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卷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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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卷含答1.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请回答以下各题。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oA.张一、李二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C.张一父母、王三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答案】:D【解析】: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核实证据。D项,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办 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延期审理、二 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检察院将直接受 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 知
2、辩护律师。5.2016年4月,甲利用乙提供的作弊器材,安排大学生丙在地方公务 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但丙考试成绩不佳,甲未能进入复试。 关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组织他人考试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B.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C.丙考试成绩虽不佳,仍构成代替考试罪D.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答案】:C|D【解析】: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均构成 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 考试的,构成代替考试罪。组织作弊,
3、是指组织、指挥、筹划进行考 试作弊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集团的情况,也包括比拟松散的犯罪 团伙,还可以是个人组织他人进行作弊的情况。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 也可以是多人。可以有比拟严密的组织结构,也可以是为了进行一次 考试作弊行为临时纠结在一起。既包括组织一个考场内的考生作弊的 简单形态,也包括组织大范围的集体作弊的复杂情形。甲安排丙在地 方公务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甲的行为构成代替考试罪,不构 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丙实施了代替他人考试的行为,也构成代替考试 罪,考试成绩不佳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乙并非是为组织作弊犯罪提供 帮助,故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6.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系某业
4、务培训班同学,偶有 来往,为此张法官向院长申请回避,经综合考虑院长未予批准。张法 官办案中与该律师依法沟通,该回避事项虽被对方代理人质疑,但审 判过程和结果受到一致肯定。对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张法 官的行为直接表达了以下哪一要求?()A.严格遵守审限B.约束业外活动C.坚持司法便民D.保持中立地位【答案】:D【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3条规定,张法官按照规定主动 申请回避是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的表现,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 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 事人,依法沟通,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都表达 了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7 .
5、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监管 职责,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方法,某律 师事务所以下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委派钟律师担任该所出资成立的某信息咨询公司的总经理8 .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刘律师除名,报县司法局和律 协备案C.对本所律师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报律协批准后 给予奖励D.对受到6个月停止执业处分的祝律师,在其处分期满1年后,决定 恢复其合伙人身份【答案】:B【解析】:A项,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方法第4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 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 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
6、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 不得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活动,无论是出资成立信息咨 询公司还是委派律师担任经理都是不合规定的行为。B项,律师事务所管理方法第43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违 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可以将其辞退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 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C项,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方法的规定,该方法并未要求律所对 本所律师的奖励报律协批准。D项,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方法第47条第3款规定,受到6个 月以上停止执业处分的律师,处分期满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8.某
7、县公安局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 知:禁止改装机动车,发现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除依法暂扣行驶证、 驾驶证6个月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 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不自行恢复的予以强制恢复。某县公安局依此通知查处10辆机动车,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通知为具体行政行为B.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为行政指导C.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分D.通知所指的强制恢复为行政强制措施【答案】:C【解析】:A项,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
8、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其中,个别性特 征是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主要标志。比拟而言,抽象 行政行为是为不特定事项和不特定人安排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普遍性 规那么。具体行政行为的个别性特征,既可以取决于受到处理的特定的 人,也可以是特定的事项,但都是不能反复适用的。县公安局的通知 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而非具体行政行为,原因在于:该通知面向的 是潜在的、所有的、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数量无法确定,或处于一 种不断变化的动态之中;该通知没有被依法废止、撤销前一直发生 法律效力且能反复适用,具备抽象行政行为的一切特征。根据行政 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对于县级以上地方
9、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 门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时,可 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B项,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议、咨询等方式, 引导公民自愿配合而到达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属于非权力行政方 式。其特点是自愿性、灵活性、简便性和经济性。公民是否遵从行政 指导,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此题中,某县公安局的要求具有命令 性、强制性,不符合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的特征。C项,行政处分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分的种类:警告;罚 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
10、他行政处分。因此,在此题中,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 证6个月为行政处分。D项,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限制公 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 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1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加处分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 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阻碍、恢复原状;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故强制恢复原状直接在物理形态上实现了行政 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状态,属于排除阻碍、恢复原状的行政强制执行方 式,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9 .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 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
11、、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 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 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 “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 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 民意收集反应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 创新社会管理,以下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 行业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 理和控制体系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 众性自治组织【答案】:
