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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名词解释题1、财政:财政是凭借国家的权利为满足国家职能的需要进行的筹措、分配、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的活动。2、财政法:是国家按照立法权限、通过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公开透明的国家政府财政活动及其财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财政监督:财政监督是指国家和社会对财政工作、检查、监督和管理的总称,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实现财政管理,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肃财政纪律的必要条件和措施。4、预算法:是有关国家的预算收入和支出后,进行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预算监督:通过对各级预算的权责划分和预算的编审程序以及预算收支活动和预算内外资金的界线等方面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的监督检查和质询。6、税收:是国
2、家凭借其职能的需要,按照预定标准,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而形成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7、税法: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总称,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及其税收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8、税率:指应纳税额和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9、税目:即每一种税收制度中规定的若干个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具体的征税对象和范围。10流转税:即为商品税,由于商品税的计税依据为商品的流转额,同时商品税总是在商品的流转环节征收,从而商品税也被称为流转税,是指以商品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的总称。11消费型增值税:针对消费征税,因此被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把固定资产的购买看作是与任何别的物质要素一样的
3、投入,其全部价值都可以从销售额中减去。这时增值税的税基就排除了任何投资,只包含消费。14税收特别措施包括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收减免、税收抵免、亏损结转、出口退税等,主要为税收减免,税收重课措施主要为税款的加成征收。15所得来源地管辖权,亦称地域管辖权,主要是征税国,即所得来源国对非居民所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对非居民的征税,仅限于源自征税国境内的所得,对非居民来自征税国以外的所得则无权征税。16. 税收抵免: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公司来自境外的所得征收所得税时,允许居民公司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额中扣除。主要有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
4、,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17.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以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因自然资源和开采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18. 所谓“免、抵、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称为“免”税;然后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称为“抵”税;对没有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再依相关公式计算应退税额,称为“退”税。19反补贴税:是指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所
5、征收的临时的税收。20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应纳税款的行为。21逃税又称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22税收行政复议:是指税收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和管理活动中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向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原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认定和裁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3重置成本价:是指按照当前的建筑技术、工艺水平、建筑材料价格、人工和
6、运输费用等调节,重新建造同类结构、式样、质量标准的房屋所需要的成本和费用。24行为税:也称特定行为税或特定目的行为税,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目的,对某些特定行为所征收的税收。25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征税范围广、税率低、税负轻、缴纳办法特殊的特点。26税法:就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7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国境内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居民的范围可以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以及具有双重国籍和无国籍的一切人员。28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9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
7、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30税率是应纳税额与税基之间的比例。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31. 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32普遍优惠税制,也叫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输入的产品,特别是成品和半成品,普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而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的优惠待遇的一种制度。33资产的税务处理,是指企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产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所进行的计价、折旧提取以及摊销等方面的处理。34个人所得税:国家对个人所得按规定征收的一种收益税。35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以房产的价值或租
8、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课征的一种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是地方税种之一,由地方税务局征收。36车船使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37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检验、核查活动。38税收保全,是税务机关为了防止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转移、隐匿应税货物、财产或收入,在纳税期届满之前依法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39.反倾销税:是针对倾销产品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挤入另一国市场竞销,从而使该国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重大威胁的行为。40、国债:又称
9、为金边债券,指以国家财政为债务人、以国家财政承担还本付息为前提条件,通过借款或者发行有价证券等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的信用行为。4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赊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42政府采购法:是调整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向市场进行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总称。43、财政转移支付法:是调整一个国家内部地区或区域经济和财务上的差距,达到均衡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法律制度。44、预算内资金:主要是指由国家各级财政部门统一集中和管理的财政资金部分。45、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
10、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面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46、复式预算:是指国家财政收支计划通过两个以上的表格来反映的一种预算形式,它既能反映财政预算资金的流向和流量,又能全面反映资金性质和收支结构。47、相机决策的财政政策:是指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社会状况,主动灵活选择不同类型的反经济周期的财政政策工具,干预经济运行行为,实现财政政策目标。具体包括汲水政策和补偿政策。48、扩张性政策 : (又称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增加国债、支出大于收入,出现财政赤字来实现。49、紧
