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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同步测试卷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根据国家赔偿法关于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的规 定,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职 工年平均工资的多少?A、5倍B、10 倍C、20 倍D、20倍以下【参考答案】:C【解析】见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三)项2、苗某伪造了大量的人民币后,自行销售,对苗某的行为如何定罪?A、是数罪B、以伪造货币罪定罪从重处分C、出售假币罪D、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假币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B【解析】:详见刑法第171条。3、甲某因被害人乙某曾与其妻子吵架,而
2、带着二人到乙某家中,质 问乙几句之后,便当胸一刀刺破心脏。然后又将乙某拖出房屋外,乙某 倒地。甲某等人见状未予理会,径自离去。A、甲某构成故意伤害罪A、赵某将其与乙公司洽谈业务时获得的信息告知了乙公司的竞争对手B、张某退休后将原工作单位的食品配方在报纸的专栏上公布C、李某是某旅行社的经理,后到另一家旅行社工作,同时带走了客 户名单D、王某将本公司的食品配方告知了自己的亲戚,后者利用此配方开 设了一家食品厂【参考答案】:A,B,C,D【解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以下手段侵犯 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 的商业秘密;(二
3、)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 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 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 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 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 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故ABCD四项均应选。19、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的标准是()A、法律调整对象B、法律调整方法C、粗细恰当,多寡兼顾D、逻辑与实用兼顾【参考答案】:A10【解析】:此题考查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
4、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 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因此此题应选A。至于C项和D项是划分法律 部门的原那么而非方法,自应排除。2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 特权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 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 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当国家责任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当国家责任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参考答案】:C21、对明代都察院司法
5、执掌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是:()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C、不复核或审理京师斩、绞监候案件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明代的司法机构。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会审及审理 官吏犯罪案件。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司法执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复核或审理直隶、 各省及京师职官犯菲案件;二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斩、绞监候案件;三是奉旨监察御史巡 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奏闻皇帝裁决,人命案件或亲审或交两司审理,“大事奏裁,小事立 断”。因此,此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22、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
6、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 以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那么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11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 澳特别行政区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 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 政策相抵触【参考答案】:A【解析】:暂无23、法律规那么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以下关于法律规那么分类的表 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 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7、,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义务性规那么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 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 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那么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 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平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 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 令性规那么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 故处理方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
8、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依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那么【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点为法律规那么的分类。其分类如下:12(I)授权性规那么和义务性规那么。按照规那么的内容规定不同, 法律规那么可以分为授权性规那么和义务性规那么。所谓授权性规那么, 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那么,即规定 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那么。所谓义务性规那么,是指在内容上 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 的规那么。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那么,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 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那么,例如婚姻法 规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即属于
9、此 种规那么。(2)禁止性规那么,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 义务),即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那么,例如宪法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和集体的 财产”,即属于此种规那么。(2)确定性规那么、委任性规那么和准用性规那么。按照规那么内容 确实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那么分为确定性规那么、委任性 规那么和准用性规那么。所谓确定性规那么,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 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那么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那么。本资料 来自司考吧,更多资料、更多信息,敬请关注司考吧。所谓委任 性规那么,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 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
