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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纳税实务与技巧第13讲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本讲主要内容收入总额的确认与纳税调整收入总额的确认与纳税调整税前扣除的确认与纳税调整税前扣除的确认与纳税调整一、收入总额的确认与纳税调整1.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规定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规定2.对于持续时间跨越纳税年度的收入的确认对于持续时间跨越纳税年度的收入的确认3.商业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商业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4.现金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现金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5.租金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租金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6.销售不动产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销售不动产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7.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的处理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的处理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规定1.财政
2、拨款需要具备的条件:财政拨款需要具备的条件:一是主体为各级政府,即富有公共管理职责的一是主体为各级政府,即富有公共管理职责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二是拨款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二是拨款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会团体等组织;三是拨款为财政资金,被列入预算支出的。三是拨款为财政资金,被列入预算支出的。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规定2.企业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等,按照现企业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等,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被排除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被排除在税法所谓的在税法所谓的“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之外,会计核算中
3、计入企之外,会计核算中计入企业的业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除了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科目,除了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增值税进项)外,一般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增值税进项)外,一般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得税。3.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不包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不包括事业单位因提供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括事业单位因提供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于持续时间跨越纳税年度的收入确认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号,以下统称下统称875号文)规定:
4、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号文)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2.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的计算公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的计算公式:本年确认的收入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劳务的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费用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商业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875号文
5、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号文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875号文同时明确号文同时明确“买一赠一买一赠一”销售模式中的销售模式中的“赠赠一一”也是销售行为,所取得的收入是也是销售行为,所取得的收入是“销售商品销售商品”与与“赠与商品赠与商品”综合。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综合。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
6、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现金折扣的处理与纳税调整875号文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号文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 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作为财务费用扣除。租金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租
7、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收入的实现。可能并非实际收款日期可能并非实际收款日期企业租金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有关租赁合同或企业租金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有关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全额确定。协议约定的金额全额确定。租金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按照性质的不同,企业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按照性质的不同,企业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融资性租赁。1.对经营性租赁方式租
8、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支对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均匀扣除。一次支付的租金。一次支付的租金也分期扣除。也分期扣除。2.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支出,按照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取折旧费,分期扣除。销售不动产收入的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号)规定,将不动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将不动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
9、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或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应当外捐赠或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应当视作转让财产,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视作转让财产,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销售不动产收入的确认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具体按照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号)的规定,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其中包括四种不同的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其中包括四种不同的方式:式:1.采
10、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4.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销售不动产收入的确认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
11、,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的处理企业转让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其取得企业转让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其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收入,按规定应并入转让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收入,按规定应并入转让当期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当期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成本和发生的费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成本和发生的费用,包括转让资产缴纳的营业税、
12、城建税及教用,包括转让资产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可在税前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可在税前据实扣除。据实扣除。二、税前扣除的确认与纳税调整1.销售费用的扣除销售费用的扣除2.管理费用的扣除管理费用的扣除3.财务费用的扣除财务费用的扣除期间费用项目按税法进行归类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可划分为三类:用和财务费用,可划分为三类:1.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包括职工福利费、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13、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2.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办公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办公费、差旅费、董事会费、咨询费、长期待摊费用摊费、差旅费、董事会费、咨询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印花税等。销、无形资产摊销、印花税等。3.税法给予优惠的费用项目,包括研究开发费用等。税法给予优惠的费用项目,包括研究开发费用等。(一)销售费用的扣除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手续费和佣金手续费和佣金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
14、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扣除: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以扣除: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2.手续费和佣金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计算限额;人(含本数)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额的10%计算限额。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
16、的收入金额的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计算限额。算限额。(二)管理费用的扣除1.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支出2.劳动保险费劳动保险费3.差旅费差旅费4.会议费会议费5.租赁及物业费租赁及物业费6.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的费用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的费用7.开办费开办费8.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9.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10.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出,准予扣除。“合理工资薪金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
17、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时扣除。工资薪金支出税法允许税前按规定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实际发税法允许税前按规定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企业预提工资薪金,计入生的,企业预提工资薪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18、应付职工薪酬”科科目的不得扣除。目的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原执行工号规定:原执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在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在2008年年1月月1日以前已按规定日以前已按规定提取,但因未实际发放而未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储备提取,但因未实际发放而未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储备基金余额,基金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可在实年及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可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2.劳动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
