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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技术规规范发布时间间: 220066-7-19 8:222:003 被被阅览数数: 112900 次 来源: 中国国房产测测绘网文字 大中小 自动滚滚屏(右右键暂停停) 前 言言 引 言言 1 范范围 2 规规范性引引用文件件 3 术术语和定定义 4 总总则 5 房房屋数据据采集 6 房房屋建筑筑面积计计算 7 房房屋建筑筑面积变变更测绘绘 8 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成果果报告书书 附 录录 A (规范范性附录录) 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外业业记录表表与分割割测绘说说明 A.11 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外业业测量记记录格格式示例例 A.22 点点位、标标高外业业测绘记
2、记录表格格式示例例 A.33 房房屋分割割测点点点位略图图格式式示例 A.44 房房屋分割割测点点点位坐标标表格格式示例例 A.55 房房屋分割割测点点点位测绘绘说明格格式示例例 附 录录 B (规范范性附录录) 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成果果报告书书标准格格式 B.11 深深圳市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报告告 B.22 深深圳市建建设工程程竣工测测量报告告 附 录录 C (规范范性附录录) 条条文说明明 C.11 术语语和定义义 C.22 房屋屋数据采采集 C.33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计算算 C.44 变更更测绘前 言 附录AA、附录录B、附附录C为为规范性性附录。 本标准准自发布布之日起起实施。
3、基基于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的计算算规则前前后衔接接的考虑虑,凡在在本标准准实施日日期之前前已取得得深圳圳市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的的新建建建设工程程项目的的房屋建建筑面积积计算,或或由深圳圳市地籍籍测绘大大队进行行过房屋屋建筑面面积预售售测绘、竣竣工测绘绘、现状状测绘并并出具有有效的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报告告项目目的后续续房屋建建筑面积积的测绘绘计算均均仍按主主管部门门原计算算规则执执行。 本标准准由深圳圳市人民民政府批批准。 本标准准由深圳圳市国土土资源和和房产管管理局提提出。 本标准准由深圳圳市国土土资源和和房产管管理局负负责归口口并负责责解释。 本标准准由深圳圳市地籍籍测绘大大队负
4、责责起草。 本标准准主要起起草人:时晓燕燕、黄是是佩、涂涂志勇、蔡蔡恒刚、樊樊钟声、章章淑君、罗罗和平、费费奎、夏夏辉、邹邹志平、文文伟强、熊熊远社、张张涛、刘刘勇、周周运林、龚龚代琼、谭谭小波。 引 言 20000年22月国家家质量技技术监督督局发布布了由建建设部和和国家测测绘局联联合编制制的GBB/T 179986-20000房房产测量量规范。原原深圳市市规划国国土局根根据建设设部关关于认真真贯彻执执行房房产测量量规范加强房房产测绘绘管理的的通知(建建住房200001166号号)精神神,于220000年100月发布布了深深圳市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技术术规程。该该规程根根据我市市规划国国土
5、管理理和房地地产权管管理的实实际需要要,依据据GB/T 1179886-220000对建筑筑空间的的面积计计算标准准和方法法进行了了补充和和完善,从从而成为为我市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的实实施细则则。随着着建筑设设计的不不断创新新,原规规程已不不能涵盖盖许多新新的建筑筑形式,且且其中一一些定义义不够严严格的问问题也凸凸显出来来。20005年年4月,为为满足工工程造价价计价工工作的需需要,建建设部与与国家质质量检验验检疫总总局联合合发布了了GB/T 5503553-220055建筑筑工程建建筑面积积计算规规范。 为保持持与国家家标准的的协调一一致,使使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测绘计计算标准准更加科科学合
