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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细则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技术指导组编印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办公室二零一零年三月目 录一、准备工作1(一)省级制定计划1(二)组建流调队及培训21组建流调队22培训流调人员2(三)收集抽样人口信息2(四)宣传发动3(五)材料、设备及手续的准备3二、现场实施4(一)召开会议 部署现场工作4(二)确定应检人口4(三)核实正在治疗的患者5(四)填写流调点基本情况信息5(五)打印受检对象检查单5(六)受检对象知晓率调查61. 调查目的62. 调查对象63. 调查内容与方法6(七)症状调查 拍摄胸片61. 调查对象62. 调查工作安排63. 查找
2、并发放受检对象检查单64受检对象症状调查65拍摄胸片76记录留痰情况87特殊情况的处理88. 受检率的要求及计算方法8(八)细菌学检查81检查对象82痰标本收集和保存83实验室操作94分离株的保存与运送10(九)诊断程序121胸片初筛122建立简要病历123诊断性抗炎治疗124流调队做出诊断125建立病历126确定诊断13(十)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131调查目的132调查对象133调查内容144调查方法14三、现场资料的收集、复核与上报14(一)现场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41. 核对问卷和检查单142录入“受检对象检查单”和“知晓率调查问卷”信息143核查受检对象接受检查情况154记录实验室
3、检查结果155录入受检对象细菌学检查结果和病例卡信息15(二)现场资料的复核15(三)现场资料的保存与上报151现场资料的保存152现场资料的上报15四、流调点后期工作16五、验收16(一)组织工作16(二)时间安排16(三)省级参加人员17(四)携带资料和物品171调查资料172诊断资料173痰菌资料17(五)验收项目171调查资料172X线胸片及诊断173痰菌检查17六、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18(一)现场调查前的准备181制定流调实施细则182. 试点预调查183. 组织技术指导组咨询会论证184. 统一培训调查人员185. 现场调查启动前确认18(二)现场实施191. 核实应检人口192.
4、 现场复核193. 实验室质量保证194. 胸部X线检查质量保证195. 现场质量督导19(三)现场结束后191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92制定验收标准和要求19(四)现场调查质控指标20附件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的通知21附件2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流调点名单29附件3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宣传动员方案及材料34附件4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户卡37附件5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现场录入软件使用说明38附件6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流调点基本情况调查表54附件7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受检对象检查单5
5、6附件8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现场知晓率调查问卷58附件9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胸部X线检查相关要求59附件10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细菌学实验室登记本61附件11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细菌学检查工作细则62附件12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细菌学检查结果单72附件13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疑似肺结核患者简要病历73附件14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肺结核患者病例卡74附件15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问卷75附件16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现场工作流程图118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
