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docx
《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docx(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为了维护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 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培养建设合格人才,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XX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 教育实际,特制订本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严格管理,不断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使毕业生到达高等学校同层 次、同类专业毕业生的相应水平。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包括函授、业余等学 习形式)学生的学籍管理。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招生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须持 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和学校规定的其他证件,按新 生入学注册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 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 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不可抗力等事由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 理。第四条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 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取销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 取销学籍;已经毕业或离校的,取销已发证书和档案材料。情节恶劣的, 报请有关部门查处。第五条新生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不能在当年就读,经本人书面申 请,报我校继续教育
3、学院批准,可保存入学资格一年,保存入学资格的 学生不具有学籍。保存入学资格的学生应于次年新生入学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 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入学资格。第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各函授站建立学生档案,并负责学生在 籍直到学生毕业时的档案管理。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录取通知书、新生登 记表、学籍信息表、学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纸质材料。第七条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相关函授站缴纳学费, 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当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学校规 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未经请假或经请假 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
4、力等正当事由外,均视为自动 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各函授站应在每学年学生报到注册截止前两周之内,将新生报到详 细情况和入学资格初步审核情况书面报告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第三章学制第八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制参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函授和业余形 式的专科、专升本学制均为三年,高起本学制为五年。第四章考勤与纪律第九条学生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学校和函授站统安排的教 学活动,包括集中面授、实验实习、作业、测验、考试等。因故不能参 加者,需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局部,一律按旷课处理。第十条缺课超过课程学时1/3者取消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的资格, 可参加补考。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者,可申请缓考。第十一条考
5、勤由函授站负责具体落实。学期结束时,考勤表交任课 教师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之一。第十二条学生应该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 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如实记载归入学生本人档案。第十三条学生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如违犯考核纪律,有舞弊行为, 该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五章转专业、转站与转学第十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 .学生确实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我校根据招生录取情况调整专业开班计划,录取专业不开班的;2 .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的。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那么上不予办理转专业.低学历层次专业申请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的;1 .同层次不同
6、科类的考生;.正在休学、保存学籍及符合退学条件的;转专业手续只在入学当年办理。第十五条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原因,在原函授站学习确实有困 难的,可以申请转站。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转站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函授站提出书面 申请,转出、转入函授站双方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函授站集中报送我校 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处理。第十七条我校原那么上不受理批量转学。无正当理由者一般不予转学,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如工作地点变动),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 且具备转学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条件:1 .经教育厅审核备案主办成人教育的高等学校学生;2 .档案齐全,已修完的学科成绩合格,专业及开设课程与我校基本 相同。第十八
7、条学生申请转学,按如下程序和要求办理。转出程序:1 .本人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提交书面的转学申请报告及 转入学校同意接受的证明材料;.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2 .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批盖章后,连同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档 案等交学生本人;3 .由本人送交转入的院校办理本校以及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备案等手续;.学生转出之前所缴学费不退。转入程序:1 .由本人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提出转入就读的申请报告;.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出具同意转入证明;2 .本人持我校同意转入证明,回原就读院校提出转出申请、填写转 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原就读院校审批;4.本人持原就读院校已审批的转学申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师范学院 成人 高等学历 教育 学籍 管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