6、理理,进一一步规范范我市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工作作,有必必要对220000版深深圳市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技术术规程进进行全面面修订。 本标准准按照深深圳市行行政机关关制定技技术标准准文件的的指导规规则的的有关要要求,严严格遵循循相关国国家标准准,广泛泛收集了了近年来来出现的的各种新新建筑形形式设计计案例,认认真总结结多年来来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测绘方方面的实实践经验验,在充充分考虑虑我市在在国土资资源管理理、城市市规划管管理、房房地产权权管理等等方面的基本要要求和特特殊需要要的基础础上制定定。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技术术规范 1 范范围 本标准准规定了了深圳市市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测绘计计算中的的一
7、般及及特殊情情况的计计算标准准与处理理方法。 本标准准适用于于深圳市市建筑工工程设计计、建设设工程规规划报建建、建设设工程规规划验收收、房地地产开发发与销售售、房地地产权登登记、征征地拆迁迁赔偿、旧旧城改造造、历史史遗留房房地产问问题处理理等活动动中各类类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指标的的计算和和统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文件中的的条款通通过本标标准的引引用而成成为本标标准的条条款。凡凡是注日日期的引引用文件件,其随随后所有有的修改改单(不不包括勘勘误的内内容)或或修订版版均不适适用于本本标准,然然而,鼓鼓励根据据本标准准达成协协议的各各方研究究是否可可使用这这些文件件的最新新版本。凡凡是不注注
8、日期的的引用文文件,其其最新版版本适用用于本标标准。 GB/T 1179886-220000 房产产测量规规范 GB/T 5503553-220055 建筑筑工程建建筑面积积计算规规范 GB/T 779299-19995 1:5500 1:110000 1:20000地形形图图式式 CJJJ 8-99 城市测测量规范范 3 术语和和定义 下列术术语和定定义适用用于本标标准。 3.11 房产产测绘名名词 3.11.1 房屋面面积测绘绘 房屋各各层水平平投影面面积的测测量与计计算。包包括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房房屋套内内建筑面面积、房房屋使用用面积、房房屋公用用建筑面面积、房房屋产权权面积等等的测量量
9、与计算算。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计算分分栋进行行。 3.11.2 房屋的的建筑面面积 房屋外外墙(柱柱)勒角角以上各各层的外外围水平平投影面面积之和和,包括括阳台、挑挑廊、地地下室、室室外楼梯梯等,且且层高在在2.220米以以上(含含2.220米,以以下同),有有上盖,结结构牢固固的永久久性建筑筑。 3.11.3 房屋的的套内建建筑面积积 房屋套套门范围围内由单单个产权权人占有有和使用用的建筑筑面积,包包括套内内使用面面积、套套内墙体体面积及及套内阳阳台面积积。 3.11.4 房屋的的使用面面积 房屋套套内全部部可供使使用的空空间面积积,按房房屋内墙墙面水平平投影面面积计算算。 3.11.5
10、房屋的的共有(公公用)建建筑面积积 建筑物物内由多多个产权权人共同同占有或或共同使使用的建建筑面积积,包括括应分摊摊的公用用建筑面面积和不不分摊的的公用建建筑面积积。 3.11.6 房屋的的专有建建筑面积积 建筑物物内由单单个产权权人占有有或使用用的建筑筑面积,一一般情况况下,对对应于房房屋的套套内建筑筑面积。 3.11.7 房屋的的产权面面积 产权人人依法拥拥有房屋屋所有权权的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房房屋产权权面积由由县级以以上房地地产行政政主管部部门登记记确权认认定。 3.11.8 房屋建建筑施工工图面积积测算 依据未未经市政政府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核准准备案的的建筑施施工图所所进行的的房屋建建筑
11、面积积测绘计计算,出出具的建建筑面积积为施工工图测算算面积。用用于建设设工程设设计与报报建参考考。 3.11.9 房屋建建筑面积积预售测测绘 依据经经市政府府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核准的的建筑施施工图所所进行的的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测绘计计算,出出具的建建筑面积积为预售售面积。用用于房地地产项目目的预售售审批及及销售。 3.11.100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竣工工测绘 依据竣竣工房屋屋的现状状和经市市政府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核核准的建建筑施工工图所进进行的房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计算算,出具具的建筑筑面积为为竣工面面积。主主要用于于建设工工程的规规划验收收、地价价核算、房房地产权权初始登登记和转转移登记记。 3.