6、病学抽样调查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2009年11月13日下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184号)的要求,为保证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质量,特制订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包括准备工作、现场实施、验收和质量控制等内容,请各省流调队在本次流调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一、准备工作(一)省级制定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在接到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的通知(附件1)后,要成立本省的流调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办公室,并根据国家制定的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及实施
7、方案制定本省流调实施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调点确定后(附件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将本省的流调实施计划和具体工作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流调点所在的地(市)和县(区)。在文件中要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各流调点的调查时间和现场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等事宜。相关机构的职责如下: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的流调实施计划和组建流调队。流调队负责流调工作的现场调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流调技术指导组负责验收工作。2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助流调队开展流调现场工作。3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定专人和流调现场的村(居委会)人员一起按照流调户卡的要求,清查户口,做到项目齐全,
8、完整准确;安排流调队的工作地点和食宿安置等事项。4流调点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成立流调现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和流调点村委会(居委会)委员,负责现场组织和协调工作。5村委会(居委会):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宣传动员方案及材料(附件3),利用多种形式,反复进行宣传和组织发动等工作,以确保流调队进点后顺利开展工作,受检率达到95%以上。同时,协助流调队做好前期的人口核对工作。(二)组建流调队及培训1组建流调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调领导小组的安排下组建流调队,要根据流调点的多少确定流调队的数量,每个流调队负责调查的流调点数不超过
9、5个。每个流调队由10-15人组成,流调队人员必须选择具有相应领域工作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构成,采取分工合作的原则,首先要确保完成自己的职责,其次可以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在队长的统一安排下协助完成其他相应的工作。具体人员数量及分工如下:(1)队长:1人,负责组织流调点的整体调查工作。(2)现场协调员:1人,负责组织居民接受检查并收集痰标本。(3)实验室人员:2人,负责痰涂片的收集、转送和检查工作,以及实验结果的记录等。(4)胸部X线拍摄人员:2人,负责胸片拍摄工作。(5)医师:4人,负责阅读胸片和诊断工作,并负责受检对象症状和知晓率调查,撰写病历、填写病例卡和患者的社会经济情况问卷调查工作。(6)资料
10、管理员:3人,负责户卡的填写整理,受检对象症状和知晓率调查、胸部X线检查结果、痰涂片和培养、病例卡等数据资料的录入和相关统计工作。2培训流调人员各省要对组建的流调队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对 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讲解和模拟练习,全面掌握流调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同时对各组人员进行分组专业培训,保证每组人员在流调工作中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掌握具体负责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培训师资由参加过国家级培训班的人员担任。(三)收集抽样人口信息抽样人口指流调点所有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流调点确定后,流调队派专人与所在县(区)相关人员通过当地的县(区)或乡镇派出所和负责管理外来人口的相关部门收集流调点抽样人口的信息,将流
