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模拟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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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模拟题库1.王某系某合同案件被告,法院判决其3个月内归还原告货 款50万元。后王某被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觉得执 行员执行行为违法,欲提出异议,请问以下有关该执行异议 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王某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执行员提出异议B.对王某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决定C.王某不服,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D.复议期间,相关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进行【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 议的条件是:必须以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 司法解释为由提出异议;必须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 异议;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
2、书面异议提出后,人 民法院应当日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裁定;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 查账请求【答案】:D【解析】:AC两项,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 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 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 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 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 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 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此题中,张某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查账请求通常是向公司经营 层提出,红叶
3、公司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无法律 依据。B项,公司法第39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 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 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卓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 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 会议。此题中,股东张某持有红叶公司5%的股权,无权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D项,根据公司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只要公司有合 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存在不正当目的,即 可以拒绝其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此题中张某作为红叶公司股 东,多年未参与分红,对会计账簿存有疑惑,想要进行查账 属于正当目的;但同时张某作为与红叶公司具有竞争
4、关系的 枫叶公司的董事,其查阅红叶公司会计账簿可能具有获取红 叶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目的。故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 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8.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 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到达二本线。 假设未到达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 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以下哪 一表述是正确的? ( ) 2012年真题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8 .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答案】:D【解析】:A项,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 第53条规定情形的
5、,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题中 甲、乙达成的协议不符合无效格式条款的要求。BC两项,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那么 的行为。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 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 平、等价有偿原那么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甲、乙之间协 议无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可变更。D项,合同的生效要件有3个: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 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 不损害公共利益。此题中甲乙之间的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 件,且并未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合同有效。9 .甲的房屋与乙的房
6、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 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 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 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 年真题A.甲主观上为防止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 承当医疗费用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 有人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 际使用人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 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答案】:D【解析】:A项,民法总那么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 务,为防止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
7、的人,有权请求受益 人归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3个: 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无法律上的原 因。此题中,甲的救火行为虽然主观上最终是为自己,但也 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只要主观上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即使 同时有为自己管理的意思,在构成无因管理方面不受影响。 因此,甲的救火行为构成无因管理。BC两项,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 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 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乙是房屋的所有人,丙作为房屋的 使用人,有财产在房屋中。因此二人均因甲的救火行为而受 益,甲均可要求他们就自己救火时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D项,甲的救火行为
8、虽然在客观上使保险公司减少了理赔数 额,但甲救火时并无为A公司管理的意思。10 .甲证券公司接受乙客户的委托买卖股票,甲证券公司以下 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A.客户乙要求买入某种股票1万股户单时,每股28元人民 币,但客户乙的开户账户上只有10万元人民币。为了保证 客户乙能及时买到股票,甲公司依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 暂时借给客户乙18万元人民币B.客户乙要求甲公司为其在该公司开立的账户保密,甲公司 认为乙要求过分,其有权公开账户号码C.某交易日,客户乙所持有的A股价格猛烈上涨,虽然乙只 有1000股,甲公司遂依据乙的全权委托将乙该种股票1000 股抛售D.甲证券公司在接受乙的委托之后,根
9、据委托协议向乙收取 一定的费用【答案】:A|D【解析】:A项,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 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故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 券服务是存在合法操作可能性的。B项,第4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故甲公司公开乙的账 户号码违反上述规定。C项,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 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 量或者买卖价格。故甲公司依据乙的全权委托抛售股票的行 为违反法律规定。D项,证券公司与客户是委托关系,证券公司及
10、其从业人员 假如在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且 收取代理费是正当合法的。11.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 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 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 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 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 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认识是正确的?()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 释权的宣称B.本案的争议说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答案】:B【解析】:A项,学理解释,又称非正式解释,一般是指学
11、者或者其他 组织或个人所做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本案中,某商 场促销活动时宣称的“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其中“最终” 二字,说明其解释优于其他任何主体的解释且其解释具有最 终效力。这是一种“正式解释权”的宣称,而非学理解释。B项,哪些商品参加促销以及这些商品何时参加促销,因商 场规定不清而发生争议。假设任由某商场确定,那么有损刘女士 的权益,故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决双方的纠纷。C项,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 律上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有法定解释权的主体包括全国人 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及其主 管部门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主体。当事人对合同的 解