11、缩性政策:(又称稳健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减少和抑制总需求;50、直接税:凡税负不能转嫁于他人,由纳税人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即为直接税,如各类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52、外税:凡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为价外税,如增值税、关税。53、税收成本:广义包括纳税人因纳税所指出的各种费用,如税务代理费、申报纳税的机会成本、交通费、为逃税、避税而花费的时间精力交际费以及因逃税、避税未遂而受到的惩罚及精神损害。狭义专指征税机关为征税而花费的行政管理费用,如办公费用、工资等。二、简答题1、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财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财政分配关系。包括财政管理体制关系、国家预算关系、税收关系
12、、行政收费关系、国家信用关系、企业财务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关系、固定资产投资关系、政府采购关系、转移支付关系等。2、简述我国财政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财政法治建设和财政管理活动全过程的根本指导思想和准则,是财政法本质的具体体现。财政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财政立法、财政执法、财政司法、财政守法和财政法律监督等环节和一切财政活动都必须以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公平与效率既具有统一性,也具有对立性,二者必须兼顾。但在实际执行中,又不可避免地要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侧重于某一方面,同时兼顾另一方面。对于我国这一发展中国家来说,从总体上侧重于效率
13、同时兼顾公平,是应有的选择。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应注意两方面的倾向:一是要克服平均主义思想,二是收入差距要适度。(2)经济原则。经济原则要求我们必须从发展国民经济中来考虑财政收支;财政收支的方式和数量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在微观经济方面,国家财政充分运用财税杠杆调节经济的作用,引导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在宏观经济方面,国家财政通过制定财政政策与财政法律、法规,调整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 (3)财政收支平衡原则。在确定一定时期的财政分配总规模时,一方面要考虑政府实现其各项职能对资金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在兼顾量出为入和量入为出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财政分
14、配规模。在实践中,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是一对矛盾,而维持财政平衡则是不同历史时期解决这对矛盾的基本做法。3、我国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按照我国预算法的规定,国家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和政权建制的要求,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原则,省以下各级政府应当设立预算。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的法定原则。实行分税制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相统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等也是在预算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管理原则。4、我国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5、税收的特征是什么: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6.税收三个基本
15、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必须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强制性征税是对所有者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一个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的利益。所以,征税必须具有固定性。总之,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一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无偿征收。而无偿征收必须借法律的强制手段。而强制、无偿地征收,又必须具有固定性,否则会遭到纳税的反抗。6、税和费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征收主体不同,税收是由代表国家和政府的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征收的;费是由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16、向企事业单位收取的。二,性质不同。税收具有无偿性;费是有偿收取。三,使用原则不同7、政府采购采用的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8、税法的原则(一)税收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法定原则 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依法稽征原则 (二)税收公平原则(三)税收效率原则其他的适用的原则:实质课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课税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9、增值税的特点(1)、只对价值增值额征收、税不重(2)、普遍征收(3)、较强的经济适应性(4)、
17、购进扣税法11、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调整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不低于30万元即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个体经营者除外)、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2、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亦称货物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或者说是国家以某些消费品为课征对象的一
18、种间接税。消费税征收的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征税环节上具有单一性。消费税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定性。消费税纳税人税收负担上具有转嫁性。13、营业税概念和征收范围包括哪些: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经营业务的流转额所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征收范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14、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我国企业所得税特点:以企业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企业所得的订体所缴纳的一种收益税。特点:()征税对象是所得,计税依据是纯所得额或纯收入额。()适用
19、简明的比例税率,但计税依据的确定比较复杂。()直接税不能转嫁,税金由纳税人直接承担,这与商品税不同,在税款的缴纳上实行先分期预缴,年终清算的方法。15、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6、简述国债的主要特征:国债的安全性。国债的收益性、国债的流动性。17、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有哪些: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准预算执行的原
20、则,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原则,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信息和集中采购目录公开公布的原则,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的原则,除法律规定外,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原的原则,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必须回避的原则,对采购活动实行监督的原则。18税法的特征:(1)税法结构的规范性。(2)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统一性。(3)税法规范的技术性。税法的技术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税收实体法中,在具体税目的选择、税率的确定、特别是优惠税率的确定等方面都体现了税法规范的技术性。二是表现在税收程序法中,在税务登记制度、发票制度和管辖制度等方面都体现了税法规范的技术性。(4)税
