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明文件(共6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共6篇).docx(8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资质证明文件(共6篇)第1篇:资质证明文件封面 乌东德水电站施期料场前期项目工程 (合同号:WDD/0258)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2022年0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立 卷 单 位: 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乌东德项目部 起 止 时 间: 第2篇: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文件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1.说明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招标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资格文件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项目有关的产
2、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的合格证书,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环保局认定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证证书、以及能够反映投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同行业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获得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经过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银行提供的反映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 3.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 单位名称、企业等级、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 人员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和职工
3、人员构成情况;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损益、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 企业装备及销售情况 投标企业装备情况和近两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网点所在地(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资质文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要求制定。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4、、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出预中标人。 3.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两包相同)。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办法。评标内容分为投标报价,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性能,财务状况、信誉、经营业绩,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四个部分,每个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进行评定: (1) 投标报价占45分。对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加分。 (2)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占35分。对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加分。 (3) 投标人的财
5、务状况、信誉、经营业绩占10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签章必须清晰,签章不清晰不予评分)。 (4)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部分(售后服务网点所在地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占10分。 4.本次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投标人中标后( 统称“中标人” )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
6、.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及数量、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 4.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 5.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 6.中标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给政府采购中心每包人民币各两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索赔 中标人对项目与合
7、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付使用时间迟延时,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有权撤消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 11.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推迟项目交付使用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1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
8、与所采用的各分项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所签订的供货和维修协议原件。 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内容协商解决。 14.合同生效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15.适用法律 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 1.
9、质量保证; 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 3.保修协议; 4.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第3篇: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文件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1.说明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招标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资格文件 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项目有关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的合格证书,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环保局认定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证证书、以及能够反映投标产品质量和技
10、术水平的同行业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获得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经过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银行提供的反映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 3.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 3.1单位名称、企业等级、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 3.2人员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和职工人员构成情况; 3.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损益、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 3.4企业装备
11、及销售情况 投标企业装备情况和近两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售后服务网点所在地(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6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资质文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要求制定。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
12、优劣评出预中标人。 3.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两包相同)。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办法。评标内容分为投标报价,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性能,财务状况、信誉、经营业绩,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四个部分,每个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进行评定: (1) 投标报价占45分。对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加分。 (2)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占35分。对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加分。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信誉、经营业绩占10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效证明
13、材料,证明材料签章必须清晰,签章不清晰不予评分)。 (4)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部分(售后服务网点所在地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占10分。 4.本次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投标人中标后( 统称“中标人” )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及数量、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