12、11.111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现状状测绘 依据房房屋现状状进行的的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测绘计计算,出出具的建建筑面积积为现状状面积。主主要用于于旧城改改造、征征地拆迁迁、土地地评估、补补办用地地或规划划手续、办办理房地地产权登登记等。 3.11.122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变更更测绘 因房屋的的产权界界线、使使用功能能、房屋屋属性(如如建筑名名称、房房屋编号号等)发发生变化化而进行行的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计算。 3.11.133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分割割测绘 依据市市政府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核核准的分分割平面面图或房房屋现状状,将一一个产权权单位划划分为多多个产权权单位而而进行的的房屋建建筑面积积的测绘绘
13、计算。分分割测绘绘属于变变更测绘绘的一种种。 3.22 建筑筑容量名名词 3.22.1 用地面面积 经市政政府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划定定的用地地范围内内的土地地面积。 3.22.2 建设用用地面积积 经市政政府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划定定的建设设用地范范围内的的土地面面积。 3.22.3 总建筑筑面积 建设用用地范围围内单栋栋或多栋栋建筑物物地面以以上及地地面以下下各层建建筑面积积之总和和。 3.22.4 地面以以上建筑筑面积 建筑物物地面以以上各层层建筑面面积之和和。 3.22.5 建筑物物基底面面积 建筑物物接触地地面的自自然层建建筑外墙墙或结构构外围水水平投影影面积。 3.22.6 建筑容容积率
14、在建设设用地范范围内,所所有建筑筑物地面面以上各各层建筑筑面积之之和与建建设用地地面积的的比值。包包括两种种情况: a) 无半地地下室,或或半地下下室地面面高度不不超过11.500米时,建建筑容积积率=地地面以上上建筑面面积/建建设用地地面积; b) 半地下下室地面面高度超超过1.50米米时,建建筑容积积率=(地地面以上上建筑面面积+半半地下室室建筑面面积)/建设用用地面积积。 3.22.7 建筑覆覆盖率 建设用用地范围围内所有有建筑物物基底面面积之和和与建设设用地面面积的比比率(%)。 3.22.8 规定建建筑容积积率 市政府府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许许可证和和土地地使用权权出让
15、合合同书中中规定的的建筑容容积率。 3.22.9 规定建建筑面积积 市政府府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许许可证和和土地地使用权权出让合合同书中中规定的的计入容容积率的的总建筑筑面积。 3.22.100 核增增建筑面面积 市政府府行政主主管部门门为保证证公众安安全、改改善环境境、鼓励励配建机机动车停停车位等等目的,允允许对建建筑中一一些特定定用途的的建筑空空间增加加的等量量建筑面面积。 3.22.111 建筑筑层数 层高在在2.220米以以上的楼楼板结构构分层层层数,但但不包括括以下情情况: a) 屋顶突突出物的的高度在在9.00米以内内,且其其水平投投影面积积之和不不超过该该建筑物物标
