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第六次综合检测卷(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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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第六次综合检测卷(含答案)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张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如果张某在执行期间被减为 18年有期徒刑,后又再次被减为16年有期徒刑。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张某的两次减刑均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裁定B、张某的第一次减刑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裁定C、张某的第二次减刑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裁定D、张某的第二次减刑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362条。2、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 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
2、协议。乙公司承当丁、戊的债 务,丙公司承当已、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当己、度的债务而发 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当协议的对外效力如何?A、该协议无效B、该协议有效C、该协议可撤销D、该协议效力未定【参考答案】:A【解析】:企业法人分立后债务的承当21、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 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以下哪种分类?()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参考答案】:D【解析】该题考查证据的学理分类。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主要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罪证 据与无罪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是根据证据材料的 来源不同作出的分类。但凡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作原始证据,也称 作第一手材料;但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 证据。匕首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是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作 出的分类。但凡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 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白、鉴定结论。但凡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 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其中,勘验、检查笔录之所以列入实物证 据
4、,是因为它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题目中的匕首很明显属于实物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作出的分类。但凡可以单独直接证 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 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但凡必须与其 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中有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认性 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的内容必须具备能够证明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否那么 就不是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在一般情况下是目睹犯罪活动的
5、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供述和辩白、与犯罪人有接触的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否认性直接证据那么不然,只要一项证据足以 否认其中的一个要素,就是直接证据。因为只要有一项否认性直接证据成立,就可以断定案件的主要 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是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否认性直接证据可以是七种法定证 据中的任何一种。该案中的匕首不能证明犯罪由谁所实施,因此应当属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 证据的判断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难点和重点。22、对于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合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权 的,合作他方应怎样去做?A、不得申请专利B、可以申请专利C、可以提交仲裁裁决10D、申请并获得专利后,由不
6、同意一方免费使用该专利【参考答案】:A【解析】:见合同法第340条。23、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 法B、尽管在侦查阶段孙、李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已给付,法院仍然 可以受理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D、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管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 作调解书【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依据刑诉解释第90条的规定,在侦查、预 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7、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 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 院也可以受理。因此,B选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那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此,A选项表 述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9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 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C选项中认为由检察院决定,此说法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96条的 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
8、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 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 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D选项错误。24、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 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经以下哪项程序?A、经商标局核准B、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C、经甲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局核准11D、报商标局备案【参考答案】:D【解析】:见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25、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 的排列,以下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宣读勘验笔录;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讯问被告人;询问
9、证 人、鉴定人;出示物证;被告人最后陈述。A、B、C、D、【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 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所以应该排 在最先,排除A和C。第I56条第2款规定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所以应该处于第 二的顺序。第I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识别,对未到庭的证人的 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由此,应该排在第三的位置,应该排在第四的位 置,由
10、此排除D选项。第I60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 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由此,公诉词(即公诉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的意见)应该排在第五的位置,排在最后。所以此题正 确答案是8。这里公诉词和公诉书不是一回事,请注意区分。26、李某,12岁,系某校在学学生。因与同班同学许某常发生纠纷, 遂怀恨在心,寻机报复。李某的表哥冯某(十九岁)提出帮助李某。一日, 李某约许某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抓扯中,冯某趁许某不注意,绊倒许 某。李某遂将许某按倒在地上,将其打伤。经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假设 干。以下对于责任承
11、当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李某应承当主要责任冯某应承当次要责任B、李某与冯某共同连带承当对许某的损害赔偿责任12C、冯某应承当主要责任,李某应承当次要责任D、冯某承当损害赔偿责任,李某不承当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民通意见148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当连 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教唆、 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当主要民事责任。27、关于缓刑的适用,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B、对于被
