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排水工程规划导则hxnh.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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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城城乡规划划排水工程程规划导导则(试行)重庆市规规划局二七七年十二二月前言为进一步步加强城城乡规划划编制与与管理的的科学化化、规范范化、法法制化,根根据重重庆市城城乡规划划事业“十一五五”规划行行动方案案的统统一部署署,排排水工程程规划导导则编编制组深深入调查查研究,认认真总结结实践经经验,参参考借鉴鉴了国家家和其它它省市的的相关规规划标准准,通过过组织专专家论证证,在广广泛征求求规划设设计、科科研、管管理等方方面专家家意见的的基础上上,制定定本导则则。本导则的的主要内内容有:1 总总则;22 排水水范围和和排水体体制;33 排水水量和规规模;44 排水水系统;5 排水水管渠;6 排水水
2、泵站;7 污污水处理理;8 污水再再生利用用。根据建设设部建标标2000087号号文关关于印发发工程程建设标标准强制制性条文文管理理工作的的暂行规规定的的要求,正正文中用用黑体字字注明了了本导则则中涉及及相关国国家标准准强制性性条款内内容。本导则在在实施过过程中,如如发现需需要修改改补充之之处,请请将意见见和有关关资料提提供给重重庆市规规划设计计研究院院(单位位地址:渝北区区新牌坊坊新南路路9号;邮邮编:44011147),以以便在今今后修改改时参考考和吸纳纳。本导则主主编单位位:重庆庆市规划划设计研研究院本导则主主要起草草人:罗罗翔、陈陈治刚、孙孙黎、黄黄国玎目 录1 总 则12 排水水范围
3、和和排水体体制22.1 排水范范围22.2 排水体体制23 排水水量和规规模33.1 污水量量33.2 雨水量量43.3 合流水水量53.4 排水规规模64 排水水系统74.1 废水受受纳体74.2 排水分分区与系系统布局局74.3 排水系系统的安安全性85 排水水管渠96 排水水泵站1007 污水水处理1117.1 污水排排放与处处理1117.2 污水处处理厂1117.3 污泥处处置1228 污水水再生利利用144本导则用用词说明明177附:补充充说明与与参考文文献1881 总 则1.0.1 为为了加强强对重庆庆市城乡乡排水工工程规划划编制和和管理的的技术指指导,根根据国家家和重庆庆市有关关
4、法律、法法规、技技术标准准和规范范,并结结合重庆庆市的实实际,制制订本导导则。1.0.2 本本导则适适用于对对重庆市市城乡排排水工程程规划编编制与管管理中普普遍性的的技术问问题进行行指导,对对于特殊殊问题仍仍需进行行个案研研究。在在重庆市市辖区内内从事城城乡排水水工程规规划的编编制和管管理工作作,应参参照本导导则。1.0.3 排排水工程程规划编编制与管管理除参参照本导导则外,尚尚应符合合国家和和重庆市市相关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和技技术标准准的规定定。1.0.4 本本导则在在试行中中将不断断地进行行修订和和完善,必必要时进进行版本本更新。1.0.5 城城乡排水水工程规规划的一一般原则则:1 排
5、水水工程规规划应贯贯彻“全全面规划划、合理理布局、综综合利用用、保护护环境、造造福人民民”的方方针。污污水再生生利用应应遵循“安安全可靠靠、技术术先进、经经济实用用”的方方针。2 排水水工程规规划期限限应与城城乡规划划期限相相协调。排排水工程程规划中中排水规规模应考考虑远期期、远景景或规划划区所有有用地的的排水需需要,并并应重视视近期建建设规划划。3 排水水工程设设施应节节约用地地,保护护耕地,用用地规模模应根据据当地实实际情况况按规划划规模进进行控制制。4 排水水工程规规划应与与给水、道道路交通通、竖向向、环境境保护、水水系、防防洪等相相关专业业规划协协调。2 排水水范围和和排水体体制2.1