12、D【解析】:D项,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属于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因 此,“社区网格”不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A项,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 重要行业,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B项,大调解格局不仅是指人们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 体”的调解机制,而且包括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程序各个环节的 调解工作。在大调解格局中,各种调解工作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社 会矛盾的调解工作。C项,社会管理创新要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同时,法的作用并不是无 限的,要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
13、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 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10.孙某是某部热播电视剧中的人物,在剧中的角色是一级政府部门 的主要负责人。孙某每天按时上下班,一刻不耽误;不贪污,也不怎 么干事。其座右铭是“无私者无畏”:只要不贪不占,就没什么好害 怕的。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官员应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B,对不能依法办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官员应调离领导岗位C. “庸官”即使不贪不占,其“懒政”也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D.官员不能仅满足于不腐败,而应积极为人民谋福利【答案】:A|B|C|D【解析】:AC两项,政府要坚持法定职
14、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 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 处失职、渎职。B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 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 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 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 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D项,守法不仅包括消极的守法,而且还包括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实施法律。作为“人民的公仆”,官员不腐败只是最低要求,其还应 积极行使公权力,为人们谋福利。11.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
15、行卡。甲 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 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 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 心点。”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关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 卡诈骗罪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1.3万元【答案】:A|B|D【解析】:A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 (A
16、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 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 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 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BCD三项,对于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并不在场,与甲并无 意思联络,不构成共同犯罪,对前两次取出的5000元不承当责任。 在乙接过6000元后,乙的主观方面存在故意,与甲有意思联络,构 成共同犯罪,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甲最后取出7000元时,乙虽不在高法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17、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 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 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当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 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此题中,李二在案件审结前已经死亡,李二的父母是李二遗产继承人, 能够成为民事赔偿的责任人;张一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是民事赔偿 责任人;王三属于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 人,能够成为民事赔偿的责任人。综上所述,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 责任的人为张一父母、李二父母和王三。在一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附
18、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当事人不到庭情形, 法院的以下做法正确的选项是()oA.赵四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择期审理B.赵四父母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应当按撤诉处理C.王三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采取强制手段强制其到 庭D.李二父母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附带民事诉讼局部,法庭应当缺席判决场,但此时二人已有意思联络,应当将该金额计入乙的犯罪数额当中, 因此乙的犯罪数额应为1.3万元。12.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 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三人捡起木棒追 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
19、、 丙因故离开。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关于 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 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 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分【答案】:A|B|C【解析】:A项,甲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死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 人罪。甲与乙、丙在公园这一公共场所追逐胡某,其行为构成寻衅滋 事罪。B项,乙、丙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定性的问题。追逐行为 是否具有救助义务是该行为是否属于
20、先行行为,构成不作为义务犯罪 的义务来源问题。C项,乙、丙并不知道甲想杀死胡某的意图,也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 某,因此不应对此承当刑事责任。D项,胡某死亡的结果与乙、丙的追逐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二 人无须对死亡结果负责。13.张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李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妻子钱 某10万元,后李某知道后,让妻子退还给张某,钱某假装同意,后 并未将10万元退还给张某,并将10万元用于家庭生活。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A.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李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C.钱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的共犯D.钱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答案】:A【解析】:AB两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1、关于办理贪污贿赂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可知,如果国家 工作人员知道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后,明确反对并要 求退回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因此,国家工作人员李某的 行为不构成犯罪。CD两项,由于李某不构成受贿罪,钱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因此钱某不能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属于贿赂犯罪,而贿赂 犯罪的法益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 者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索取或者收受了请托人的财 物,但没有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虽然要 求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国家工作人员并不许 诺,由于不
22、存在职务行为与财物的交换性,不能认定为贿赂罪,同时, 钱某的行为也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14 .以下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 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 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答案】:B|D【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 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其特点为: 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
23、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 之间相互冲突,既无吸收关系也无并存关系。A项,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可以并存,不构成法律责任竞合。B项,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属于典型的法律责任竞合。C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可以并存,不构成法律责任竞合。D项,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或法条,但处理时 只能按照一个罪名或法条定罪,属于刑法上的责任竞合。15 .以下哪些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A.将白银从境外走私进入中国境内B.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c.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D.走私无法
24、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答案】:A|D【解析】:A项,根据刑法第151条的规定,走私贵重金属罪中,白银只是 被禁止出口,因而将白银从境外走私进入中国境内的,应以走私普通 货物、物品罪论处。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走私国家 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罪。C项,根据刑法第152条的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 淫秽物品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的规定,走私报废或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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