11、调点抽样人口信息按照“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户卡”(附件4)的要求整理成统一的格式,并对所有抽样人口按照受检者编号的产生规则进行编号。注:每个流调点抽样人口编号受检者编号的产生规则如下:每个流调点受检者编号由9位数字构成,按照省号(2位)流调点序号(2位)该点内的户号(3位)该户内的个号(2位)”顺序排列组成。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各省的省号为2位数字,见下表;各省流调点的序号为2位数字,详见附件2;每个流调点内的户号为3位数字,从“001”编起;每户内的个号为2位数字,从“01”编起。例如:北京市第2 流调点的流调点编号为“1102”,其第319户的第1个人的受检者编号为“1102
12、31901”。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省号省份省号省份省号省份省号北京11安徽34贵州52天津12福建35云南53河北13江西36西藏54山西14山东37重庆55内蒙15河南41陕西61辽宁21湖北42甘肃62吉林22湖南43青海63黑龙江23广东44宁夏64上海31广西45新疆65江苏32海南46浙江33四川51(四)宣传发动流调点所在县(区)要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流调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准备工作情况及时上报省流调办。省流调队在进点前12周,应与流调点所在县(区)进行联系,了解流调点进点前的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流调点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要
13、在流调队进点1周前使用统一印制的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宣传动员方案及材料,利用多种形式,对流调点的居民反复进行宣传和组织发动。(五)材料、设备及手续的准备每个省在开展流调现场工作前,流调队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相关材料和流调中使用的设备进行验收,以确保流调工作顺利实施。1流调队要备齐调查所需的宣传用品、各种表格、病历、调查问卷、痰盒、实验室诊断试剂和器材、X光胶片以及现场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墨盒、移动存储器和相关办公设备等物资。2. 流调队要根据流调胸部X线检查要求的规定、本省流调点的地理位置等具体情况,确定每个流调点开展胸部X线检查的地点,可在县(区)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X线检查
14、工作,可选择使用流动体检车。如确定在县(区)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此项工作,流调队要在进点前对X光机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备用方案。3.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安排好进出流调点的交通运输工具。4. 流调队要根据流调点的实际情况,安排涂片和培养实验室,在进调查点前要对涂片和培养实验室所需设备状况和耗材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备用方案。5本次调查的菌株运送工作由省级负责。流调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进点前1个月,办理高致病性标本及菌株省内运送卫生行政许可手续。现场实施后,由省级申请办理跨省运输手续。6各流调点所需X线和实验室检查所需耗材由省级统一购买。二、现场实施(一)召开会议 部署现场工作流
15、调队进点后要组织召开由流调队成员和市、县、乡、村有关人员参加的流调工作会议。在会上要确定开展现场工作的方法、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明确各自的组织分工和具体工作目标和指标。要根据流调队人员及现场参与人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现场工作流程和人员分工,要有相应人员负责现场组织,资料查找、发放和录入,问卷调查,拍片、阅片,留痰和填写简要病历等工作。(二)确定应检人口本次流调的调查对象为流调点15岁及以上(出生日期在1995年12月31日之前)的常住人口。1. 流调点现场工作开始前1周,流调队与县(区)级、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共同开展人口复核、整理和汇总工作,逐户核对户卡。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如有与实际
16、不符或漏报(包括迁出、迁入、婚嫁、暂住人口、死亡、户主变更、年龄错误、姓名重名或错误等情况)的信息,应立即对抽样人口信息进行更正,根据抽样人口确定流调点应检人口,保证应检对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核实过程中发现的外出超过6个月(以进点时间向前推算)的情况要在“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户卡”的备注栏中标明外出6个月以上。核实后的所有抽样人口信息要导入“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现场录入软件”(简称“流调软件”)中,“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现场录入软件使用说明”(简称“软件使用说明”)见附件5。应检人口包括符合以下情况的15岁及以上人口:(1)户籍人口:持有本地户籍的人口
