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wwo.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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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建设财务管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为了适应社会会主义市场经经济体制和投投融资体制改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建设投资行为为,加强基本本建设财务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效益,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预算法、会会计法和政政府采购法等等法律、行政政法规、规章章,制定本规规定。第二条 本本规定适用于于国有建设单单位和使用财财政性资金的的非国有建设设单位,包括括当年安排基基本建设投资资、当年虽未未安排投资但但有在建工程程、有停缓建建项目和资产产已交付使用用但未办理竣竣工决算项目目的建设单位位。其他建设设单位可参照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建设财务和企企业财务并轨轨的单位,不不执行本规定定。 第三条 基基本建设财务务管
2、理的基本本任务是:贯贯彻执行国家家有关法律、行行政法规、方方针政策;依依法、合理、及及时筹集、使使用建设资金金;做好基本本建设资金的的预算编制、执执行、控制、监监督和考核工工作,严格控控制建设成本本,减少资金金损失和浪费费,提高投资资效益。 第四条 各各级财政部门门是主管基本本建设财务的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设的财务活动动实施财政财财务管理和监监督。 第五条 使使用财政性资资金的建设单单位,在初步步设计和工程程概算获得批批准后,其主主管部门要及及时向同级财财政部门提交交初步设计的的批准文件和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算管理的要求求,及时向同同级财政部门门报送项目年年度预算,待待财政部门审审核确认后
3、,作为安排项项目年度预算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停建、缓建、迁迁移、合并、分分立以及其他他主要变更事事项,应当在在确立和办理理变更手续之之日起30日日内,向同级级财政部门提提交有关文件件、资料的复复制件。 第六条 建建设单位要做做好基本建设设财务管理的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置独立的财务务管理机构或或指定专人负负责基本建设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批准的概预算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设置和帐务管管理,建立健健全内部财务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设活动中的材材料、设备采采购、存货、各各项财产物资资及时做好原原始记录;及及时掌握工程程进度,定期期进行财产物物资清查;按按规定向财政政部门报送基基建财务报表表。 主
4、管部门应应指导和督促促所属的建设设单位做好基基本建设财务务管理的基础础工作。 第七条 经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家关于项目资资本金制度的的规定,在项项目总投资(以以经批准的动动态投资计算算)中筹集一一定比例的非非负债资金作作为项目资本本金。 本规定中有有关经营性项项目和非经营营性项目划分分,由财政部部门根据国家家有关规定确确认。 第八条 经经营性项目筹筹集的资本金金,须聘请中中国注册会计计师验资并出出具验资报告告。投资者以以实物、工业业产权、非专专利技术、土土地使用权等等非货币资产产投入项目的的资本金,必必须经过有资资格的资产评评估机构依照照法律、行政政法规评估作作价。 经营性项目目筹集的资本本
5、金,在项目目建设期间和和生产经营期期间,投资者者除依法转让让外,不得以以任何方式抽抽走。 第九条 经经营性项目收收到投资者投投入项目的资资本金,要按按照投资主体体的不同,分分别以国家资资本金、法人人资本金、个个人资本金和和外商资本金金单独反映。项项目建成交付付使用并办理理竣工财务决决算后,相应应转为生产经经营企业的国国家资本金、法法人资本金、个个人资本金、外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 凡凡使用国家财财政投资的建建设项目应当当执行财政部部有关基本建建设资金支付付的程序,财财政资金按批批准的年度基基本建设支出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采购和国库集集中支付的基基本建设项目目,应当根据据政府采购和和国库集中支
6、支付的有关规规定办理资金金支付。 第十一条 经营性项目目对投资者实实际缴付的出出资额超出其其资本金的差差额(包括发发行股票的溢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赠的财产、外外币资本折算算差额等,在在项目建设期期间,作为资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交付使用并办办理竣工财务务决算后,相相应转为生产产经营企业的的资本公积金金。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在在建设期间的的存款利息收收入计入待摊摊投资,冲减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 经营性项目目在建设期间间的财政贴息息资金,作冲冲减工程成本本处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在编制竣工财财务决算前要要认真清理结结余资金。应应变价处理的的库存设备、材材料以及应处处理的自用固固定资产要公公开