16、准层层建筑面面积的11/8者者; b) 实心女女儿墙高高度小于于1.550米者者; c) 建筑物物屋顶另另加构架架但不设设围合外外墙者。 3.33 建筑筑术语 3.33.1 裙楼、塔塔楼 高层建建筑中,低低楼层部部分的建建筑结构构至高楼楼层部分分发生转转换,且且结构转转换的相相邻楼层层水平投投影面积积的差值值超过低低楼层部部分水平平投影面面积的11/3时时,低楼楼层部分分为裙楼楼,高楼楼层部分分为塔楼楼(含结结构转换换层)。 3.33.2 层高 相邻楼楼层楼(地地)板结结构面之之间的垂垂直距离离。 3.33.3 楼层净净高 楼(地地)面至至楼板结结构底面面之间的的垂直距距离。 3.33.4 自
17、然层层 按楼(地地)板结结构分层层的楼层层。 3.33.5 标准层层 建筑物物内主要要使用功功能与平平面布置置相同的的各楼层层。 3.33.6 夹层 在一个个楼层内内,以结结构板形形式局部部增设的的楼层。 3.33.7 架空层层 建筑物物中仅以以结构体体作为支支撑、无无围合外外墙的开开敞空间间层。 3.33.8 结构转转换层 建筑物物某楼层层的上部部与下部部因平面面使用功功能不同同而采用用不同结结构类型型,并通通过该楼楼层进行行结构转转换,该该楼层称称为结构构转换层层。 3.33.9 设备层层 建筑物物中专为为设置暖暖通、空空调、给给排水、配配变电等等设备和和管道且且供人员员进入操操作用的的楼
18、层。 3.33.100 避难难层 建筑高高度超过过1000米的高高层建筑筑中,为为消防安安全专门门设置的的供人们们疏散避避难的楼楼层。 3.33.111 屋面面(顶)层层 在房屋屋顶部,屋屋面楼板板以上,由由屋面梁梁、拱等等大跨空空间构件件和支撑撑边缘构构件组成成的楼层层。 3.33.122 地下下室 房间室室内地面面低于室室外地面面,且室室内地面面至室外外地面的的高度大大于房间间净高的的1/22者。 3.33.133 半地地下室 房间室室内地面面低于室室外地面面,室内内地面至至室外地地面的高高度大于于等于该该房间净净高的11/3但但小于11/2者者。 3.33.144 走廊廊 建筑物物内设置
19、置的水平平交通空空间。 3.33.155 过道道 套内使使用的水水平交通通空间。 3.33.166 挑廊廊 挑出建建筑物外外墙的水水平交通通空间。 3.33.177 檐廊廊 设置在在建筑物物底层出出檐下的的水平交交通空间间。 3.33.188 回廊廊 在建筑筑物门厅厅、大厅厅内设置置在二层层或二层层以上的的回形走走廊。 3.33.199 架空空通廊 建筑物物与建筑筑物之间间,在二二层或二二层以上上专门为为水平交交通设置置的走廊廊。 3.33.200 门斗斗 在建筑筑物出入入口设置置的起分分隔、挡挡风、御御寒等作作用的过过渡性建建筑空间间。 3.33.211 门廊廊 位于建建筑物出出入口处处的由
20、上上方建筑筑形成的的有顶盖盖、有廊廊台、且且有支柱柱支撑顶顶盖的开开放式建建筑空间间。 3.33.222 雨篷篷 设置在在建筑物物进出口口上部的的用于挡挡雨、遮遮阳的板板或篷。 3.33.233 阳台台 建筑中中凸出于于外墙面面或凹于于外墙以以内的平平台,是是室内外外的过渡渡空间,供供使用者者晾晒衣衣物、休休息及其其它室外外活动之之用。 3.33.244 露台台 与建筑筑衔接供供人们活活动的无无顶盖室室外平台台;在二二层或二二层以上上建筑利利用下层层的屋顶顶作为上上层的户户外活动动的无顶顶盖平台台也视为为露台。 3.33.255 凸窗窗 为房间间采光和和美化造造型而设设置的窗窗台高度度达到或或
21、超过00.400米的凸凸出外墙墙的窗。 3.33.266 落地地窗 窗框与与地板直直接相连连的窗或或凸出外外墙但窗窗台高度度小于00.400米的窗窗,前者者为平台台式落地地窗,后后者为反反凸式落落地窗。 3.33.277 围护护结构 围合建建筑空间间四周的的墙体、门门、窗等等。 3.33.288 围护护性幕墙墙 直接作作为建筑筑物外墙墙起围护护作用的的幕墙。 3.33.299 装饰饰性幕墙墙 设置在在建筑物物墙体外外起装饰饰作用的的幕墙。 3.33.300 眺望望间 设置在在建筑物物顶层或或挑出房房间的供供人们远远眺或观观察周围围情况的的建筑空空间。 3.33.311 勒脚脚 建筑物物的外墙墙