6、 排水范范围2.1.1 排排水工程程规划范范围应根根据城乡乡规划和和当地实实际情况况,按远远期、远远景或规规划区所所有用地地范围确确定。2.1.2 当当污水处处理厂或或污水排排出口设设在规划划区范围围以外时时,应将将污水处处理厂或或污水排排出口及及其连接接的排水水管渠纳纳入排水水工程规规划范围围。涉及及邻近城城镇时,应应进行协协调,统统筹规划划。2.2 排水体体制2.2.1 排排水体制制分为分分流制与与合流制制两种基基本类型型。2.2.2 城城市排水水体制应应根据城城乡总体体规划和和环境保保护的有有关要求求、当地地自然条条件(地地理位置置、地形形、地貌貌、气候候等)和和废水受受纳体条条件,结结
7、合城市市污水的的水质、水水量及城城市原有有排水设设施情况况,经综综合分析析比较确确定。同同一个城城市的不不同地区区可采用用不同的的排水体体制。2.2.3 新新建城市市、城市市新区(新新开发区区)、旧旧城的成成片改造造地区,应应采用分分流制排排水系统统,有条条件的城城市可采采用截流流初期雨雨水的分分流制排排水系统统。2.2.4 合合流制排排水系统统适用于于城市原原有排水水体制及及设施和和地形、地地貌等几几方面条条件特殊殊的城市市,且应应采用截截流式合合流制排排水系统统。2.2.5 镇镇、村庄庄的排水水体制可可根据当当地实际际情况、经经综合分分析比较较确定,宜宜选择分分流制排排水系统统。条件件不具
8、备备的可选选择合流流制,但但在污水水排入管管网系统统前应采采用化粪粪池、生生活污水水净化沼沼气池等等设施或或其他方方法进行行处理。3 排水水量和规规模3.1 污水量量3.1.1 城城镇污水水量应由由城镇给水水工程统统一供水水的用户户和自备备水源供供水的用用户排出出的综合合生活污污水量和和工业废废水量组组成。3.1.2 城城镇污水水量宜根根据城镇镇综合用用水量(平平均日)乘乘以城镇镇污水排排放系数数确定。3.1.3 城城镇综合合生活污污水量宜宜根据城城镇综合合生活用用水量(平平均日)乘乘以城镇镇综合生生活污水水排放系系数确定定。3.1.4 城城镇工业业废水量量宜根据据城镇工业业用水量量(平均均日
9、)乘乘以城镇镇工业废废水排放放系数确确定,或或由城镇镇污水量量减去城城镇综合合生活污污水量确确定。3.1.5 污污水排放放系数应应是在一一定的计计量时间间(年)内内的污水水排放量量与用水水量(平平均日)的的比值。按按污水性性质的不不同可分分为:城城镇污水水排放系系数、城城镇综合合生活污污水排放放系数和和城镇工业业废水排排放系数数。 3.1.6 当当规划供供水量、排排水量统统计分析析资料缺缺乏时,城镇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可根据城镇居住、公共设施和分类工业用地的布局,结合以下因素,按表3.1.6的规定确定。表 3.1.66 城城镇分类类污水排排放系数数城镇污水水分类污水排放放系数城镇污水水0.7000
10、.80城镇综合合生活污污水0.8000.90城镇工业业废水0.7000.90注:1 工业废废水排放放系数不不含石油油、天然然气开采采业和煤煤炭与其其他矿采采选业以以及电力力蒸汽热热水产供供业废水水排放系系数,其其数据应应按厂、矿矿区的气气候、水水文地质质条件和和废水利利用、排排放方式式确定;2 城镇镇污水排排放系数数应根据据城镇综合合生活用用水量和和工业用用水量之之和占城城镇供水水总量的的比例确确定;采采用截流流初期雨雨水的分分流制排排水系统统的城镇镇,污水水排放系系数宜取取上限;3 城镇镇综合生生活污水水排放系系数应根根据城镇镇规划的的居住水水平、给给水排水水设施完完善程度度与排水水设施普普
