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全国《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预热阶段复习与巩固(附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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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月全国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预热 阶段复习与巩固(附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以下哪项不属于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A、董事长认为必要时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C、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1/3时D、董事人数缺乏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缺乏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2、;(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 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诉乙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甲胜诉。两年 后,乙发现原来据以作出判决的法律文书发生了变更,乙应该如何维护 自己的权利?16、张三系一无业游民,经朋友介绍,与民航局的金某相识,通过 金某,张三可以买到紧俏的飞机票,同时张三再以非常高的价格卖给乘 客,获利过万。张三的行为:()A、倒卖飞机票罪B、倒卖车票、船票罪C、不构成犯罪D、投机倒把罪【参考答案】:C【考点】罪刑法定;倒卖车票、船票罪的犯罪对象【解析】由于倒卖飞机票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没
3、有明确规定为犯罪,而且依据其他法条也尚 缺乏以规制,故依据罪刑法定原那么,张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17、甲乙双方约定,甲向乙提供优质红枣1000吨,其中500吨由甲 提供,另外500吨由丙直接将之交付给乙,现因甲、丙交付的红枣质量 都不符合约定引发诉讼,贝hA、乙可直接要求丙承当其交付的局部不合格的违约责任B、乙可直接要求甲就全部交付不合格承当违约责任C、甲丙应共同承当连带的违约责任D、甲丙各按其过错对乙按份承当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涉及债的代为履行问题。依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 债权人履行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当违约责
4、任。债 的代为履行与债务承当不同,债的代为履行中,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的关系,故应承当第三人代为履 行不合格的责任。因此,此题选项为B。18、张某在甲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乙县执行,服刑期间,张 某脱逃,被捕押回监狱以后发现其在脱逃期间在丙县犯有抢劫罪。现已 知张某户籍所在地是丁县。对于张某所犯的新罪应当由哪一法院管辖()10A、甲县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丙县人民法院D、丁县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刑事诉讼当中法院管辖的问题。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 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
5、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9、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 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 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 担?A、钱某承当,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钱某之父承当,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末满18周岁,没有经 济能力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当,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钱某承当,钱某之父适当赔偿【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的依据是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 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行为人没
6、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 原监护人承当民事责任。20、伍某因犯抢劫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 行,并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伍某未犯新罪。 二年期满后的第二天,高级人民法院尚未裁定减刑,伍某将同监另一犯 人打成重伤。该高级人民法院对伍某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O O11A、裁定核准死刑立即执行B、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C、先依法裁定减刑,然后对所犯新罪另行审判D、维持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裁判,以观后效【参考答案】:C【解析】高法解释第361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 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二年
7、执行期满后,即应当裁定减刑。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 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故此题正确答案为C。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减刑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注意掌握。21、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 以下选项中的哪一种?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政府签订的契约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参考答案】:C【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的涵义1985年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H条承保险别(a) (iii) 违约规定:“东道国政
8、府不履行或违反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并且(a) 被保险人无法求助于司法或者仲裁机关对其提出的有关诉讼作出裁决, 或(b)该司法或仲裁机关未能在担保合同根据机构的条例规定的合理期 限内作出裁决,或(c)虽有这样的裁决但未能执行。”根据上述公约有关规定,违约险是指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与被 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并且使被保险人无法求助于司法或者仲裁机关对其 毁约或违约提出的有关诉讼作出裁决,或该司法或仲裁机关未能在依多 边投资担保机构细那么订立的担保合同所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裁决,或12虽有这样的裁决但无法执行。这里的被保险人指的就是外国投资者。故 应选C项。22、对以下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可以提起
9、上诉的是:A、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本院有管辖权,裁定驳回 异议B、张某请求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李某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 经审查裁定不予执行C、原告以书记员刘某与被告相熟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审判长审查后 认为没有理由,决定刘某不必回避的D、法院经审查,判决宣告田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对前款第(一)、 (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 记入笔录。” A选项属于对管辖权
10、有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所以,A选项应中选。B选项属 于上述规定的第(九)项,不可以提出上诉,B选项不应中选。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 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 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对回避的决定可以 提起复议,而不能上诉,所以,C选项不应中选。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 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 件由审
11、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特别程序为一审终审,故对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不能提起上诉, D选项不应中选。23、以下选项中正确表述了公共秩序保存作用的是哪项?A、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B、限制外国法的效力C、便于本国法院正确适用法律D、便于本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参考答案】:B13【解析】:公共秩序保存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外国法的效力。24、以下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是:A、张某(男)与陆某(女)婚后感情不和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假如 判决生效后张某认为判决有误而欲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双方的离婚 判决B、在童某和魏某的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童某请求法院重新处理离 婚诉讼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C、王某诉
12、兰某一案,经过二审终审,王某认为判决有错误,申请再 审,高院再审之后维持原判决。王某不服,申请再审D、李某发现自己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向法院申请再审【参考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 决,不得申请再审。” A选项中,张某不可以申请再审,撤销离婚判决。A选项错误。民诉意见 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 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 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当事人对于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产可
