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bjn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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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门市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技技术规定定( 征求求意见稿稿 )荆 门 市 城城 乡 规 划划 局20111年7月29日日荆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 录录第一章总总则第二章城城市规划划编制管管理第一节城城市规划划编制第二节城城市规划划审批第三节城城市规划划修改第四节建建筑工程程规划设设计第三章城城市建设设用地第一节城城市建设设用地分分类第二节城城市用地地管理分分区第四章城城市建设设工程规规划管理理第一节建建筑工程程规划第二节城城市景观观与环境境第三节城城市绿地地第四节公公共设施施规划第五节旧旧城区改改造规划划第六节村村庄建设设规划第七节城城市道路路和交通通公用设设施工程程规划第八节市市政设施施及管线
2、线建设规规划第五章城城市防灾灾规划管管理第一节城城市消防防第二节城城市防洪洪第三节城城市民防防及地下下空间开开发控制制要求第四节城城市抗震震及生命命线工程程第五节地地质灾害害防护附录一:附则与与说明附录二:名词解解释附录三:计算规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荆荆门市城城市规划划、建设设和管理理,实现现城市规规划设计计、管理理的标准准化、规规范化和和法制化化,保障障城市规规划的实实施,特特制定本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乡规规划法、城城市规划划编制办办法(建建设部令令第1446号)、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荆门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
3、况制定。第三条 本规定未未包括的的内容,应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第四条 本规定适适用于荆荆门市城城市规划划区,各各县(市市)、区区可参照执执行。第五条 城市规划划区内进行行的各项项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第六条 本规定依依照现行行法律、法法规、规规范制定定,法律律、法规规、规范范修订时本规规定相关关内容随随之相应应修改。第二章 城市市规划编编制管理理第一节 城市规规划编制制第七条 城乡规划划编制分为为城乡总体规规划(分分区规划划、近期建建设规划划、各项项专业规规划)、详详细规划划(控制制性详细细规划、
4、修修建性详详细规划划)两个层层次。1. 市人民政政府组织织编制城城市总体体规划。2. 市相关部部门组织织编制各各项专项项规划。3. 市城乡规规划主管管部门组组织编制制中心城城区规划划建成区区及重要要地段的的控制性性详细规规划。4. 市城乡规规划主管管部门组组织编制制重要地地段的修修建性详详细规划划。5. 镇人民政政府组织织编制城城乡规划区区范围内内的镇总总体规划划。第八条 各阶段规规划的编编制应符符合城城市规划划编制办办法(建建设部令令第1446号)的的规定。第九条 城市总体体规划编编制完成成后,应应编制城城市近期期建设规规划。近近期建设设规划期期限为五五年(与与荆门市市国民经经济和社社会发展
5、展规划的年年限一致致),内内容必须符合合近期期建设规规划工作作暂行办办法(建建规2200222118号)的的规定。第十条 为确保城城乡规划编编制质量量,城乡乡规划的的编制必必须委托托具有相相应城乡乡规划编编制资质质的规划划设计单单位承担担。无资资质或超超越资质质范围承承接规划划编制任任务,其其规划设设计成果果,市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不予予受理、不不予审批批。其他他省市规规划设计计单位在荆荆门市承承接规划划编制任任务,应应先在市市城乡规规划主管管部门备备案。第二节 城市市规划审审批第十一条 在城市规规划区内内编制各各阶段的的规划须须按下列列程序报报经批准准后方可可生效。1、城市市总体规规划:专专
6、家评审审会通过过的规划划成果,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查,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专项项规划:专家评评审会通通过的规划成成果,经市规划划委员会会审议通通过后报报市人民民政府审审批。3、控制制性详细细规划:专家评评审会通通过的规划成成果,经市规划划委员会会审议通通过后报报市人民政政府审批批,成果果报市人民代代表大会会常务委委员会和和湖北省省人民政政府备案案。4、修建建性详细细规划:技术审审查通过过的规划方案案,由市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审核核,报市规规划委员员会专题题会议审审批。重重要地段段的修建建性详细细规划报报市人民民政府审审批。审审批后的的方案两两年内未未实施的的,需