11、及率,结结合第三三产业产产值在国国内生产产总值中中的比重重确定;4 城镇镇工业废废水排放放系数应应根据城城镇的工工业结构构和生产产设备、工工艺先进进程度及及排水设设施普及及率确定定。3.1.7 在在总体规规划阶段段城镇不同同性质用用地污水水量可按按照城城市给水水工程规规划规范范(GGB 5502882)中中不同性性质用地地用水量量乘以相相应的分分类污水水排放系系数确定定。3.1.8 当当城镇污水水由市政政污水系系统或独独立污水水系统分分别排放放时,其其污水系系统的污污水量应应分别按按其污水水系统服服务面积积内的不不同性质质用地的的用水量量乘以相相应的分分类污水水排放系系数后相相加确定定。3.1
12、.9 在在地下水水位较高高地区,计计算污水水量时宜宜适当考考虑地下下水渗入入量。3.1.10 城镇污水水量的总总变化系系数,应应符合下下列要求求:1 城镇镇综合生生活污水水量总变变化系数数,应按按室外外排水设设计规范范(GGBJ 1487)确确定。2 工业业废水量量总变化化系数,应应根据规规划城镇镇的具体体情况,按按行业工工业废水水排放规规律分析析确定,或或参照条条件相似似城镇的分分析成果果确定。3.2 雨水量量3.2.1 城城镇雨水水量计算算应与城城镇防洪洪、排涝涝系统规规划相协协调。3.2.2 雨雨水量应应按下式式计算:Q = qF式中:QQ雨雨水量(LL/s)q雨雨强度(LL/sh)径径
13、流系数数F汇汇水面积积(haa)3.2.3 城城镇暴雨雨强度计计算应采采用当地地的暴雨雨强度公公式。当当规划城城镇无上上述资料料时,可可采用地地理环境境及气候候相似的的邻近城城镇的暴暴雨强度度公式。3.2.4 径径流系数数可按表表3.22.4确确定,宜宜取上限限值:表3.22.4 径流流系数区域情况况径流系数数城镇建筑筑密集区区(中心心区)0.6000.85城镇建筑筑较密集集区(一一般地区区)0.4550.60城镇建筑筑稀疏区区(公园园、绿地地等)0.2000.453.2.5 城城镇雨水水规划重重现期,应应根据城城镇性质质及规划划布局、地地形特点点和气候候条件、汇汇水地区区类型(重重要交通通干
14、道及及立交、广广场、居居住区)等等因素综综合确定定。在同同一排水水系统中中可采用用同一重重现期或或不同重重现期。排排水系统统干管(渠渠)、重重要交通通干道及及立交、广广场等重重要地区区或短期期积水能能引起严严重后果果的地区区,重现现期宜采采用35年,其其他地区区重现期期宜采用用133年。特特别重要要地区的的规划重重现期可可酌情增增加,宜宜采用55100年。3.2.6 当当生产废废水排入入雨水系系统时,应应将其水水量计入入雨水量量中。3.3 合流水水量3.3.1 城城镇合流流管道的的总流量量、溢流流井以后后管段的的流量估估算和溢溢流井截截流倍数数以及合合流管道道的雨水水量重现现期的确确定,可可参
15、照室室外排水水设计规规范(GGBJ 1487)“合合流水量量”的有有关规定定。3.3.2 截截流初期期雨水的的分流制制排水系系统的污污水干管管总流量量应按下下列公式式估算:Qz=QQs+QQg+QQcy式中:QQ总总流量(LL/s)Qs综合生生活污水水量(LL/s)Qg工业废废水量(LL/s)Qcy初期期雨水量量(L/s)3.4 排水规规模3.4.1 城城镇污水水工程规规模和污污水处理理厂规模模应根据据平均日日污水量量确定。3.4.2 城城镇雨水水工程规规模应根根据城镇镇雨水汇汇水面积积和暴雨雨强度确确定。4 排水水系统4.1 废水受受纳体4.1.1 城城镇废水水受纳体体应是接接纳城镇镇雨水和
16、和达标排排放污水水的地域域,包括括水体和和土地。受受纳水体体应是天天然江、河河、湖和和人工水水库等地地面水体体。受纳纳土地应应是荒地地、废地地、劣质质地、湿湿地以及及坑、塘塘等。4.1.2 城城镇废水水受纳体体应符合合下列条条件:1 污水水受纳水水体应符符合经批批准的水水域功能能类别的的环境保保护要求求,现有有水体或或采取引引水增容容后水体体应具有有足够的的环境容容量。雨雨水受纳纳水体应应有足够够的排泄泄能力或或容量。2 在条条件允许许的情况况下,也也可排入入受纳土土地。受受纳土地地应具有有足够容容量,同同时不应应污染环环境、影影响城镇镇发展及及农业生生产。4.1.3 城城镇废水水受纳体体宜在