17、,但离开本地6个月及以上的户籍人口不作为本次应检人口。(2)外来常住人口:虽无本地户籍,但调查时在本地已居住6个月及以上。2在流调点现场工作开始前,流调队应先明确流调点的应检人口。人口未清查核实前,不得开始受检对象问卷调查和胸部摄片等检查工作。经核实应检人口为12501750人的居委会(村),将所有的应检人口纳入调查;在应检人口数超过1750人的居委会(村),由流调队以家庭为单位连续抽取,直到被调查的人数达到1750为止;在应检人口数少于1250人的居委会(村),则向最邻近的居委会(村)延伸,同样由流调队以家庭为单位连续抽取,直到应检人口达到1250为止。(三)核实正在治疗的患者在流调点应检人
18、口确定后,由县(区)结防机构核实并统计应检人口中正在治疗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包括目前虽不在治疗但未治愈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并将名单送达流调队。(四)填写流调点基本情况信息流调队从“流调软件”中直接打印“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流调点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6),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后录入到“流调软件”中,录入软件后将其导出的“流调点信息”(Excel电子表)保存,具体操作方法见“软件使用说明”。(五)打印受检对象检查单现场调查开始前,应利用“流调软件”将流调点所有应检对象的“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受检对象检查单(简称“受检对象检查单”)”(附件7)打印出来,每份打印出
19、的“受检对象检查单”上将直接显示每个应检对象的基本信息。(六)受检对象知晓率调查1. 调查目的了解并评价近年来我国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情况和效果,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 调查对象流调点内所有应检人口。3. 调查内容与方法使用统一设计的“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知晓率调查问卷”(附件8)对受检对象进行面对面询问式调查。问卷中的受检者编号、姓名、性别信息从打印出的“受检对象检查单”中抄录。调查人员每天必须核查问卷,有无逻辑错误和/或漏项。核实后无误的问卷信息要妥善保存并及时录入到“流调软件”中。(七)症状调查 拍摄胸片1. 调查对象
20、流调点所有应检人口,均应进行症状调查并拍摄胸片。已知的肺结核患者,也必须进行症状调查并拍摄胸片。2. 调查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安排各流调点现场的症状调查和胸片拍摄工作,各流调队要根据该流调点拍摄胸片检查的能力,提前通知各村委会(居委会)相关人员安排每天的受检人员,以便早做准备。实施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受检人员到现场并做好问卷现场与拍片的组织工作,以保证现场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3. 查找并发放受检对象检查单受检对象到达检查现场后,资料管理人员要根据受检对象提供的个人信息为其查找并发放打印好的“受检对象检查单”。4受检对象症状调查(1)已领取“受检对象检查单”的受检对象,首先要到“受检对象问诊
21、室”接受问卷调查,受检对象症状调查应在知晓率调查后进行。问卷调查由问诊医生负责,并要将调查情况记录在“受检对象检查单”上。(2)对于症状调查中发现的有咳嗽、咳痰或/及咯血症状且该症状持续2周及以上的受检对象,现场要有专人为其开具化验单(可使用当地现有的化验单),告诉其留取合格痰标本的方法,并在现场留一份“即时痰”标本,做好受检者编号及姓名的标记。同时,还要为其发放两个标记好姓名、受检者编号及痰标本编号的痰盒,嘱其次日将“夜间痰”和“清晨痰”送交流调队指定的人员。5拍摄胸片(1)已接受过症状调查的受检对象要持“受检对象检查单”到拍片室接受胸片拍摄检查。凡拍胸片者,一律拍后前位全胸片。每个受检对象
22、的胸片上要显示其受检者编号及姓名,以便于后期核对。拍摄好的胸片质量要符合要求,胸片质量如果影响诊断时,应及时重拍。(2) 要将“受检对象检查单”和胸片交至联合诊断小组(由X线诊断医师和临床诊断医师组成)集中对已摄胸片进行阅片,并将胸片检查结果记录在“受检对象检查单”上。(3)对于有疑似结核病影像的受检对象,以及已知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但X线影像未见异常者,现场要有专人为其开具化验单(可使用当地现有的化验单),告诉其留取合格痰标本的方法,并在现场留一份“即时痰”标本,做好受检者编号及姓名的标记。同时,还要为其发放两个标记好姓名、受检者编号及痰标本编号的痰盒,嘱其次日将“夜间痰”和“清晨痰”送交流调队