14、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 4.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 5.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 6.中标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给政府采购中心每包人民币各两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索赔 中标人对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
15、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付使用时间迟延时,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有权撤消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 11.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推迟项目交付使用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1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1招标文件 12.2投标文件 12.3中标通知书 12.4中标人与所采用的各分项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所
16、签订的供货和维修协议原件。 12.5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2.6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内容协商解决。 14.合同生效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15.适用法律 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 1.质量保证; 2.售后服务要求和
17、约束机制; 3.保修协议; 4.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第4篇: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1.说明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招标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资格文件 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项目有关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的合格证书,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环保局认定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证证书、以及能够反映投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同行业或相关部门颁
18、发的获奖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获得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经过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银行提供的反映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 3.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 3.1单位名称、企业等级、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 3.2人员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和职工人员构成情况; 3.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损益、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 3.4企业装备及销售情况 投标企业装备情
19、况和近两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售后服务网点所在地(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6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资质文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要求制定。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出预中标人。 3.本
20、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两包相同)。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办法。评标内容分为投标报价,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性能,财务状况、信誉、经营业绩,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四个部分,每个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进行评定: (1) 投标报价占45分。对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给予 加分。 (2)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占35分。对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和 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加分。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信誉、经营业绩占10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签章必须
21、清晰,签章不清晰不予评分)。 (4)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部分(售后服务网点所在地须提供有效证明材 料)占10分。 4.本次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投标人中标后( 统称“中标人” )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及数量、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
22、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 4.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 5.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 6.中标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给政府采购中心每包人民币各两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索赔 中标人对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
23、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付使用时间迟延时,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有权撤消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 11.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推迟项目交付使用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1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1招标文件 12.2投标文件 12.3中标通知书 12.4中标人与所采用的各分项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所签订的供货和维修协议
24、原件。 12.5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2.6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内容协商解决。 14.合同生效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15.适用法律 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 1.质量保证; 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 3.保修
25、协议; 4.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第5篇:资质文件 湖南同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洪塘村108号 法人代表 冯佑良 邹开喜(高级工程师)。 湖南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益阳沅江市琼湖中路 黄海泉(高级工程师), 湖南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茶子山村清水塘组 陈章超(执行董事)。 益阳市五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益阳市金山北路128号 法人代表 庄卫兵 湖南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辉其(高级工程师),文泽军(高级工程师), 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737号共和世家住宅小区5栋10楼。 益阳市石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 详细地址 桃花江镇芙蓉路 法人代表 李放清 桃江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中路8号 企业负责人变更为:汤强生;技术负责人变更为:郑泽阳。 南县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南洲中路197号 法人代表 王伟荣 南县沙港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益阳市南县青树嘴镇街道78号 法人代表 文正元 湖南益阳朝阳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益阳市玉兰路豪佳庭院西三楼。 鲁文锋(高级工程师)。 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张家界市子午西路51号 法人代表 刘建安 湖南天地人和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桃花村桃花岭路18号 熊四龙
27、 湖南超能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99号政力大厦1503房 法人代表 刘定辉 湖南株洲嘉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县渌口镇学堂路 李维东(高级工程师)。 湖南株洲跃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县渌口镇南江北路320号 法人代表 何嵩岳 湖南株洲久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县张渌公路雷家桥大院 法人代表 张汉文 醴陵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醴陵市滨河路8号 法人代表 刘章寿 湖南省醴陵市浦口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醴陵市滨河路66号 法人代表 周中全 湖南省醴陵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湖南省醴陵市城区东正街2
