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理财”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浙商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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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商银行“永乐理财”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风险提示“永乐理财”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说明书中的“预期年收益率”不代表我行对投资者收益的承诺,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当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客户理财本金可能遭受损失。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理财产品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一)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调整与变化可能会对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理财计划受让的优先受益权的收益。(二)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内,承租人违反设备融资
2、租赁有关协议项下的约定,不愿或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将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理财计划受让的优先受益权的收益。(三)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四)流动性风险理财周期间,投资人的理财资金不能提前赎回,可能因理财资金缺乏流动性而遭受损失。(五)其他风险战争、动乱、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进而影响投资人理财收益的实现。二、产品概况本理财产品是浙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推出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锦盈
3、租赁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下租金优先受益权。理财产品要素如下:(一)产品名称:“永乐理财”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090801。(二)产品币种:人民币。(三)产品规模:3000万元。(四)理财对象:个人客户。(五)申购起点金额:5万元(超过部分须以万元为单位累进)。(六)发行期:2008年5月12日至5月21日,共10天。采用时间优先方式发行,额满停止发售。(七)理财期限:12个月,起息日2008年5月22日,到期日2009年5月22日。(八)预期年收益率:7.0%。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来源于“锦盈租赁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融资租赁项目的租金收入,本理财对应的信托资产池在未来一年内实现
4、的租金收入为3654.76万元,根据浙江锦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实际租赁项目租金的年化收益率7%测算,本次理财发行3000万元购买优先受益权,所实现的本金及收益为3210万元,因此,“锦盈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下融资租赁项目的租金收入的现金流完全可以保证本次发行理财本金为3000万元的本金及收益,剩余的本金及收益为浙江锦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次级受益权本金及收益。若“锦盈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下融资租赁项目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浙江锦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有限公司、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预期年收益率可实现。(九)收益计算:理财收益本
5、金实际理财期限(天)(实际运作年收益率年管理费率)365。(十)年管理费率:当实际运作年收益率小于、等于预期年收益率时,不收取管理费;当实际运作年收益率大于预期年收益率时,超过预期年收益率部分为年管理费率。(十一)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当本行认定市场变化不利于本理财产品运作的情况出现时,本行可提前结束理财产品。(十二)理财收益和本金到期支付:理财收益和本金将在到期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期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十三)资金证明:客户可办理代客理财委托资金证明。(十四)质押与提前赎回:客户不能办理提前赎回,不可办理质押贷款。(十五)税收规定:本行向客户支付的本理财产品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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