12、释不属于法定解释。D项,“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那么,要求当事人享有权利时, 必须履行与此相关的义务,不能仅行使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商场拒绝刘女士持券买鞋,是不履行促销义务的行为。12 .甲股份在其控制股东张三的推动下决定公开发 行新股,由乙证券公司担当保荐人,通过制作虚假会计文件 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现经举报证监会发现甲股份公司根本 不符合发行的条件,那么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假设甲公司的股票尚未发行的那么应当予以撤销,已经发行的 不能撤销,只能对甲公司进行处分B.无论是否发行均应当予以撤销,假设已经发行的那么应由发行 公司对认股人返还认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C.假设乙证券公司不能证
13、明自己没有过错,其应当同甲公司一 起对认股人承当连带赔偿责任D.作为控股股东的张三因为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其过错对 认股人承当相应的责任【答案】:B|C【解析】:证券法第26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 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 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 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 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 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 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 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13 .赵某为一股份的股东,公司成立1
14、年来,他对于 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一些情形不满,欲行使相关权利保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以下说法错误的有()oA.赵某欲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有权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公司如果以可能泄露商业秘密为 由拒绝,那么赵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阅B.如赵某为公司发起人,他欲通过转让股票的方式来退出公 司,而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 转让所持股份,赵某能够依法转让其所持股份C.假设赵某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股东大会决议坚决反对,那么 赵某有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后向公司主张收购其股权D.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赵某认为如公司继续存续会 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自己是持
15、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有权直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答案】:A|C|D【解析】:A项,公司法第97条规定,股份股东有权查阅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 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因此,股份的股东无权 查阅公司会计账簿。B项,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 内不得转让。因此,发起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法定,不能由 章程规定,其规定的2年时间无效,现公司已经成立一年, 赵某能够依法转让
16、所持股份。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如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 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议。复议期间, 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2.有关诉讼调解,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0A.只有一审、二审可以进行调解,再审中那么不行B.法院调解原那么,应当以需要和可能为基础C.法院调解结案应当制作调解书D.现阶段从便民出发,解决民事纠纷判决前都必须调解【答案】:A|B|D【解析】:A项,调解贯穿民事诉讼全部阶段,再审中依然可以调解; 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阶段;调解与判决在民事诉讼中并无主 次之分。BD两项,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17、民事案 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那么,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 非,进行调解。因此,法院调解作为一项原那么,着重强调的 C项,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可见,没有转让主要财 产这一规定。D项,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
18、不能解 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故赵某应该先尝试其他途径解决。14 .某企业职工张三,因工伤住院。以下相关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oA.如其所在单位并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应由用人单位 支付工伤保险待遇B.如其所在单位并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可由保险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C.如其在工作期间因李四的原因导致工伤,而李四不支付工 伤医疗费用,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 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D.如张三因心理原因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答案】:A|C|D【解析】:AB两项,社会保险法第
19、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 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 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 付。C项,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 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 向第三人追偿。D项,社会保险法第43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15 .甲有房屋一套。2018年9月1日,甲向乙借款20万元, 双方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约定甲届期不还时,乙可基于抵押 权优先受偿。之后,甲将房产
20、证交付于乙,但未办理登记。同年11月1日,甲又向丙借款20万元,约定甲将该房屋质 押于丙,并将房屋交付于丙。同年12月1日,甲又向丁借 款20万元,借款合同中约定:“假设甲届期未还钱,那么丁对甲 的房屋有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受偿的权利。”甲与丁双方就 该借款合同办理了公证。甲对上述债务均届清偿期,丙向法 院申请拍卖了甲所有的房屋,得款30万元。关于清偿先后 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应当由乙受偿20万元,丙受偿10万元,丁不能获得受偿 B.因丁的借款合同进行了公证,应当优先受偿20万元,甲、 乙各平等受偿5万元C.应当由丙受偿20万元,乙、丁各平等受偿5万元D.乙、丙、丁三人均无优先受
21、偿权,应当各平等受偿10万 元【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第187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设定抵押的,抵 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 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 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可见,质权不能在不动产上 设立。此题中,当事人以房屋设定抵押,只有依法办理抵押 登记才能设定抵押权。当事人交付房产证既不能设定抵押 权,也不能设定不动产质权;对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进行公 证,同样不能发生物权效力。乙、丙、丁三人均为普通债权 人,应当按照
22、比例就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受偿。16 .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皮制品,信用证方式支付,以海运 方式运输并投保了一切险。中国收货人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 现货物已被他人提走。依相关司法解释和国际惯例,以下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因其无单放货造成的货物本钱加利 润损失B.因该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故保险人应对货主赔偿无单放 货造成的损失C.因货物已放予他人,收货人不再需要向卖方支付信用证项 下的货款D.如交单人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应付款【答案】:D【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 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
23、单交 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 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赔偿额不包含利润损失。B项,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属于故意行为,不属于一 切险的责任范围。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 的规定第5条规定,开证行在作出付款、承兑或者履行信 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后,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 与单据之间在外表上相符,开证行应当履行在信用证规定的 期限内付款的义务。作为一种国际支付方式,信用证是一种 银行信用,银行承当第一位的付款责任。当事人以开证申请 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存在信用证欺诈的除外。17 .湘星公司成立
24、于2012年,甲、乙、丙三人是其股东,出 资比例为7: 2: 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7年初,为拓展 业务,甲提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资1000万元。关于该增资程序的有效完成,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B.三位股东不必实际缴足增资C.公司不必修改公司章程D.公司不必办理变更登记【答案】:A|B【解析】:A项,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 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 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公司的三 位股东可以决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B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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