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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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卷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卷 第1卷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
2、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
3、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89.对赵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将手枪藏在自己枕头里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B.赵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甲和乙去杀辛,属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故应当从重处罚C.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窃,结果丙将该妇女奸淫杀害,丙的奸淫行为和杀人行为对于赵某而言属于“实行过限”,所以赵某不构成教唆犯D.赵某每日带领曱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答案:A,B,C解析:赵某教唆13岁的甲和14
4、岁的乙实施杀人行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 正犯和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对于后者,属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对于前者,则无需从重处罚,所以B项错误,不当选;赵某教唆丙去盗窃,但丙实施了强奸杀人,赵某属于教唆未遂,所以C项错误,不当选;赵某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所以D项错误,不当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用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用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使用,未谋取个人利益
5、的答案:A,B,C,D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故本题ABCD均为正确答案。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关于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全国性法律一般情况下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
6、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D、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反映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意志答案:B解析:选项A错误,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之一。选项B正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选项C错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选项D错误,澳门基本法是根据我国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一部基本法律,它反映的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下列关于中
7、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错误?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人中国境 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人中国境内实 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 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 国。由吁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 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 _中国刑法C. 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 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 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 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 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
8、法追究刑事责任答案:A,B,C解析:。A项错在:根据我国刑法,教唆者和被教 唆者构成共同犯罪,由于约翰巳经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 行为,因此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我国有权适用中国刑法追 究汤姆的犯罪行为。因为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因此 汤姆也构成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当然可以适用我国刑 法。B项错在:根据刑法笫7条的规定,我囯刑法适用 于所有犯罪的中国公民,并不区分他在哪里犯罪。因此, 我国可以对在外国犯罪的赵某适用我国刑法。C项错在: 丙虽然是外国公民,但其犯罪地在我国。在这种情况下, 我国应当根据刑法第6条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直接追 究丙的刑事责任,而无须也不能适用保护管辖原则。根据 我国刑法,
9、保护管辖原则只能适用于外国人在外国对我国 公民犯罪。甲公司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 请,下列债权不可以申报的是:( )A.甲银行的债权:甲公司向甲银行贷款100万 元,尚未到还款期B.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担 保甲公司对丙企业的债务履行,甲公司未履行债务,乙 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尚未承担,丙企业已申报 债权C.张某:张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甲公司 清理垃圾,甲公司欠张某劳务费D. 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丁公 司认为甲公司在合作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造成自己 损失10万元。丁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 提起仲裁,尚未裁定答案:B解析:。企业破产法第46
10、条规定,未到期的债 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所以A选项中的未 到期偾权可以申报。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 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所以 D选项中的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第51条规定,债 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 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 是,债权人巳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B选 项中债权人已申报债权,保证人不能再申报,所以应 选。C选项中张某不是甲公司职工,与甲公司签订的 是劳务合同,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当然可以申报。某甲等30名律师各出资100万元合伙设立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该所的非合伙人
11、律师某乙将委托人丙某的500万赔偿款卷走,下落不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某可以请求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赔偿其损失B、顶呱呱律师事务所向丙某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某乙追偿C、某甲仅以其在顶呱呱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某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A,B,D解析:本题为选非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某乙卷走委托人款项,显然是违法执业,故A、B项说法正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
12、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师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某乙并非顶呱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卷 第2卷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税务所的机构性质和法律地位体现在()A.税务所是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B.税务所是税务机关的内部机构C.税务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税务所是税务机关委托的组织E.税
13、务所是职权行政主体答案:A,C解析:知识点:派出机构。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授权范围内成为授权行政主体。派出机关是职权行政主体。此处还要注意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在托收中银行应承担下列哪项免责?( )A.收到的款项和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无迟延地解交本人B.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审核C.在收货人不提货时提取货物D.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答案:B,C,D解析: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银行收到的款项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无迟延地解交本人。B正确,银行不
14、需要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负责任。C正确,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则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D正确,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银行对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或对专门性术语在翻译上和解释上的错误,概不负责。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于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
15、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要约为()。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答案:C解析:#关于自首和立功,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甲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
16、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不成立自首B.乙犯罪后被抓获,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逃走。后来乙生了重病,无钱医治,又主动“投奔”逃亡地的公安机关,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乙仍然成立自首C.立功的线索必须是本人自己掌握的犯罪线索,而且不能是自己在以前查禁犯罪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掌握的犯罪线索D.丁抢劫后,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查。丁如实交代了抢劫行为,但拒不交代真实的姓名、住址。丁仍然成立自首答案:A,B解析:AB。本题主要考查司法解释的内容。A、B不同之处在于:A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走的,再次向公安机关投案的,不认定为自首。C要记住。D是正确的,也要记住。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
17、,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该支付令应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A.制作支付令的法院 B.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C.张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D.李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答案:A解析:考点:支付令的执行法院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根据这一规定,支付令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受理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支付令的执行,根据哪个法院制作支付令,哪个法院执行的规则
18、,因此BCD不当选,A项正确。村民甲为了多获土地补偿款,找到负责核定土地面积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让其核定面积时多写面积,并且送了十万元感谢费给乙。乙答应照办,甲因此多获了四十万的土地补偿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二人成立贪污罪的共犯,贪污的金额为40万元B.甲送给乙十万元构成行贿罪C.乙收受甲提供的十万元,构成受贿罪D.甲送给乙行贿的十万元,不应从其贪污的40万元补偿款中扣除答案:A,B,C,D解析:国家工作人员乙在从事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甲共同侵吞公共财产计40万元,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同时,乙收受甲10万元感谢费,承诺为其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与贪污罪应当数罪并罚
19、。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乙10万元的行为构成行贿罪。A、B、C、D四项正确,当选。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卷 第3卷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特别法人包括()。A.国家机关B.捐助法人C.居民委员会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E.村民委员会答案:A,C,D,E解析:知识点:特别法人。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下列关于未成年人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
20、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B.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C.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D.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进行补充陈述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1、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根据此条,可以确定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错在“应当”上,应改为“可以”;C、D选项均错误
22、,均应该把其中的“或者其他人员”去掉。检察院在对甲绑架案审查起诉时,发现该案还有同案犯乙,但乙目前在逃,另外还发现,甲2年前实施过抢劫,抢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检察院的正确做法是:A.应当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B.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C.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在乙到案后,再将甲和乙共同实施的绑架案与乙抢劫案并案移送审查起诉D.对于乙,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在其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甲另案实施的抢劫,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答案:D解析:按照高检规则第391条的规定,审查起诉时发现有遗漏的罪行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
23、实、充分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按照高检规则第154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在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对于同案犯,只对在案的审查起诉。故此,A、B、C均明显错误,D项正确。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询问,下列有关询问方式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A应当单独询问黄某 B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可以请黄某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 C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应当另请懂哑语的人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 D可以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指定的某宾馆进行询问答案:B,D解析:。高检规则第1519条,
24、刑事诉讼法第97条,六机关规定第17条。走私下列哪一选项的物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A.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B.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进出国(边)境C.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D.钢材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及毒品之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及工商税数额较大的行为。共用题干 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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