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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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巨突岌事件总体应令孩拿目 录1总贝IJ1.1编制目的1. 2编制依据1.3 分类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那么1.6 应急预案体系2组织体系2. 1领导机构2.2办事机构2. 3工作机构2. 4镇街机构2. 5专家组3运行机制3.1预计与预警3. 2应急处置3. 3恢复与重建3. 4信息发布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3)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 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 发布机关等。预警通举报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 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4)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 通信、信息
2、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 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别人群以 及学校等特别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5)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 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和应急机制的 准备。1 .2应急处置. 2.1信息报告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 及时将有关状况向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 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报告时限和程序: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发生后,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即
3、 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别状况下,可越级 上报,但务必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 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开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 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状况。区政府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状况, 同时将区领导同志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镇街和部门,并跟 踪反响落实状况。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依照 相关规定上报处理。3. 2.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要 当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采
4、取措施操纵事态开展,组织开展应 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发镇街负责同 志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 发动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 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开展趋 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当自然灾难、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 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办理;当社会平安事件发生后,各级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条办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3. 2.3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操纵事态,或者需要
5、区政府协调处 置的突发事件,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 或者应事发地镇街的请求或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区政 府应急办提出处置建议并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区长、区 长报告,经区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分级响应级别:针对紧急状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 为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m级(较重)、w级(一般)四 个级别:1. I级响应。区政府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务必在1 小时内,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 可控状况等,确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 当即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 同意后实
6、施。利用全区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进行应急处置。2. II级响应。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区相关应急指 挥机构作出应急指令,启动区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利用区政府 多个有关部门及资源进行应急处置。3. m级响应。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主处置并启动 预案的应急响应,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报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 公室,由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发出救援指令,启动区有关部门预 案的应急响应,参与救援行动。4. w级响应。由镇街为主处置并启动镇街预案的应急响应,必要时,由镇街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逐级报区相关应急指挥机 构办公室,由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通知,启动区有关部门 预案的应急响应,参与救援行动。3
7、. 2.4指挥与协调需要区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 或区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事发地镇街、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主要包括:(1)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并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区政府有关领导、区政府有关部 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发现场指挥,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 要求,责成区政府有关部门当即采取应急措施,调集应急队伍 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 事件;(3)协调有关镇街和部门提供给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 中央省市驻德单位,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5)及时、确切
8、向区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 展状况;(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事发地镇街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区政府相关应 急指挥机构或区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 处置工作;必要时,区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需要多个区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 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3. 2.5应急联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假设干 工作组,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 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 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 问题。(2)抢
9、险救援组:由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和公安、平安 生产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 援力量,开呈现场处置。(3)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食品药品、畜牧兽 医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治、疾病操纵、卫生监视、 心理援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操纵工作。(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 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建设、交通运输、 商务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6)社会发动(群众工作)组:由事发地镇街负责,发动组织
10、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处 置及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7)物资、经费和生活保障组:由开展改革、经济和信息 化、财政、民政、商务、物价、粮食等部门(单位)组成,负 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保证应急需要、市场 供给和物价稳定。相关镇街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 活保障工作。(8)综合信息、新闻发布组: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抽调专 门人员,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由区委宣传部 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社会发布 事件进展和处置状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 等知识。(9
11、)涉外工作组:由宣传部、外办、侨联、台办、公安、 商务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 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10)综合组:综合协调以上各组的工作,作为现场应急 指挥。事发地镇街、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德单 位等应听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解放军和武警 部队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需要和上级命令,参与应急处置 工作。3. 2.6应急终止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镇街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终止 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政府有 关部门提出终止现场应急状态的报告。接到报告的政府或政府 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状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
12、关应急响应 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3.3恢复与重建3. 3.1善后处置(1)事发地镇街或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 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 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2)事发地镇街或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 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 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 征用的各类物资,要依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3)事发地镇街或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 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镇街安 排。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及时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 上
13、级政府和部门予以支持。3. 3.2社会救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激励 和发动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政府及 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派、调拨、 使用状况的监视检查。3. 3.3调查与评估(1)区政府或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镇街组成 调查组,及时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阅历教 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提升措施。 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 处理看法。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 调查,提出善后处理
14、措施。(2)事发地镇街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 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提升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看 法,在善后处置工作终止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或政 府有关部门(单位)。(3)区政府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发生 的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向区政 府和市应急办报告。3. 3.4恢复重建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区政府 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恢复重建规划,提 出恢复重建的建议和看法,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3.4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确切、客观、 全面的原那么。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
15、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 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状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 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状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区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开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 假信息。4应急保障各镇街及其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 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保障等 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 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4.1 人力保障各镇街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分别是:依托各级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 救援队伍;由解放军现役和预备役部队
16、、武装警察部队、民兵 等力量组成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配备 专业装备器材并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基 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 应急救援队伍;由各行业、各领域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 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共青团、 红十字会、大中专院校以及其他组织建立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 伍。各镇街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 演练,并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 险,提高应急救援能力。4.2 财力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依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那么, 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应急需要。对
17、处置突发事件以及 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等所需财政经费,由区政府有关部门 提出,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区级预算。对 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根据实际状况,由镇街提出请求,区 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 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 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 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激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捐赠和援助。4.3 物资保障区发改、经信、商务、民政、林业、水
18、务等职能部门应依 照各自职责定期组织提供给急物资储存目录,会同有关部门统4应急保障4.1人力资源4. 2财力保障4. 3物资保障4. 4基本生活保障4.5医疗卫生保障4. 6交通运输保障4. 7治安维护5. 8人员防护6. 9科技支撑7. 10法制保障5监视管理8. 1预案演练5.2宣传和培训5. 3责任与奖惩6附那么6. 1预案管理6.2发布实施7附件7. 1XX区自然灾难应急预案7. 2XX区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 3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7. 4XX区突发社会平安事件应急预案筹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存库,并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采 取商业储存、生产能力储存等方式,与有关企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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