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幼儿园章程.doc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幼儿园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幼儿园章程.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幼儿园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幼儿园第三条 幼儿园的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五条 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居委旁。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2、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黄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 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 推荐理事;(三) 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16.7924万元;出资者:黄纯,金额:16.7924万元。第十条 本单位的办学结构:(一)办学规模:(1)幼儿园占地面积750、(2)幼儿园建筑面积800、(3)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面积450,(4)审批部门核准的在园生人数为150人。(二)办学层次:幼儿园(三)办学形式:招生对象3岁学龄儿童、采用全日制教学形式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
3、决策机构。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聘任和解聘园长;(二) 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三)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 筹集办学经费,
4、审核预算、决算;(五)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 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七) 其它相关职权;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会议。(一) 长认为必要时;(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名。 第十九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二)检查落实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
5、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第二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市 宝安区松岗 街道 罗田 幼儿园 章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