23、指定的人员。(4)使用CR或DR机器进行胸部检查的流调点,可直接使用计算机荧光屏阅片,对胸部X影像呈异常且疑似肺结核病变者须打印胶片,并将所有的信息做好备份。验收时将胸部X影像呈异常且疑似肺结核病变者的电子信息和打印胶片一同上报到验收组。(5)如果当地拍摄X光片确有困难,可以采用间接摄影,但需要在全国流调办备案。采用间接摄影必须由专家组集体阅片,有可疑阴影者或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必须拍X光片进一步确诊。注:“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胸部X线检查相关要求”见附件9。6记录留痰情况现场工作人员每天要记录当天通过受检对象症状调查、拍摄胸片筛查出的受检对象的留痰和发放痰盒情况。收痰人员要记录收回痰
24、盒的情况。7特殊情况的处理(1)当地户籍人口外出不足6个月且流调时不在当地者,应尽量劝其返回当地接受检查。如不能返回接受检查,症状调查和知晓率调查通过电话询问,胸部X线检查按以下原则处理:*如近期3个月内已进行过拍片检查,可将胸片及结果证明寄回。若胸片结果未见异常,可直接抄录入受检对象检查单;若胸片结果异常,应通知本人返回当地接受检查。*如近期3个月内未进行过拍片检查,可发函通知其就近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胸部X线检查,并将胸片及结果证明寄回。若胸片结果未见异常,可直接抄录入受检对象检查单;若胸片结果异常,应通知本人返回当地接受检查。(2)确实不能参加拍片检查的应检人口(行动不便者、孕妇等)
25、,在调查点受检率达到90%时,可直接做三次痰涂片检查,报结果后以“直接查痰”记录在“受检对象检查单”中,列入受检率计算。8. 受检率的要求及计算方法每个流调点应检人口的受检率,要达到95以上。实际受检人数包括以下两类:(1)接受症状调查并接受胸部X线检查者。(2)接受症状调查并直接查痰代替胸部X线检查者。受检率(%)100(八)细菌学检查1检查对象 在流调期间所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及胸部X影像呈肺结核病变或疑似结核病变者,或已知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但X线影像未见异常者均为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查的对象。2痰标本收集和保存(1)使用省级统一提供的带螺旋盖的密闭痰瓶收集痰标本。(2)应指定固定的、空气流通
26、良好的、非人群密集区地点作为咳痰处;在问诊处应设置一名流调人员负责填写化验单,并引导受检人至咳痰处咳痰。在留取痰液前,流调员应指导受检者如何正确咳痰,以便得到合格的痰标本。(3)应收集受检人三份痰标本:即时痰、夜间痰和清晨痰,依次编成1、2和3号痰标本,在痰盒上填写受检者编号,姓名,痰标本编号和采集日期。(4)痰标本性状分干酪痰、血痰、黏液痰和唾液四类。前三种为合格痰标本。留置的痰量每份以3-5毫升为宜,痰标本不合格时,应指导重新留取。(5)应派专人负责到流调点收集标本,尽可能缩短标本在流调点的保存时间,减少丢失和泄漏的风险。痰标本送至实验室后应尽快进行涂片和培养,如果当日不能进行涂片,应将标
27、本置于4条件保存,保持痰盒直立放置,勿倒置。24小时内必须完成涂片。(6)如果涂片后不能立即进行培养,还应将标本冷藏保存,冷藏不得超过6天。(7)如果涂片实验室不具备培养条件,必须在收到标本后6天内使用标本运送盒进行冷链运送至培养实验室。(8)标本自留痰日起,必须在7天内完成培养,否则应重新留取痰标本。(9)在调查的第一天,将少量痰盒和记号笔给村医或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并告知如何在痰盒侧面标记留痰人姓名,以便在受检人遗失痰盒后及时补充痰盒并进行标记。(10)应嘱村医或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对留取夜痰和晨痰的受检人回村后或回社区后再次进行宣教,保证受检人按时留痰。(11)如果受检人因痰盒遗失等原因未能收
28、集夜痰和晨痰,应补充痰盒,再次留取夜痰和晨痰。3实验室操作省级流调队负责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查,国家参比实验室负责菌种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1)痰涂片检查痰涂片检查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痰涂片镜检标准化操作及质量保证手册规定程序进行涂片镜检操作。采用萋尼氏热染色法染色、镜检,分别报告痰标本的镜检结果,并填写在“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细菌学实验室登记本”(简称“细菌学实验室登记本”)(附件10)上。全部痰片应单独保留,按实验序号放置于玻片盒内,以便流调验收检查。(2)痰结核杆菌培养本次调查的痰结核杆菌培养工作由流调队中受过培训的实验室人员完成。痰培养检查按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细菌