22、与室外外地面或或散水接接触部位位墙体的的加厚部部分。 3.33.322 变形形缝 伸缩缝缝(温度度缝)、沉沉降缝和和抗震缝缝的总称称。 3.33.333 永久久性顶盖盖 结构牢牢固,可可供永久久使用的的顶盖。 3.33.344 骑楼楼 楼层部部分跨在在公共街街巷上的的临街楼楼房。 3.33.355 门厅厅 建筑物物中位于于入口处处用于接接待和分分配人流流、物流流及联系系各主要要使用空空间、辅辅助使用用空间和和其它交交通空间间的交通通枢纽空空间。 3.33.366 大堂堂 具有休休息、会会客、接接待、登登记、商商务等功功能的较较大的门门厅。 3.33.377 楼(电电)梯间间 是用以以容纳楼楼(
23、电)梯梯,并由由墙面或或竖向定定位平面面限制的的空间。 3.33.388 前室室 设于楼楼、电梯梯间与走走廊之间间用于分分配、缓缓冲人流流的过渡渡性建筑筑空间。 3.33.399 台阶阶 在室外外或室内内地坪或或楼层不不同标高高处设置置的供人人行走的的阶梯。 3.33.400 管道道井 建筑物物中用于于布置竖竖向设备备管线的的竖向井井道。 3.33.411 烟道道 建筑物物中设置置的用于于排放烟烟尘的竖竖向井道道。 3.33.422 核心心筒 建筑物物中解决决垂直交交通、设设备电气气垂直管管线、联联系其它它建筑空空间的结结构体系系。 3.33.433 中庭庭 建筑物物中设置置的用于于休闲、人人
24、流汇聚聚的超过过一个层层高的有有盖建筑筑空间。 3.33.444 桥 与室外外相连的的有跨度度的架空空构筑物物。 3.33.455 花池池 建筑物物中设置置的用于于种植花花草的建建筑构件件。 3.33.466 天井井 四面有有房屋,或或三面有有房屋另另一面有有围墙,或或两面有有房屋另另两面有有围墙时时中间的的空地,一一般面积积不大,主主要用于于房屋采采光、通通风。 3.33.477 公共共(消防防)通道道 为满足足建筑物物消防或或通行需需要而设设置的与与市政或或小区道道路连通通的穿越越建筑的的通道。 3.33.488 公共共开放空空间 建筑物物内部全全天开放放供公众众使用的的空间或或室外场场地
25、空间间,公共共开放空空间应与与建设用用地周围围的城市市空间密密切联系系成有机机的整体体。 4 总则 4.11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的目的的 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测绘是是利用测测绘技术术和方法法,采集集和表述述房屋及及房屋用用地的各各相关信信息,为为城市规规划、土土地管理理、房地地产权管管理、房房地产开开发等提提供基础础数据和和资料。 4.22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的内容容 房屋建筑筑面积测测绘的内内容包括括房屋数数据采集集、房产产图测绘绘、房屋屋建筑面面积计算算、成果果资料的的整理、检检查、审审核与归归档。 4.33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的类型型 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测绘的的类型包包括预售售测绘