1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 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 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参考答案】:D28、甲经营一汽车修理厂,生意很是红火。乙为家庭妇女,没有工 作,甲与乙在结婚20年后离婚。乙生活困难,诉请法院判决甲离婚后维 持其日常生活。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甲负担乙的生活费用,直至乙死亡B、判决甲一次性给付乙生活帮助费2万元C、认定甲无负担乙生活费用的义务,因此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D、判决甲一次性给付乙20年的全部生活费用【参考答案】:B29、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
13、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 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认,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13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 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 使的权力,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参考答案】:D30、石某生前借住朋友的两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9万元,小汽 车1辆,彩电、音响各1台,股票、国库券假设干。2000年石某创作了一 部长篇小说
14、,获得稿酬2万元。石妻早故,儿子、女儿结婚后分家另过。 2001年石某因公致残,单位发给3万元抚恤金。2002年8月,石某因车 祸丧生,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5万元保险金交给 了石某的儿子。依法律规定石的遗产包括A、存款、小汽车、彩电、音响、B、住房、存款、小汽车、彩电、 险金C、存款、小汽车、彩电、音响、D、存款、小汽车、彩电、音响、 小说稿酬A、存款、小汽车、彩电、音响、B、住房、存款、小汽车、彩电、 险金C、存款、小汽车、彩电、音响、D、存款、小汽车、彩电、音响、 小说稿酬股票、国库券、抚恤金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股票、国库券、保险金、小说稿酬股票、国库券、抚恤金
15、、保险金、【参考答案】:D【解析】: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 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 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 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 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选项D的财产以及财产权利均为遗产。1431、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 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 予批准。对此,以下哪
16、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2010年试卷二 第43题)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 明日期的书面凭证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 用应由陈某承当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那么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 知即可【参考答案】:B【考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解析】关于申请行政许可的形式,行政许可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 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
17、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 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 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 、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可知,行政许可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形式提出,选项 A错误。关于行政许可的受理,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 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 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应选项B符合法律规定,为应选项。关于 行政许可听证的费用承当,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 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
18、行政许可决 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 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当行政机关组织听证 的费用。”由此可知,陈某不应该承当组织听证的费用,应选项C不符 合规定。15关于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 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 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由此 可知,行政机关不管是否准予行政许可,都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口 头告知
19、,应选项D不符合规定。32、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 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 已有的3间平房上面加盖上房3间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3间的 权属未做约定。上房3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 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 上房3间的所有权应属谁?()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D、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涉及对添附的理解
20、问题。添附是因行为人的错误造成,如因行为人的故意造成, 那么不为添附问题,而为侵权问题。添附是所有权取得的原始方式。此题中,所建房屋是基于当事人之 间的约定,只是对房屋的归属规定不明,因此,它不属于添附取得所 有权问题,而属于因约定不明时的权属关系问题。故此题选项为D项。33、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 作出限期撤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自行撤除。但 某公司逾期未撤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假设法律、法规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即应 不受理其申请16B、某市建设委员会应
21、当向其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 制执行的裁定D、假设在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前,某公司已对限期撤除决定 提起诉讼,法院无权在诉讼期间执行撤除决定【参考答案】:C【考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87条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 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 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因 此,如果法律、法规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自行强制执行权,某市建设委员会既可以自己强制执行,又
22、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A项错误,不应选。关于B项,根据行诉解释第89条的相关规定,行 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 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此题中,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执行的对象是某公司的 房屋,属不动产,应当向某公司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执行。B项错误。关于C项,行诉解释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 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 行。因此,C项正确
23、。为应选项。关于D项,不少考生提出异议,认为是正确的。但是应当注意行 诉鹘释第94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 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 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清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 相应的财产担保。也就是说,即使某公司已对限期撤除决定提起诉讼, 但法院也有可能因为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 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而在诉讼期间先予执行撤除决定。因此,D 项错误。17另外。考生可以适当注意一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为有几种情况。根据目前法律
24、、法规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情形具体有 以下几种:(1)法律、法规没有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只规定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那么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法律、法规明确授 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但同时规定行政机关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的。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法律、法规没有对强制执行作 具体规定的,那么属于没有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只能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34、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业用 房销售给李某,由李某预付局部房款,余款由乙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 付。甲公司为李某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李某并将所购得商业用房 抵押于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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