29、学检查工作细则(附件11)规定程序进行涂片镜检操作。采用酸性罗氏培养基进行培养,将痰培养结果填写在“细菌学实验室登记本”上。所有接受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查的受检对象的细菌学检查结果要记录在“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受检对象细菌学检查结果单”(附件12)上并及时录入到“流调软件”中。(3)菌种初步鉴定和药物敏感性测定本次调查使用对硝基苯甲酸鉴别培养基进行菌种初步鉴定,以区分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和非结核分枝杆菌。本次调查采用比例法进行药物敏感性试验,采用无淀粉改良罗氏鸡卵培养基。测试药物包括异烟肼、链霉素、乙胺丁醇、利福平、对氨基水杨酸、卡那霉素和氧氟沙星。4分离株的保存与运送全部分离株应4保存
30、,尽快将原代培养物2支送国家参比室,其余菌株保存至省参比室备查。运送前须贴上统一的标签,并填写标签上各项内容。各省要将流调点的“细菌学实验室登记本”连同菌株一起送至国家参比实验室。菌株运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细菌学检查操作流程图(九)诊断程序1胸片初筛所有拍摄胸片由联合诊断小组进行阅片。2建立简要病历对经胸片检查有可疑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的受检对象,要建立简要病历,主要内容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肺部阳性体征、既往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具体样式可参考附件13),供进一步诊断使用。3诊断性抗炎治疗对X线诊断疑似肺结核病例又不能排除炎症的患者,对其进行诊
31、断性抗炎治疗(一般观察2周)或使用其他检查方法进一步确诊。诊断性抗炎治疗不应选择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具有明显抗结核活性的药品。4流调队做出诊断流调队要成立联合诊断小组,根据受检对象的既往史、临床症状、胸片检查、痰涂片和培养检查及诊断性抗炎治疗等结果参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的诊断标准实行。需要注意的是:(1)已知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在摄片后发现新空洞或新病灶以及表现原病灶活动者,要结合患者的症状、已接受治疗情况、痰菌检查结果和与既往胸片比较确定活动性。(2)正在登记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以流调时的痰涂片检查结果为依据。例如:原涂阳或培阳患者如正在接受治疗,在流调时细菌学检查
32、(涂片或培养)为阴性,则应诊断为涂阴肺结核。但其登记分类仍按原初复治分类(要附上原患者治疗卡复印件)。5建立病历对本次流调中经胸片、痰涂片和培养检查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在流调期间正在治疗的已知患者,要使用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中的病历样式建立病历。要在病历的封面上标明是本次流调新发现、已知在治、已知未在治肺结核患者,供国家验收组最终定诊时使用。新发现和已知肺结核患者定义如下:(1)新发现肺结核患者:受检对象在本次流调期间被诊断为肺结核、自称以往从未被发现或被诊断、或既往已治愈但本次流调中又被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的患者。(2)已知肺结核患者:受检对象在本次流调检查前已被诊断为
33、肺结核,且治疗疗程未满或未被治愈或一直未接受抗结核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本次流调按照目前的治疗状态,将已知患者进一步划分为在治和未在治两类。具体定义如下:*在治患者:是指在流调开始前1周按照医嘱服药的已知患者。*未在治患者:是指在流调开始前1周未按照医嘱服药的已知患者(包括1周前按医嘱服药,仅近1周内未按医嘱服药者);或者从未接受过治疗的已知患者。以上这种分类和定义仅适用于本次流调中的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经流调队诊断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还要完成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问卷,详见“(十)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部分。对其他非肺结核性疾病的患者,应告知患者到相应医疗机构就诊。所有流调点诊断的患者
34、均要填写“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肺结核患者病例卡”(附件14),其相关信息来自于其病案记录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最后要将相应的信息录入至“流调软件”中。所有菌株的菌种鉴定和抗结核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将由国家参比室记录并报至全国流调办公室。6确定诊断肺结核的定诊应由国家验收组病案讨论会集体讨论后确认。如国家验收组与省流调队的诊断结果不一致,则要以国家验收组的结果为准,并及时将该受检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正。(十)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1调查目的了解和掌握肺结核患者的一般社会经济状况和求医行为特征(包括从发现、就诊到治疗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经济因素),为今后制定结核病防治策略、争取各项经费支持和