19、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基本五险)予扣除。(基本五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号)规定:自规定: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20、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劳动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特殊工种职职工支付的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政、税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业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企业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支付的企业为在
21、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支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境外社会保险费不得扣除。如外籍员不得扣除。如外籍员工工3.差旅费企业财务通则第企业财务通则第46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下列支出:(1)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2)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赔偿等支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赔偿等支出。(3)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4)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差旅费因此,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因此,企业发生的与其经
22、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并且不是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可以在税的并且不是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税法要求企业提供合法凭证,差旅前扣除。税法要求企业提供合法凭证,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与出差补助标准有关的还有职工的与出差补助标准有关的还有职工的误餐补助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
23、的误餐费(财税字【餐费(财税字【1995】82号),计入差旅费号),计入差旅费项目,允许税前扣除。项目,允许税前扣除。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会议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号)第52条规定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否则,不
24、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证等。5.租赁及物业费租赁及物业费是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固租赁及物业费是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定资产的费用,包括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的租金以及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员工宿舍等的租金以及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实施条例规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实施条例规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均匀扣除租赁期均匀扣除。(免租期)(免租期)5.
25、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的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8】86号)规定:号)规定:1.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前扣除。5.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的费用2.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
26、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3.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6.开办费开办费是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办费是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
27、业)之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资产和无形资产构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支出。6.开办费税务处理: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号)第九条明确: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第九条明确:新税法中开
28、(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定,不得改变。7.职工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公司零星购买的书刊应区分
29、不同用途分别计入公司零星购买的书刊应区分不同用途分别计入“管管理费用理费用办公费办公费”以及以及“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科目。科目。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
30、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费。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经费开支。8.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税发【2001】第】第039号)规定:号)规定: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
31、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省级人民政府发放的住房补贴,可积金,按省级人民政府发放的住房补贴,可在税前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交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交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得在税前扣除。9.业务招待费实施条例第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32、60%扣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支付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以及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给个人的劳务支出,以及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不得列支招待费。非法支出不得列支招待费。9.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属于交际应酬性质,不得计入相关资产业务招待费属于交际应酬性质,不得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
33、准则的规定,统一在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统一在“管管理费用理费用”科目核算。科目核算。销售(营业)收入是指销售或营业收入净额,一般销售(营业)收入是指销售或营业收入净额,一般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含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不含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开办费的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开办费的一部分,一部分,无比例限制无比例限制,按照企业开办费的扣除办法,按照企业开办费的扣除办法扣除。扣除。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受比例限制不受比例
34、限制,在计算清算所得时全额扣除。在计算清算所得时全额扣除。(三)财务费用的扣除1.借款费用借款费用2.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借款费用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准予全额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准予全额扣除。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简称一般贷过按照金融企
35、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简称一般贷款利率,下同)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扣除。款利率,下同)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扣除。借款费用3.本法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本法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的标准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的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接受应纳税所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接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21号规定,企号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符合上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符合上述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述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性投资与
36、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为5:1;其他企业,为;其他企业,为2:1。借款费用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国税函【2009】312号)文件规定:根据实施号)文件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条例第27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
37、利息,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借款费用5.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2.国债利息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年第3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根
38、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一)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2.国债利息收入(二)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二)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国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债利息收入,免征企
39、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持有天数上述公式中的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或发行价格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天数计算确定。2.国债利息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企业号)的规定,企业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取得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汇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2.国债利息收入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请表;(二)取得财政部国债利息收入的明(二)取得财政部国债利息收入的明细资料及凭证。细资料及凭证。未经备案,企业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未经备案,企业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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