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学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年学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维护国 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我校各层次教育 教学的质量和规格,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 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基本原那么是:依法规范、 客观写实、学校负责、政府监督。第二章证书规格和内容第三条 证书内芯规格为(长)23. 5厘米X (宽)16. 5 厘米。学历证书主要包括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第四条 普通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的内容:(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二)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三)学习形式;(四)本人
2、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五)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长签名;(六)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第三章证书编号第五条 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 字,统一规范为18位。第六条 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编排顺序:前5位为学校 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H 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8位为学校对毕(结) 业证书编排的序号。第四章资格认定第七条毕业生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其他在校情况 由学生处、各学院负责审核。第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 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制,同时学生品德操行 合格,德、智、体到达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
3、,发放毕业 证书。第九条.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 定课程,但有考试成绩不合格而又未到达退学标准者准予结 业,发放结业证书。第十条 学满1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发放肄业证 书;不满1学年退学的学生,学校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五章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第十一条 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由学生处报河南省教 育厅审核备案,并根据审核备案后信息据实印制学历证书和 进行电子注册,同时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与审 核备案信息、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第十二条 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处根据当年毕业生人 数从指定的学历证书印制单位购买制式空白学历证书。印制完成的学历证书由学生处移交给行政办公室进行 学历证
4、书的签章工作,并由行政办公室将内容完整的学历证 书根据学校情况适时发放。第十三条印制错误或签章错误的证书应及时报废,并 由学生处回收后统一进行销毁处理,同时再行印制内容正确 的学历证书移交给行政办公室。第十四条 结业学生在2年内可以通过自学形式重修不 及格科目,重修合格经认定后予以换发毕业证。学生因病因事耽误实习累计超过三个月者,需在学校规 定的实习医院补齐实习时间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毕业证, 补实习期间实习费自理。第六章学历证明书第十五条学生如有不慎遗失或损坏学历证书的,由学 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声明原证书作废,学校 依据其学籍档案和发证记录核实后,出具学历证明书,同时 注销其
5、原学历证书。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 式样和质量,名称为“高等学校毕(或结)业证明书”,填 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本人免冠正 面二寸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学校名称及印章,原证书 编号。同时注明学历证明书编号、发证时间和“因证书遗失, 兹具毕(结)业证明书为凭”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 签发并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第七章附那么第十七条学校校长职位暂时空缺时,毕业生毕(结) 业证书的“校长签印”栏印章,可由暂时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的学校领导或学校章程及相关规定中明确的代行校长职权 的学校领导名章代替签发,至任命新校长为止。第十八条 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 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第十九条学历证书和学历证明书的式样以通过河南 省教育厅备案的式样为准。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其他有 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