35、改进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2调查对象本次流调中各流调点发现的所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包括新发现、已知在治和已知未在治肺结核患者。3调查内容调查主要以问卷形式对调查对象进行调查。有些项目需要查阅患者的“病历”和当地的“结核病患者登记本”来获得。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问卷共分三类,各类问卷分别适用不同患者,在调查过程中注意不要混淆。(1)本次流调新发现患者填写新发现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问卷。(2)已知在治患者填写已知在治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问卷。(3)已知未在治患者填写已知未在治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问卷。具体调查问卷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5。4调查方法(1)对于前来检查的已知患者,
36、在接受症状调查和拍片检查的当天,直接对其进行社会经济情况问卷调查。(也可根据当地情况另行安排时间,但必须在现场调查结束前完成社会经济情况问卷调查。)(2)本次流调现场诊断的患者,在现场调查结束前完成社会经济情况问卷调查。(3)依据培养结果而确诊的患者,在培养结果报告后,一周内完成社会经济情况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完毕,经核查和验收后,原始问卷上交到全国流调办,各省可复印留存。流调点现场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6。三、现场资料的收集、复核与上报 (一)现场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 核对问卷和检查单每天资料管理人员要检查现场完成的“受检对象检查单”和“知晓率调查问卷”的调查栏目有无缺项,是否有逻辑错误,如有问题
37、第二天要及时与受检对象联系进行修补订正。2录入“受检对象检查单”和“知晓率调查问卷”信息每个受检对象的症状调查和胸部X线检查结果及知晓率调查结果均要由资料管理人员在当天录入到“流调软件”中,以便于及时清理、统计当天检查数据。录入时,“流调软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一定要和“受检对象检查单”上的个人信息的核对,以免出现输入错误。3核查受检对象接受检查情况当天所有受检对象的症状调查和胸部X线检查结果录入“流调软件”后,要通过“流调软件”查询出还没有到现场接受检查的对象,并列出名单以便于次日催促其前来接受检查。不能参加拍片或不适合拍片检查者,须注明原因。4记录实验室检查结果流调队实验室
38、人员要将痰涂片和痰培养的检查结果记录在“细菌学实验室登记本”和“受检对象细菌学检查结果单”上。5录入受检对象细菌学检查结果和病例卡信息资料管理人员要将受检对象的细菌学检查结果和经流调队确诊后患者的病例卡信息录入到“流调软件”中。(二)现场资料的复核现场调查之后,要将“受检对象检查单”、“知晓率调查问卷”、“细菌学检查结果”和“病例卡”信息二次录入到“流调软件”中,利用软件的核查功能进行复核和修正。核查所有患者的社会经济调查问卷是否有漏项和逻辑错误,如有问题应及时与该患者联系并修订调查问卷信息。(三)现场资料的保存与上报1现场资料的保存各流调点现场调查和检查的原始记录和胸片要由流调队按顺序整理并
39、妥善保存,以备核对和验收时使用。信息录入后每天要进行存储和备份,要备份在两个存储器,分别保管。2现场资料的上报各省所有流调点的现场调查结束后,省级流调办公室要将下列材料按流调进展不同时段报至全国流调办公室。(1)流调点现场结束后一周内需上报的资料“流调软件”导出的“流调点信息”电子表(Excel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上交。邮箱地址:tbsurvey5thchinatb.org。(2)验收时上交的资料*所有“流调点基本情况调查表”、 “受检对象细菌学检查结果单”、“病例卡”和“患者社会经济调查问卷”原件,各省可复印后留存复印件。*由全国流调办按照5%比例抽取的“受检对象检查单”和“知晓率调查问卷”
40、原件。*“流调软件”导出的数据库。四、流调点后期工作每个流调点的现场调查工作完成后,还要开展以下工作:(一)召开流调点工作会议,总结调查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后期工作的处理意见,确定向县、区、乡领导部门的汇报提纲。(二)流调队检查流调任务完成的质量。(三)流调队做好调查工作小结,写出书面材料,向省流调领导小组报告。(四)流调期间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应按照指南的要求落实治疗管理。(五)流调点工作结束后,所有调查表的原始及电子信息,经省流调办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和方法参照国家验收的方法和内容执行。核查后的数据按要求至少保存至2011年底。(六)做好下一个流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时转点。各省完成流调现场