10、定的法律规那么。所谓准 用性规那么,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 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那么。(3)强行性规那么和任意性规那么。按照规那么对人们行为规定 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那么分为强行性规那么和 任意性规那么。所谓强行性规那么,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 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那么。所谓任意性规那么,是指 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13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那么。综上 所述,此题A项正确。24、法与执政党政策在以下哪个方面是相同的A、意志属性B、规范形式C、调整范围D、社会目标【参考答案】:
11、D【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法与政策。执政党政策是政党为实现一定政治目标、完成一定任务而 做出的政治决策,法与执政党政策在内容实质方面存在联系,包括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和 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具有共同性。二者的区别主要表达在形式上,如意志属性、规范形式、实施方式、 调整范围及稳定性、程序化程度的不同。25、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分的法律后果由以下哪个机 关承当?A、受委托组织B、委托行政机关C、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D、行政复议机关【参考答案】:B【解析】:见行政处分法第18条第2款。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分委托给具备法定 条件的其他组织实施,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分应以委托行
12、政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机关 的监督,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26、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 限改为多长时间?A、1年以上3年以下14B、3年以上5年以下C、3年以上10年以下D、5年以上10年以下【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刑法第57条:【应用适用范围】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 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27、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 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
13、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 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 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以下处置中,哪一种做法 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A、发回原审州府重审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理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参考答案】:B【解析】:“翻异别勘”是宋代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诉讼中,人犯如果否认口供(在宋 代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着另一司法机关重新审理。换司法关重新审理的叫另I1推, 换司法机关的叫别移。在该案中人犯翻供,否认杀妻的事实,按照宋代的法律应该换法官或者换司法 机构重新审理。故B符合这
14、一制度的要求。28、甲县拟新建一毛纺织厂,因建成后的毛纺织厂将排出有机毒液, 排放时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新毛纺织厂建设完工后,毛纺织厂投产使 用前必须做好以下哪项工作?()A、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 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才可投入生产、使用15B、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该毛纺织厂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才可投产、使用C、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该毛纺织厂周边居民委员会或村民 委员会验收合格,才可投产、使用D、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所在地政府验收合格,才可投产、 使用【参考答案】:A【解析】: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措施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建设
15、工程中防治污染 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 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后,该建设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故此题应选项为A。29、西周时,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伽生三十田。双方签订买 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依西周礼法,该 契约的称谓是以下哪一种?A、傅别B、质剂C、券书D、书券【参考答案】:B30、关于法律的现代化,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选项是:()A、内发型法律的现代化产生的一般是比拟稳固的、与社会相协调的 现代法体系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过程往往受到某个或某几个既存的现代法体系 的影响16C
16、、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大多经历传统与现代的激烈对抗D、为了保证法律开展的结果,防止新旧法律的对抗,我们应该放弃 自上而下推动式的法律现代化【参考答案】:D【解析】:略31、根据海牙规那么,对以下何种情况,承运人对货损不应承当 责任?()A、在装货港装货时由于承运人的雇员操作不当使货物在越过船舷后 摔碎在甲板上B、由于在装货时货物积载不当,船在海上航行中轻微颠簸即导致货 架倒塌,致使局部货物受损C、在运输途中,由于船员未对货舱进行例行检查,致使冷藏舱货物 由于冷冻机停止工作而受热变质D、船舶在航行中由于船长、船员操作不慎,船舶发生碰撞,使局部 货物受损【参考答案】:D【解析】:口考点:海牙规那么项下
17、承运人的义务和免责。海牙规那么规定了承运人航行 过失免责,所以D为航行过失,可以免责,选D。海牙规那么规定了承运人负有管货义务,义务期间是“从装到 卸”,所以装货、积载过程中出现货损,承运人要承当责任,所以A、B 中承运人要承当责任。海牙规那么规定了承运人负有适航的义务,而C中未进行例行检 查致使冷冻舱失灵造成货损违反了适航义务,承运人要承当责任。32、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假设干人,秘书长、委员假设干人组成17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 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C、县级
18、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 委员会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召集并主持【参考答案】:C【解析】: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关于A选项,地方组织法第41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 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假设干人、秘书长、委员假设干人组成。” 第2款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假设干人和委员假设 干人组成。”由此可见,省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
