应使用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 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7)应当如实向患 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防止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 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8)不得利用职务之 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9)遇有自然灾害、传 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 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10)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平安事 件、传染病疫情、
13、药品不良反响、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 定报告职责。11)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 任平安意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过失事件。4 .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说明劣药和按劣药论处的范围。国家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分的含 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案例分析刘某,女,28岁,
14、以“”孕36周+2先兆子痫,为主诉于2006年5月28 日急诊入某妇幼保健院,入院后医生行急诊剖腹手术,因术中出血较多病情危重, 医生给患者输血400毫升,该400毫升全血系中心血站提供,有全套血液七项检 验合格的结果。刘某母子平安顺利出院,出院后一个月刘某感到乏力、厌油腻, 到市人民医院就医,经化验被确诊为“急性丙型肝炎”,住院治疗三个月。刘某 认为自己患上急性丙型肝炎为接受剖宫产时医院输血所致,因而将某妇幼保健院 和中心血站一并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自己因输血而 患丙型肝炎所至的损失,诉讼过程中,保健院提供了记录详尽地从中心血站进血 的记录资料,中心血站也提供了所供应
15、血液的全套七项检验合格的结果记录。经 查,妇幼保健院和中心血站所提供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证明上述二被告在 本次输血中不存在任何过错。1 .本案情况能够构成医疗事故吗?为什么?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本案属 于哪种情况?3 .本案诉讼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答案:1、本案情况不构成医疗事故。因为医疗事故有五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 合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具有违法性、主观方面为过失、出现损害结果、违法行 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本案中,医疗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主观方面 无过失,所以不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 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本案即属于上述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第四种情况: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 果的。3、本案的诉讼中,医方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无过错以及行为与损害结 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患方需要举证证明就诊事实和受到损害的事实。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