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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管理制度1总那么为加强本景区文书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书档案的管理方法,制定本制 度。1.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分类整理和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中形 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1.2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内的各种附 件,一律不得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管理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 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2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坚持以部门收集、管理文件的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负责 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
2、通知档案室。2.1 凡本单位印发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本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 文件及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景区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 集归档;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档。2.2.1 景区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的会议等 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 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方可给予报销差旅费。2.2.2 本景区召开的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 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方给予报销会议费
3、用。2.3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 部门的文件、材料。2.3.1 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于每年的三月份 前,将上年的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手续。3归档范围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 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3.1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景区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 划等文件、材料。3.2 本景区对外的正式发文及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3.3 本景区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3.4 本景区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3.5 本景区
4、的各种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3.6 信访工作材料。3.7 本景区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3.8 本景区人事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3.9 本景区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3.10 本景区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单位重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 像等。4立卷及对案卷质量的要求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单位专(兼)职档案员配 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4.1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 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4.2 归档的
5、文件、材料,其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4.3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 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电有密切关系, 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4.4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 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规划的起始年立卷; 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总结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 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5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
6、,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 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 排列。4.6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序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 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4.7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 字迹要工整,并将其放在案卷的首页。4.8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假设无情况可说 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4.9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
7、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4.10 案卷在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裱 糊的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 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4.11 案卷各局部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 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声像档案管理制度1总那么为加强本景区声像档案的管理,使声像资源更好地为景区的经营工作服务, 特制定本方法。1.1 本景区的声像档案是指景区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 家、社会和景区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 载。声像裆案一般由
8、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 等及文字说明两局部组成。1.2 声像档案是本单位全宗的组成局部,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2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收集范围a.反映本景区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b.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景区重大活动有关的声像资料;c.本景区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d.涉及本景区和本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e.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景区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f.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2.1 收集时间a.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他载体形态的的档案同时 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
9、档时间;b.裆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2.2 收集要求a.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 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 报销,以防止重要资料散失;b.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印件;C.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2.3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a.档案管理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b.在征集声像资料时,凡涉及国家和上级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上级机关的 档案管理部门报送资料目录。2.4 本景区各部门或个人凡按本方法第2.1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 资料按要求
10、向档案室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给予报销。3声像档案资料的整理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化,便于保管和 利用。3.1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3.2 声像档案的分类、编号a.照片档案按年代、主题分类,同属一类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 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b.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主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 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每盘再编一个顺序号;c.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3.3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名称、时间、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 划定保管期限。3.4 文字说明的编
11、写 .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时间、内容、地点、背景、作者(摄制者)等;b.对文字说明的要求: 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工程正确齐全; 以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假设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 录像带、摄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如联系密切,应加文字说明; 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3.5 编制格式a.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一文字说明一参见号一摄 制时间一摄制者;b.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并按要求逐项 填写。3.6 案卷要求a.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假设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b
12、.卷内目录: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目录。c.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3.7 声像档案的编目、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那么进行。4声像档案的保管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4.1 保管条件a.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45%;b.照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424c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 录像带库温度应保持1824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4.2 底片册、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
13、上的 磁场,磁带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4.3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4.4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 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登记造册, 方可销毁。4.5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 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5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档案的利用提供方便条件。5.1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 确定利用范围。5.2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 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那么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 馆适当收取保管费。5.3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 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 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 那么由借用单位赔偿。5.4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 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存的声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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