19、、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组成;县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组成。省市级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同,省市级 多了秘书长这一组成人员。因此,A选项错误。关于B选项,地方组织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 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 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 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由此可知,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 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设立法制(政法)委员会。县级以上的 人民
20、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设立专门委员会,因此B选项错误。关于C选项,地方组织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可见, C选项正确。18关于D选项,地方组织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第13条第3 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 团主持会议。”由此可知,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主持,而不是由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主持。因此D选项错误。难度系数*33、对海洋环境污染享有管辖
21、权的国家是A、港口国B、缔约国C、群岛国D、内陆国【参考答案】:A【解析】:国际法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理论认为,为了及时和有效的治理海洋环境污染,对海 洋环境污染享有管辖权的为港口国。所以应选A。34、以下哪个选项属于现代国际法上的领土变更的新方式?A、全民投票B、先占C、时效D、添附【参考答案】:A【解析】:先占、时效、添附都是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变更方式。35、某甲从A省拐骗18周岁少女1人,欲卖至B省。在拐卖途中, 某甲几次强行奸淫该文,并强迫其卖淫,某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19B、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C、甲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甲某等人构成聚众斗殴罪【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292条第2款。
22、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规定定罪 处分。4、百川科技公司是私营企业,出纳员江某在银行为本公司办理贷款 时,趁人不备,将同在该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陶氏公司有关印章盖在事 先准备好的一张空白转账支票上。随后,江某将该支票填写50万元的转 账金额,指使他人用该支票将陶氏公司账户上的50万元转到事先开立的 账户上,并从该账户上取走现金40万元。江某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票据诈骗罪【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94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3、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 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 取财物的。”本案中,江某的行为属于上述第四项规定的“冒用他人支票”的情况,触犯了票据诈骗 罪
24、。5、对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理解正确的选项是: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 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 重处分的条件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迫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 从重处分条件而不单独定罪【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240条。依照法律规定,某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拐卖妇女罪,其强奸、强迫 卖淫行为都只应作为法定的加重处分条件。故D项为正确答案。36、“明德慎罚”是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A、夏朝B、商朝C
25、、周朝D、秦朝【参考答案】:C【解析】:周初统治者意识到“天总是寻求能够为民做主的统治者”。天命总是归属于有德者。 必须“疾敬德”把德落实到国家活动的各个方面,运用于法制便是“明德慎罚”。37、某公司被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违法经营为由撤消营业执照, 其不服向该工商管理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 原决定,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被告将撤消营业执照 改为责令停业,但该公司并未因此而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审理?A、如果被告作出的责令停业的行为是正确的,就裁定终结诉讼B、应当对责令停业的行为进行审理20C、应当继续审理撤消营业执照的行为D、驳回起诉【参考答案】:C【解
26、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50条。题中原告 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审理裁决38、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实行A、过错责任原那么B、严格责任原那么C、违法责任原那么D、无过错责任原那么【参考答案】:C【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39、甲男现年15周岁,得知丙欠其朋友乙5000元赌债,因此,在 乙不知的情况下,私自将丙捆绑起来,丙对抗,于是甲男使用暴力将丙 打成残废,问:甲的行为性质A、无罪B、非法拘禁罪C、故意伤害罪D、
27、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索取债务(包括合法和非法债务)而绑架他人的, 定非法拘禁罪。但是根据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第232条(故意杀人)的规定定罪处分。40、18.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21A、约契B、书契C、质剂D、傅别【参考答案】:D【解析】:【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借贷契约。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周礼载: “听称责(责同债)以傅别。”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契约“傅别”。“傅”,是把债的 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礼中间写字,然
28、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 礼上的字为半文。【该题针对“西周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知识点进行考核】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王某为甲县人,经常居住地为乙县。一日王某到丙县某钢厂去拉 货,后丙县某钢厂怀疑王某在拉货的同时,将该钢厂的钢材偷拉走,遂 向丙县公安局报案,丙县公安局对王某作出扣押王某的车辆同时拘留15 天的决定。王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下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王某只能向甲县法院提起诉讼B、王某只能向乙县提起诉讼C、王某只能向丙县法院提起诉讼D、王可以选择向甲县、乙县、丙县三县任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答案】:A,B,C
29、【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 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 施行政处分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井管辖。根据此条答案应为ABC223、关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任免,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A、院长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B、院长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 任免C、副院长