13、以 申请再审,所以,B选项中童某可以申请再审。B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 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 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C选项的案件是经过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维持原判的案件,王某不 得申请再审。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 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李某被宣告死亡了,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而不可以申请再审。D选项错误。25、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 的或
14、者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那么确定的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是指现行的实体法,而不包括冲突规范和程序法”。这说明我国在解决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采用的是以下何种制度?A、排斥反致制度B、完全接受反致制度C、仅接受狭义的反致制度,排斥转致和间接反致制度14D、接受转致和狭义反致制度,仅排斥间接反致制度【参考答案】:A【解析】:反致的定义。26、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对于起诉的处理不正确的选项是:A、甲法院判决李伟和萧红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后,被告萧红无任何 新理由在5个月后又起诉请求离婚,甲法院不予受理B、张某在诉讼进行中,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人民法院按撤诉处 理。张某在法定期限内又
15、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 受理C、无极公司与无量公司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合同买卖中如果出现争 议,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无极公司向人民法 院起诉,人民法院知晓仲裁协议的存在,裁定不予受理D、王某诉李某的案件经过一审,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之后,王某又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告知其按照申诉处理【参考答案】:A【解析】:民诉意见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 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规定的条件 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
16、案件,判决、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A选项中,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是被告再次起诉离婚的,不受一定期限不准起诉的限制,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所以,A选项错误,应中选。民诉意见第14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 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B选项中,人民法院对于张某按撤 诉处理,张某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B选项正确,不应中选。仲裁法第 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 除外。” C选项中,两公司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人
17、民法院对其起诉应当不予受理。C选项正确,不 应中选。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 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D选项中,王某对判决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又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告知其按照申诉处理。D选项正确,不应中选。27、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 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什么?15A、驳回起诉B、适用我国法律C、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D、适用一般法理【参考答案】:B【解析】:我国法院依冲突法援引外国法,但该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最高人民法院
18、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93条:“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 法律,可通过以下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 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 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 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当冲突规范所接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 时,各国通常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法:(一)直接运用内国法;(二)类 推适用内国法:(三)驳回起诉。根据最高院民法通那么意见,我国法院 采用直接适用内国法这种方法。因此应选B项。28、清风杂志社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一审法院判令为对方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
19、判决发生效力后,该杂志社既不上诉,又不履行生效判决。 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 费用由该杂志社负担B、法院可以对该杂志社社长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C、法院应当直接强制杂志社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保护当事人权利D、杂志社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 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16 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所以,A选项说法正
20、确,不应中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以下 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 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选项的 说法不符合题干要求,不中选。执行规定第60条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指 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履行。对于可以替代履行的行为,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他人完成, 因完成上述行为发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当。对于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经教育,被执行
21、人仍 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妨害执行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某些行为的执行,法院不是必 须应当直接强制义务人直接执行,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委托相关单位执行,所支出的费用由责任人负 担,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应中选。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 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 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故清风杂志社应 当支付迟延履行金。D选项说法正确,不中选。29、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 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22、。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 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 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A、二级识别B、识别C、法律适用D、先决问题【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国际私法关于识别的知识。识别又称定性、归类,是指在适用冲突规 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纳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 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这一概念与此题题 干表达的问题相符合。另外,选项A二级识别属于在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一般来说,尚未有定论的 学说不会作为题目出现,至少不是正确的选项,可以先行排除30、以下关于证据的说法
23、,错误的一项为哪一项:A、甲乙借款纠纷一案中,甲向法院提供的乙跟他商量借钱事宜的一 封亲笔信,该信是间接证据17B、李某诉张某侵权损害赔偿一案中,李某出示的自己被侵害时伤口 的照片,该照片属于原始证据C、张三诉李四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中,张三要求李四支付房租,李四 提出张三未尽修缮房屋义务而使自己的财物受损的证据,主张给予赔偿, 该证据属于反证D、在继承纠纷中,小王出示的一份遗嘱,证明其有权继承父亲的遗 产,该遗嘱属于书证【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即证据是否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以将证据划 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
24、起来,共同 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A选项中,商量借款的亲笔信不能直接证明借款的事实,只是和其他证 据共同证明案件事实。所以,该证据是间接证据。A选项正确,不应中选。根据证据是否源于案件事 实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 ,第一手材料,。B选项中,照片是对于伤口信息的固定,是源于案件的客观事实,并没有经过加工 处理,而只是直接的反响事实。所以,该证据是原始证据。B选项正确,不应中选。本证与反证的分 类根据是证据与证明责任承当者的关系。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为证明对方主 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李四提出的证据是为了证明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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