26、、竣竣工测绘绘、现状状测绘、变变更测绘绘(含分分割测绘绘)、施施工图面面积测算算。 4.44 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的成果果 房屋建建筑面积积测绘的的成果主主要包括括:房屋屋建筑面面积测绘绘报告,竣工测测绘还应应包括建建设工程程竣工测测量报告告。 5 房屋数数据采集集 5.11 一般般规定 5.11.1 房屋边边长数据据来源 房屋边边长有两两种不同同的取得得方式:一是依依据设计计图纸,即即从建筑筑施工图图上获取取房屋边边长数据据;二是是依据实实测,即即通过对对已竣工工房屋或或现有房房屋进行行现场实实测取得得房屋的的边长数数据。 5.11.2 房屋边边长数据据的图上上采集 5.11.2.1 从从
27、建筑施施工图上上采集房房屋边长长数据时时,应对对对应边边进行较较核,对对分段边边长之和和与总长长度进行行较核。较较核不符符时,应应返回建建设单位位进行修修正。 5.11.2.2 已已竣工并并且有建建筑施工工图的建建筑,若若实测边边长与图图纸边长长之差绝绝对值满满足本标标准5.1.77.3条条规定时时,则该该房屋的的边长可可采用建建筑施工工图上标标注的尺尺寸。 5.11.2.3 房房屋的拐拐角无特特殊注明明或说明明的,一一律视为为直角,其其组成的的房屋按按矩形采采集边长长并计算算面积。 5.11.3 房屋边边长的实实地测量量 5.11.3.1 实实地测量量房屋边边长采用用的设备备一般包包括:经经
28、检定的的钢卷尺尺、手持持式测距距仪、红红外测距距仪、全全站仪等等。 5.11.3.2 当当需要按按柱外围围计算面面积,而而柱子垂垂直上下下由不同同直径(截截面)多多节柱体体构成时时,边长长以柱边边离地面面2.11米处进进行测量量。 5.11.3.3 已已竣工房房屋存在在一些圆圆形、弓弓形等其其它不规规则图形形,且无无建筑施施工图可可获得相相应的图图形元素素时,可可使用全全站仪沿沿该图形形边线实实测若干干特征点点或拐点点的点位位坐标,通通过解析析法计算算面积。 5.11.3.4 当当房屋的的边长较较长且直直接测量量有困难难时,或或需要较较核总边边长与分分段之和和时而又又无法直直接测量量总边长长的
29、,可可采用全全站仪实实测坐标标后计算算相应总总边长值值。 5.11.3.5 实实测一般般房屋边边长时,数数据取位位至0.01米米;实测测商铺边边长时,数数据取位位至0.0011米。 5.11.4 建筑标标高测量量 5.11.4.1 房房产高程程测量应应采用119566年黄海海高程系系,必要要时转为为19885国家家高程基基准。可可采用水水准测量量、三角角高程测测量、GGPS测测量等方方法实施施。 5.11.4.2 在在建设工工程竣工工测量时时,应对对建筑物物一层室室内地面面及室外外地坪标标高、建建筑物裙裙楼顶部部标高、建建筑物塔塔楼顶部部标高进进行实地地测量。 5.11.4.3 对对地下空空间
30、建筑筑,应对对其室外外地坪标标高及地地下每一一层的室室内地坪坪标高进进行实地地测量。 5.11.5 层高测测量 5.11.5.1 在在房屋建建筑面积积竣工测测量时,必必须对测测绘项目目的标准准层、架架空层、结结构转换换层、夹夹层、地地下室层层、半地地下室层层、架空空层等进进行层高高测量。 5.11.5.2 同同一楼层层分为多多个不同同层高的的建筑空空间时,各各空间必必须分别别测量与与记录,并并在备注注栏中予予以说明明。 5.11.5.3 当当建筑物物设计层层高小于于2.110米或或大于22.300米时,可可只测量量一个层层高值;当设计计层高在在大于22.100米和小小于2.30米米之间范范围时
31、,应应在不同同位置测测量3个个以上层层高值取取平均值值作为实实测层高高值。层层高测量量取位至至0.001米。 5.11.5.4 有有建筑施施工图的的竣工房房屋,实实测层高高平均值值与设计计值之差差在00.033米范围围内时,可可认为竣竣工层高高与设计计层高相相符;无无建筑施施工图的的竣工房房屋,必必须全部部实测,其其层高以以同一层层不同位位置实测测层高数数据的平平均值为为准。 5.11.6 分割测测点 5.11.6.1 竣竣工或现现状测绘绘时,当当批准的的建筑施施工图上上商铺为为虚拟分分割,或或批准的的设计图图纸为实实体分隔隔但现场场因故未未砌筑实实体隔墙墙时,可可采用分分割测点点方法进进行测