30、由院长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D、副院长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北京市的人大常委会任免【参考答案】:B,D法官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 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 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一般而言,人民法院院长、副院 长的产生有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但由于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 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相对应的人大和常委会,因 此其院长和副院长的产生具有特殊性。
31、此题中,A、C两项表述是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产生方式。B、D才是正确答案。4、有关法的渊源的以下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A、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是根据其所调整 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B、一切国际条约都属于我国当代法的渊源C、国家政策是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一D、法的非正式渊源不能作为法律推理中的“理由”【参考答案】:a,b,d23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法的制定机关不 同而作出的分类。我国并未加入所有国际条约,加入的国际条约中也有 采用保存的态度的。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中 的“理由”。5、国家的管辖权是一国主权的具
32、体行使,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属地管辖权是现代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普遍形式和首要依据,但属 地管辖权不适用于领域内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与外国财产B、国家行使保护性管辖权的条件是外国人在领土外侵害该国重大利 益的行为,同时必须也侵害了行为地国的重大利益C、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的对象包括具有该国国籍自然人、法人,以 及船舶、航空器或航天器等获得国籍的特定物D、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 遍管辖权的对象【参考答案】:A,C,D【考点】国家管辖权【解析】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只要根据行为地国的法律构成犯罪即可,并不要求同样侵害了 行为地国的重大利益,所以8项错误。
33、6、关于国际贷款,以下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A、世界银行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问国际金融组织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对象是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及其能够 获得政府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可机构担保并有归还能力的公私企业C、世界银行贷款的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且是浮动利率D、信息备忘录是牵头银行与借款人共同拟定,并由牵头银行分发给 可能有兴趣参加银团贷款的银行的邀请参加贷款的法律文件24【参考答案】:A,B【考点】国际贷款中的法律问题【解析】A项错,因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B项错,因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对象仅限于会员国政府机构。世界银行的贷款对象是成员国政府、政
34、府机构 及能够获得政府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可机构担保并有归还能力的公私企业。故此题AB是正确答案。7、公证员具有以下哪些情形,应予以免职()A、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B、年满65周岁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C、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D、被撤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参考答案】:A,B,C,D公证法第24条规定:”公证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 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 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 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 证员职务的;(四)被撤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此题的选项与法
35、律规 定相符合,A、B、C、D都是正确选项。8、以下关于社会保险监管部门的说法错误的有:()A、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 会保险基金平安、有效运行C、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D、工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所有事项的研究【参考答案】:B,C,D参见社会保险法第4、6、7、9条。259、以下行政处分的种类中规章不可以设定的是:A、一定数额的罚款B、撤消企业营业执照C、行政拘留D、没收违法所得【参考答案】:B,C,D【解析】:行政处分的设定。行政处分法第972条10、在行政诉讼中,
36、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针对不同情况,可以作出 以下何种处理?A、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B、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改判C、原判决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 判,发回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D、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缺乏的,查清事实后改判【参考答案】:A,B,C【解析】:见行政诉讼法第61条11、某股份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为筹集资金,该公 司决定向社会发行新股,由此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同 意,擅自编造股东大会决议,指使主管会计伪造公司近3年赢利的文件 和材料,骗取主管部门许可,向社会发行上
37、千万新股。本案应对谁追究 刑事责任?A、编造假账的主管会计B、公司总经理26C、董事长秘书D、公司董事长【参考答案】:A,B,D【解析】:参考答案ABD测试点单位犯罪的处分。【解析】刑法第160条规定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方法中隐 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8、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董事长秘书不属此类12、唐代中央司法机关是:A、廷尉B、大理寺C、刑部D、审刑院【参考答案】:B,C【解析】:廷尉是秦汉时期皇帝之下的最高司法官,所以A选项错误,不选。大理寺在唐代是 中央司法机关,所以B选项正确,中选。刑部是唐代的中央司法机关,所以C选项正确,中选。审刑 院是宋代太祖时为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设立的,所以D选项错误,不选。13、下述有关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A、货物留置权仅对托运人行使,不对收货人行使B、承运人留置的货物,超过一定期限无人提取的,可以自行拍卖C、留置权的行使是为了收取没有付清的运费或其他相关费用27D
39、、如果收货人不按时收取货物,承运人那么享有货物留置权【参考答案】:A,B,D【考点】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解析】承运人行使货物留置权是为了收取其有权收取的但没有付清的运费及相关费用,必要 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以实现相关费用,但不能自己拍卖。运费可能由托运人支付,或由收货人支 付。收货人不按时提取货物并不是产生留置权的条件。因此,C项正确。所以此题答案为ABD项。14、汉宣帝时期,一村民甲的儿子将邻居的女儿强奸,事发后,甲 将儿子隐匿于山中,后被官府发现,将两人一同拘捕监禁,那么以下说法 不正确的选项是哪些?A、对甲的儿子应处以具亲刑B、对甲处以与儿子同样的刑罚C、对甲处以比其子稍低一等的刑罚D