17、城城镇规划划区范围围内或跨跨区选择择,应根根据城镇镇性质、规规模、地地理位置置、自然然条件,结结合城镇镇的具体体情况,经经综合分分析比较较确定。4.2 排水分分区与系系统布局局4.2.1 排排水分区区应根据据城镇规划划布局,结结合城镇镇废水受受纳体位位置进行行划分。4.2.2 污污水系统统应根据据城镇规划划布局,结结合竖向向规划和和道路布布局、坡坡向以及及城镇污水水受纳体体和污水水处理厂厂位置进进行流域域划分和和系统布布局。污污水处理理厂的规规划布局局应根据据城镇规模模、布局局及污水水系统分分布,结结合城镇镇污水受受纳体位位置、环环境容量量和处理理后污水水、污泥泥出路,经经综合评评价后确确定。
18、污污水排放放口的位位置应符符合受纳纳体水域域功能和和水源保保护的有有关要求求,不得得设置在在城镇取取水点上上游10000mm至下游游1000m(回回水水域域等特殊殊河段增增至下游游2000)范范围内。4.2.3 雨雨水系统统应根据据城镇规划划布局、地地形,结结合竖向向规划和和受纳体体位置,按按照就近近分散、自自流排放放的原则则进行流流域划分分和系统统布局。应应充分利利用城镇镇中的洼洼地、池池塘和湖湖泊调节节雨水径径流,必必要时可可建人工工调节池池。城镇镇排水自自流排放放困难地地区的雨雨水,可可采用雨雨水泵站站或与城城镇排涝涝系统相相结合的的方式排排放。4.2.4 截截流式合合流制排排水系统统应
19、综合合雨、污污水系统统布局的的要求进进行流域域划分和和系统布布局,并并应重视视截流干干管(渠渠)和溢溢流井位位置的合合理布局局。4.3 排水系系统的安安全性4.3.1 排排水工程程中的厂厂、站不不宜设置置在不良良地质地地段和洪洪水淹没没、内涝涝低洼地地区。当当必须在在上述地地段设置置厂、站站时,应应采取可可靠防护护措施,其其设防标标准不应应低于所所在城镇镇设防的的相应等等级。 4.3.2 污污水处理理厂和排排水泵站站供电应应采用二二级负荷荷。4.3.3 雨雨水管道道、合流流管道出出水口当当受水体体水位顶顶托时,应应根据地地区重要要性和积积水所造造成的后后果,设设置闸门门或排水水泵站等等设施。
20、4.3.4 污污水管渠渠系统应应设置事事故出口口,并应应符合城城镇供水水水源和和水域功功能类别别的环境境保护要要求。4.3.5 排排水系统统的抗震震要求应应按室室外给水水排水和和煤气热热力工程程抗震设设计规范范(TTJ 332)及及室外外给水排排水工程程设施抗抗震鉴定定标准(GGBJ 43)执执行。5 排水水管渠5.0.1 排排水管渠渠应以重重力流为为主,宜宜顺坡敷敷设,不不设或少少设排水水泵站。排排水管遇遇有翻越越高地、穿穿越河流流和软土土地基、长长距离输输送污水水等特殊殊情况,无无法采用用重力流流或重力力流不经经济时,可可采用压压力流。5.0.2 排排水干管管应布置置在排水水区域内内地势较
21、较低或便便于雨、污污水汇集集的地带带。城镇镇规划建建设用地地范围以以外靠山山坡一侧侧宜设置置截洪沟沟。5.0.3 排排水管宜宜沿规划划城镇道路路敷设,并并与道路路中心线线平行。5.0.4 排排水管穿穿越河流流、铁路路、高速速公路、地地下建(构构)筑物物或其他他障碍时时,应选选择经济济合理路路线。5.0.5 截截流式合合流制的的截流干干管宜沿沿受纳水水体岸边边布置。 5.0.6 排排水管在在道路下下的埋设设位置,应应符合城城乡规划划和城城市工程程管线综综合规划划规范(GGB 5502889998)的的有关规规定。5.0.7 城城镇排水水管渠断断面尺寸寸应根据据规划期期排水规规划的最最大秒流流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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