7、变价处理理,应收、应应付款项要及及时清理,清清理出来的结结余资金按下下列情况进行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目的结余资金金,相应转入入生产经营企企业的有关资资产。非经营营性项目的结结余资金,首首先用于归还还项目贷款。如如有结余,330%作为建建设单位留成成收入,主要要用于项目配配套设施建设设、职工奖励励和工程质量量奖,70%按投资来源源比例归还投投资方。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单位应当将应应交财政的竣竣工结余资金金在竣工财务务决算批复后后30日内上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 建设成本包包括建筑安装装工程投资支支出、设备投投资支出、待待摊投资支出出和其他投资资支出。 第十七条 建筑安装工工程投资支出出是指建
8、设单单位按项目概概算内容发生生的建筑工程程和安装工程程的实际成本本,其中不包包括被安装设设备本身的价价值以及按照照合同规定支支付给施工企企业的预付备备料款和预付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设备投资支支出是指建设设单位按照项项目概算内容容发生的各种种设备的实际际成本,包括括需要安装设设备、不需要要安装设备和和为生产准备备的不够固定定资产标准的的工具、器具具的实际成本本。 需要安装设设备是指必须须将其整体或或儿个部位装装配起来,安安装在基础上上或建筑物支支架上才能使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装设备是指不不必固定在一一定位置或支支架上就可以以使用的设备备。 第十九条 待摊投资支支出是指建设设单位按项目目概算内
9、容发发生的,按照照规定应当分分摊计入交付付使用资产价价值的各项费费用支出,包包括:建设单单位管理费、土土地征用及迁迁移补偿费、土土地复垦及补补偿费、勘察察设计费、研研究试验费、可可行性研究费费、临时设施施费、设备检检建费、负荷荷联合试车费费、合同公证证及工程质量量监理费、(贷贷款)项目评评估费、国外外借款手续费费及承诺费、社社会中介机构构审计(查)费费、招投标费费、经济合同同仲裁费、诉诉讼费、律师师代理费、土土地使用税、耕耕地占用税、车车船使用税、汇汇兑损益、报报废工程损失失、坏帐损失失、借款利息息、固定资产产损失、器材材处理亏损、设设备盘亏及毁毁损、调整器器材调拨价格格折价、企业业债券发行费
10、费用、航道维维护费、航标标设施费、航航测费、其他他待摊投资等等。 建设单位要要严格按照规规定的内容和和标准控制待待摊投资支出出,不得将非非法的收费、摊摊派等计入待待摊投资支出出。 第二十条 其他投资支支出是指建设设单位按项目目概算内容发发生的构成基基本建设实际际支出的房屋屋购置和基本本畜禽、林木木等购置、饲饲养、培育支支出以及取得得各种无形资资产和递延资资产发生的支支出。 第二十一条条 建设单位位管理费是指指建设单位从从项目开工之之日起至办理理竣工财务决决算之日止发发生的管理性性质的开支。包包括:不在原原单位发工资资的工作人员员工资、基本本养老保险费费、基本医疗疗保险费、失失业保险费,办公费、
11、差差旅交通费、劳劳动保护费、工工具用具使用用费、固定资资产使用费、零零星购置费、招招募生产工人人费、技术图图书资料费、印印花税、业务务招待费、施施工现场津贴贴、竣工验收收费和其他管管理性质开支支。 业务招待费费支出不得超超过建设单位位管理费总额额的10%。 施工现场津津贴标准比照照当地财政部部门制定的差差旅费标准执执行。 第二十二条条 建设单位位管理费实行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管理费的总额额控制数以项项目审批部门门批准的项目目投资总概算算为基数,并并按投资总概概算的不同规规模分档计算算。具体计算算方法见附件件一(略)。 特殊情况确确需超过上述述开支标准的的,须事前报报同级财
12、政部部门审核批准准。 第二十三条条 建设单位位发生单项工工程报废,必必须经有关部部门鉴定。报报废单项工程程的净损失经经财政部门批批准后,作增增加建设成本本处理,计入入待摊投资。 第二十四条条 非经营性性项目发生的的江河清障、航航道清淤、飞飞播造林、补补助群众造林林、退耕还林林(草)、封封山(沙)育育林(草)、水水土保持、城城市绿化、取取消项目可行行性研究费、项项目报废及其其他经财政部部门认可的不不能形成资产产部分的投资资,作待核销销处理。在财财政部门批复复竣工决算后后,冲销相应应的资金。形形成资产部分分的投资,计计入交付使用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五条条 非经营性性项目为项目目配套的专用用设施投资
13、,包括专用道道路、专用通通讯设施、送送变电站、地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本单位的,计计入交付使用用资产价值;产权不归属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资处理,冲销销相应的资金金。 经营性项目目为项目配套套的专用设施施投资,包括括专用铁路线线、专用公路路、专用通讯讯设施、送变变电站、地下下管道、专用用码头等,建建设单位必须须与有关部门门明确界定投投资来源和产产权关系。由由本单位负责责投资但产权权不归属本单单位的,作无无形资产处理理;产权归属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使用资产价值值。 第二十六条条 建设项目目隶属关系发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行财务关系划划转,要认真真做好各项资资产和债权、债债务清理交接接工作,主要
14、要包括各项投投资来源、已已交付使用的的资产、在建建工程、结余余资金、各项项债权和债务务等,由划转转双方的主管管部门报同级级财政部门审审批,并办理理资产、财务务划转手续。 第二十七条条 基建收入入是指在基本本建设过程中中形成的各项项工程建设副副产品变价净净收入、负荷荷试车和试运运行收入以及及其他收入。 (一)工程程建设副产品品变价净收入入包括:煤炭炭建设中的工工程煤收入,矿山建设中中的矿产品收收入,油(汽汽)回钻井建建设中的原油油(汽)收入入和森工建设设中的路影材材收入等。 (二)经营营性项目为检检验设备安装装质量进行的的负荷试车或或按合同及国国家规定进行行试运行所实实现的产品收收入包括:水水利
15、、电力建建设移交生产产前的水、电电、热费收入入,原材料、机机电轻纺、农农林建设移交交生产前的产产品收入,铁铁路、交通临临时运营收入入等。 (三)其他他收入包括:1、各类建建设项目总体体建设尚未完完成和移交生生产,但其中中部分工程简简易投产而发发生的营业性性收入等;22、工程建设设期间各项索索赔以及违约约金等其他收收入。 第二十八条条 各类副产产品和负荷试试车产品基建建收入按实际际销售收入扣扣除销售过程程中所发生的的费用和税金金确定。负荷荷试车费用计计入建设成本本。 试运行期间间基建收入以以产品实际销销售收入减去去销售费用及及其他费用和和销售税金后后的纯收入确确定。 第二十九条条 试运行期期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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