21、法的经济性。随着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复杂化,税收除了满足财政收入的职能外,还承担起了调节宏观经济的职能,如通过调整税目、税率,规定减免税等制度调节经济运行。19.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税收行政复议活动的始终,反映其特点,体现其精神实质,对税收行政复议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20.税收行政复议包括基本原则内容:(1)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复议权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在复议机关进行复议时不得偏袒一方、违背事实真相或违背法律。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复议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
22、个人的非法干涉。(2)全面审查原则。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及有关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3)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4)一级复议原则。税收争议案件经一个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一次复议后即告终结,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不能再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原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要求复议。(5)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6)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税收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受理之后,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20税收效率原则所要求的是以最小的费用获取最大的税收收入,并利用税
23、收的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妨碍。它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个方面。税收的行政效率可以从征税费用和纳税费用两方面来考察。征税费用是指税务部门在征税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占所征税额的比重即为征税效率。征税效率的高低和税务人员本身的工作效率又是密切相关的。而且对不同的税种,其征税效率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纳税费用是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税收的经济效率的主旨在于如何通过优化税制,尽可能地减少税收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或者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21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税收优惠权,退税请求权,陈述申辩权,税
24、收知情权,税收秘密权,控告检举权,要求回避权,延期申报权,延期纳税权,取得凭证权,拒绝检查权,税收救济权等。22.纳税人的义务主要有: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账簿、凭证和发票方面的义务,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主动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等。22税法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1)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2)法律优位原则。即宪法的效力优于法律,法律的效力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中授权制定的内容优于非授权制定的内容。(3)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4)从新从轻原则。税法适用应依据行为时的法律,但是当变更后的法律对纳税人有利时,应优先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这一原则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也是“实体
25、从旧”原则的例外。(5)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该原则适用要以法律优位原则为前提。23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收关系在税法上的反映。税收关系分为税收征纳关系和其他税收关系,其中,税收征纳关系居于主导地位,是税法最主要的调整对象;其他税收关系是指除税收征纳关系以外的税收关系,主要是指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分工关系,纳税主体、征税机关和相关国家机关之间发生的税收救济关系,还包括主权国家之间发生的税收权益分配关系等税收关系。根据上述税收关系的范围,税收法律关系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征税机关和纳税主体(主要是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
26、限划分法律关系;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等。24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都属于商品税,都实行零税率,有利于商品出口。但两者的区别也较为明显:(1)征税环节不同。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收,而消费税则是单一环节征收,只在生产环节征收。(2)重复征税不同。增值税税不重征,消除了重复征税。传统销售税的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重复征税。(3)征税范围不同: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限,一般只限于有限的商品上。(4)调节功能不同。增值税实行中性税收,避免税收对经济运行的扭曲。而消费税的调节功能明显。25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别:混合销售行为是同时涉及应税劳务
27、和货物的销售行为,兼营行为则是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经营行为。一般说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对于兼营行为,则要求对兼营的不同项目分别核算。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非应税劳务与货物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劳务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营业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项目应一并按高税率征税。纳税人兼营应税劳
28、务项目与减免税项目的,应单独核算减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减免税。26所得税与财产税的区别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的纯所得额为征税对象,财产税则是对使用、消费过程中的财产征收,两者都是直接税,税负都不能转嫁,。财产税在功能上与所得税也相辅相成。两者区别在于:(1)征税对象不同:财产以占有的财产或财产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而所得税则是以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纯所得额为征税对象。(2)财产税为对物税,是以物为对象课征的税。而所得税则是对人税,是以所得的取得者自然人和法人为实际纳税人。(3)所得税一般适用累进税率,而财产税则一般适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4)所得税一般为源泉
29、征收,而财产税则以纳税人的直接申报为主。(5)在当前的税制体系下,所得税占有主导地位,而财产税则成为辅助性的税收体系,一般是作为地方税种。27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28关联关系包括:(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
30、是由另一企业委派的;(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才能正常进行的;(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属、亲属关系等。29商品税与所得税的区别(1)商品税的纳税环节涉及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税源广泛,在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均可能征收商品税。而所得税以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纯所得(净收入)为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相对较窄。(2)商品税是间接税,税负容易转嫁,商品税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而所得税无法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因此属于
31、直接税。(3)商品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具有累退性。而所得税通常适用累进税率,能够更好的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其纳税能力相适应,体现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的要求。(4)两者的政策效应不同。所得税能够通过累进税率,对纳税人的收入进行重新的分配,从而起到调节收入、调节利润的作用。而商品税一般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对企业安排其经济活动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5)两者的征收方式有所不同。所得税一般实行源泉征收,由支付者代为扣缴所得税。而商品税则有多种征收方式。30财产税与行为税的不同:(1)两者的政策性不同。行为税的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贯彻国家一定的经济社会政策。而财产税主要在于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2)两者的征收