28、11号 李文金(高级工程师), 晏世花(高级工程师)。 湖南省醴陵市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醴陵市黄泥坳办事处石子岭村 法人代表 肖卫中 湖南省醴陵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醴陵市大桥南路18号 王帮新(工程师) 醴陵市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醴陵市玉瓷路168号 法人代表 陈扬全 醴陵市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醴陵市县阳路47号 法人代表 叶群祥 攸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攸县城关北街32号 法人代表 邓建敏 株洲三箭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石峰区湘天桥沈家巷 法人代表 熊显明 株洲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芦淞
29、区沿江路伟业大厦 法人代表 赵翠年 黄孟尧(工程师); 株洲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段 法人代表 陈戈 株洲市大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大坪管理处长江北路 法人代表 刘述泉 株洲市天元区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 法人代表 陈跃进 石中波(高级工程师)。* 株洲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县渌口镇向阳广场7号 法人代表 马又专 株洲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彭阳(高级工程师)。* 株洲县渌口镇松西子社区 株洲市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县古岳峰 王冬阳(工程师)。 株洲华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湖南省株洲县
30、渌口镇王家洲村 法人代表 文普华 株洲伞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株洲县雷打石镇伞铺街 法人代表 袁上游 株洲友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株洲县渌口镇11号 法人代表 张仁楚 湖南省醴陵市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醴陵市江源小区月光塘街7号 法人代表 傅业阳 李放群(高级工程师)。* 攸县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攸县城关镇攸衡路万利建材市场 朱建国(高级工程师)。 攸县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攸县城关镇永佳居委会 法人代表 陈启乐 湖南省育鑫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攸县城关镇联星长鸿路6号 李雄,技术负责人变更为文超华(高级工程师)
31、。 湖南昌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炎陵县霞阳镇湘山南路 颜昌义(工程师)。 株洲南方燃气轮机成套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株洲市国家高新区董家段高科技工业园 邹定国(高级工程师)。 株洲高新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8号 李根(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变更为陈晓民(高级工程师)。 株洲朝阳钢结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清水塘815油库 * 变更日期:2022-3-14 法人代表 刘向军 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育才路贤童街8号 法人代表 陈石龙 湖南省娄底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娄星北路 法人代表 肖坚奇 湖南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冷水江
32、市新城路24号 法人代表 王卫军 湖南五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61号2栋102房 谢伟中(工程师)。 湖南三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乐坪西街 陈时强(工程师), 王伟雄(高级工程师)。 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湖南省新化县梅苑开发区梅苑北路 法人代表 康叔南 湖南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涟源市芙蓉北路87号 法人代表 陈祖雄 湖南振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永丰镇复兴中路43号 法人代表 谢旦年 湖南涟钢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涟钢北大桥 法人代表 聂绩春 陈兆兵(工程师)。 湖南大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冷水江市禾青
33、镇球溪村 李梅求(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变更为戴岐银(高级工程师), 湖南省娄底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乐坪西街建设大厦 湖南省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涟源市金石镇机关院内 法人代表 李军华 娄底星源集团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贤童街2号 李克成(高级工程师) 湖南茶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茶园镇 李本光(高级工程师)* 湖南省宏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长青中街(九龙商厦) 法人代表 邓晚华 工程师 娄底市星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湘阳东街 曾长辉(高级工程师)。 底市三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娄星
34、区万宝镇万宝村 法人代表 曾且成 湖南省翔宇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大埠桥办事处办公楼对面 法人代表 陈红军 娄底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钢城西路 法人代表 谢光辉 湖南省娄底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扶青路 法人代表 李如松 工程师 娄底市娄星区黄泥塘建筑工程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钢城路 法人代表 樊光亮 底市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青春路北侧 龙晴初 周述清(工程师)* 湖南省含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长沙市望城县含浦镇 法人代表 蔡向阳 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冷水江市金竹西路68号 法人
35、代表 李彪 湖南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新化县梅苑开发区桥东街26号 法人代表 刘华俊 湖南恒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乐坪东街22号 法人代表 周兴隆 娄底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详细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南贸东街8号 周恒桂(工程师) 湖南省花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双峰县花门镇正公祠 法人代表 赵源泉 湖南浩宇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武陵区南坪岗乡三星路638号 法人代表 蔡建军 湖南凯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城关镇潺陵中路053号 法人代表 唐国文 湖南广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路 法人代表 李华明 伍凯(高级工程师
36、)。 南五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津市市北大路400号 法人代表 蔡国云 湖南省津市市阳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津市市澹津路26号 龚光锑(工程师), 湖南佳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石门县楚江镇澧阳中路001号 法人代表 易继辉 湖南佳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易继辉 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武陵区青年南路217号 法人代表 向建新 德蓝天建筑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鼎城区武陵镇永安社区善卷路68号 法人代表 燕良汉 杨明信(高级工程师)。 湖南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漳江镇文昌路001号 法人代表 张勇崎 湖南华厦建筑有限责
37、任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建设东路 法人代表 肖胜华 上官顺富 工程师 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中路55号 许华辉(高级工程师)。 湖南华纬水电工程公司 常德市武陵区城东办事处盐关居委会沅安东路388号 彭润华(高级工程师)。 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汉寿县龙阳镇杨旗嘴社区杨泗路11号 裴大美(高级工程师) 常德武陵区正业建筑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武陵区城东办事处楠沙社区居委会洞庭大道100号 法人代表 孙毛文 湖南顺昌建筑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武陵区城西贾家湖居委会洞庭大道中段99号 法人代表 黄理清 湖南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渡口居委会大湖路(丰采超市左旁) 刘显明(工程师)。 湖南省津市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津市市刘公桥路北段 法人代表 卜茂松 李建国(工程师)。 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德春公寓6楼) 法人代表 严达 湖南新宇宙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武陵区城西办事处穿紫河社区武陵大道288号(审计局院内) 蒋春平(高级工程师), 湖南省欣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常德市安乡县城关镇一环中路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