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视角下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位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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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视角下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位研究要 摘要 央地事权关系是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是与事权相对应,实现对国家空间管控的分级传导。作者从空间治理视角动身,具体分析了我国空间事权体系下县级政府的规划事权,探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定位,并对不同类型县级单元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模式进行了探讨,以期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实践供应参考借鉴。在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总体规划作为综合性规划,分级编制且内容各有侧重已形成共识,国家级侧重战略性、省级侧重协调性、市县级侧重实施性(潘海霞,赵民,2019)。但对同为侧重实施性的市县规划,目前的探
2、讨主要集中于对详细技术环节以及技术方法的探讨,且大多并未将县级与市级规划做严格区分(伍江,曹春,等,2019;朱杰,2019;程茂吉,2019;顾建波,2019)。市县总体规划涉及市(地)级、县(市)级两级政府,规划作用、内容和深度应有所差异(张尚武,2019)。作为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基本单元,县级总体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定位及其内容重点须要深化探讨(王新哲,2019)。现有对空间规划和事权的探讨大部分侧重于分析原央地以及部门关系的职权交织混杂等背景下多规冲突背后的权力博弈,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要理顺央地关系、整合部门权益等,大部分探讨习惯于将市县统归于央地关系中的地方层级,而对于市、
3、县的差异并未有太多关注()。基于此,本文从空间治理视角动身,对我国空间事权体系下县级政府的规划事权进行了分析,进而探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定位,并对不同类型县级单元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模式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加深对空间规划体系的理解并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实践供应有益参考。基于我国当前行政体系的困难性,本文中的县级包括县、县级市、自治县、区和旗。在规划事权上,自治县和旗与县基本接近,在本文中合并探讨。市级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市级规划专指地级行政单位的规划。1. 空间治理与国外空间规划体系 1.1 空间治理的转型 1990 年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新自由主义经
4、济的发展以及公民社会的成长等宏观背景的转变,传统政府的角色和管理模式受 到 越 来 越 多 的 挑 战 , 治 理 ( governance)成 为 新 趋 势(RHODES R A W,1996)。在空间层面,这种管理模式向治理模式的转型带来了权力在不同空间尺度之间的纵向重构,其中一个重点表现就是国家权力下沉,即随着区域和地方一体化发 展 的 趋 势 政 策 制 定 和 执 行 权 力 从 国 家 向 地 方 的 下 放(HAUGHTON G,等, 2010)。西方政府认为,提升地方政府的事权有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处理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制定更适合地方特征和需求的政策,从而更好地刺激地方经济的
5、旺盛和促进地方发展的多样化(RODRÍGUEZ-POSE A,GILL N,2004;JONES M,等,2005)。但权力地方化必定会带来地区发展差距以及恶性竞争的加剧等问题,为了避开和削减这些问题,国家作为领航者和协调者的角色更加重要,通过有限而精准的干预避开地方政策的失控,保障公允、平安等基本价值底线,以及保证地方政府的空间政策符合中心政府的愿景和战略框架()。1.2 国外空间规划体系与事权关系 国外的空间规划体系基本根据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规划的原则设置。在空间治理的趋势下,西方空间规划体系中各层级的事权划分也发生了改变,总体上表现为国家对地方规划的限制权削减,转而偏
6、向供应政策框架性的指引,地方空间规划自主权和决策权得到提升(NADIN V,等,2018)。以英国为例,英格兰在 2004 年从传统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向空间规划体系转型之初,形成中心(规划政策条例)、区域(区域空间战略)和地方(地方发展框架)三级规划体系,中心和区域对地方规划具有很强的干预和约束性。但 2010 年起先英国逐步废除了大伦敦之外的区域机构,2011 年出台了地方主义法案,中心政府主要行使战略指导和监督职能,地方议会依据地方法律自主处理本地区各项事务。英格兰层面以国家空间政策框架代替了规划政策条例,区域空间战略被废除,地方规划的地位得到提升(蔡玉梅,等,2014)。地方规划以地方发展
7、框架为实施性规划的主体,包含若干个政策文件,其中行动规划等是指导开发建设的依据。总体而言,国外的规划中国家事权与地方事权划分较为明晰,地方综合性规划是国家事权向地方事权过渡,是国家治理向地方治理转变的一个工具。国家和区域政府通过规划政策指引、法律法规以及规划监督工具等来保障地方综合性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区域政策的一样(图 1)。图 1 国外空间规划体系事权划分示意图 虽然我国宏观背景与制度环境与西方国家有较大的差异,不能照搬西方治理模式与规划体系,但西方规划体系中国家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能分工和规划事权划分可以为我国当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中心和地方政府的规划角色供应可借鉴的阅历。2. 我国国土空间