32、绘绘。 5.11.6.2 分分割测点点布设的的平面控控制不能能低于三三级导线线精度,可可以从高高级到低低级,分分级或越越级布设设;用极极坐标法法施测分分割地界界点坐标标时,水水平角观观测须采采用DJJ1、DDJ2等等级系列列经纬仪仪或电子子经纬仪仪,测距距用的光光电测距距仪应采采用I级级。 5.11.6.3 对对实测坐坐标必须须严格校校核,必必要时应应进行平平差计算算。对未未实测的的其它一一般地界界点,可可采用图图解法进进行坐标标解算,各各地界点点之间边边长精度度应符合合GB/T 1179886.11-20000中中规定要要求。 5.11.7 限差、误误差规定定 5.11.7.1 房房屋边长长
33、测量设设备需要要定期检检定,并并符合以以下精度度要求 a) 经检定定的钢卷卷尺,同同尺两次次测量读读数之差差D应应满足: |DD|00.00005DD (DD100米时); |DD|00.00001DD (DD100米时)。 b) 经检定定的手持持式测距距仪,两两次测量量读数之之差DD应满足足:|D|0.0005米米。 c) 经检定定的红外外测距仪仪,一测测回读数数较差D应满满足:|D|0.0055米。 d) 经检定定的全站站仪,一一测回读读数较差差D应应满足:|DD|00.0005米。 5.11.7.2 房房屋边长长、层高高多次测测量的限限差规定定 多次测量量边长、层层高结果果较差绝绝对值应
34、应满足:|DD|(或或|HH|)0.0005DD(或HH)(DD、H为为实测值值,小于于10米米按100米计)。 5.11.7.3 实实测边长长与经批批准的图图纸设计计尺寸较较差绝对对值满足足下式要要求时,可可认为实实际房屋屋边长与与设计值值相符(其其中D为为实测边边长,以以米为单单位): |DD|00.033米 (D110米时时); |DD|00.0003D (100米DD300米时; |DD|00.100米 (D330米时时)。 5.11.7.4 分分割测点点的精度度为:相相对于相相邻控制制点点位位中误差差不超过过0.05米米。 5.11.7.5 房房屋竣工工(现状状、变更更、分割割)测绘
35、绘面积两两次测算算结果比比较之差差的限值值按如下下规定: 以套内内建筑面面积计,较较差百分分比00.6; 以建筑筑面积计计,较差差百分比比1。 5.22 特别别规定 5.22.1 房屋边边长数据据采集要要求 5.22.1.1 住住宅或写写字楼应应分套或或分单元元进行边边长数据据采集。 5.22.1.2 公公用建筑筑面积边边长数据据应分层层采集。 5.22.1.3 未未分户分分割的商商业用房房、仓库库、厂房房的建筑筑面积边边长数据据应分层层采集。 5.22.1.4 已已经分割割成若干干单元的的商业用用房、仓仓库、厂厂房等的的建筑面面积边长长数据应应分单元元采集,其其公用建建筑面积积边长应应分层采
36、采集。 5.22.2 房屋边边长数据据注记方方式及测测量草图图内容要要求 5.22.2.1 采采集所得得的边长长数据必必须注记记在房屋屋分层、分分户平面面图上;边长注注记以米米为单位位,取位位至0.01米米;边长长数值平平行于该该边注记记并紧靠靠该边线线;东西西走向的的边长数数字字体体朝上(北北)方向向注记;南北走走向的边边长数字字字体朝朝左(西西)方向向注记。 5.22.2.2 边边长外业业测量的的记录应应在实地地完成,不不得依据据事后回回忆或涂涂改。 5.22.3 房屋建建筑面积积分户计计算边长长量取规规定 5.22.3.1 建建筑物外外墙(含含山墙)内侧为为公用建建筑面积积时,该该段墙体