41、工作后,要对本省流调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等情况进行总结,在国家验收后一个月内将总结报告上交至全国流调办公室。五、验收各省现场调查结束后,要向全国流调办申请验收。国家流调验收会议由全国流调办公室负责召集和组织。(一)组织工作全国流调办将组织全国流调技术指导组和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工作。验收组分为资料组、诊断组和细菌学组三个验收专业组。(二)时间安排1全国流调办将根据各省流调队完成资料核实和省级流调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与各省协商确定具体参加国家验收时间。2各省验收时间安排原则(1)12个点的省份:5月份验收(共7个省10个点)(2)35个点的省份:6月份验收(共10个省43个点)(3)69个点的省份:7月
42、份验收(共9个省65个点)(4)1013个点的省份:8月份验收(共5个省58个点)(三)省级参加人员每省派5-7人参加会议,其中领导1人,诊断组医师2人,资料组和细菌组各1或2人。(四)携带资料和物品1调查资料所有“流调点基本情况调查表”、 “受检对象细菌学检查结果单”、“病例卡”和“患者社会经济调查问卷”原件;由全国流调办按照5%比例抽取的“受检对象检查单”和“知晓率调查问卷”原件;“流调软件”导出的数据库。2诊断资料包括活动性肺结核、可疑肺结核、活动性未定、肺部非结核性病变、待诊患者的病历和胸片。每一病例的胸片要随同病历和查痰记录一并存放在胶片袋内,胸片和片袋编号符合规定要求。3痰菌资料全
43、部阳性和阴性痰片,须按点号和痰片编号顺序排列,附有细菌学登记本复印件。(五)验收项目1调查资料(1)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2)点号、户号、个号等编号不漏记,一致无误。(3)原始记录与流调软件中录入的信息一致。2X线胸片及诊断(1)确认胸片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如不符合标准影响定诊,则补拍胸片。(2)确定诊断,应尽可能减少活动性未定及可疑肺结核病例。3痰菌检查(1)痰片抽查方法*阳性片:复检全省所有涂阳病人的痰涂片,如果一个病人有多张涂片阳性,只抽取1张复查即可;*阴性片:复检10%阴性痰涂片;*盲法复检:由国家参比实验室验收人员统一随机抽取阴性片;抽取后将阳性和阴性片混合,用记号笔涂
44、抹掉玻片上结果,保留编号和姓名。(2)由非本省检验员对痰片进行显微镜检查,结果交国家参比室人员复核。(3)结果有争议的涂片,集体复检确定。(4)验收指标*阳性涂片经复检如发现有阴性片,则复查该病人的另外2张涂片,确定该病人是否为涂片阳性病人;*如某省阴性痰涂片中出现2+以上的假阴性达5%,全省所有流调涂片应全部复检。具体验收工作方案将另行下发。六、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一)现场调查前的准备1制定流调实施细则全国流调办公室成立专业小组(包括实施程序撰写小组、实验室小组、问卷调查设计小组),在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制定实施细则。2. 试点预调查开展试点预调查,根据初步制定的细则组织实施整个试点工作,总结
45、试点运行经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实施细则。3. 组织技术指导组咨询会论证邀请全国流调技术指导组各领域专家参加咨询会,讨论、修改和确定实施细则。4. 统一培训调查人员全国流调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省流调队进行统一培训,对 “实施细则”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模拟练习,使其全面掌握流调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各省参加过国家级培训班的人员对本省所有参与现场流调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5. 现场调查启动前确认各流调点在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须经流调队确认之后,才可以正式开始现场调查工作。(二)现场实施1. 核实应检人口将从公安部门导出的户口信息经过核查和整理后,导入到流调软件中,避免录入错误。2. 现场复核附件7受检对象调查问卷和附件15社会经济学情况调查问卷,在询问时不得暗示、诱导,以求得到客观、真实的资料;调查完毕及时检查问卷项目,保证调查项目填写完整。3. 实验室质量保证详见附件11“细菌学检查工作细则”。4. 胸部X线检查质量保证详见附件9“胸部X线检查相关要求”。5. 现场质量督导每个流调点安排相应的现场质量控制督导员,负责监督各项工作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和规定操作执行。(三)现场结束后1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使用“流调软件”用于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现场调查录入软件设计了逻辑检错的功能。每个流调点每天安排2名资料管理员,1人及时录入当天受检对象的“受检对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