7、重重新申报报审批。5、各项项城市规规划报送送审批前前,组织织编制机机关应当当依法将规划划草案予予以公告,并采采取论证证会、听听证会或或者其他他方式征征求专家家和公众众的意见见。城市市总体规规划、专专项规划划、控制制性详细细规划公公告的时时间不得得少于三三十日。修建性性详细规规划(含含建筑总总平面)不不得少于于十日。第三节 城市规规划修改改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体规划必必须明确确规定强强制性内内容,任何单单位和个个人不得得擅自修修改。确确需修改改规划强强制性内内容的,应应就修改的必必要性提提出专题题报告,经经原审批机机关认定定后方可可组织修修改城市市总体规规划,重新按按规定程程序报批批。第十三条 修
8、改控制制性详细细规划的的,市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对修修改的必必要性进进行论证证,征求求规划地地段内利利害关系系人的意意见,并并向市人人民政府府提出专专题报告告,经同同意方可可组织修修改。修修改后的的规划方方案重新新按规定定程序报报批。第十四条 修改修建建性详细细规划和和建筑工工程设计计方案总总平面的的,市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应当当采取听听证会等等形式,听听取利害害关系人人的意见见,因修修改给利利害关系系人合法法权益造造成损失失的,应应当依法法给予补补偿。第十五条 修改非强强制性内内容的,由规规划编制制单位对对规划实实施情况况进行总总结,提提出修改改的技术术依据,并并报原审审批机关关备案。第四节
9、 建筑筑工程规规划设计计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程规划设设计必须须符合国国家颁布布的各项项规范、标标准及规规划设计计条件的的要求,涉涉及消防防、民防、抗抗震、环环保、节节能、绿绿化、交交通、防防洪、风风景名胜胜、文物物保护、信信息网络络等应符符合国家家、省、市市和相关关部门的的规定。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位向市城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申请请修建性性详细规规划审查查时,应应提交下下列设计计文件:1、现状状图。以以相应资资质的测测绘单位位提供的的150001:10000现状地地形测量量图为依依据;2、规划划总平面面图;3、道路路交通及及竖向规规划图;4、管线线综合规规划图;5、绿化化规划图;6、效果果图;7、
10、说明明书(含经济技技术指标标)。居住区规规划应含含住宅户户型平面面图。住宅建建筑、老老年人居居住建筑筑、中小小学教学学楼、幼儿园园(托儿儿所)、医医院病房房大楼应进进行日照照分析,并并增加日照照分析图图及日照照分析说说明。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位在向市市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申请请建筑方方案审查查时,应应当提交交下列设设计文件件:1、总平平面图。在相应资资质的测测绘单位位提供的的15000现状地地形图上上进行设设计;2、建筑筑单体设设计图。图图纸内容容包括各各层平面面图、各各朝向立立面图、剖剖面图、亮亮化效果果图等;3、建筑筑方案设设计说明明书(含含技术经经济指标标校核报报告)、三三维数字字地图、三
11、维效效果图等等;4、临城城市规划划道路布布置的重重要建筑筑工程,建建设单位位在建筑筑施工图图报审时时应当一一并提交交其退让让城市规规划道路路红线范范围的景景观工程程规划设设计方案案;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位向市城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申请请修建性性详细规规划审查查时,总总用地面面积在33公顷以以上居住住用地规规划应提提供两个个以上方方案。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位在向市市城乡规规划主管管部门申申请建筑筑方案审审查时,以以下情况况应由两个以以上设计计单位提提供两个个以上建建筑方案案。1、规划划用地临临主次干干道;2、建筑筑面积550000平方米米以上的的公共建建筑;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位向市城城乡规划划主管
12、部部门申请请建设工工程规划划许可时时,建筑筑施工图图应与已已批方案案相符,并并提交下下列设计计文件:1、建筑筑设计说说明;2、总平平面图。在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1500或以上地形测量图上进行设计;3、建筑筑设计施施工图。包包括各层层平面图图、各朝朝向立面面图、剖剖面图,并并附有外外墙建筑筑装饰材材料、色色彩设计计、亮化化设计图图以及重重要部位位的装修修装饰设设计。第二十二二条建筑筑工程必必须按核核准的设设计图纸纸进行施施工,确确需变更更建筑物物(含构构筑物,下下同)使使用性质质、高度度、位置置、平面面、立面面、建筑筑外墙色色彩及材材料的,应应报市城城乡规划划局重新新审核。第三章 城市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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