37、体不取半半外墙,公公用建筑筑面积的的边长量量取至墙墙体外侧侧。 5.22.3.2 建建筑物外外墙(含含山墙)内侧为为套内建建筑面积积时,套套内建筑筑面积的的边长应应包含半半墙厚度度。 5.22.3.3 建建筑物墙墙体外侧侧为架空空空间时时,该段段墙体视视为外墙墙,处理理方式与与5.22.3.1与55.2.3.22相同。 5.22.3.4 分分户建筑筑面积套套内之间间的共墙墙、套内内与公用用建筑面面积间的的共墙、公公用建筑筑面积之之间的共共墙,均均以墙中中线为界界分别计计取分户户套内建建筑面积积的边长长和公用用建筑面面积的边边长。 5.22.3.5 走走廊、阳阳台与套套内建筑筑面积或或公用建建筑
38、面积积之间的的隔墙,其其墙体一一半计入入套内或或公用建建筑面积积,一半半计入半半外墙。 5.22.4 斜坡面面房屋边边长数据据采集 当一间间(单元元)房屋屋或房屋屋的屋顶顶或墙体体为向内内倾斜的的斜面,并并分成层层高在22.200米以上上和以下下两部分分时,应应分别测测量两部部分的边边长数值值并辅以以略图说说明。 5.22.5 房屋装装饰贴面面厚度处处理 实测房房屋外墙墙的边长长时,除除记录包包含外墙墙装饰贴贴面厚度度的总长长外,还还应现场场记录装装饰贴面面厚度。装装饰贴面面厚度应应根据现现场具体体情况尽尽可能实实测。 5.22.6 地下空空间的边边长数据据采集 对地下下空间(含含地下室室)进
39、行行房屋边边长测量量时,因因无法测测至外墙墙面,可可只实测测室内边边长,外外墙厚度度取建施施图的设设计值,据据此推算算地下空空间边长长值。 6 房屋建建筑面积积计算 6.11 计算算通则 6.11.1 计算全全部建筑筑面积的的范围 6.11.1.1 符符合GBB/T 179986.1-220000中8.2.11条的规规定的建建筑空间间,包括括: a) 永久性性结构的的单层房房屋,其其层高在在2.220米以以上(含含2.220米,以以下同)时时,按一一层计算算建筑面面积。多多层房屋屋按各层层建筑面面积的总总和计算算建筑面面积。 b) 房屋自自然层内内设有局局部楼层层(如夹夹层、插插层等),局局部
40、楼层层及其楼楼(电)梯梯间的层层高在22.200米以上上的部分分均计算算建筑面面积。 c) 穿过房房屋的通通道,房房屋内的的门厅、大大厅,均均按一层层计算建建筑面积积。门厅厅、大厅厅内的回回廊部分分,层高高在2.20米米以上的的,按其其水平投投影计算算建筑面面积。 d) 房屋内内的楼梯梯间、电电梯(观观光梯)井井、管道道井、提提物井、垃垃圾道等等,均按按房屋的的自然层层计算建建筑面积积。 e) 房屋天天面上,属属永久性性建筑,层层高在22.200米以上上的楼梯梯间、电电梯机房房、水箱箱间等,均均按其外外围水平平投影计计算建筑筑面积。 f) 挑楼、全全封闭的的阳台、房房屋间封封闭的架架空通廊廊,
41、均按按其外围围水平投投影计算算建筑面面积。 g) 属永久久性结构构有上盖盖的室外外楼梯,按按其在各各楼层水水平投影影面积之之和计算算建筑面面积。 h) 与房屋屋相连的的有柱走走廊,两两房屋间间有上盖盖和柱的的走廊,属属永久性性建筑的的有柱(非非独立柱柱、单排排柱)的的车棚、货货棚等,均均按其柱柱的外围围水平投投影计算算建筑面面积。 i) 有柱或或有围护护结构的的门廊、门门斗,按按其柱或或围护结结构外围围水平投投影计算算建筑面面积。 j) 以幕墙墙作为房房屋外墙墙的,按按其外围围水平投投影计算算建筑面面积。 k) 地下室室、半地地下室及及其相应应出入口口,层高高在2.20米米以上的的,按其其外墙(不不包括采采光井、防防潮层、保保护墙)外外围水平平投影计计算建筑筑面积。 l) 坡地建建筑的吊吊脚架空空层,设设计利用用的且层层高在22.200米以上上的部位位,按其其围护结结构的外外围水平平投影计计算建筑筑面积。 m) 与室内内任一边边相通,具具备房屋屋的一般般条件,并并能正常常利用的的伸缩缝缝、沉降降缝,按按外围水水平投影影计算建建筑面积积。 6.11.1.2 符符合GBB/T 503353-20005中的的相关条条款规定定的建筑筑空间,包包括: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