40、、对甲不处以刑罚【参考答案】:a,b,c【解析】:具亲刑是肉刑的一种,汉宣帝时肉刑已被废除,因此A项不正确。汉宣帝诏令“父 子之亲,夫妻之道,天性也,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 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也就是说亲属间的卑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 究刑事责任;对亲属中的尊长首匿卑幼的犯罪,一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那么上请廷尉,是有 条件地不负刑事责任。因此,B、C项错误,D项正确。依题意,A、B、C项中选。15、以下哪些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A、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B、在走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
41、私的C、司法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D、同一行为人既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又向国家机关行贿的28【参考答案】:A,C【解析】:刑法明文规定不实行数罪并罚的情况(1)刑法第318条第1款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 或者没收财产: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所以A中行为人应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2)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 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 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分。”故B是错的。(3)刑法第399条第3
42、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 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本钱法第385条(受贿罪) 规定之罪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处分。”故C正确。(4)刑法第389条第1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第391条第1款规 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 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D中行为人构成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应按数罪 并罚处理,故D是错的。16、甲、乙两企业之间发生经济纠纷,经协商同意提交某仲裁机构 裁决。双方向某律师事务所咨询如何订立仲裁
43、协议。律师在解答中,应 当告知双方哪些内容是仲裁协议必备的条款?A、选定某仲裁机构裁决的表示B、选定某仲裁员的表示29A、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B、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法官独立审判C、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合议庭和法官独立审判D、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参考答案】:D【解析】: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行使审判权的时候是 完全独立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可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是合议庭 独立审判,更不是法官独立审判。故D选项的说法正确,AB
44、C选项说法错误。6、甲某日深夜因为形迹可疑被巡逻的警察盘查,即交待了自己盗窃 他人笔记本电脑的事实。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揭发了李某 (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李某可能隐匿 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甲盗窃罪的 处分,以下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分【参考答案】:C【解析】:在此题中,甲被警察盘查中,交代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成立自首。在侦查人员讯 问期间,揭发李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主动提供李某的隐匿地点,司法机关根据这一线索,才顺利 将李某追捕归案
45、,故甲的行为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罪犯的立功行为。根据刑法第68条的 规定,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因此,C选项正确。7、甲想枪杀乙,某日晚趁乙返家途中,甲隔小河射击。由于光线不 好,距离较远,甲的射击技术又不甚好,因而他对能否射杀乙没有把握, 但他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并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实施了射杀行为。甲 的主观心理态度是:C、仲裁事项D、请求仲裁的表示【参考答案】:A,C,D【解析】:律师代理仲裁仲裁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以下内容:(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选项B中的内容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才需当事人作出
46、表示。17、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开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 要影响。以下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开展变化?A、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B、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 “八议”制度C、北周律首次规定了 “重罪十条”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 “官当”制度【参考答案】:a,b,d【解析】:c项错在“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中,而不是北周律。北齐为维护 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 的总称。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ABD均是正确的 表述18、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
47、处分条例,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给 予拘留10天的处分,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 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 辖权的法院有哪些?A、乙市铁路运输法院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C、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30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参考答案】:C,D【解析】: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 件。”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 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8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 政强制措施不取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第6条:“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 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 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复议决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 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 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 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局部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 为处理结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