32、目的不同。行为税的征收意图在于调节和限制某些行为、贯彻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实行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财产税则通过对财产征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有效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3)两者的稳定性不同。行为税有着较强的时效性。而财产税则较为稳定。(4)两者的税源不同。行为税税源分散,税收收入小且不稳定。而财产税税源比较充足,税收收入稳定可靠。31税收要素的构成,是指税收之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债务人、征税对象、税基、税率和税收特别措施。(1)税收债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收债务人是税收要素中的首要要素。(2)征税
33、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客体或对象。没有征税对象,根本无法征税,因此,征税对象也是税收要素之一。(3)税基,又称为计税依据、征税基数,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4)税率是应纳税额与税基之间的比例。(5)税收特别措施包括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税收特别措施以特别规定的方式限定了税收债务人的范围、排除了某些征税对象、降低了税率甚至免除了税收债务,具有重要的意义。32在实践中,具体采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收代缴、代扣代缴、委托征收以及其他方式。(1)查账征收,这种征收方式要求纳税人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能够依法
34、纳税;(2)查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账册不齐全的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查验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的纳税人;(4)定期定额征收,这种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难以查清真实收入,账册不全的个体工商户;(5)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方式;(6)委托征收方式;(7)其他方式,例如自计自填自缴和自报核缴等征收方式。33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权力:(1)查账权。(2)场地、经营情况检查权。(3)责成提供资料权。(4)询问权。(5)单证检查权。(6)存款账户、储蓄存款查询权。(7)取证权。(8)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33.税务
35、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1)示证检查义务。(2)资料退还义务。(3)保守秘密义务(4)回避义务。(5)行使存款账户、储蓄存款查询权时的义务。(6)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的义务。34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各国宪法一般对其加以肯定,并尤其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我国宪法目前未对税收法定原则作明确肯定。34.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原则组成:(1)税收要素法定原则。税收要素法定原则要求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等税收要素必须且只能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中加以规定,即只能由狭义上的法律来规定税收的构成要件,并依此确定纳税主体纳税义务的有无及
36、大小。(2)税收要素明确原则。依据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税收要素、征税程序等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3)征税合法性原则。在税收要素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程序法要素均由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征税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征收税款,无权变动法定税收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这就是征税合法性原则。只不过,为了保障公平正义,该原则的适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亦应受到限制。3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标准和意义主要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
37、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此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36.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意义:主要在于二者在增值税法上的地位不同。凡是一般纳税人,应依照该办法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
38、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缴纳增值税款只能采用简易方法,不能采用抵扣法。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经县(市)税务局批准,其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所代开专用发票。三、计算题1、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00万元; (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10万元; (3)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每吨 单价3200元; (以上业务均有符合
39、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每吨单价3500元(开具普通发票);(6)向某展览会赞助啤酒1吨,价值3200元;(7)分给本厂职工用啤酒10吨,价值32000元; (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000元 根据本案材料,依税法原理计算该啤酒厂本期应交纳的商品税(说明:计税时需要说明税法原理,再列出计算公式下同)(1)购进大麦为进项税,适用13%低税率,允许抵扣 (2)购进其它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为进项税,适用17%税率,允许抵扣 (3)购进生产设备属于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为销售货物行为,计算销项税 (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其销售额为
40、含税价,应换算为不含税价后,计算销项税 (6)赠送啤酒,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为销项税 (7)自产货物分给本单位职工使用,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为销项税 (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结转本期抵扣 本期销项税额=3000 3200+300 3500(1+17%)+3200+32000 17% = 179.0542=179.05(万元)本期进项税额=10013% +1017% =147(万元)本期应纳增值税额= 179.051470.8=31.25(万元)2、某公司2005年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12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 (2)增值税84万元,营业税1.8万元,城市
41、维护建设税6万元; (3)销售成本700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管 理费用120万元,支付其他单位借款利息30万元(超过银行年利率计算的利息10万元); (4)营业外支出9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另向某体育比赛赞助3万元,欠税滞纳金1万元) 根据本案材料,计算该企业本纳税年度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1)产品销售收入为:1200+40=1240(万元) (2)增值税不属于销售税金,不能在税前扣除,故可扣除的税金是:1.8+6 =7.8(万元) (3)超过银行年利率计算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故可扣除的利息是:3010= 20(万元)(4)行政罚款、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故营业外支出应为:9014=85(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12407.87002001202070=107.2(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 = 107.225% = 26.80(万元) 3、某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李某2000年12月取得以下个人收入:(1)单位支付其工资5000元;(2)领取了12个月的奖金8400元;(3) 取得1年期存款利息2250元;计算其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840012+50003500)10105)225020220-105+45=160 1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