8、规辑 划体系中的治理逻辑 2.1 体现国家意志的空间治理工具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作为优化国土空间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规划和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首先要体现国家意志,强调自上而下的传导和自下而上的听从,上级规划要明确对下级规划的传导要求,下级规划不得突破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应将国家对于生态爱护、环境质量、粮食平安、民生保障等底线的刚性管控和可持续发展、区域协调、主体功能等国家层面的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通过指标、边界等约束性的传导要素逐级传递,实现国家对国土空间资源的管控与配置要求的最终落地。我国宪法规定:中心和地
9、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主动性的原则。可见,中心在事权确认和划分上具有确定权。在没有国家授权或托付的状况下,地方政府是对中心决策的详细落实和执行机关。事权的划分并非是肯定的,即使是地方事权,上级政府及中心政府也仍可以行使监察权和进行问责(赵民,2019)。2.2 面对全域全要素的综合治理 空间规划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是解决原有体系下各类自然资源要素长期以来底数不清、权责不明、多头管理、空间冲突、利益交杂等问题,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要素的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强调横向到边,纵向究竟,从传统空间性规划的土地资源拓展到山水林田湖草矿海城镇村
10、等全部的自然资源,实现对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要素的全覆盖,形成国土空间爱护与开发一张蓝图,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晰楚。2.3 与事权对应的分层级治理 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看法(以下简称若干看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应当与事权相对应,强调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规划。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体现了对中心对国土空间进行分层级治理的思路。总体规划和具体规划体系的构建是对中心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关系以及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权益关系的重构,包含了中心空间事权的逐级传导最终向地方空间事权的过渡的过程。总体规划是政府对其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空间开发爱护利用进行总体
11、支配的综合性规划。总体规划贯穿各行政层级,是上级政府约束下级政府的空间政策工具。总体规划间的层级传导核心是中心对一级国土空间资源管控权的逐级落实;总体规划向具体规划的传导体现了一级管控权向二级管控权的过渡,这个界面应不同于其他层级之间的过渡,最底层的总体规划应当同时反映国家管控与地方利益的双重要求,形成融合国家意志与地方发展的综合性的蓝图。3. 我国行政体系与地方规划事权的界定 3.1 县级政府长期担当基层政府的角色 县级是我国历史最久和最稳定的基层行政层级,长期以来发挥着央地关系接口的作用,历史上皇权不下县,国家权力以县为执行的基本单元。在当前行政体系下,县级政府是拥有完整行政职能的基层政府
12、。乡镇虽然是一级行政建制政区,但政府的行政事权是不完全的。依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县级政府拥有完整机构组织和行政职能,乡镇政府的部分机构是县级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而且在财政、环境与资源爱护以及城乡建设等领域没有独立事权。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发达地区通过强镇扩权、提出镇级市等方式,给予经济水平较强的镇以县级行政权力来解决镇行政管理权限不能满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冲突,但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这一改革的方向是撤镇设市(县级)而非对镇级政府的扩权。因此,县级政府更适合担当空间治理体系中落实国家管控要求和管理地方发展双重功能的职能。3.2 我国行政政区不同类映 型在县
13、级政权的反映 我国行政政区包括地域型、城市型和混合型三类。地域型政区是最早出现的政区,适应于生产力水平和城市化水平较低的农业型社会(许正文,1995)。地域型政区具有严格的层级特征,强调管辖权自上而下的层级传递,政府职能重点是对域的管理。历史上产生的省、地、县和乡等都是典型的地域型政区。城市型政区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动而衍生的服务于城市经济社会管理功能的政区,管辖对象是城镇人口和产业集聚的聚落,其政府职能重点是对城的管理,因此关注的重点不是层级差异而是规模大小和地位凹凸。城市型政区的设置首先在国外出现,严格来看,我国的政区中的区和街道是接近于国外内涵的相对纯粹的城市型政区的一部分
14、。混合型政区是我国市带县模式下衍生出的带有广域性特征的城市型政区,即管辖范围还包含了城市连续建成区之外的大量的农村型地域(朱建华,等,2015)。1980 年头初起先,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起先从城乡分治转向城乡合治。1982 年宪法明确规定较大的市可以辖县,1983 年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逐步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市带县体制起先大力推行,经过撤县设市、地市合并、整县改市等一系列改革,地级市和县级市逐步演化为混合型政区,其政府在管理城市化地区的同时兼具对农村型地域的管理,职能重点既包括对城的管理也包括对域的管理。当前我国县级政区包含县(自治县、旗)、县级
15、市和区,分属地域型、混合型及城市型政区,政府职能重点分别为域、城+域以及城(表 1)。县是地域型政区,其下一般辖乡镇,但现实中也存在大量县下设街道办事处的现象(图 2)。县级市是混合型政区,市区下辖街道,城市化发育相对充分,非农经济较为发达,城市功能和形态明显;外围乡镇仍旧以农村功能和特征为主。区是城市型政区,下辖以街道为主,是完全城市化地区,但随着近年来撤县(市)设区的增加,涉农区渐渐增多。 图 2 山东省曹县县域行政区划及用地现状图 3.3 县级政府工 在规划事权中的分工 在原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除了市级政府干脆管辖城市地区的实施权,县级是空间管控的规划实施权力最集中、最基础的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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